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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业统计年报

第一节 农业统计年报


  一、农业统计年报的变革

  农业统计年报全面反映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等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基本统计指标。采取条块结合及多种调查方法收集资料。
  1986年农业统计年报延续了80年代初的农业统计年报制度,包括农村基层组织、农业生产条件(耕地、农业机械、劳动力、农业基础设施等)、农业生产成果价值量和实物量指标、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四个方面,共18张表:

年报名称

年报内容

资料来源

农村组织

生产条件

生产成果

收益分配

全面调查

抽样调查

业务部
门统计

统计部门加工

农村基层组织及劳动力情况

 

 

 

 

耕地面积情况

 

 

 

 

 

 

主要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

 

 

 

 

 

 

农业机械用电、化肥、水利情况

 

 

 

 

 

 

 

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

 

 

 

 

 

养蚕、水果生产情况

 

 

 

 

 

 

 

林业生产情况

 

 

 

 

 

 

 

牧业生产情况

 

 

 

 

 

 

牧业县牧业经济效益情况

 

 

 

 

 

 

渔业生产情况

 

 

 

 

 

 

农村社会总产值

 

 

 

 

 

 

 

农业总产值

 

 

 

 

 

 

农业商品产值

 

 

 

 

 

 

农业净产值

 

 

 

 

 

 

农村经济收入分配和效益

 

 

 

 

 

 

农村固定资产结构

 

 

 

 

 

 

农村新经济联合体基本情况

 

 

 

 

 

 

农村专业户基本情况

 

 

 

 

 

 


