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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培训服务

第二节 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培训服务


  1990年以后,全省各级工商联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合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会务干部开展相关培训。
  1991年,全省各级工商联共举办企业管理及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和技术讲座123期,培训5394人次。伊春市工商联与工商局、税务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20期法人代表培训班,培训法人代表1500人。鸡西市工商联组织有关专家深入会员企业进行义务咨询达50多人次。
  1994年9月,省工商联与省委统战部在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41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培训。牡丹江市工商联和市政协联合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普法学习班,均收到较好的实效。绥化市工商联建立社会服务中心,为用人单位培训了人才。
  1995年,为了强化服务功能,拓展商会服务的新领域,省工商联主动与省技术监督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工商联与省技术监督局联合开展培训工作,截至2005年,已经举办两期技术监督培训班,培训会务干部192人,培训非公有制企业法人297人,各市、地工商联累计培训800多人。文件下发后,部分市、县还制定了《民营企业考核细则》和《民营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1996年,省工商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三胞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执行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由省工商联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对非公有制企业财会人员发证工作。截至2005年,全省共培训会计人员897人次,已为4350人申办了各类技术职称。
  1998年,牡丹江市工商联成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5个培训基地。
  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引进人才等活动,促进人才、科技与产业发展,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的人才和科研战略储备。1997~2002年底,各市、地工商联共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118期,培训人员4200人。各地还选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各级党校的学习培训,有50余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了中央党校的学习培训,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身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大庆市工商联坚持以举办各种培训班的形式,帮助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经营决策能力。截至2003年底,大庆市工商联共举办“企业自我诊断”、财会人员依法纳税专题讲座等20多期培训班,聘请了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专家教授前来讲授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同时积极寻求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先后选送了多批企业家到清华大学、无锡培训基地和全市处以上党政干部一起接受培训,累计受训500多人次。哈尔滨市工商联成立了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50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会根据会员的要求,组织开展技术、项目等咨询活动20余次,受到了会员的好评。牡丹江市工商联和市科技局共同举办了五期科技信息培训班,其中,制造业信息化培训班为科技企业培训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3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