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体制转轨 黑龙江省是全国计划经济体制建立最早、退出最晚的省份。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从大局出发,以牺牲地方局部利益为代价支持了全国的改革,为全国承担了改革成本;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由于承受外部和内部双重压力而步履维艰,在重重困难中推进改革,从股份制改造,到组建企业集团,实行战略性重组,逐步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围绕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共写了22篇统计分析报告。
一、宏观调控和指令性计划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比重大,资源型产业比重大,指令性计划比重大。全国经济过热时,由于存在以上“三大”而缺乏竞争活力,往往“热”不起来;而当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实行紧缩政策时,由于“抗震”能力差,受到的冲击也大。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过高的指令性计划不仅放大了地区之间的不等价交换关系,而且发展成为不公平竞争,与全国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为了揭示这种不正常的经济现象,探求新形势下改革和发展的出路,1994年连续写了两篇统计分析报告。
(一)紧缩的负效应
1994年1月写的《浅析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对我省工业增长的影响》,分析了1993年6月份以来贯彻中央一系列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后,黑龙江省工业增长速度引起的一些变化。报告指出,从“治乱”的角度看,它使经济生活中特别是金融领域中的某些无序现象开始得到控制,改善了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但从“降温”的角度看,黑龙江省这样一个经济并非过热的省份却带来了抑制经济增长的负效应。
1.紧缩的负效应有多大。1993年上半年全国乡及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5.1%,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措施出台后,增幅从7月份开始回落,全年增长23.6%,比上半年回落1.5个百分点。黑龙江省的紧缩是在上半年新增银行贷款减少,工业生产不景气的状态下进行的。年初以来,由于全国工业高速增长所带来的“瓶颈“制约,资金短缺,运力不足,给本省工业生产造成严重困难5月份才开始转降为升,上半年增长2.3%。如果大体上保持上年同期各月并不算高的增长速度,则上半年可增长5.2%,说明由于“瓶颈制约,影响2.9个百分点。黑龙江省有一点同全国一样,就是6月的工业生产水平达到了年初以来的最高点(全国为29.7%,黑龙江为8.1%),而12月份又都同时达到全年的最高点(全国为33.2%,黑龙江为8.4%),但全国12月比6月上升3.5个百分点,黑江仅上升0.3个百分点;如果黑龙江下半年各月产值的增幅按全国的波幅模拟计算,则全年产值的增幅可达4.4%,比实际增幅高出1.4个百分点;如果排除上半年的“瓶颈”制约(事实上的紧缩)和下半年紧缩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全年产值即可增长6.4%,比实际增幅提高3.4个百分点。说明黑龙江紧缩的力度比全国大。如果再以两年的工业增长速度进行对比,全国1992年增长21.7%,1993年增长23.6%,比上年上升1.9个百分点;而黑龙江则由4.3%下降为3%,下降1.3个百分点,由比全国少增长17.4个百分点,扩大为少增长20.6个百分点,差距进一步扩大。这说明,加强宏观调控,对黑龙江工业增长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2.紧缩滞后期为什么比全国长。1989年那次治理整顿,全国工业从1989年5月开始下降,到1990年4月开始回升,共持续11个月;黑龙江省从1989年7月开始,比全国晚2个月下降,到1990年12月即比全国晚8个月开始才转降为升,滞后期比全国长6个月。1993年加强宏观调控措施出台后,全国和本省都是7月开始下降,但本省的滞后期要比全国长。主要依据是:(1)紧缩程度不同。全国是在高速增长情况实行的紧缩,紧缩程度小;黑龙江省则是在低速增长情况下实行的紧缩,紧缩程度大。据测算,全国如不采取紧缩措施,按1992年下半年各月增幅计算。1993年全年工业总产值将增长27%以上,紧缩后增幅降到23.6%,下降3.4个百分点紧缩率仅为12.6%;黑龙江如不采取紧缩措施将增长6.4%,紧缩后增幅降到3%,下降3.4个百分点,紧缩率为53.1%,高于全国3倍。经济增长的一般规律是:增长速度越高,回旋余地越大;增长速度越低,回旋余地越小。所以每调整一次,黑龙江省的工业增长速度就减慢一次,与全国的差距拉大一次。1988年全国经济过热时,全国工业增长20.8%,黑龙江增长11.5%;1989年治理整顿后,1989、1990年全国工业增幅分别减为8.5%和7.8%,黑龙江则分别减为6.1%和1.8%;1991年、1992年和1993年全国工业持续高速增长,分别为4.8%、21.7%和23.6%,是逐年加快的;而黑龙江省则分别为5.1%、4.3%和3%,是逐年减慢的,始终在低速中徘徊,与全国的差距由1988年慢9.3个百分点,扩大到1992年慢17.3个百分点,1993年慢20.6个百分点。这足以证明紧缩的负效应对黑龙江省工业增长影响之大。(2)基础条件不同。经济增长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投资规模的大小,以及由此决定的经济发展后劲。全国投资规模不但没有减下来,黑龙江省投资相对不足反被砍掉一块。1993年全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46%,增幅比上年上升3.4个百分点;黑龙江省投资增长24.5%,增幅比上年下降4.8个百分点,增幅由比全国低13.8个百分点扩大到21.5个百分点。1980年黑龙江省投资规模高于广东的26.3%,1992年广东的投资规模高于黑龙江省2.8倍,广东一年的投资相当于黑龙江省4年的投资。由于本省的投资地位下降,由1980年占全国的5.5%,下降到1993年的2.5%,按近10年全国平均投资增长速度计算,约少投资700亿元,等于10年只干了全国平均6年所干的事。(3)产业结构不同。黑龙江省重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的70%(全国占52.5%),其中占重工业产值45%(全国占10%)的采掘工业由于资源递减,一般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不可能创造高速增长的奇迹。制造业中机械工业比重大,生产周期长,紧缩期间下滑慢,而回升更慢。轻工业中80%以农产品为原料(全国占67%),受农业丰歉的影响较大,1993年甜菜、亚麻、烤烟等经济作物减产,也在不小的程度上影响到本年工业的回升。(4)内在机制不同。从企业运行机制看,国有企业的活力不如非国有企业,此其一。其次,无论前两次调整或这次紧缩,政策的着力点都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身上,对非国有企业约束力不大(甚至没有什么约束力)。如1989年开始的治理整顿,非国有企业比重较大的粤、闽、鲁等省的工业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而国有企业比重较大的京、津、沪、辽、吉、黑等工业增长速度都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这说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会产生不同的工业增长速度。黑龙江省国有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的80%以上,所以紧缩的滞后影响要比全国大,持续的时间要比全国长。