  ① 统计部门加工,包括统计部门采用典型调查的方法和收集有关资料进行推算。


  从1986年至1988年农业统计年报的内容没有变化,但农村统计改革已在全省由点到面逐步兴起,到1988年已有1038个乡镇建立了统计信息办公室,占全省乡镇总数的88.7%,乡镇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975人;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为了适应农村由产品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必须逐步建立反映农村社会经济全貌,各部门协调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农村统计一套表”经过两年多的试点、试行和反复论证,形成了比较可行的方案,从1989年年报开始在全省农村推行,农业统计年报采用了“农村统计一套表”。所谓“农村统计一套表”就是以农村社会经济为总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通过一系列具有内在联系的统计指标体系,运用一套科学的调查方法,系统地搜集、整理反映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是农村各级党政领导进行决策和制订规划的重要依据。
  1989年统计年报全面实施“农村统计一套表”。“农村统计一套表”同原来的农业统计年报相比,在内容上有三个变化,一是将林业、水产、水利、农机等部门统计涉及农村的,纳入“农村统计一套表”。原来的农业统计年报中反映农业机械的《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在“农村统计一套表”中细化为《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主要农业机械按所有制分组》《主要农业机械化项目水平》3张表;增加了反映水利事业发展的《灌溉面积》和《机电井情况》两张表;水产由原来农业统计年报只统计产量和养殖面积12项总量指标,在“农村统计一套表”中细划了分品种捕捞量和各种养殖方式,共26项指标。二是为适应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需要,在“农村统计一套表”中增设了“农村经济增加值”“农业增加值”两项总量指标,增加了《农业增加值》表,同时按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农业增加值。三是“农村统计一套表”将农业统计年报的内容从反映农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拓展到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增加了乡镇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和财务指标报表,乡镇财政信贷报表,乡村基础建设和人口变动报表,农村文化、艺术、广播、卫生、教育、科技报表,还设有一张《乡镇经济概况卡片》。统一纳入“农村统计一套表”的报表共45张,其中由业务部门分别汇总上报的报表20张。在村级建立“农户台账”,对农村基本情况、畜牧业和播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在“农村统计一套表”中,需要发至农村基层逐户调查的指标已减少到89项,比1988年的207项指标,减少了118项,大大减轻了基层统计工作量。
  “农村统计一套表”的主要作用是:
  (一)有利于实行集中统一的统计调查体制。多年来,由于农村统计工作条块分割,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向下搞调查,“十路诸侯,各自为政”,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日趋严重。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统计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以保证按照统一的制度、方法及标准来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为此,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的调查体制,理顺调查渠道,变农村统计调查的双轨制(或多轨制)为单轨制,除业务部门的内部统计外,凡布置给乡(镇)村的统计调查任务,均由乡(镇)统计信息办公室(站)一家承担,做到由统计部门一只手伸向基层进行调查,村级只承担乡镇统计信息办公室(站)统一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各有关部门所需要的农村社会经济基本统计资料,统一由乡镇统计信息办公室(站)进行反馈,彻底改变过去“七手八脚”向基层搞调查所造成的基层负担过重,以及指标多乱、数出多门、信息不准的弊端。
  (二)有利于设置一套科学、统一的统计指标体系。条块分割的统计体制,决定了农村统计指标体系不配套,概念不统一,内容不衔接。“农村统计一套表”按照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原理和适应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需要建立的,其基本内容可包括以下9个方面:(1)农村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包括国营农林牧渔场单位数,乡村企业单位数,各种类型的新经济联合体个数,农民家庭经营户数,各种类型的专业户数和其他经营方式的单位数;(2)农村生产条件,包括农村自然条件,土地利用,农村水利资源,农村固定资产,农村主要生产(运输)设备和按不同经济类型、性别、文化程度、产业部门分组的农村劳动力;(3)农业现代化,包括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化肥施用量和农业良种化情况;(4)农村生产成果,包括按部门分组的农村社会总产值、净产值、工农业商品产值、农村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和商品量;(5)农村经济效益,包括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和资金利用率等;(6)农村经济的收入分配和积累,包括乡村企业的收入分配与积累,新经济联合体的收入分配与积累,农民家庭经营的收入分配与积累等;(7)农村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包括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额(量),农村社会商品零售额,农村商业机构和人员,农村信用社存款与贷款,农村集市贸易成交额等;(8)农民家庭生活消费,包括农民家庭纯收入,生活消费支出,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房屋及居住条件等;(9)农村社会指标,包括乡村政权建设,村镇建设,人口、出生、死亡与婚姻状况,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
  (三)有利于运用灵活多样的调查方法。农村统计调查方法由单一的全面调查变为多种调查方法相结合,对于农村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乡镇政权建设、乡村企业、农村劳动力、播种面积以及牲畜头数等基本国情、国力指标,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对于农产品产量、农民家庭收支等指标,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抽样调查也根据不同调查内容分别采用随机抽样、简易抽样、划类选点等抽样方法。抽样总体一般应设在村级,通过对样本户或样本地块的调查推算全村数字。对于分布比较集中,代表性较强的统计内容,如水产品产量、农作物副产品产量、蚕茧、水果生产情况和各类农村专业户经营情况等,采用对重点产区或典型户进行重点调查或典型调查的方法。
  1993年,在农村继续加强统计报表的统一管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综合统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统计的分工,业务部门负责系统内的统计报表,并向同级综合统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1993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本情况及农业生产条件、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等17张年报,采取条块结合及多种调查方法搜集资料。农业生产条件指标中的农业机械、农用水利、自然灾害、林业生产情况、渔业生产情况等指标直接取自于同级业务部门的统计资料;有关农村基本情况、农作物播种面积、牧业生产情况等指标采取全面调查方法;有关农业主要产品产量、商品产值等指标采取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有关农业总产值、增加值等指标采取利用业务部门统计资料和住户调查资料加工推算的方法。有关科技、文教、林业、水利、农机、水产、民政、乡镇企业等业务部门统计报表,由各业务部门发至本系统内,资料的审核、汇总由业务部门负责。
  1993~2000年农业统计年报内容基本未变,仅作了局部调整:

年报名称

1993 年年报

2000 年年报

1. 农业基本情况及农业生产条件

2. 农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

3. 水果、木耳、人参生产情况

4. 林业生产情况

5. 主要畜禽存栏

6. 主要畜禽产品产量

7. 非农户畜牧业生产情况

1993 年开始新增

8. 渔业生产情况

9.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10.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

