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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漠河县图书馆

第四节 漠河县图书馆


  一、建置

  漠河县位于祖国北极。漠河县图书馆建于1986年。省文管会拨款9万元,县里自筹资金22万元,在大兴安岭林区西林吉镇中华路12号,建成800平方米两层楼房作为馆舍。2004年,县政府投入37.9万元对馆舍全面维修改造,改建后的馆舍带有祖国北部边陲特有的欧式风格。
  1987年4月,漠河县图书馆的报刊综合阅览室首先向读者开放,5月8日即因震惊中外的“5·6大火”而关闭。图书馆成为难民营和灭火部队的临时宿营地,有三支参与扑火的部队先后在这里落脚,齐齐哈尔运输队近80人在这里安营扎寨,漠河县文化系统17户无家可归的干部职工也在馆内安了家。灾后复建,阅览室变成全县仅有的大型会议室,各级领导在这里召开会议,没有疏散外出的2名馆员临时充当会议接待员。
  1988年4月图书馆清点书刊,5月重新开放阅览室,同期制订了相应的图书阅览制度和赔偿制度。
  1990年,全省公共图书馆业务大检查,漠河县图书馆被评为“基本合格馆”,被漠河县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998年在文化部组织的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被评定为国家级三级图书馆。

  二、信息资源

  漠河县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注重实用性、广泛性和综合性,突出地方性,主要采选适合大众读者阅读的热门图书,普及性报刊,各学科的基础知识文献,农业、林业、煤矿类的实用技术与安全生产类图书,综合性参考工具书。为增加藏书品种,复本数量一般不超过2册。
  馆藏文献以社科文献为主,各学科图书均有收藏,重点搜集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献资料,工具书和少儿读物逐年增加。
  建馆的第一批图书由当时的筹建人员购自外地书展,共计9989册。火灾后,大庆、双鸭山、牡丹江、齐齐哈尔4个市图书馆共捐赠图书近4000册。2000年5月向社会募捐2000余册,2003年“宣传周”期间,再次向县内各企事业单位募捐图书13029册。2005年,漠河县图书馆共有藏书36872册。馆藏报刊通过当地邮局订购,2005年订报纸11种、期刊117种。
  受工作人员数量所限,采编工作从1991年起始终由馆长兼任。购书经费不固定,根据需要单独向县财政部门申请。
  为规范图书文献的入藏,漠河县图书馆专门制订了《漠河县图书馆藏书补充细则》和《地方文献征集方案》。2005年,漠河图书馆收藏地方文献书刊420种、846册(件),主要有大兴安岭日报社编辑出版的《火的洗礼》;楼玉海、焦肇芳编著的《五·六特大森林火灾的调查与分析》;黑龙江省漠河县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编委会编的《漠河民间文学》;中国曲艺协会黑龙江分会编的《北极村的故事》;王树才主编漠河外宣系列丛书《祖国的北极——漠河》,包括《史话漠河》《走进漠河》《诗话漠河》《感受漠河》《神州漠河》5种。
  漠河县图书馆使用《中图法·简本》进行文献分类,制订有《漠河县图书馆图书分类规则》对类目使用级次作具体规定,力求分类准确、便于检索、前后一致。
  1992年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制订了《漠河县图书馆中文普通图书著录规则》,采用卡片式款目著录文献。目录体系由读者分类目录、读者书名目录、公务分类目录、公务书名目录、地方文献分类目录、地方文献书名目录6套组成。分类目录依索书号组织排列,书名目录按书名汉语拼音音序排列。目录在使用过程中由馆员随时检查,发现丢失与混乱现象,及时调整和补充款目。
  书刊经过加工后全部上架用于流通。图书采用分类排架,报刊在架上标出报(刊)名,方便读者取阅。过刊下架装订后,移交过刊室收藏,提供借阅。
  破损的图书各室随时修补;丢失及损坏严重的,登记后经馆长签字统一剔除。

  三、读者工作

  漠河县图书馆读者集中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消遣型读者较多,对文学作品、通俗读物具有浓厚兴趣;学习型读者借阅社会科学文献居多;研究型读者阅读偏重医药卫生、农业科学、工程技术、交通运输类文献。学习型、研究型读者成为漠河县图书馆的重点读者。