3.如何缩小与全国工业增长的差距。(1)针对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采取不同的调控力度。(2)在深化改革中解决条块分割和指令性计划比重过大的问题。(3)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二)指令性计划导致利益流失
1994年2月写了《指令性计划产品的平价调拨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影响》。黑龙江省指令性计划产品比重一直高居全国首位。改革开放初期,1981年全国占50%,黑龙江省高达70%;中共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后,1984年全国降到20%,黑龙江省仍高达52%;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后,1987年全国降到20%以下,黑龙江省仍高达37%;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1993年全国降到6.5%,黑龙江省仍高达24.5%;1994年全国降到5%以下,黑龙江省仍高达23%。黑龙江省国有工业比重大,以资源型、基础性产品为主体的重工业比重大,是指令性计划产品比重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指令性计划的主要特征是按国家下达的任务生产,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调拨。在价格严重扭曲的情况下,指令性计划产品的平价调出,使本省失去了很大一块经济效益(指令性计划产品的调拨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越大,流失的效益越多)。与此同时,生产指令性计划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有很大一块是非指令性的,这又使企业增加了生产成本,减少了盈利(或导致亏损),成为经济效益降低的重要因素。这种低出、高进的不等价交换关系,是以牺牲企业和地方利益为代价的,一方面对国家作出了的贡献,另一方面则给本地经济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1.指令性计划产品的平价调拨对国家作出的贡献。黑龙江省1993年列入指令性计划的产品有11种,石油、天然气、发电设备、黄金、卷烟的指令性计划占100%,发电量占51.8%,焦炭占30.8%,木材占21.7%,化纤占20%,钢材占8.7%,纯苯占40%。这些产品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产值为230.8亿元,占全省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4.5%,按当年国家调拨价格计算的产值为299亿元,占23.4%。指令性计划产品的调拨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很大(简称平议价差),如大庆原油国家调拨价每吨201元,而国内市场价格(管道交货价)每吨1300元,每吨价差959元。天然气国家调拨价每万立方米1600元,市场价每万立方米3300元,调拨价低于市场价的51.5%。原本国家调拨价每立方米278元,市场价每立方米485元,调拨价低于市场价42.7%。30万千瓦电站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每台保本价格分别为9300万元、5370万元和2763万元,而订货单位的主管部门分别只同意付给6019万元、4117万元和2100万元,分别低于合理价格的35.3%、23.3%和24%。7.62毫米枪弹每万发成本5007元,国家调拨价只有2950元,比成本低41.1%。以上指令性计划产品如按市场价格计算,1993年产值为881.4亿元,占全省乡以上工业按完全放开的市场价格计算的产值(1860亿元)的47.3%。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产值减去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产值(299亿元)所体现的平议价差为582.4亿元。平议价差属于新创造价值(相当于M)的一部分,是通过价格杠杆所造成的利润转移,体现了黑龙江省对国家的贡献。具体来说:(1)支援了西部油田开发。国家为了实施石油发展的“抽东补西”战略,从大庆原油平议价差(1993年为539.9亿元)中拿出相当大的部分用于开发建设西部油田。(2)减少了国家外贸亏损。大庆累计出口原油2.6亿吨,创汇387.4亿美元(平均每吨149美元),其中1993年出口1505万吨,创汇19亿美元,为国家弥补了大量的外贸亏损。(3)节省了国家重点建设投资。机械工业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订货,除指令性的发电设备外,一些非指令性的专用设备也都存在用户压价问题。全年约为国家节省重点建设投资5.2亿元。本省生产的机械设备中有许多是替代进口产品,也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外汇。(4)节省了国防建设费用。1993年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军品产值4.9亿元,由于订货单位压价,为国家节省了1.2亿元的国防开支。(5)降低了使用单位的生产成本。本省向用户平价提供的石油、天然气、木材、钢材、焦炭、纯苯、化纤等原材料,为用户节省了生产费用,增加了盈利。哪一个省使用的多,哪一个省收益就大。比如大庆向抚顺、大连、辽阳、锦西、锦州等各大炼油厂每年提供1600多万吨原油进行深加工,增加了辽宁的经济效益。
2.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产值在全国的位次依然靠前。黑龙江省指令性计划产品涉及9个行业部门,1993年各部门按各种价格计算的产值及价差如下表:
1993年黑龙江省生产指令性计划产品的部门按各种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 表3-29