11. 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表

12. 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计算表

13.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14. 农林牧渔业商品产值

15. 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

√ 1994 年开始新增

16. 农村固定资产结构

1998 年取消

17. 县(市)农村社会经济卡片

1997 年取消

18. 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19. 军委、省外驻黑龙江省农场基本情况一览表

1995 年增加,1999 年取消

 



  以上19张年报表,自1993年至2000年始终未变的有14张表;1993年以后取消的有2张表(第16、17表);1993年以后新增加的有3张(第7、15、19表)。2000年农业年报实有16张表。
  自2000年至2002年取消了《农林牧渔业商品产值》和《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2张表;新增了反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奶牛生产情况》《特色种植业生产情况》《特色养殖业生产情况》《绿色食品种植业生产情况》《绿色食品养殖业生产情况》《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情况》6张表;恢复了《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2004年又增加了《村基本情况表》。到2005年末农业统计年报实有22张表。2005年进一步规范农业增加值核算,包括公布程序的规范性,数据经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审核后对外公布;产品产量的一致性,凡有抽样调查的产品产量,省级核算时使用农调总队认可的抽样调查数据;增加值率的准确性,考虑到不同季节农、林、牧、渔业生产结构的差异,季度增加值率可根据当年农产品中间消耗情况对上年度增加值率进行适当调整,但需征得总队批准;缩减方法的科学性,农产品价格缩减指数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接近时,使用单缩法计算可比价增加值;农产品价格缩减指数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相差较大时,使用双缩法计算可比价增加值。
  2005年,在全省13个市地进行了农牧业效益情况专项查,共调查42个县(市)、9个区、160个乡(镇)、1200户农户,反映了2004年、2005年推行一系列惠农富民政策,尤其是“一免三补”政策使农民得到的实惠,同时存在粮食单产不稳、农业生产资料涨幅高等影响农牧业效益的问题。

  二、农业统计年报与农业普查数据的衔接

  运用普查结果校正常规统计数据,是普查的一个重要功能,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获得了大量翔实的反映农村社会经济状况的数据,农业统计年报与农业普查数据相比,由于调查方法和资料来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偏离实际的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黑龙江省农业普查数据与1996年农业统计年报数据相比,农村劳动力多70.2%;耕地面积多28.6%;有效灌溉面积少7.9%;农业机械除大中型拖拉机少1.6%外,其他农机具的数量均多于年报;牲畜存、出栏数量约少30%左右;非农乡镇企业总数少69.2%。
  为巩固和开发利用农业普查成果,解决农业统计报表数据与实际存在偏差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反映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于1997年末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在农业普查基本工作完成之后,进行农业普查与农业统计报表数据的衔接工作(以下简称“两数”衔接),以农业普查数据为基础,调整农业统计报表数据。省政府于1998年10月27日召开了省政府“两数”衔接协调会议。省直15个部门的主管厅、局长和有关处长参加了会议。根据协调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于1998年11月3日向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发出了《关于在全省进行农业普查数据与农业统计报表数据衔接工作的通知》。省政府于1998年11月17~18日,召开了全省农业普查数据与农业统计报表数据衔接工作会议,各地、市主管专员、市长、统计局长、农业科长,省直有关部门主管厅、局长,有关业务处处长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郭宝福主持,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宗璋,国家农调总队队长张新民,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在会上分别作了讲话,明确要利用农业普查数据,全面衔接,分步实施;1998年年底前,完成1996、1997、1998年度有关指标数据的衔接;1999年6月底前,完成历史指标数据和派生指标数据的衔接;防止“两数”衔接后的“反弹”和农业统计报表数据偏离实际现象的回潮。
  “两数”衔接工作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省统计局、省农业普查办公室牵头,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按照谁统计谁负责衔接的办法进行分工,由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的原则和要求,组织完成。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等有关水利建设统计指标数据的衔接;省土地局负责全省耕地和其他农业用地等统计指标数据的衔接;省农机局负责农机统计指标数据的衔接;省乡企局负责乡镇企业统计指标数据的衔接;省农垦总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负责本系统“两数”衔接,并配合省统计局、省农业普查办公室搞好全省“两数”衔接;省统计局负责全省畜牧业(省畜牧局配合)、农村基本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等统计指标数据的衔接。
  “两数”衔接的内容包括数据的衔接和指标口径与范围的衔接两部分。数据部分主要是耕地面积、畜牧业和农业机械的衔接。指标口径与范围的衔接主要是耕地面积、牲畜出栏、从业人员、农业机械、农村住户和人口等指标。

