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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翠峦区图书馆

第四节 翠峦区图书馆


  翠峦区图书馆成立于1989年,为翠峦区林业局文化科下设的股级单位,经费由林业局开支,馆舍面积300余平方米,设采编组、外借组、阅览组(包括报刊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老干部阅览室),主任由张维杰担任,有工作人员6人。
  1996年迁至政府办公楼。

  一、信息资源

  翠峦区图书馆采集文献资源主要通过订购、邮购、征集、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图书报刊到馆后,经由采编组分编加工后交送书库、报刊库,登记后上架展阅或外借。
  馆藏文献资源按类型、使用对象划分为普通图书外借书库、少年儿童阅览与外借库、文献查阅资料库、地方文献库、过报过刊库。普通图书外借书库由流通率较高的各类普通图书构成,满足读者一般外借阅读需求。少年儿童阅览与外借库集中存放流通率较高的少儿图书、连环画、期刊、报纸,满足少年儿童读者的阅读需求。
  文献查阅资料库主要收藏年鉴、手册、辞典、百科全书、书目、索引、文摘等各类工具书以及大型丛书、多卷书。1989年开始实行“保存本”制度,凡采购进馆的普通图书(少儿图书除外)每种均留1册保存在文献查阅资料库。该库逐步成为馆藏图书的总书库,满足读者检索、咨询和查阅各类知识资料的需求。图书馆征集的地方志、史志、史料、地名志、地图等,伊春市各单位编印的图书(含教材)、会议文献、论文集、年鉴年报、对外交流资料及个人传记、书画作品等地方文献,1990年前均收藏于该库。
  1990年,翠峦区图书馆成立地方文献查阅室,馆藏《翠峦区志》等地方文献从文献查阅资料库移交地方文献查阅室,扩大地方文献征集的区域范围,增加地方文献征集的类型,在翠峦区广泛征集书画名家的书法和绘画作品以及名家手稿。1996年,在伊春范围内重点征集史志类图书和地方报刊,共征集到图书300册,报纸、期刊10余种、25册。2001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搜集地方史志和史料,共收集到地方史志、史料5种12册。
  1989年起,翠峦区图书馆开始按《中图法》分类体系标引组织馆藏图书。图书按分类种次号排列,过刊合订本按分类索书号排架,报纸合订本按年月排。

  二、读者工作

  (一)基本服务

  翠峦区图书馆1989年正式开放,读者办理“读者登记卡”方能阅读。1990年实行敞开办理借书证,读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交纳押金10元,免费办证。14周岁以下需办理少儿读者证。
  建馆初期,翠峦区图书馆只采用读者个人外借方式开展图书外借服务活动。1990年开始实行开架借阅制度,读者凭“读者登记卡”开架借阅,图书利用率得以提高。1996年,普通图书外借书库实行全部开架,读者可以进库自由选书,借还图书更加方便、快捷。1998年将图书外借服务扩大到单位和社区,提供集体外借服务。
  翠峦区图书馆设立综合阅览室,陈列最新期刊和报纸,供读者阅览。1990年改善阅读环境,阅览席位增加到50个,报刊订阅数量从50种增加到80种。增订了科技报刊,以满足重点读者需求;增订了观赏性、趣味性强的报刊,适应一般读者的阅读需求。2000年起与学校配合,每年组织暑假中学生集体阅览活动,充分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的作用,拓宽学生视野。2001年起增加期刊外借服务业务,至2004年共发展期刊外借读者200人。2005年,报刊阅览室编制了报刊索引,提供报刊信息查询等服务。
  翠峦区图书馆少儿读者服务包括少儿图书和少儿期刊合订本外借、少儿期刊和少儿报纸馆内阅览两部分。1997年馆藏各类儿童读物3000余册,订阅报刊25种,拥有阅览座位80个,发展少年儿童读者156人。2005年,增加少儿图书184种、1463册,少年儿童读者近500人。在做好借阅服务的同时,还举办各种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活动,为不同年龄段的小读者提供服务。
  翠峦区图书馆开馆时间为每天8:30~11:30、13:30~16:30,每周开馆42个小时,年开馆时间在300天以上。

  (二)参考咨询与读者活动

  1989年设立参考咨询室,1996年改称文献查阅室,编制书目索引、开展文献查阅等信息服务活动。文献查阅室拥有文献1万余册,提供文献资料、过报过刊、地方文献查阅服务,每年接待读者1000余人次,提供文献资料1500余册次,解答各项咨询300余条,为机关提供信息50余条。
  2005年6月成立读者俱乐部,先期投资2万元购置普通图书500余册,发展会员100余人。利用会员所交纳的会费购置新书,形成了新书与旧书的良性循环、图书与读者之间的良好互动。读者俱乐部工作的开展,保证了馆藏资源的增长,提高了读者到馆率。
  图书馆还开展送书下乡,组织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故事会、朗诵会、演讲会、捐赠图书等读者活动,召开“读者座谈会”“老年读者茶话会”,广泛联系读者,扩大图书馆社会影响。

  三、管理

  翠峦区图书馆制订的主要规章制度有《馆长负责制》《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图书借阅制度》《阅览室阅览规则》等。
  图书馆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986年图书馆工作含在林业局文体科内,1989年10月归属翠峦区文化科,1990年8月归属区文化局,1993年7月归属区文体局,延续至2005年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