单位:亿元 工业部门 | 按不变价计算 | 按实际销售价计算 | 按市场价计算 | 平议价差 | 销售价低于 市场价% | 全省乡以上工业总产值 | 942.7 | 1278.7 | 1861.2 | 582.4 | 32.7 | 指令性计划产品产值 | 228.4 | 299.0 | 881.4 | 582.4 | 66.1 | 占乡以上工业产值% | 24.5 | 23.4 | 47.3 | - | - | 1.石油及天然气开采 | 157.0 | 212.7 | 752.6 | 539.9 | 71.7 | 2.有色金属矿采选 | 3.5 | 3.5 | 4.2 | 0.7 | 16.4 | 3.木材采运 | 8.2 | 8.5 | 11.0 | 2.5 | 24.0 | 4.烟草加工 | 11.0 | 12.3 | 13.0 | 0.7 | 5.4 | 5.电力生产和供应 | 16.0 | 23.6 | 50.7 | 27.1 | 53.4 | 6.石油加工及炼焦 | 1.2 | 1.3 | 1.3 | 0.1 | 5.2 | 7.化学原料及制品 | 1.6 | 1.3 | 4.7 | 3.4 | 72.8 | 8.黑色金属冶炼 | 2.2 | 3.5 | 5.1 | 1.6 | 32.4 | 9.机械制造(含军品) | 27.8 | 32.3 | 38.7 | 6.4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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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性计划产品主要集中在重工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这部分企业产品的平议价差更大。详见下表:
黑龙江省重工业、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按各种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 表3-30
工业部门 | 按不变价 计算 | 按实际销售价 计算 | 按市场价 计算 | 平议价差 | 销售价低于 市场价% | 全省乡以上工业总产值 | 942.7 | 1278.7 | 1861.2 | 582.4 | 32.7 | 其中:重工业 | 657.8 | 966.7 | 1545.0 | 578.3 | 37.4 | 其中:国有企业 | 749.0 | 1080.4 | 1662.9 | 582.4 | 39.1 | 其中:大中型企业 | 632.4 | 857.9 | 1430.3 | 582.4 | 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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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黑龙江省工业总产值仅低于上海、江苏、辽宁、山东、四川居全国第六位,以后分别被湖北、河南、广东、浙江、河北、北京、安徽等省超过,降到第十三位。据粗略估算,如果按完全放开的市场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排序,本省将超过安徽、北京、河南、河北、湖北、四川居全国第七位。
3.指令性计划产品的平价调拨造成的效益流失。1993年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减去按实际价格计算的产值所形成的582.4亿元的平议价差,是本省流失的经济效益。黑龙江省一直是国民收入净流出的省份,1980~1992年共流出249.7亿元。其中价格放开前的1980年净流出40.8亿元;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以后,由于产品的低价调出和所需原材料的高价购进,以及经济增长速度下滑,近几年来国民收入的净流出额减少到5—7亿元。这种流出是有形的,表现为财政的净上缴和信贷存放差额相抵之后形成的余额。而平议价差则是无形的,既无“账面”凭证,也无受益方的“认可”。前者是对国家的直接贡献;后者则是以效益流失为代价对国家的间接贡献。黑龙江省工业经济效益低,而且严重下滑(工业利税总额占全国的比重由1980年的6.3%,居第四位;1992年降到3%,居第十四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产品的平价调出和原材料的高价购进中造成了经济效益的大量流失。1993年,全省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利税总额47.3亿元,如果加上无形流失的平议价差,实际创造的效益则为629.8亿元,超过上海、广东居全国首位;资金利税率超过云南居全国首位。582.4亿元的平议价差,相当于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5.4倍。如果把平议价差看作是本省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的一部分,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则由1028.1亿元增加到1610.5亿元,由占全国的3.3%上升到5.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则由2908元增加到4557元,由比全国高14.2%提高到79.1%,仅低于沪、京、津三个市,超过辽宁,与广东不相上下。经济效益流失数额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效益的流失不仅表现为存量的转移,而且还表现为增量的减少,这是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滞缓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1)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生产建设支出减少。经济效益的流失带来了企业收入和各项税收的减少。如石油产品税按调拨价计征比按市场价计征地方财政收入减少12.9亿元(中央财政收入减少43亿元)。由于财政收入增长缓慢,黑龙江省地方财政收入由1980年居全国第十位1993年降到第十四位,由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2%降到2.96%。由于地方财力紧张,财政支出中除用于公共事业费、行政管理费以及各项补贴外,用于基本建设、企业挖潜改造和增拨流动资金的支出由1980年占财政支出的35.7%降到10%以下。这种分配格局,难以有效地支持经济的增长。(2)企业留利水平低,自我发展能力弱。1992年国有工业企业人均留利只有331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3.8%,不到上海、广东的1/3。石油、木材、煤炭行业人均留利分别只有229元、121元和47元,不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庆油田在价格严重扭曲的情况下累计上缴利税970亿元,相当于固定资产投资的3.5倍,由于国家拿走的多,给企业留下的少,近5年来累计亏损85.2亿元,其中1993年亏损47.9亿元,迫使企业动用折旧费来弥补亏损。企业留利水平低,不仅缺乏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而且也造成福利基金的超支挂账。(3)企业包袱沉重,占压了大量银行贷款。全省大中型企业1993年底贷款余额341亿元,其中亏损挂账、潜亏、待处理财产损失、福利费超支占用198亿元,占贷款余额的58.1%,贷款利息已高达23.5亿元之多。由于大量资金被占压,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运行。(4)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生活水平与全国的差距拉大。1980年本省职工平均工资(821元)居全国第八位,比全国(762元)高7.7%;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和财政收入增长缓慢,1993年(2560元)降到第二十七位,比全国(3236元)低20.9%。扣除物价变动因素,1993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比1980年增长59.4%,平均每年增长3.7%,而黑龙江省仅增长8.7%,平均每年增长0.6%。由于职工工资增长缓慢,1993年职工生活费收入(1752元)比全国(2380元)低26.4%。