  (一)基本服务

  1993年有持证读者127人,办理借书证每证收押金5元,退证时留2元工本费,退还读者3元。此后退证时不再退款,到2005年持证读者总数为493人。
  1989年正式设立外借部。外借工作初期为闭架形式,1995年开始实行馆藏文献全开架。
  图书馆阅览室以读者到馆登记的形式开展阅览服务。文献全开架,全年无休,周开馆56个小时。阅览室兼具参考咨询职能,读者如有咨询,馆员可代查资料。
  图书馆的书刊宣传多以板报与书展的形式开展。导读服务由各室馆员各负其责,结合书刊的宣传推荐内容引导阅读。书架上贴有醒目的类目标签,目录柜上方张贴有查目说明。
  参考咨询工作主要以解答读者咨询为主,无独立部门,由阅览室和外借处在日常工作中完成。1991年,为漠河县黄金公司读者赵立起的著述《世界千奇百怪录》提供资料千余篇,为县志办编写“漠河县大事记”提供了很多翔实的地方文献资料。

1989~2005年漠河县图书馆借阅服务统计表 表14-5

年度

外借

阅览人次

到馆
总人次

年度

外借

阅览人次

到馆
总人次

人次

册次

人次

册次

1989

610

896

8716

9326

1998

2768

3377

11363

14131

1990

794

1040

9244

10038

1999

2591

3101

11459

14050

1991

1830

3660

7450

9280

2000

2143

2362

5833

7976

1992

1160

1735

6270

7430

2001

1802

2529

6429

8231

1993

1718

1916

7685

9403

2002

2297

3652

7316

9613

1994

2326

4043

10399

12725

2003

2707

3592

3371

6078

1995

2427

3158

10525

12952

2004

837

1203

1174

2011

1996

2658

3501

10369

13027

2005

1593

4677

9800

11393

1997

2586

3573

6156

8742

 

 

 

 

 



  1999年,与漠河县第二小学六年组联合举办作文竞赛。2000年11月,与县科委共同举办“倡导科学文明,反对封建愚昧”图片展。
  2001年,图书馆举办电脑学习班四期,培训学员160余人,

  (二)业务辅导

  1994年,建立馆外图书流动点10个,由5名工作人员分管,主要服务对象是少年儿童。1996年4~6月,漠河县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相继成立图书室,县图书馆多次为他们提供业务指导,并赠送第三中学《中图法·简本》1册。
  1998年,漠河县古莲电厂成立图书室,县图书馆派馆员为他们讲解了图书室的管理方法、借阅手续等。
  2002年,松苑社区成立图书室,县图书馆捐赠图书892册,协助排架,进行基础业务辅导。
  2004年,在县文化局组织的文化下乡活动中,为漠河、兴安两乡及所在驻军连队捐赠图书271册。

  四、管理

  漠河县图书馆隶属于漠河县文化局。最初定编为8人,1999年6月,在全县的机构与人员精简中减至5人。首任馆长由当时的文化局副局长王德兼任,1991年刘雅丽被县文化局任命为图书馆馆长。
  1987年4月,图书馆最先设立报刊综合阅览室。1989年又设立图书外借部、典藏部、采编部。1993年,撤销典藏部,成立过刊阅览室。2004年,过刊与地方文献合为一处,设立地方文献资料室。1994年8月开设“自助外借室”,2004年关闭。1998年设立少儿阅览室,面积150平方米,后因文化局统筹安排全局工作场所被取消。
  漠河县图书馆积极创造条件使职工经常参加专业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水平。1988年5月,邀请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专业人员到馆进行3天业务辅导。1989年,派出1人参加省文管会主办的为期15天的文物干部培训班。同年9月,派5人到齐齐哈尔市图书馆参加黑龙江大学主办的“图书情报学专业证书教学班”半脱产学习,学制一年半,全部通过考试。1990年有3人参加省图书馆学会举办的《中图法》(第3版)学习班。1994年6月,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举办图书馆业务培训班,漠河县图书馆和县物资科资料室派员参加学习。
  1988~1997年,漠河县图书馆陆续制订了《图书阅览制度》《借书规则》《读者污损、丢失书刊资料赔偿制度》《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等业务规范。1986~2005年,制订有《职工考核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卫生制度》《图书馆设备物品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
  1998年7月,漠河县编制委员会给图书馆下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证书”,但受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所限,人员工资依然执行企业标准,经费的使用与划拨也以企业管理的方式继续延续。漠河县图书馆无独立的财务机构,办馆各项费用采用向上级财政报账制。
  1999年,漠河县文化局与县教科委合并为教育科技文体委员会,县图书馆也随之隶属于县教育科技文体委员会领导。
  1990年对馆舍进行了全面粉刷,2000年拆除馆舍周边栅栏,2001年在馆舍北侧栽种草坪80平方米,2003年在馆舍前栽种草坪130平方米。2004年,图书馆馆舍作了大规模维修改造,外观改为欧式,更换门窗、灯具及老化的用电线路,修建下水道及卫生间。经整修,馆舍内外面貌一新,成为祖国北疆读者倍感舒适的学习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