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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首长电子信箱

第二节 行政首长电子信箱


  2005年4月,省政府决定在省信访办设立省长电子信箱,又增加了一条方便群众反映信访问题和解决信访问题的绿色通道。省长电子信箱由省信访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受理和承办、交办群众致省长的电子邮件,省政府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省长电子信箱信件及办理情况的网上发布、技术支撑等工作。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专门抽调得力人员,建立了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为保证省长电子信箱真正成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快捷有效的重要平台,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建立了邮件登记、交办转办、催办督办、协调审结、网上回复以及摘报和工作反馈等项工作制度。省长电子信箱的开通,对于省领导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信息反馈,实现与群众双向互动起到了积极作用。4月和9月,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地)、省直属单位要在本地、本单位的互联网上开通市长信箱和厅局长信箱,有条件的县(市)也要开通县(市)长信箱,逐步形成省、市(地)、县(市)及中省直单位行政首长电子信箱工作网络。通知下发后,有13个市(地)、37个中省直单位设立了行政首长信箱工作机构,并在各自的门户网站首页上建立了“行政首长电子信箱”栏目,确定了工作人员及其联络方式,实现了与省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使其真正成为方便群众,快捷有效服务群众的新途径。
  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按责任单位发函交办,限期反馈办理结果。依安县群众通过电子邮件反映当地聘用教师工资调整不合理问题,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收到邮件后,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在很短的时间里,合理地解决了依安县89名聘用教师试用期满工资调整问题。双鸭山市宝清县西山煤矿在居民区搞煤田开发,居民反映补偿和搬迁安置费没解决,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了交办、督办,按省里的要求,双鸭山市通过工作,及时为居民解决了合理补偿和搬迁安置问题。对群众反映比较重要或紧急的事项,做到当天接到,当天办理,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结率,把问题真正解决在初发阶段。
  6月6日,署名“Wfg”的邮件反映齐齐哈尔市发放的高考用笔与中央电视台介绍的不同,要求查明。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立即交办齐齐哈尔市政府调查处理。齐齐哈尔市迅速派人到厂家进行论证,又到省招考办现场添涂检测,证明其质量合格。及时在网上回复,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解除了考生疑虑。对于重大紧急情况,尽快处理,力促问题及时解决。
  6月17日,《省长电子邮件摘报》第2号反映了七台河市宝隆公司(焦化厂)排放有毒气体,造成邻近居民25人中毒,群众和责任单位发生冲突。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立即以《以省长电子邮件摘报》报送省政府主要领导,当晚,省长张左己等领导作出指示,“请七台河市全力以赴救治中毒人员,做好群众安抚工作,并如实报告事件情况和救治安排。请省环保局速派员调查事故原因和影响。”副省长刘学良批示:“请环保局遵照左己省长的批示,速派人调查事故原因,帮助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按照省领导的批示,省环保局立即组成调查组,由副局长李平带队,于6月18日赶赴七台河市进行调查。中毒原因已查清,并提出处理意见。中毒居民得到有效救治,居民围堵公司冲突事件已平息,居民情绪稳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及处理情况:6月13日,市电业局告知宝隆公司因给其毗邻的双叶家具厂改建线路,6月16日15时到18时停电3小时。宝隆公司在明知停电后果的情况下,既未紧急疏散,任荒煤气直接排放。含大量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氮气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滚滚浓烟飘向七台河铁路车辆段家属区,致使部分在家居民出现荒煤中毒症状。6月16日16时,市中医院为中毒患者开通了绿色通道,陆续收治26名中毒患者,3人症状较重,其他人程度不同地呈现恶心、呕吐、头晕、头痛、胸闷、咳嗽症状,经门诊诊断为煤烟中毒,但均无生命危险。至19日8时,住院患者14人,门诊观察4人,生命体态特征平稳,病情逐步好转,情绪也很稳定。17日11时40分,数十名居民围堵宝隆公司并与其职工发生冲突,互相厮打,公安干警及时予以制止,平息了事态。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哈尔滨参加哈洽会的市主要领导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中毒居民要采取积极救治,并妥善处理荒煤中毒事件。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副市长张景儒、王富文、陈亚平为组长的医疗救治组、治安事件调查组和中毒事件调查组,以刘永平秘书长为组长的信访稳定工作组,分别开展工作。张景儒、王富文和哈尔滨铁路局的领导还到医院看望了中毒居民。18日上午,陈亚平主持召开了全市焦化企业、化工企业通报会,通报了宝隆公司污染事件,要求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宝隆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经过调查组调查,宝隆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违法开工建设。