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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编纂,力求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断限内黑龙江省统计事业的发展与变化。
  二、本志为黑龙江省第二轮修志规划中《黑龙江省志》分志。
  三、本志上限为1986年,下限至2005年。为完整记述事物发展进程,少数内容进行了适当上溯。
  四、统计工作范围广泛,涉及诸多部门。为确保主线清晰且避免与其他分志交叉重复,对黑龙江省统计工作的记述政府统计系统内从详,系统外从简或略。
  五、本志综合运用述、记、志、图(照)、表等体裁,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设篇、章、节等层次,共分6篇、29章、139节,约125万字。
  六、本志所涉及的党政机关名称一般采用其通用的简称,如党指中国共产党,党中央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省指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指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再如黑龙江省统计局简写为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