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参与国土绿化,开发环保项目
第四节 参与国土绿化,开发环保项目
1998年的特大洪灾为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敲响了警钟,具有前瞻意识的民营企业家陆续进入国土绿化整治领域,积极参与国土整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他们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考虑、有机结合,以自有资金投入,兴办了一批光彩事业绿化项目。鸡西金源集团投资2800万元,购荒地4万亩,建立金源农场,当年开垦,当年受益,农场实现年产1.8万吨水稻,产值达2000万元,安置下岗职工200余人、贫困农民150人。鸡西森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00多万元承包了黑龙江农垦总局的6000亩荒山低改林,承包期限25年,安排100余人就业。在承包期限内,将原来生长不成材的杂木小杆全部砍伐,然后按合同要求,种植落叶松新树苗。这一举措,既将荒芜的低产杂木林改造成了速生丰产林,又利用砍伐下来的杂木,解决了公司生产人造板的原料问题,变废为宝,利国利民。
光彩事业通过这些扶贫活动的有效开展,有力地配合了政府“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日益显现出特有的优势和作用。2001年6月,省光彩会协助联合国经社事务部、中国光彩会和省政府在哈尔滨成功举办了东北亚地区社会发展对策国际研讨会。会上,省光彩会副会长陈宏敏,光彩企业家邓伟、孙志龙、潘会滨、孙民海等发表演讲,向各国代表全面介绍了黑龙江省光彩事业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2002年3月,省光彩会和圣中集团又应邀派代表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东北亚地区环保与扶贫国际研讨会”,并做了大会发言。光彩企业家与政府合作、与贫困地区合作、走扶贫开发共同富裕之路的有效实践,赢得联合国官员及与会各国代表的一致赞赏。至此,黑龙江省光彩事业走上国际论坛,不仅扩大了在国内外的影响,同时也使参与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得到了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的机会。
黑龙江圣中集团以农村稻米生产的废弃物———稻秆为原料,生产新型环保建筑材料。截至2005年底,相继在兰西县、宾县、甘南县、五常市(兰西、甘南两县200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地建立草板厂,并已投入生产,总产量达450万平方米,使农民增加收入1700万元,2500户农民脱贫,户均增收2000元,同时为当地纳税1000余万元。这些国土绿化、环保项目的开发,既体现了投身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也是光彩事业“义利兼顾”理念的具体实践,是光彩事业实施领域又一个新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