4.在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抉择。中国鼓励经济发展的政策是向非国有经济倾斜,向东南沿海地区倾斜,这就使国有企业、内陆地区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步履维艰。但国有企业的困难程度也有所不同:生产指令性计划产品的企业,其困难程度大于生产非指令性计划产品的企业;在生产指令性计划产品的企业中,生产资源型产品的企业,其困难程度大于生产加工产品的企业。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比重大,指令性计划比重大,资源型产业比重大,这三项指标均居全国首位,又属于边疆内陆省份,集这么多不利因素于一身,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所以困难最多,矛盾最突出。而困难主要发生在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以后,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期。如果说过去在单一的价格体系下就存在由于初级产品与加工产品比价不合理而产生的不等价交换关系,那么在生产资料双重价格体系下,这种不等价交换关系则发展成为不公平竞争。事实证明,这种以牺牲一部分地区的公平为代价来换取另一部分地区的繁荣的做法,从宏观上看,势必造成加工工业发展失控,基础产业严重滞后,加剧国有企业,特别是承担指令性计划、生产基础产品企业的困难,拉大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这也是关系到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个全局性问题。为使黑龙江省经济发展速度在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不致继续下滑,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应在公平与效率的抉择上,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减少指令性计划。全国各油田地方留成比例和数量均高于大庆;胜利油田占16%(540万吨),辽河油田占24%(330万吨),扶余油田占90%(300万吨),而大庆油田则不到1%(不足50万吨)。建议减少大庆原油外调量1000万吨,其中500万吨满足大庆就地加工的需要(大庆原油加工能力1300万吨,1993年只加工839.5万吨);500万吨留给地方发展石化工业(留成比例不到10%),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放开指令性计划产品价格。指令性计划产品应当保量不保价,即保证按合同交货,但价格要随行就市。由于压低调拨价格而造成亏损的产品,如石油、木材、发电设备、重型机械、军工产品等,应把产品定价权交给企业,主管部门不要干预。企业要照章纳税,税后利润该上缴的上缴,该偿贷的偿贷,该提留的提留,决不能由主管部门把好处全部拿走,而把困难留给企业和地方。要改变企业一方面大量超额上缴,另一方面给企业留下巨额亏损,用折旧弥补亏损的吃老本做法。(3)适当补偿经济发展的欠账。黑龙江省自“七五”时期以来,没有上一个牵动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项目,资源危困行业的后续产业、替代产业一直没有发展起来,老企业改造欠账逐年叠加,近10年的投资规模与全国平均增幅比较约少投700亿元,相当于10年干了6年的事。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黑龙江的脱困问题,建议国家在“八五”后期和“九五”时期支持黑龙江省新上一批大项目;对发展替代产业、后续产业和老企业更新改造给予政策性贷款和专项贷款;针对黑龙江省由于煤、木、油、粮基础产业过于集中而造成的财政困难,请国家按照财政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给以补偿;为大中型企业卸掉一些包袱,解决一些特殊困难,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扭转经济发展严重滞后的局面,继续为国家作出贡献。
二、国有企业改革 黑龙江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国有工业占绝对比重。国有企业一直在困难中求生存、谋发展,在困难中探寻改革的出路。围绕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及改革进展情况,写了10篇统计分析报告。
(一)国有企业面临的困境
1992~1995年,围绕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写了三篇统计分析报告:有1992年4月写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1993年8月写的《黑龙江省大中型企业基本情况》;1995年12月写的《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成因》。主要内容如下:
黑龙江省是五六十年代建设起来的老工业基地。抗美援朝初期从辽宁迁来并扩建了25个大中型企业;全国156项重点工程有19项在黑龙江省建成投产,从此奠定了机械、冶金、煤炭、电力、军工生产的基础。六七十年代开发建设了大庆油田和大兴安岭林区。七八十年代以石油、煤炭、木材资源为依托,发展了化工、电力、造纸工业;以农产品资源为依托,发展了制糖、乳品、纺织、医药等工业。从此形成了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资源型产业为主导的国家重要工业基地。1995年全省有大中型企业748户(大型企业260户,中型企业488户),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627户(大型企业225户,其中特大型企业9户,中型企业402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是:
