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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社会保障和分配制度调查

第六节 社会保障和分配制度调查


  一、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落实情况调查

  “三条社会保障线”是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了解国务院制定的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有关政策的实施情况,在国家企调总队的统一组织下,省企调队于1999年10月13日开展了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落实情况的快速调查,调研工作于11月5日结束。调研范围: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各占一半;亏损企业和非亏损企业各占一半。全省抽取50户国有工业企业采取走访调查或电话调查。调研结果表明:调整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截至9月20日,全省共为46.33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增加基本生活费9949.4万元,平均每人增加214.7元。只有10%的下岗职工没有提高;在调查企业中,有92%的企业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企业占83.4%,已全部补发的企业占45.8%,部分补发的企业占31.3%,有6.3%的企业没有按规定补发。有5户企业为在岗职工增加了工资,其中有1户企业提高30%。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落实情况调查

  省企业调查队从2001年5月24日至6月26日,对102户企业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结果为:95.1%的被调查企业建立了养老保险统筹,能足额发放养老金的占86.3%;93.9%的被调查企业建立了下岗职工基本养老统筹,73.4%的企业能足额发放。主要问题是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偏低,2001年人均每月基本生活费仅175.7元,最低的只有80元。

  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与社会保障专项调查

  省企调队于2002年5月14日至6月7日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对象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000人。其中哈尔滨200人,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伊春各110人,绥化、黑河各70人。调查内容为:下岗前在企业中的岗位,下岗前所在单位属于什么行业,下岗职工技术状况,下岗原因,下岗时间,下岗后原所在企业是否对下岗职工开展过就业或有关技能培训,每月领取的基本生活费和救济金情况,下岗以来找工作的情况,政府部门对下岗职工的关心程度。调查结果:(1)下岗职工生活仍较困难。有51.8%的被调查者回答“收不抵支”。(2)再就业困难,培训工作亟待加强。仅有32.1%的被调查者下岗后在原企业接受过一定的技能培训,有32.7%参加过社会再就业服务中心培训。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由于培训时间短,不能熟练掌握培训技能,实现再就业的比例还不高。(3)绝大多数人能主动找工作,但“等”“靠”思想较为严重。有51.5%的人主动出去找工作,有15.9%的人托人帮助找工作,有10.1%的人参加培训班学习新技能,也有15.1%的人待在家中不愿出去。由于宣传不够,许多下岗职工不了解再就业的优惠政策。(4)保险参保率较低,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窄。一是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保险的参保面还不够宽。被调查的下岗职工中养老保险的参保率最高,为83.8%;其次是失业保险,为48.7%;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7.8%。二是隐性失业人口生活得不到保障。对于那些因企业效益不佳,放长假而未办下岗手续的职工,只能在企业领取很少的生活费,甚至没有生活费,拿不到失业救济金。三是社会最低保障覆盖面窄,部分困难职工家庭没有纳入社会最低保障范围。

  四、非国有企业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专项调查

  省企业调查队于2002年7月10日至9月末开展了非国有企业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专项调查。调查范围:哈尔滨50户,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各30户,大庆20户,鸡西、伊春、黑河、绥化各10户,共计200户。调查内容:企业是否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时间,年末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分类标准,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况,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情况,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企业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200户非国有企业中,有146户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占被调查企业的73.0%;有54户企业未参加保险,占27.0%;200户非国有企业2001年末共有职工10.97万人,参加保险的有5.30万人,参保率为48.2%;在已参保的146户企业中,有97户全部职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占66.4%;有49户部分职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占33.6%;2001年末,146户参保企业中,职工参保率为83.0%;49户部分参保企业中,职工参保率为53.0%。

  五、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收入情况调查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国民经济各行业职工收入分配情况和问题,国家统计局于2001年3月29日布置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收入情况的专项调查。调查范围为煤炭开采、烟草制造、棉纺、原油加工、炼钢、汽车制造、日用电器制造、通讯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制造、电力、航空客货运输、电信、商业银行、保险、普通高等教育、国家机关等16个行业。全省银行、保险、普通高等教育、国家机关4个行业各调查了2个单位,其余12个行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各调查20户,共计248户。调查方式为省、市两级企业调查队派人员按问卷要求进行走访调查。调查内容为1999年、2000年的年平均在岗职工人数和职工收入总额等;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职工的人数和收入总额。调查结果表明:垄断行业职工收入领先于其他行业,且增长速度快。2000年垄断性行业人均月收入分别为:商业银行2392元、电信1414元、电力1359元、原油加工1618元、保险1562元。2000年与1999年相比,原油加工业人均收入增长最快,月收入增加393元;商业银行、电信人均月收入增加250元以上;增加100—160元之间的行业为:烟草制造、汽车制造、通讯设备制造。其他10个行业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较低或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