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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第三产业普查

第四节 第三产业普查


  国务院于1993年6月27日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对全国第三产业进行一次普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是我国90年代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这次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第三产业的分布、规模、结构和效益等基本情况,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供决策依据。第三产业普查涉及面广,规模大,调查项目多,技术要求高。调查范围包括各种经济类型所有第三产业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涉及门类12个、大类45个、中类154个。第三产业企业、事业单位填报的基层表属性指标各有9项,数量指标分别是20项和34项;城乡个体户填报的基层表属性指标有5项,数量指标8项。调查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在全国和省政府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对这项普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取得了普查工作的圆满成功。
  从1993年7月到1995年6月,全省第三产业普查主要完成了以下10项工作:
  1.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人员。1993年8月5日,成立了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副省长陈云林、省长助理张成义担任组长、第一副组长,省计委副主任姜亦栋、省财政厅副厅长温殿有、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为副组长,省公安、工商、统计、经委、经贸委、商业、税务、人民银行、哈尔滨铁路局等厅局委办负责人陈永才、赵锐、王修道、刘胜春、王玉珊、魏有礼、苍万松、王家福、王奎中等为成员。下设普查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省统计局副局长李玉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年9月,各地市和县区相继成立了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形成了遍布全省地市、县、乡、村和基层企事业行政单位的普查网络。落实了普查经费,抽调普查员和工作人员近20万人。
  2.修订《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普查实施方案》,制定《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普查工作进度规划》,组织普查基层表试点填报。1993年8月2~7日,国务院第三产业普查办在牡丹江市召开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方案研讨会,国家计委、工商局、铁道部、公安部和30个省、15个省会城市统计局的领导共计110人与会。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伊春等市统计局负责人列席会议,参加了讨论。早在1992年12月23日,国家统计局就向黑龙江、内蒙古、四川、江苏、北京等5省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进行统计调查单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1993年上半年进行了统计调查单位和重点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的试点工作,组织清查和填报《统计调查单位情况表》,以及农林牧渔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交通运输业企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企业、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等7张基层一套表中的“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及其“附表”。1993年12月25日,全国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29期《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简报》上刊载了《黑龙江省认真做好基层表填报工作》的做法。黑龙江省采取块块核查的方法,将普查区划小到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携带已清查的单位名单,结合普查基层表填报,对第三产业普查单位进行一次核查、补漏、剔重。并利用《统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将1991、1992两年的第三产业独立核算单位、单独核算单位数以及按独立核算单位和单独核算单位分组的年末职工(从业)人数、年平均职工(从业)人数进行了手工汇总,并将第三产业单位在该表中所填的属性指标与普查甲、乙表中填报的属性指标逐一进行核对,保证了普查填报质量。省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于10月3日会同省技术监督局、省统计局联合下发了《转发〈关于加快“单位代码证书”发放,保证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和实施新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同年12月22日,劳动部、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就业服务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在“三产”普查中开展了就业服务业普查。
  3.全面部署,培训业务骨干。1993年7月28日,由省长助理张成义主持召开全省第三产业普查电话会议,副省长陈云林对全省第三产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年9月10日、1994年3月28日,省长助理张成义又两次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三次产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前阶段准备工作情况,审议第三产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数的调查摸底情况及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张成义要求下阶段工作要一项一项部署、落实,一直抓到底,抓出成效来。各地市县按照全省普查工作流程,具体部署本地普查工作任务。在省普查办培训地市普查业务骨干后,各地分别进行了摸底和登记,分两步进行培训,对填写甲、乙、丙三种普查表的人员进行分别培训、条条块块分别培训,使普查人员掌握了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指标的含义以及具体的操作程序。普遍做到了先进行培训、后持《调查员证》上岗,为后期的普查表填报奠定了基础。
  4.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强化普查意识。1993年11月8日,省政府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第三产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对宣传的内容、形式、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迅速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国家统计局局长张塞、副省长陈云林的讲话;黑龙江日报、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电视台对全国和本省第三产业电视电话会议、普查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报道;黑龙江日报经济专版从10月7日开始,连续11期刊载第三产业和第三产业普查知识专题讲座,每期1000字;11月初进入清查摸底阶段,省电视台连续30天播放第三产业普查宣传口号和宣传提纲;省广播电台在新闻节目中开辟了“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普查专题广播”,从11月15日开始,每周两次播报,连续15期。省广播电台还在大型版块节目《你好,星期天》中,播放省普查办主任采访对话,开辟热线电话。各地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活动。
