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普查 根据国务院决定,黑龙江省于1995年开始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普查标准时点为1996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是1996年1月1日到1996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是全省范围内的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普查内容涉及农村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38个项目,共687个指标。普查表分为农村住户调查表、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调查表、行政村调查表、乡镇调查表、非农乡镇企业基本情况卡片、农业用地卡片。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村住户家庭人口和非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特征,从业人员的自然情况、从业时间、从业地点和从事的行业,农村住户雇工情况,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渔业用地构成,农作物种植和科技应用情况,牲畜、家禽饲养情况,农业生产机械、设备和生产用房情况,农村住户的经营类别等48项;行政村和乡镇的基本特征,户数和人口,社区环境,农业科技与服务单位和人员,农用生产机械、设备和生产用房,集贸市场、财政状况、镇区情况等8项;非农乡镇企业的单位类型,行业类别,合作合资情况,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情况,企业所在地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7项;农业用地卡片上登记的是土地详查的农业用地面积、土地详查后农业用地的增加、减少情况,1996年底实有的农业用地面积等3项内容。
这次普查的范围广,内容多,首次采用光电录入技术。为了取得可靠数据,高质量地完成全省农业普查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到1999年11月,顺利完成了入户登记、质量抽查、快速汇总、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利用等阶段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全国农业普查质量评比竞赛中,黑龙江省取得了全国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1995年8月,成立了省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省长孙魁文(1998年3月改为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宗璋)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赵羽(后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委主任郭宝福)、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省计委副主任宋洪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吕淑珍、省财政厅副厅长李继纯担任,成员为省农垦总局副局长马学利、省教委副主任王文良、省水利厅副厅长王长祥、省统计局副局长李玉涛、省畜牧局副局长李尧人、省农牧渔业厅副厅长李海、省乡企局副局长关心、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朱文学、省林业厅副厅长刘亚文、省农调队队长何玉彬、省农电局副局长张凤海、省农机局副局长陈华、省公安厅副厅长陈英、省科委副主任梁世成、省民政厅副厅长杜临涛、省土地局副局长林澍德、省广播电视厅副厅长周兴海、省粮食厅副厅长金辉、省农办副主任钟雨亭、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志杰、省森工总局副局长韩连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省统计局承担。省统计局副局长李玉涛兼任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同年10月,全省13个地市,以及承担普查登记任务的3个省直单位、67个县(市)、60个有普查登记任务的县级单位相继成立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11月,全省3070个乡镇级单位成立了农业普查办公室;17329个行政村成立了农业普查小组;69963个村民小组都划定了普查小区。全省上下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农业普查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为在全省顺利开展农业普查提供了组织保证。各地市和县区政府大多仿效省的模式,抽调相关人员5000多名,组建了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各地市和县区通过召开市、县委扩大会、县长办公会、普查工作会议、部门协调会等形式部署农业普查工作任务,抓好机构、人员和经费的“三落实”。