2003年7月宝隆公司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七台河市环保局委托省环境保护科学院补作了环境影响报告,报告提出“先址方案在受影响居民搬迁后是可行的”,但此意见未得到落实,省环保局未予批准。二是违法开工生产。该公司的环保设施在未建成的条件下就擅自开工生产,而且部分环保设施至今尚未完善和安装运行。2005年1月25日七台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违反环保“三同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通报批评,并限期于2005年3月底建成相关环保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但至今未完成。三是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焦化行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是保证供电的可连续性,大都安装了双电源,但该公司未安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成为引发此次环境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四是社会责任缺失。该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已造成严重污染,居民多次投诉,有关部门也予以交办催办,但一直未解决。省环保局调查组认定宝隆公司排放荒煤气造成居民中毒为较大环境事件并提出处理建议,得到了七台河市委、市政府领导认同:1.由市政府力促宝隆公司对其厂南侧的114户居民进行搬迁,彻底解决居民受污染问题。2.由省环保局对宝隆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调查,限期整改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追究其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3.市政府继续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4.七台河市环保局加强对所有焦化企业的监管,排查隐患,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为把省长电子信箱办成让群众放心的窗口,省长信箱办公室加大了督办检查工作力度,对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要的信访案件直接深入基层协调处理,进行现场督办、查办。对上报结果处理不到位、处理结果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发督办函重新处理,并经政府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重新上报。同时,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将相关责任单位上报的每件处理结果与发件人进行核实,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确保处理的问题落到实处。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上,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和满意。省长电子信箱正式对外开展工作以来,一些群众发来邮件或在“中国·黑龙江”网站留言板上留言,对省政府开通省长电子信箱表示拥护,认为这一举措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是实施《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他们说,通过发一个电子邮件,便能及时得到回复和办理,减少了以往的舟车劳顿,不仅节省了时间与费用,还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真正体现了执政为民。齐齐哈尔市的刘文庆、大庆市的李维维、鸡西市的佟海波、宁安市平安乡的关秀昌等人接到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对电子邮件处理复核电话后,对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高效率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誉和满意。他们说,真没想到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对我们的问题这么关心、这么迅速、这么负责地为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依安县的徐洪艳代表100多名教师给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发来了感谢信,表示:“你们务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受感动,让我们感到了无比的温暖,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百姓的关怀和爱护。”农垦系统的王文凤等发来感谢信:“此时我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省长电子信箱’真正做到了为民解忧。”来自大庆市沁园春小区居民给省长电子邮箱发了感谢信。
  各界人士关注松花江水体污染纷纷建言献策。自哈尔滨松花江水体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省长电子信箱收到了许多国外、省外及省内给省长信箱发来的电子邮件,他们对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并相信全省一定能够战胜污染,顺利渡过难关。同时也积极建言献策。对松花江水体污染问题,身在国外的金光熙发来邮件说他远在国外看到了哈尔滨市停水的新闻,他提出新闻报道要有科学依据和相关数据,不能主观猜测。如果新闻报道有误,不仅影响黑龙江省形象,也会影东北三省在国际中的形象。哈尔滨市一市民提出,加强宣传引导,树立节约用水的观念,积极快速组织调剂充足食品和饮用水,以保证市场供应。要调剂大量面包、罐头之类熟食品、成品,也可减少群众用水数量,并采取便民措施做到水进居民区,组织居委会协调分配用水,以保证群众正常生活。对松花江水体污染问题,哈尔滨一市民提出: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责任到人。真正将省、市制定的各项稳控措施落到实处,以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黑龙江省的对外形象。哈尔滨市民孙立斌发来邮件,提出政府干预用水价格给老师百姓以实惠。以哈市(地)产哈药六厂“南波万”纯净水600MI为例,市场批发价0.5元一瓶,超市零售价1元一瓶,商家零售利润每瓶0.5元,这在平常似乎合理,但是在这非常时期,不尽合理。仅21日哈市进900吨纯净水,900(吨)×2000(瓶)=1800000瓶×0.5=90万元利润。政府是否可适当干预,让商家让利于民,奉献爱心,不发“国难财”。沈阳市民曲先生来信称,检察机关应立案侦查,追究重大污染事故责任人;请法律顾问团提起公益性诉讼准备;开放国内外媒体记者采访,保证社会新闻监督;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哈尔滨市市民杨宽江提出,吉林石化负责人没有说实话,多亏了哈尔滨市政府能够及时应对才没有造成灾难。中石化应对这次污染负责,对哈尔滨市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对水样标本给予保留或与吉林省共同监测,保留哈尔滨市政府和市民要求权利。