1.主要特点。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大中型企业比重大。国有大中型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的62.4%,占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的71.5%,占全部国有工业企业的95.8%。二是中央企业比重大。中央企业产值占全部国有工业产值的62.3%,增加值占80.3%,利税占93.6%。三是重工业比重大。国有大中型企业中重工业产值占全部国有工业产值的84.1%,其中采掘工业占47.7%。以上特点,构成了大中型企业在全国的重要战略地位。大中型企业产值居全国第八位,其中大型企业居第四位;固定资产原值超亿元的大型企业有105个,仅少于辽宁(116个)居全国第二位。大庆原油产量占全国近40%,四大统配煤矿原煤产量占全国统配煤矿的1/10;44个林业局的木材产量占全国的1/4;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的发电设备产量和齐齐哈尔车辆厂的货车产量分别占全国的1/3;第一重型机器厂的冶金设备产量占全国的1/4;哈尔滨轴承厂的轴承、齐齐哈尔钢厂的优质合金钢、齐齐哈尔第一、二机床厂的重型机庆、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的铝材,其产量均占全国的1/10左右。大庆石化总厂、佳木斯造纸厂、桦林橡胶厂、哈尔滨电缆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哈尔滨第一工具厂、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哈尔滨亚麻纺织厂等都是全国同行业的佼佼者,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向国家提供了大量的能源、原材料和机械设备。从五六十年代企业投产到1992年,共调出原油9.56亿吨,原煤4.16亿吨,木材2.91亿立方米,分别占同期产量的81%、37.6%和64.7%。机械、冶金工业有不少产品填补了国家空白。一重从60年代初投产到1992年,共生产了350多种、65万多吨机器设备,先后武装了包钢、攀钢、鞍钢、武钢、首钢、宝钢等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哈电站设备集团为刘家峡、新安江、葛洲坝等170多座大型水力、火力发电站提供了成套设备,占全国发电设备总装机容量的1/3以上。齐齐哈尔车辆厂生产的货车占全国铁路货车保有量的一半以上。齐钢和东轻为发展中国核工业和航空、航天、造船工业提供了重要金属材料。有不少产品打人了国际市场。在价格体系不合理,初级产品价格偏低的情况下,“一五”时期以来共向国家上缴利税1826.6亿元,相当于同期大中型企业基本建设投资的3.7倍。
2.存在问题。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1)增长缓慢。80年代后期治理整顿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增长速度连年下滑,1993年下降2.8%,1994年又下降6.5%,1995年虽然增长7.2%,但只相当于4年前的水平,整个“八五”时期仅增长6.2%,年均增长1.2%。(2)资源衰减。森林资源由于过量采伐,可采资源已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6.9亿立方米减少到1992年的1.4亿立方米,年均减少733万立方米,木材产量以每年150万立方米的速度递减。大庆油田已动用地质储量46亿吨,累计生产原油11.8亿吨,剩余可采储量已为数不多。在煤炭地质储量递减、开采难度加大、煤炭外运困难的情况下,煤炭产量大幅度下降。1995年,煤、木、油3个行业共减少产值8.9亿元,比上年下降3.6%,影响大中型企业产值增长1.4个百分点。(3)效益下滑。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下滑,既有政策性、体制性、结构性原因,也有资源边际效益递减的原因。由于成本上升和营业外支出增加,国有大中型企业资金利税率由1980年的32.3%下降到1995年的13.6%,下降18.7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由1980年的1.1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31.7亿元,亏损面占44%。(4)资金短缺。一是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少,仅占全部流动资金的5.4%,截至1992年底,国有大中型企业共占用银行贷款211.7亿元,比1986年增长3.04倍,当年支付银行利息21.2亿元,相当于利税总额的31.9%。定额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已使许多企业的生产难以正常进行。1992年与1986年比较,大中型企业产值增加112.6亿元,按资金产值率60%计算,需增加定额流动资金187.7亿元,而实际上只增加了121.3亿元,相差66.4亿元。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储备资金不足,存在“等米下锅”现象。定额流动资金不足,很大程度受“三角债”的影响。截至1992年末,全省大中型企业人欠资金170.8亿元,欠人资金130.6亿元,净人欠40.2亿元。企业亏损、挂账,占压了大量的银行贷款,全省银行贷款中约有400亿元的资金滞死,这也是造成信贷资金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资金的超常占用,全部流动资金周转一次需281天,比1986年延长87天。二是重点建设项目到位资金不足。1993年列入目标责任制的37个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缺口8.4亿元,如果加上中央决定停发债券和有些项目调整概算等原因,约有10多亿元的资金缺口。
3.形成原因。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企业内部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政策体制方面的外部原因。主要是:(1)指令性计划比重大,企业应变能力差。黑龙江省是全国指令性计划比重最大的省份。1995年在全国已降到5%的情况下,黑龙江省仍占23%。承担指令性计划的企业自主经营范围小,应变能力差,承受的困难和付出的代价比一般企业多。首先是国家订货任务少,企业开工不足。如军工企业的订货任务不到生产能力的30%,使企业造成巨额亏损。其次是产品价格低,造成效益流失。如大庆原油每吨调拨价格201元,比市场价格(1300元)低84.5%。原木每立方米调拨价格278元,比市场价格(485元)低42.7%。哈飞生产的运12飞机,定价820万元,比外贸收购价格(1400万元)低42.4%。11种指令性计划产品按调拨价格计算的产值,1993年为299亿元,而按市场价格计算则为881亿元,调拨价格比市场价格低1/3。再次是生产指令性计划产品的企业原材料供应没有保证,即使是“双保”企业,也要按市场价格采购原材料,形成“高来低走”。据测算,全省大中型企业每年高价购入原材料约多支出20多亿元,相当于大中型企业利税总额的1/3。(2)更新改造滞后,缺乏发展后劲。近几年来更新改造投资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重仅在3.2%~3.9%之间,比折旧率还低。由于技改投入不足,大中型企业经过系统改造的仅占8%,经过一般改造的仅占15.8%。有52.5%的设备超期服役或接近报废。由于设备陈旧,技术落后,致使产品严重老化,导入期产品仅占15%左右,成长期产品仅占10%左右,饱和期产品已占25%左右,有50%左右的产品处于衰退期。(3)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梯度增值率低。主要表现在煤、木、油等初级产品比重大,在资源储量递减,开采难度增大,生产成本上升,经济效益恶化的情况下,对资源的深度加工,以及与这些产品关联度较强、增值率较高的后续产业发展不足,失去了很大一块结构性效益。大中型企业比重虽大,但大都是封闭型的“全能厂”,不能通过专业化协作来带动相关企业,发挥叠加效应。全能型的企业组织结构,导致固定资产占用多,设备开动率低,难以充分发挥规模效益。(4)条块分割,影响资源优化配置。中直大中型企业利税总额占全省独立核算工业利税总额的81.4%,绝大部分上缴中央,这就使得在地方财力严重匮乏的情况下,还要发展与中央企业生产、生活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在能源、资金方面要给以全力保证,从而挤了地方的生产和建设。条块之间、条条之间的割据状态,影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5)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沉重。1994年,全省大中型企业累计亏损挂账、待处理财产损失、福利基金超支挂账多达185亿元。企业办社会、社会向企业摊派,已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1994年企业办社会的费用支出多达15.7亿元。