全省农业普查涉及500万个农户和1800多万农村居民,以及大量的乡村企业,数据处理量多达14亿字符,是第四次人口普查的2.5倍。根据需要,全省共选调13万名普查工作人员。举办了1882期业务培训班,训练出一支合格的农业普查队伍。1996年7月,全省抽调县以上各级政府农业普查领导机构成员6200人。9月,选调乡以下普查工作人员2.3万人。11月,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质量检查员9.5万人。在乡以下普查人员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3%,党团员占40%,参加过普查工作的占35%。在培训中,坚持了“分级负责,三级培训”的原则。同年10月5~25日,由省农普办对13个地市、67个县市、60个县级区和省直相关部门的640名师资骨干进行了系统培训。12月中旬前,150个县级单位采取分期分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对9.5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各级农普教员,手持证书(由省农普办考核印发的《农业普查培训上岗证书》)上岗授课,坚持了试讲、统一答疑、学员评议制度;普查员经历了严格培训、测试合格并入户试填普查表后,才能佩带“普查员”标志进户正式登记。
截至1996年底统计,全省县以上财政共落实农业普查经费3551万元。其中省级1168万元,地市级1160万元,县(市)区级1223万元。省农业普查办为67个县(市)和部分地市配置了90台农业普查专用微机,下拨45万元补贴财政困难的县市。省普查办还统一制作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质量检查员、农普办工作人员胸卡、工作用兜,以及各种农业普查登记表、统计报表和包装箱等物品。各地市和县区政府为同级普查机构落实了普查经费,解决了办公用房、通讯设备和工作用车。从而保证了各级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4年初,国家统计局粮农中心决定在全国16个粮农分中心进行农业普查试点。哈尔滨粮农分中心按照全国农业普查试点总体方案的要求,在农垦总局系统二九一农场进行了农业普查试点,取得了圆满成功。在半年多的准备工作中,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完成了试点方案设计、当地特征项目表的制订、填报单位摸底、普查表试填以及数据处理程序研制等各项准备工作。1995年2月,正式进入现场登记阶段,到7月完成试点工作。这次试点还为全国农业普查设计了一套符合中国实际情况,可与国际标准接轨,便于实际操作的方案和实施计划提供了各种信息和直接经验。1996年3月1日至4月20日,省普查办按照国务院农普办《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普查试点的通知》要求,又在绥化市抽取利民、太平川、北林等3个乡、镇、办事处的13个村民委员会、67个村民小组、6深入933个农户及乡镇企业进行省级普查综合试点。在50天内走完了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培训普查员、成立指挥机构、划分普查区和调查小区、调查摸底、现场调查、质量验收与总结评比等普查全过程。各地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农普办的负责人参加了现场登记、质量检查、交接验收。5~8月,全省13个地市、3个省直部门相继开展了地市级综合试点。9~10月,全省各县(市)区进行了专项试点和现场试填工作。通过自上而下的逐级试点和试填,达到了培训骨干、探索路子、总结经验和指导工作的目的。
据统计,全省县以上电视台制作农业普查专题节目4300期(次),通过广播、报刊发表农普宣传稿件32万份,全省乡镇以上政府领导人发表农业普查讲话10万余人次;各地张贴农业普查宣传标语35万余条,书写墙壁大字块22万余条,开辟各种农普宣传专栏1.2万多版(次),出动宣传秧歌队5.6万多人(次);在农村中小学校开办“农普一堂课”,为农户家长“捎去农普一句话”达258万人次;印发县市以上各级政府领导给农民一封公开信760多万张;利用省报开辟专栏宣传农业普查成果,《黑龙江经济报》连续在头版刊载全省农业普查成果分析报告,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连续12次报道普查信息,成为1998年全省新闻专题连续报道中的一件大事。1996年9月23日,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载文向全国各地宣传《黑龙江省农业普查‘丰收杯’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同年11月11日至12月22日,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连续40天播报《农业普查专题广播讲座》20讲;12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孙魁文副省长到会并讲话,对全省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在16个地市级、679个县市级单位设立分会场,各地市、县政府领导、省直20多个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1.2万人参加收听收看;12月22日晚,省政府农普办、省委宣传部和省广播电视厅联合举办了《在希望的田野上》——喜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大型专题文艺晚会。省政府五大班子领导人、省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共500余人参加观看,省电视台《当代舞台》先后3次向全省观众播放农普晚会节目。
