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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第二章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和省、市、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对农村社会经济状况进行的综合性调查。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原有统计渠道出现断层,受利益驱动而干扰统计数字的行为时有发生,依靠单一的全面统计报表的统计调查体系已难以为继,迫切需要转变调查方法,建立一支专门的调查队伍来开展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以满足各级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公共需要。因此,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中有关组建城市和农村抽样调查队的指示,国家统计局于1984年2月提出了《农村抽样调查队组建方案》,规定农村抽样调查队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全国实行三级建队,国家统计局设农村抽样调查总队,各省、市、自治区设农村抽样调查队,被抽中的调查县设农村抽样调查队,全国以省、市、自治区为范围,按随机原则和35%左右的比例抽选抽样调查县857个,其中黑龙江省28个县(市)。抽中的调查县(市)同时承担农产量、农村住户、农村经济基本情况三项调查任务。自1986年以来,农村抽样调查向着农村统计信息一体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农村统计信息、搜集、加工、服务和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网络化和法制化。在系统化方面,增强了调查内容的完整性和调查方法的科学性,抽样调查范围,从农民收入、农产量等单项调查,发展到包括农村住户、农村从业人员、农产量、播种面积、乡村社会经济、畜牧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价格、农业中间消耗等多主题调查;建立了基本涵盖农村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再生产环节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内容更加丰富;改革了农村抽样调查方法,充分利用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成果,重新设计了新的抽样框,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样本轮换制度;从省以下多阶段抽样(省抽县、县抽乡、乡抽村)改变为省直接抽选调查村;采用多变量与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即MPPS抽样)计算样本容量的方法,建立户一级大调查网点,使各项调查的村一级调查网点尽可能结合在一起,样本容量能够同时满足多主题调查的需要,保证了农村抽样调查方法的科学性和调查网点的代表性。在标准化方面,对农村经济活动的划分、调查对象的确定、统计指标口径、计算机管理等方面遵循统一标准。在网络化方面,实现了数据处理、传输、加工、存储的计算机网络操作。在法制化方面,遵循《统计法》,依法统计,加强了对调查人员工作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对调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充分发挥了抽样调查时效性强、抗干扰和数据质量高的优势。同时围绕“三农”问题,开展了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提高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