(二)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1996年9月,围绕国有企业问题写了三篇统计分析报告,一篇是9月5日写的《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环境及出路的探讨》,另一篇是9月27日与省委政策研究室合写的《我省国有工业企业的现状及出路》。这两篇分析报告,在分析了国有工业企业的现状之后,列举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资金紧张;二是经济效益下滑,亏损严重,有的负债经营;三是社会负担和历史包袱沉重;四是设备老化,产品缺乏竞争力;五是生产能力大量闲置;六是企业经营机制不顺。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改革设想:一是实行政企业分开,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运行机制;二是加快兼并步伐,走集约经营之路;三是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四是解脱企业的债务负担;五是建立企业破产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六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第三篇是9月16日写的《“国有工业企业问题”的问卷调查报告》,汇总了160个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结果。160个企业的分布状况是: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34.4%、51.3%、14.3%;中央、地方企业分别占11.3%、88.7%。所调查的160家企业,企业数占全省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的4%,职工人数占28.9%,总资产占43.7%,工业总产值占50.4%,销售收入占56.3%,利税总额占61.8%。调查内容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情况 在14项自主权(调查13项)当中,落实比较好的有8项,落实不够好的有5项:
黑龙江省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比较好的项目 表3-31
| 生产经营 决策权 | 产品销售权 | 物资采购权 | 劳动用工权 | 人事管理权 | 工资资金 分配权 | 产品(劳务) 定价权 | 留用资金 支配权 | 企业数(个) | 151 | 148 | 153 | 125 | 125 | 132 | 116 | 102 | 占调查企业% | 94.4 | 92.5 | 95.6 | 78.1 | 78.1 | 82.5 | 72.5 | 63.8 | 黑龙江省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不够好的项目 表3-32
| 投资决策权 | 资产处置权 | 联营兼并权 | 拒绝摊派权 | 外贸进出口权 | 企业数(个) | 83 | 50 | 57 | 36 | 34 | 占调查企业% | 51.9 | 31.3 | 35.6 | 22.5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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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调查的160家企业中,仍有37家承担国家指令性计划,其中指令性计划产品占70%以上的企业有10家,50%~70%的6家,30%~50%的7家,10%~30%的8家,不足10%的6家。在回答国家对指令性计划产品有无保障措施的32家企业中,原材料、燃料、动力和运力满足程度占70%以上的8家,满足50%~70%的4家,满足30%~50%的5家,满足30%以下的5家,无保障的10家。
2.影响企业活力的诸多因素。(1)新产品开发不足。在所调查的160家企业中,有127家(占79%)近5年来开发过新产品,多数企业的新产品产值超过10%;在未开发新产品的33家企业中,有29家(占18.1%)因缺少资金、人才、技术和信息而无力开发。(2)市场竞争力差。多数企业的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在160家企业中,产品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只有36家,仅占22.5%,比全国(36.4%)低13.9个百分点;竞争力一般的占61.2%,比全国(55.1%)高6.4%;竞争力较弱的占16.3%,比全国(8.5%)高7.8个百分点。(3)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所调查的企业,大多数没有进行过技术改造;在进行改造的32家企业中,经过全面改造只有10家,设备老化现象十分严重。从设备的新旧程度看,64家企业有90年代出厂的设备,但占设备总量不足10%;65家企业有80年代出厂的设备,占设备总量不足50%;141家企业的设备大部分是70年代及以前出厂的。从设备的技术状况看,只有9家企业5成以上的设备达到国际水平;有23家企业的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98家企业的设备为国内一般水平;有21家企业5成以上的设备属于国内落后水平。(4)富余人员多,安置困难。在143家分流富余人员的企业中,分流出40%以上的企业有8家;分流出20%~30%的有17家;分流出10%~20%的有39家;分流不到10%的有79家。安置去向,有95家企业开辟“第二战场”;有22家企业组织培训后继续上岗;有25家企业发70%的工资自谋出路或由社会安排。(5)影响企业活力的诸多因素排序。资金紧张的企业占97.5%;社会负担重占85%;历史债务多占79.4%;产品销售不畅占77.5%;经营机制不活占73.1%,设备老化占68.1%。
(三)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