1997年1月1日,是普查登记的第一天。全省9.5万名普查员、3.5万名各级党政领导和普查工作人员一起奔赴普查登记第一线。他们几乎是同时走进了全省500多万家农户、1.4万个行政村屯、1100个乡镇和近2万家非农乡镇企业进行入户查点和填报。为了确保农业普查现场登记质量,省农普办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加大领导力度、宣传力度和质量监控力度。对现场调查采取了8条质量控制措施。一是普遍实行“先慢后快、限量试填、逐级审核、稳步前进”的做法。在入户登记的头一天,限量登记3—5户,再进行复查回头看,边纠错边查漏。二是分片包干,实地督查。入户登记前夕,省农普办组成14个检查组,在省农普领导小组22位厅局长的带领下,分赴13个地市和省农垦系统所属的登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各地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农普办的领导成员亦仿效省里做法,进行督查。三是设立值班电话,进行专人答疑,及时解答现场登记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四是定期召开例会,指导全局。对在问查中发现的农户瞒报生猪、家禽数量以减少赋税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五是组织普查员自查灭错、指导员议查、县乡村抽查,将调查误差消灭在基层。六是推行奖惩机制,降低登记差错率,把登记质量作为评比竞赛的主要依据。七是动员普查员在入户登记中当好普查宣传员。八是逐级进行质量抽查验收。各地在现场登记中注重抓质量,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如牡丹江市的“三级四审”,绥化市填报A601表的“七条经验”,五常市实施《农村住户调查表》交叉审核,桦川县“以质计酬”办法等。
元月2日至8日,由全国农普办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邵宗明和朱向东率领的国家农业普查检查组一行6人,在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副局长李玉涛陪同下,先后深入到绥化市利民镇红光村、呼兰县莲花镇的农普登记现场进行视察。黑龙江省副省长、省农普领导小组组长孙魁文向国家检查组介绍了本省农业普查工作情况。元月28日至30日,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司高级官员威瑟和意大利国家统计局数据质量控制专家巴尔卡罗里到达哈尔滨市呼兰县长岭乡长岭村和莲花镇莲花村,查看农普A601表的填报质量,并与普查员座谈。副省长张成义、省政府副秘书长赵羽、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等会见了外国朋友。元月31日,全国农普办在哈尔滨召开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会议。全国农普办常务副主任朱向东、专家组组长何焕炎、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科瑞希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普办主任共60余人参加会议,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赵羽到会代表省政府致欢迎词。国家农普办负责人和外国友人对黑龙江省确保农业普查质量,实现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一次性成功目标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1997年3月,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省农普办选取农业普查数据中的68个主要指标进行了逐级快速汇总,对农村耕地面积、大牲畜、生猪、家禽、农机具拥有量等敏感性指标进行了反复核实和论证,通过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态势,检验了农普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为了实现全省数据处理“一次录入、一次合格、一次成功”的总体目标,强化了质量控制,先在齐齐哈尔市进行了光电录入试点,试验软硬件平台,对地市光电录入工作进行了督查。在省级录入中,严把“三关”,即严把录入前的预审关,录入中的光电扫描、人工纠错、质量抽查关,录入后的编辑审核、验收关,把各种差错消灭在工作过程之中。1997年12月~1998年1月,省农普办数据质量检查验收组,对13个地市的录入汇总质量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随机抽取238个普查小区、12767户,进行逐户逐项逐个指标的对照检查,全省平均录入误码率仅为0.16‰。低于国家允许误码率0.86‰的控制标准。全省数据快速汇总结果出来后,省领导召开16个相关部门及知名经济专家会议,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论证,得到了认可。
通过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摸清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家底,掌握了大量科学、可靠的基本数据。通过快速汇总取得以下普查结果:
(1)农村住户规模及结构。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农村住户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单一的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纯农业户逐步向农业兼营户发展。1996年末,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为403.5万户。在全部农业户中,纯农业户占84.7%,农业为主兼营非农业的户占11.7%,非农业为主兼营农业的户占3.6%。
