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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思想政治教育

第一章 思想建设

第一节 思想政治教育


  为了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开展,全省各级工商联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干部学习贯彻党在各个时期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普遍建立了学习组织,制定了学习制度,使学习和教育活动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制度。
  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省工商联与省民主建国会联合转发了民建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联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贯彻《决议》,深刻理解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紧密联系实际,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强调从我做起,积极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各级工商联在组织会员学习贯彻的同时,从我做起,先学一步,认真组织工商联机关干部学习贯彻《决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各市(地)工商联还联系实际,制定和修订了精神文明建设措施和规划。1987年初,省工商联制定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1989年春夏之交,在首都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波及黑龙江省。面对这场严峻的考验,全省各级工商联及时组织机关干部和会员骨干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告全体共产党员和全体人员书》和《人民日报》社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并及时传达学习了邓小平、杨尚昆、李鹏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同时省工商联及时转发了全国工商联《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定团结反对动乱的通知》《关于坚决拥护平息首都反革命暴乱的声明》以及《告全体会员书》。在整个制止动乱、平息暴乱的斗争中,全省工商联系统,没有发表任何支持、声援学潮的声明、表态,没有一人参加游行、示威、静坐之类的活动,普遍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好评。
  1989年11月,省工商联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国庆讲话,并做出了《关于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江泽民同志国庆讲话精神的决议》。在贯彻《决议》过程中,全省各级工商联认真组织干部和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和江泽民国庆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对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的认识;努力提高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取得平息反革命暴乱的彻底胜利、为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1990的3月,省工商联转发全国工商联《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改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国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与党合作共事共同遵守的准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马克思主义文件。文件下发后,全省各级工商联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宣传、坚决贯彻执行。各级组织的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并带领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向广大会员进行普遍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并联系实际,制定措施,切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开拓前进,把工商联组织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工商业界的人民团体和对内对外民间商会。
  1991年7月,中共中央下发了指导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即中发〔1991〕15号文件。文件阐明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赋予了工商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使命,并明确指出,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助手,能够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这方面的任务。从而为新时期工商联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文件下发后,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省工商联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1991〕15号文件实施意见》,各地市工商联收到文件后,掀起了学习中央15号文件的热潮,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了学习贯彻。省、市工商联还派出检查组深入基层检查学习贯彻情况,总结学习贯彻的经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纷纷表示,感到自己有了组织,有了娘家,自己的权益得到了组织的保护。
  1992年11月11日,省工商联召开第五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并结合进一步落实中发〔1991〕15号文件精神,实现工商联职能转变,进行了研讨。中共十四大总结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伟大实践,确认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全党各项工作的指导地位,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对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共十四大提出的理论和各项任务,对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担负起党中央赋予的新任务,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服务,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按照省工商联要求,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结合贯彻省工商联五届五次常委会议精神,把学习十四大精神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领导带头并组织会务干部和会员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深刻学习领会十四大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提高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主要原则和重要意义的认识,联系工商联的实际,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推动新时期工商联工作。
  1993年,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在反腐败斗争中作用的通知》,省工商联下发了《关于发挥工商联在反腐败斗争中作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联组织要深入学习邓小平关于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重要论述,学习江泽民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正确地认识当前形势和腐败问题,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协助、配合、参与作用,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1994年,大兴安岭工商联为了配合大兴安岭地委提出的“再次创业”战略顺利实施,保证大兴安岭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把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首先,加强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在学习中,保证学习时间,做到学习有笔记,发言有提纲,并结合大兴安岭实际认真探索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路子。其次,向县、区工商联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确定重点学习文章和专题讨论内容,真正把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中共十四穡三中全会决定落到实处。第三,要求县、区工商联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岳岐峰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观念,紧紧围绕地委提出的“再次创业”战略构想,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再次创业”战略构想宣传到全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中去,动员他们为“再次创业”贡献力量,鼓励他们发展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向生产型、科技型、科工贸一体化发展。
  1997年9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的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做了全面部署,特别是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做了重要论述。报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这一重要论述,充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共十五大后,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及广大会员掀起了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省工商联及各地市工商联先后发出了《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精神的通知》。省工商联组织机关干部召开了座谈会,对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进行了探讨;大庆市工商联召开机关干部和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研讨会,撰写学习体会及论文,会上评出“优秀论文”十篇,并颁发了优秀论文证书;伊春市工商联邀请市委讲师团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学习辅导;绥化地区工商联采取分批分层次进行轮训。通过学习使会务干部对工商联工作的性质、地位与作用有了进一步了解和深刻认识,使会务干部解放了思想,树立了做好工商联工作的坚定信念。
  2000年,全省各级工商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精神,组织机关干部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为了使学习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阅读文件、理论辅导、座谈讨论、电化教育、橱窗展览、组织参观、收听报告、知识答卷等,做到一阶段一部署,一阶段一总结,收到良好的学习效果。在省直机关学习十五大精神及精神文明知识竞赛中省工商联获得一等奖;省工商联机关党支部撰写的论文《认真学习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努力做好工商联工作》获得统战系统优秀论文奖;另外有五名同志参加党风廉政知识答卷,获得省委统战部的通报表扬。同时开展“爱党、爱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四爱”教育、“四大精神”教育和“三观”“三德”教育等,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2001年,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讲话中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做了重要论述。一是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社会定位问题有重大的理论突破。提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基础;二是提出发展党员不能搞唯成分论,对其中符合条件,经过长期考验的可以发展入党;三是如何看待政治先进与落后的论述,提出了看一个人不能简单地看其财富的多少,更要看其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看财富的来源,看其如何支配这些财富及对社会的贡献。
  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发表以后,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按照全国工商联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的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2001年7月1日,省工商联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收听收看了中共中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实况,认真聆听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并组织座谈讨论。省工商联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将江泽民“七一”讲话作为机关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利用一个月时间先后召开了四次座谈会,深入讨论学习江总书记讲话的体会和认识。省工商联及时向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及省直属会员转发了全国工商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的通知》,并对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伊春、七台河等市工商联分别召开了非公经济人士和会务干部座谈会,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到省工商联,各县区工商联也纷纷掀起学习热潮,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推动了工商联的工作。
  2002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中共十六大为新世纪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指明了前进方向,勾画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也为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特别是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报告中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深受鼓舞。11月8日,省工商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十六大开幕式盛况,及时召开了座谈会,进行认真讨论。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十六大报告及其辅导材料、新修改的党章等,会领导、机关干部还分别参加了中央、省委宣讲团学习十六大精神报告会,对十六大报告进行了系统地学习。
  2002年,党中央提出了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明确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指针,也是新世纪工商联工作的行动指南。按照中共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全省工商联系统进一步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机关建设普遍得到加强。
  2005年,省工商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形势学习了中共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说明”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有关文件。
  至2005年,省工商联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逐渐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了全年有工作要点、季度有规划、每周有安排,领导班子建立了学习中心组,处以上干部制定了自学计划,坚持周三学习日制度。学习做到有组织、有考核、有记录,形成了制度。学习形式多样化,采取知识竞赛、中心发言、专题辅导、经验交流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通过学习,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不断增强,有效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