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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全面调整规范行政权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开展“清赖行动”,积极偿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建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压减材料、压短时限、压缩环节,政务服务、企业开办、工程审批更加高效便捷。鹤岗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由第13名提高至第7名。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有效承接鹤北、宝泉岭行政职能;推动银龙、三立水务二次混合所有制重组改革;完成市县两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启动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