重点领域改革
重点领域改革
完成分立分离改革工作,按照“明晰一块,剥离一块”改革原则,全面完成涉林单位、人员及资产债务划转移交工作,涉林账户资金全部移交到位;认真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要求,确保政府、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工资发放。通过国有林区改革国家实地验收,对照《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验收评分表》验收标准,坚持严细推进,实现了有完成综述、有政策文件、有工作轨迹、有账簿凭证的“四有”标准,在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抽检组实地抽检中,排名均在第一方阵,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推进事业单位落编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成两轮事业单位人员落编选聘及全市新设立县区部分事业单位人员落编选聘考试申报工作,初步实现事业、企业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