1997年12月写的《我省国有工业企业现状及改革取向》,对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1.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近几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1994年提出从10个方面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1995年以来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对大中型国有企业扶优扶强,进行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小型企业放开步伐;对危困行业和亏损企业实行“三三制”和“四分战略”等,取得了初步成效。(1)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30户国家级和省级试点企业,围绕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强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对搞活企业进行探索。(2)积极推进股份制试点。股份制企业已发展到8297户,其中股份有限公司156户,股本总额97.5亿元,截至1997年上半年,已有18户企业、19支股票挂牌上市,上市股本总额39.3亿元,融入资金52亿元。对原有180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保留了符合条件的143户。(3)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有所突破。全省已有各类企业集团506家(含地市审批的乡企集团),其中工业企业集团303家,母公司总资产193亿元,2370户子公司聚集资产255亿元。通过政策引导、行政划转等方式,推动大批中小企业向优势企业靠拢。同时推进6个城市进行了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先期试点的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市共增资减债99.1亿元,资产负债率由84.1%下降到80.1%。(4)企业委托经营试点发展较快。全省已发展到477户,共盘活存量资产75亿元,注入资金3.9亿元。(5)中小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全省已有20070户中小企业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占企业总数的87%,其中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占38%,进行资产经营方式改革的占49%。(6)煤炭、森工、军工等危困企业改革有新的突破。通过推行“三三制”(1/3的职工经营主业、1/3的职工分流农业,1/3的职工从事多种经营)和“四分战略”(多级法人,分层启动;各自为战,分块搞活;委托经营,分片承包;多种经营,分流人员),危困局面有所缓解。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1)冲破阻力,走出误区,形成改革的多向合力。(2)把国企改革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周密设计,稳步推进。(3)为国企改革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同时跟进,协同动作。应着力解决政府管理职能过乱、对企业掣肘过多的中梗阻问题,解决企业生存环境差的问题。(4)用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规范企业行为。
1998年9月写了《我省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发展方向》,回顾了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历程,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发展的方向。
1.改革历程及发展现状。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1)改、转、租阶段。1984年,为解决国家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的问题,调动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对国有小型企业实行改、转、租三种改革方式,以租赁经营为主。(2)承包经营阶段。1992年,为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除发展集体租赁形式外,大部分企业实行承包制。对一些规模小、人员少、利微或亏损企业实行公开拍卖。(3)国有民营阶段。1993年,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为搞活国有商业创造了更为宽松的环境。到1995年,全省已有3488个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4)产权制度改革阶段。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后,进入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的新阶段。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引导,规范运作,收到比较明显的效果。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5种不同做法:一是对经营状况比较好,有一定优势的企业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二是对整体经营状况不够好,但局部有效益的企业实行先分立,后改制。三是对整体改制难度较大,但有局部经营优势的企业,实行切块搞活,一企多制。四是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按经营部位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分散突围。五是对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预算外企业或预算内企业个别部位,出售给个人经营,抽回国有资本。到1998年6月末,已取得了以下阶段性成果:有919户中小型企业在国有民营的基础上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占中小型企业的1/3。其中:实行股份制改造的142户,改为股份合作制221户,组建企业集团17个,出售143户,破产107户,兼并48户,以资抵债(抵债返租)28户,租赁、承包、委托经营、关停共213户。在25户大型企业中,有9户完成了股份制改造,组建了7个大型企业集团,有6户正在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集团,改革面占80%。对批发商业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组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92处,占地面积100多平方米,年交易额40亿元。原二级批发企业减亏增盈,而且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安置下岗职工2.8万人。同时推行了以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为重点的配套改革。在用人机制上实行公开竞争,择优上岗、优胜劣汰;在分配制度上,使分配与岗位、责任、贡献、劳效相统一,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2.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进展不够平衡。牡丹江市和绥化地区分别有92.8%和64.3%的企业完成了改革。其余地市都没有过半。(2)运作不够规范。由于政府职能转换滞后,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使各种机制不能规范运作,影响了改革效果。(3)措施不够配套。由于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不配套,改革措施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加上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广,操作难度大,也影响了改革的进程。(4)风险意识淡薄。一些企业市场信息反应迟钝,风险意识淡薄,缺乏规避风险的保证措施,没有真正走上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道路。
