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保险统计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以概率论的方法,合理地计算并核定保险费率,用分散缴纳保险费的办法,建立保险基金,用以补偿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统计通过保险业务收入、保险业务支出、承保数量、承包金额等保险统计指标,系统地反映保险业务活动的数量特征,为制订保险发展规划、保险经营活动分析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保险统计是国内生产总值和资金流量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1980年黑龙江省恢复保险业务后,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保险统计的集中统一管理,1998年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后,由保监会负责保险统计的集中统一管理。各级保险公司设有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负责保险统计的组织实施。
一、保险统计主体的变化 1986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一家经营保险业务。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批准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组建保险业务部,打破了建国以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独家经营的局面。1991年哈尔滨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撤销,成立哈尔滨保险代理处。1994年保险业务从交通银行剥离,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哈尔滨办事处。1996年升格为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批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哈尔滨市设立代理处,后改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哈尔滨办事处,1998年,成立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1996年保险业进行机构体制改革,实行分业经营。率先进行改革的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7月分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1999年3月进行改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品牌,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则改建成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随后进行机构体制改革的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2000年11月,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分设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003年2月,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分设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进入21世纪后,新的保险主体不断入驻黑龙江保险市场。2001年4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开业;2002年5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开业;2003年2月,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开业;2003年7月,中国人保控股公司黑龙江省办事处成立,2004年7月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同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成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改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改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04年8月,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开业;2004年9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开业;2005年,华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开业。
2005年,国内保险公司在黑龙江省共设置了15个省级公司、355个地、市级及以下支公司、1556个营业部、营销部,另外还有2000多个兼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服务网络遍布全省各市、县,直达工矿企业、街道、乡镇、农场和广大农村。保险中介组织从无到有,到2003年末,全省已有27个保险代理公司、5个公估公司和经纪公司。
黑龙江省各保险企业在传统的保险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推出新的保险产品,保险服务项目和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扩大,2005年全省保险费收入139.6亿元,是1985年的11.7倍,年均增长速度13.1%,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6.9亿元,人身保险保费收入118.7亿元。全省有3952.3亿元的资产获得风险保障。
二、保险统计报表 1986~1997年保险统计报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1998~2005年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有月、季、年报。主要统计内容是:
(一)保险公司综合统计报表
通过主要业务指标综合反映保险业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报表有:《保险公司主要业务指标月报》,反映保险业的财产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健康险、寿险等险种的保费收入、各项赔款和给付,退保金、手续费、佣金、营业费用支付,应收保费和预计利润,银行存贷款和投资,资产总额等;《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季报》,反映保险公司各类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资产总额,各类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保险公司利润季报》,反映保险业务收入、保险业务支出、提存各类准备金、承包利润、营业利润、缴纳所得税和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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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保险统计报表各险种及统计指标 |
(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业务统计报表
有(1)《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业务统计季报》,反映分财产险种的业务统计,包括承保数量、保险金额、保费收入、赔付件数、赔付金额、赔付率、应收保费等;同时反映保险业务来源,来源于保险公司“直接业务”,还是来源于代理业务、经纪业务等“间接业务”;(2)《人身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业务统计季报》,反映分人身险种、分个人业务、团体业务的保费收入、赔款支出、退保金、年金给付、满期给付、死伤医疗给付、储金等。
(三)保险公司代理机构统计报表
有(1)《保险公司代理机构统计季报》,反映代理人管理处、兼业代理机构、代办站(所)等保险代理的机构、代理人员和持证人数;(2)《财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统计季报》反映财产保险公司代理机构和经纪人,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业务的承保件数、保险金额、保费收入、手续费支出、赔付件数和赔付金额;(3)《人身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统计季报》,反映人身保险公司代理机构和经纪人,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有效保单件数、保费收入、佣金、手续费、赔款支出、给付金额、退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