(2)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与结构。1996年末,全省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13680个,其中国有单位5099个,集体单位3695个,两者合计占总量的64.3%;私营、个体单位4729个,占34.6%;外商、港澳台单位7个,占0.05%;联营单位150个,占1.1%。从经营类别看,在全省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以经营种植业为主的单位有6979个,畜牧业为主的单位4666个,林业为主的单位1556个,渔业为主的单位479个。这些单位,虽然从业人数较少,但经营的农业用地面积和牧业数量则较多。
(3)非农乡镇企业规模与结构。全省非农乡镇企业有近2万个,其中,乡镇办企业6563个,村办企业8392个,联户办和户办企业5038个。乡镇办和村办企业占总数的74.8%。乡镇企业从业人员58.6万人,平均每个企业从业人员为29.3人。
(4)农业机械和有效灌溉面积。1996年末,全省6种主要农用机械拥有量92.9万台(辆)。平均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833.8台(辆)。其中大中型拖拉机7.2万台,小型拖拉机62.2万台,联合收割机1.5万台,机动脱粒机10.7万台,农用载重汽车1万余辆,农用运输车10.4万辆。
全省有效灌溉面积122.9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0.4%。其中喷、滴管灌溉面积有4.5万公顷。
(5)农村主要牲畜存、出栏量。1996年,全省牛存栏442.7万头,出栏149.1万头;羊存栏429.4万只,出栏177.3万只;猪存栏904万头,出栏875.7万头。
(6)农村镇区规模及社会经济状况。1996年末,全省农村镇(不包括城关镇)有382个,占全部乡镇个数的34%;每个镇区平均占地面积3.74平方公里,平均人口654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905人;占镇区总人口的60%。平均每个镇区有35个企业,企业从业人员1047人。占镇区总人口的16%,占非农业人口的27%。镇区工业占企业总数的30%,从业人数占企业从业人员的68%。在农村乡镇所辖范围内,由乡镇直接管理、经工商部门批准并具有固定场所的集贸市场有1003个,其中综合市场804个,占80.2%;专业市场199个,占19.8%;平均每百个乡镇有88个集贸市场,其中综合市场71个,专业市场17个。
(7)农村社区环境。1996年末,全省行政村中通电的占98.9%;通邮的占97.3%;通公路的占92.9%;通电话的占68.1%;能接收电视节目的占98.6%;饮用自来水的占17.3%;饮用井水的占82.5%。全省行政村中,有村办小学的占90.4%;有幼儿园、托儿所的占25.9%;有敬老院的占3.2%;有体育场所的占5.1%,有文化站的占7.4%;有医疗站的占88.1%,平均每个村有1.42名医生。全省乡镇中,有供水站的占35.9%;有邮电所的占91.4%;平均每个乡镇电话装机量374部;平均每个乡镇有公路里程48.5公里。全省乡镇中,有文化站的占87.9%;有图书馆的占9.6%;有幼儿园、托儿所的占70.8%;有敬老院、福利院的占81.7%;有体育场馆的占6.2%;有广播站的占90.4%;有电视差转台的占33.2%;平均每个乡镇有中学1.13所,医院、卫生院1.03个;平均每个医院、卫生院有医生12人,病床16张。
(8)耕地面积与结构。1996年10月31日,全省实有耕地面积(含加格达奇、松岭两区)1179.94万公顷(17699.1万亩)。在耕地面积中,有沿江堤外地35.3万公顷(530万亩),低洼易涝地22.3万公顷(335万亩),沙化、盐碱地5.3万公顷(80万亩),超过15度陡坡耕地11.5万公顷(172万亩),农田基本建设占地26.1万公顷(392万亩),全省实际有效耕地面积1079.4万公顷(16190.1万亩)。
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徽记是由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委托中国工艺美术学院完成的。徽记图案为圆形,象征全国向中央,并祝农业普查圆满成功。中心的麦穗表示我国以农业为基础的基本国策,麦穗两边衬以上升的叶片为农业要发展。徽记的基本色为绿、黄色;绿色表示农业,黄色表示丰收和民族特征等。
2005年4月,国务院为了进一步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决定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登记。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黑龙江省政府于2005年8月15日成立了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黑龙江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同年8月,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通知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督促各地、市、县在2005年底前完成农业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以确保人力、财力,物力等配套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