  (一)数据衔接办法

  1.面积与单产
  (1)耕地面积:以农业普查数据为准,县以上数据进行衔接。1996年数据采用农业普查数。1997年、1998年的数据,依据各年的土地实际变更情况进行调整。
  (2)播种面积:以农业普查的耕地为基础进行衔接,其方法是:总播种面积=农业普查耕地面积×农业普查取得的复种指数。分作物的播种面积=总播种面积×1996年年报该作物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1997年、1998年的数据以1996年衔接数为基数,按两年的年报增减幅度推算出总播种面积,然后分别按1997年、1998年年报的作物面积构成推算出分作物的播种面积。
  (3)单产:以年报的总产除以衔接的播种面积。
  (4)有效灌溉面积:1996年的数据采用农业普查数,1997年、1998年数据以此为基数,参照年报增减幅度推算。
  2.畜牧业
  (1)直接衔接指标:凡是农业普查有的指标,与1996年年报数据衔接。
  (2)间接衔接指标:①比重(系数)推算。这类指标农业普查中没有而又必须推算。主要是分畜种的能繁殖母畜、当年生仔畜。计算公式为:衔接指标数据=已衔接的相关指标数据×该指标在年报有关报表中的比重(系数)。②根据年报计算的单产推算。主要是肉产量、奶产量和羊毛、羊绒产量。计算公式为:衔接指标数=已衔接的相关指标数据×年报畜产品单产。③根据分项已衔接数据汇总求得的总项衔接数。主要是肉类总产量、大牲畜存栏数。④需要根据衔接的实物指标重新计算的畜牧业产值与增加值指标。具体方法是:第一步:在确定衔接后的畜牧业产品产量后,根据1990年农产品不变价目录,计算出与农普数据相衔接的不变价畜牧业产值。第二步:现价畜牧业产值的测算。采取两种方法:一是用各地1996年、1997年农产品现行价格目录表,根据衔接后的畜产品产量直接计算出现价的畜牧业产值;二是用主要畜产品的年报数与普查数的差距百分比来扣除现价畜牧业产值虚增部分。第三步:畜牧业增加值的测算。畜牧业增加值=衔接后的现价畜牧业产值×该年度畜牧业增加值率。
  3.农业机械
  (1)农业机械数量:1996年数据采用农业普查数。1997年和1998年数据根据年报增减幅度推算。
  (2)农业机械动力:1996年数根据年报的各种机械的每台动力和衔接的机械数量推算。

  (二)指标口径范围的衔接

  1.面积:(1)耕地面积,与农业普查的耕地面积口径一致。即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25度及以上的坡地。耕地中包括宽小于2米的沟、渠、路、田埂。
  (2)有效灌溉面积,为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的可耕地面积。
  2.畜牧业:畜产品出栏:调整为不包括买来饲养不足2个月又出售的猪、牛、羊。
  3.农业机械:根据农业普查调整年报口径,主要是明确农用载重汽车和农用运输车的吨位。1.5吨以上(含1.5吨)为载重汽车,1.5吨以下为农用运输车。
  4.从业人员:调整为:(1)年龄为16岁以上(含16岁);(2)时间:一个农事季节以上,一般为2个月以上劳动时间。
  5.农村住户与人口:按常住原则定义农村住户和人口。

