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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总结表彰

第四章 总结表彰


  为了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光彩事业的不断开展,省光彩事业推动委员会于1996年11月召开全体会议,决定每3~4年召开一次全省光彩事业总结表彰大会。截至2005年底,省光彩会共召开了三次全省光彩事业总结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