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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服务业调查

第三节 服务业调查


  2001年8月,省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开展了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服务业即通常说的第三产业,涉及单位数量众多、行业分布广泛、规模差异悬殊。改革开放后,服务业发展迅速,占GDP的份额逐年攀升,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方面,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关注和重视。但在当时的统计领域中,除运输业、批发贸易、餐饮业等少数行业有正规统计外,绝大多数的服务业行业统计尚属空白,没有形成完整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国民经济核算涉及的服务业基础资料主要以搜集、估算、推算为主,数据质量难以把握,影响了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准确性。因此,尽快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已是统计部门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迫切需要。

  一、服务业统计调查的思路及方法

  以2001年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为基础,抓住重点行业,建立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法相结合、核算指标与发展指标共存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补充国民经济核算基础资料的缺项,满足政府决策需要;以省为总体开展调查。
  调查范围:涉及全省范围内16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其中,抽样调查13个: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房地产管理业、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公共设施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旅馆业、租赁服务业、旅游业、娱乐服务业、信息与咨询服务业、其他社会服务业、科学研究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全面调查3个:地质勘查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和体育。
  全省13个行业按事业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和私营个体单位分组,共编制抽样框398个,采用一阶段目录抽样方法,抽取样本单位1313家,抽样比为0.56%,样本分布于各市(地)的多数县(市、区)。其中,法人单位样本557家,私营个体样本756家,抽样比分别为6.54%和0.34%。
  调查内容主要反映各市(地)16个行业的单位规模、财务状况等,并在此基础上生成总产出、增加值等总量指标。
  调查表式分综合表式和基层表式两种。由于调查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类别不同,又将这两种表式分解为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单位表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单位表式和个体经营单位表式,独立调查处理,生成各自的综合表,最后综合汇总成总体总量表。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可行性研讨和制订实施方案阶段。2001年11月,省统计局分别召开了市(地)统计局长座谈会和社会经济调查队市(地)队长座谈会,对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论证。省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又组织部分市(地)队对浙江、安徽两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了实地号察。在广泛吸纳多方经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12月出台了《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确定了统计调查的范围、内容、方法等方面的基本思路。
  (二)调查准备阶段。从2002年开始进行的调查准备期间,省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提出《服务业抽样调查实施方案》《服务业抽样调查样本抽取设计方案》,制订了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两套《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编制了抽取样本微机程序和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两套数据处理微机程序;并参加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以便于全面了解掌握各行业情况,尽快生成抽样框进行样本抽取工作;组织灵活多样的业务培训,系统学习宏观经济理论、国民经济核算、抽样调查等业务知识。
  (三)统计调查阶段。2002年9月,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在全省正式展开。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共完成四次调查,分别生成全省2002年前三季度累计和全年、2003上年半年和全年数据,评估论证后应用到国民经济核算中,对核算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两年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践,取得了服务业中主要行业的两个年度数据,摸清了各行业的基本特点和变化规律,为省政府适时了解掌握全省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也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数据资料;通过服务业调查工作,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服务业统计调查的方案设计、抽样技术、调查方法、数据处理等一系列工作成果和经验,对开展其他社会经济调查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三、企业办“社会”专项调查

  省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于2003年9月份,对全省166家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82家企业办“社会”情况开展一次重点调查,调查时点为2002年底。在调查的82家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共设教育、医疗、公检法等各种职能部门2040个,平均每家企业附属职能部门近25个。其中企业办学校占的比重最大,占28.4%,平均每个企业办7家;办医疗单位的占22.6%,平均每个企业5.6家;林业企业办“社会”大而全,所调查的24家国有大中型林业企业办社会职能部门968家,平均每个企业40个;企业越大,承担的社会职能越多,大庆石油管理局和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企业办“社会”342家,平均每个企业承办171个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联的职能部门。这82家企业给附属社会职能部门补贴高达23.6亿元,平均每个企业补贴给职能部门经费达2880万元,平均每个职能部门需补贴116万元,靠补贴维持生计。在调查的82家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资产总额615.8亿元,而企业办社会职能部门资产总额高达63亿元,占总资产10%以上。82家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企业平均从业人员达5084人,而企业办社会职能部门平均职工人数达1256人,两者比例为4:1。每个企业平均有附属社会职能部门离退休职工308人,每个企业附属的各种职能部门要有高达5000万元左右各种经费,才能保证这些职能部门的正常运转,相当于全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主业管理费用的两倍。企业办“社会”沉重的包袱,成为长期困扰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分流企业办社会职能,使企业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创造税收和就业机会。只有政府用企业的税收办“社会”,国有企业才有可能和其他类型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