  (三)历史数据的衔接

  对于要求直接与农普数据衔接的主要指标,依据1996年衔接数据与年报数据的差距,计算各年度平均调整的幅度(系数),而后测算出1990~1996年的历史数据。
  某指标各年份平均调整系数(K)=
  各年度衔接数计算方法:
  各年衔接数=各年年报数×K
  以上农村统计数据“两数”衔接工作已在1999年末完成。
  经过测算,“两数”衔接的主要结果如下:

畜牧业主要指标衔接情况 表1-4

指标

单位

1996年年报数

1996年(农普)衔接数

农普比年报±%

大牲畜总头数

万头

742.2

540.6

-27.2

  其中:黄牛

万头

518.3

376.7

-27.3

     奶牛

万头

97.3

65.8

-32.4

     马

万匹

111.0

81.2

-26.8

     驴

万头

8.5

9.8

15.3

     骡

万头

7.1

7.1

 

猪存栏

万头

1281.1

900.7

-29.7

羊存栏

万只

567.5

431.6

-23.9

猪出栏

万头

1310.2

882.4

-32.7

肉类总产量

万吨

176.1

116.0

-34.1



  劳动力衔接情况。1996年年报中,农村实有劳动力为599.4万人,户均1.6人,农业普查农村住户从业人员为1020万人,户均2.5人,1996年衔接数为986.8万人,户均2.3人。

农业机械主要指标衔接情况 表1-5

指标

单位

年报数

衔接数

农普比
年报±%

1996年

1997年

1996年(农普)

1997年

大中型拖拉机

73000

71440

72324

69576

-0.9

小型拖拉机

443600

450223

622387

621933

44.3

大中型配套农具

186252

191985

139945

165902

-24.9

小型配套农具

400812

492714

398562

477068

-5.6

农用柴油机

167154

181716

151762

132283

-9.2

联合收割机

13886

13459

15218

14882

9.6

机动脱粒机

77604

83052

107019

109889

37.9

喷灌机械

4065

5855

3733

6621

-8.2

农用水泵

165625

185528

257246

270771

55.3

农用载重汽车

9272

9295

10440

10288

12.6

农用运输车

62733

69038

104171

111266

66.1

渔用机动船

2541

2443

4247

4029

67.1


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衔接情况 表1-6

当年价格:亿元

指标

年报数

衔接数

农普比年报 ±%

1996 年

1997 年

1996 年(农普)

1997 年

农业牧渔总产值

805.7

844.6

740.8

772.3

-8.1

农业

558.7

571.1

558.7

571.1

 

林业

16.8

17.1

16.8

17.1

 

牧业

216.4

241.0

151.5

168.7

-30.0

渔业

13.8

15.4

13.8

15.4

 

农林牧渔增加值

465.8

484.8

444.1

460.2

-4.7

农业

378.9

387.1

378.9

387.1

 

林业

7.9

8.1

7.9

8.1

 

牧业

72.4

82.1

50.7

57.4

-30.0

渔业

6.6

7.5

6.6

7.5

 



  有效灌溉面积,农普数与年报数相比差距较小,仅为7%,放在以后的年度中逐步消除。
  耕地面积数据的衔接工作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为了维护本地利益,不同意按农业普查数上报本地耕地面积。所以耕地面积的各地上报数汇总,仅比原统计数据增加4%。

1991~1995年主要历史数据的调整和衔接 表1-7

年份

农业总产值(亿元)

农业增加值(亿元)

大牲畜(万头)

肉类产量(万吨)

衔接前

衔接后

衔接前

衔接后

衔接前

衔接后

衔接前

衔接后

1991

247.7

244.3

150.2

148.6

378.1

358.7

68.2

62.7

1992

285.2

278.0

171.8

168.7

405.9

365.3

78.3

66.3

1993

330.6

318.0

203.3

198.4

441.0

376.4

84.4

65.4

1994

537.9

509.6

316.3

305.3

519.0

420.2

108.7

77.7

1995

670.0

623.6

388.1

371.2

632.6

485.7

135.7

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