  5.开展摸底调查与普查登记工作。从1993年9月下旬开始,全省各地、市、县陆续开展了清查摸底工作。到11月底,基本完成了单位摸底调查和“补漏、剔重”工作。各地在清查摸底中采取了三种形式:一是条条布置,块块“大扫描”;二是条块结合,以块块详查登记为主,条条详列名录为辅;三是将条条摸底资料与相关资料进行核对查证。基本上做到了普查单位的不重、不漏。到1993年12月下旬,基本完成了全省15万个基层单位的填报任务和39万个第三产业个体户5%抽样调查工作。
  6.严格把好质量关,进行数据质量抽查。1993年11月初,省三产普查办印发了《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各阶段质量控制细则》,各级普查办随后建立了普查质量岗位责任制和层层把关复查验收的制度。同年12月上旬,省普查办制定了《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普查质量复查实施办法》《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普查基层表审核细则》《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普查省级质量抽查验收方案》,对复查与抽查验收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时间安排做了具体规定。1994年1月初,又向全省各地、市、县下发了重点复查第三产业单位数和人数有无遗漏和重复的通知。并于1993年12月11~22日,1994年1月10~20日,先后组织15个检查组,深入到市县对基层摸底调查单位数及基层表填报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和复检。还同全国普查办一起推广了大庆石油管理局第一采油厂等单位抓基层数据质量控制的作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7.精心组织数据处理和审核评估工作。这次第三产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是由县级起步,再至地市、省和国家四级数据处理模式,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省政府第三产业普查办公室向下转发了全国普查办《关于做好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下发了《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普查数据处理总体方案》。1994年5月—7月,全省各地按照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分级负责,通力协作,共同完成了3张基层表的填报任务(即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填报甲表,执行事业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填报乙表和第三产业个体户抽样调查丙表),数据处理总录入量1500万笔、7500万个字符量;又由县、地(市)和省分别汇总出3种类型汇总表各约500多张。
  8.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普查办召开全省第三产业普查基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电话会议,对在全省第三产业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国家和省级表彰。1994年底,又召开表彰奖励会议,对在全省第三产业普查中精心组织,统筹策划的综合部门以及为圆满完成第三产业普查任务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9.向国家上报和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分别向国家第三产业普查办按时报出《黑龙江省第三产业普查手工汇总表》《第三产业个体户单位数、从业人员数情况表》。随后,省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黑龙江日报发布《首次黑龙江全省第三产业普查数据的公报》。这次普查包括全省境内除农业、工业和建筑业以外所有经济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城乡个体户,共对16.7万份普查登记表进行了微机处理,建立了有6亿笔数据的数据库,摸清了第三产业家底,提供了决策依据。
  1992年全省第三产业单位共有53.78万个,其中企事业行政单位14.96万个,城乡个体户38.8万个;从业人员420.5万人,其中企事业行政单位355.6万人,城乡个体户64.9万人;省第三产业增加值299.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1.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2740元。
  第三产业普查与原国内生产总值计算中的增加值相比,1992年和1991年分别增加108.1亿元和89.4亿元,多出56.4%和52.3%。199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1.1%,比原统计数提高了8.7个百分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原统计数据提高了307元。
  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了调整。1993年,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由223.9亿元调整为350.2亿元,比原来增加126.3亿元,增加56.4%,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原来的20.8%提高到29.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原来的3048元增加到3406元,提高了358元。
  10.开展普查资料的开发与应用。在普查资料手工汇总、数据处理、资料编印、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省普查办又组织人力对全省第三产业普查成果进行开发和利用。1995年5月,提交了《黑龙江省第三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我省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状况》《发展第三产业中的非国有经济大有可为》《我省发展第三产业的八大优势》等系列分析资料,对发展全省第三产业起到了决策参考作用。
  这次普查充分运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软科学方法,经抽查检验和科学论证,普查数据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和本省实际情况,达到了“全面、真实、客观、可用”的预期目标。主要收获有以下五点:一是摸清了全省第三产业单位的底数,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三是通过广泛宣传发展第三产业的重大意义,提高了人们对第三产业的认识;四是推动了全省第三产业统计制度的不断完善与规范化的进程,为向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过渡创造了条件;五是培养锻炼了统计调查队伍,为今后大型普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标志说明




  1.此为“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标志图样,全图由5个字母组成:3个字母“I”,2个字母“C”。
  2.三个大写字母“I”各代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且按顺序排列成逐渐变高的直方图形式,意喻三次产业的历史演变趋势。三个字母“I”的宽度,表示当前第一、二、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内部的字母“C”代表普查(“查”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由一组信息流C的曲线组成,该组曲线只与第三个大写“I”字母相交,说明只对第三产业进行普查。另外,字母“C”的外观如同计算机磁盘的一部分,表现了普查的高技术和准确性。
  3.字母“I”还代表“产业”的英文“Industry”首字母,内部的字母“C”还代表“普查”的英文“Census”首字母。
  4.外部的字母“C”代表“中国”的英文“China”首字母。
  5.标志的标准颜色为:3个字母“I”和外部的字母“C”均为大红,以黑色勾边。内部的字母“C”为黄色,其中的五条线均为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