  10月13日,省信访办以《省长电子信箱工作简报》第8号摘编了部分群众给省长信箱发来的邮件。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立即作出批示:“请克非同志阅示,将涉及我市的问题列出,立即督办落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市环保局、呼兰区委和宾县县委等部门和单位分别组成了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落实。市委办公厅及时向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反馈了查办结果。一是关于反映哈尔滨龙晶动植物蛋白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废气污染环境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哈尔滨龙晶动植物蛋白制品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按照《环境影响评估表》的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也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生产,且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烟尘和恶臭气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呼兰区环保局虽对该企业作出了责令停产、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但该企业一直未履行处罚决定。按有关法律规定,10月21日,呼兰区环保局向呼兰区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现已执行,该企业停止了生产,并投入资金20万元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对排放的恶臭、烟尘等污染物进行了治理。近日,经呼兰区环保局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全面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已消除污染。二是关于反映道里区乡政街37号违章建筑问题。经查,道里区乡政街37号居民李志杰在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原有的房屋扩建了36平方米,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属违章建房。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李志杰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改正违法行为,但李志杰拒不自行改正。10月17日,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了限期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李仍拒不执行。此案已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三是关于反映宾县宾洲镇桥上楼市场综合楼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宾县县委、县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1.关于桥上楼市场综合楼系未经审批、验收的违章建筑问题。1999年4月,宾县有关部门联合为该项目办理了审批手续,工程于同年12月竣工,2000年,宾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为合格工程。近期,宾县有关部门又组织专家对该楼进行了全面检查,主体建筑未发现裂缝,无重大安全隐患。2.关于桥上楼市场综合楼堵塞泄洪通道问题。桥上楼市场综合楼在建设前,设计单位依据有关标准进行了局部暴雨和区域内河流不同频率评价,认为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宾县县委、县政府每年春季都组织人员对河道进行清淤通浚,及时清除河道垃圾,确保汛期安全。3.关于桥上楼市场综合楼存在消防隐患问题。宾县有关部门对桥上楼市场综合楼的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但桥上楼市场综合楼内仍存在业户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缺少相应的消防器材问题。近期,宾县有关部门对桥上楼市场综合楼又进行了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4.关于桥上楼市场综合楼内经营迪吧问题。桥上楼市场综合楼内确实开设了一家“南波万”迪吧,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位于宾洲河河岸之上。宾县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该迪吧相关手续不创建全,属违法违规经营,已责令其停业整改。另据省有关部门专家鉴定,该迪吧加砌间墙和局部垫高地面未给建筑物安全带来影响,可正常安全使用。此外,群众反映桥上楼市场综合楼屋面漏雨问题确实存在,宾县有关部门将在明年春季对该楼屋顶进行整体维修,彻底解决房屋漏雨问题。
  自“省长电子信箱”开通以来,2005年,共收到群众电子邮件4160件,下载有效邮件1512件,立案交办1157件,发函转送98件,发督办函32件,处理率100%,办结率85%。解决群众各种不合理收费及赔偿共计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