3.改革发展方向。(1)发展股份制经济。(2)坚持“抓大放小”。(3)搞好配套改革。(4)加强规范运作。(5)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要创新,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发展连锁、仓储、超市等多种经营方式,同时与生产企业联姻,发展总经销、总代理,走工商联合之路。
“十五”时期以来,围绕工业企业改革问题写了多篇统计分析报告,其中主要有2002年4月写的《结构调整见成效,质量效益双提高》;2003年1月写的《工业生产稳步增长,结构效益稳步提高》。主要内容综合如下(本志收录时补充了截至2005年的数字):
“九五”时期以来,不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大力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全省纳入统计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已由1995年的3942户减少到2005年的841户,减少78.1%;累计分流职工158.5万人,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职工91万人,比1995年减少60%。在191个行业中类中,国有经济退出的有再生橡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水产品加工等41个行业。在退出的企业中,出售215户,股份制改造571户,股份合作制改造834户,兼并216户,破产517户。有1401户私营企业参与了1427户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投入资金13.2亿元。
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实施了公司制改造,完成了一批企业集团的重组工作,实现了主辅分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国有资产1711.1亿元,控制支配了3390.4亿元的非国有资产;有24家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00多亿元。2005年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841户,虽比2000年减少747户,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9.8%,但经营规模扩大,总资产达到4001.9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78%;产品销售收入3709.4亿元,比1995年增长2.6倍,比2000年增长75.5%,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84%。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重要进展,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多元化、混合型的产权模式使国企打破原有的“条块”制约,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通过改革重组,国有工业企业数量虽然减少,但运行质量提高,2005年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023.2亿元、利税1375.8亿元,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6%和93.7%,分别比2000年增长84.6%和70.5%。
2.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优势明显,2005年全省有股份制企业1522户,比2000年增加864户,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3.9%,比2000年提高29.2个百分点;实现销售收入3696.5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79.5%,比2000年增加2024.3亿元;实现利税1376.7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的93.8%,比2000年增加580.4亿元;实现利润1044.4亿元,比2000年增加465.1亿元。
3.民营企业。2005年有民营工业企业1555户,比2000年增加969户,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5.1%,比2000年提高33.1个百分点;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580.8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12.5%,比2000年增长2.5倍;实现利税67.9亿元,比2000年增长2.7倍。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已成为全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呈现出总体规模扩大,增长份额上升的新特点。从行业分类上看,民营企业在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木材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传统行业中占有很大比重,实现产值344.3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的50%。
三、企业集团的发展 黑龙江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实现战略性重组和“抓大放小”的方针,从1997年开始组建了一批大型企业集团。为了全面反映企业集团的发展状况,省企业调查队从1997年开始组织实施企业集团的调查,陆续写出11篇反映企业集团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1999年7月对127户省级以上部门批准组建的企业集团进行了问卷调查,写了《问题·看法·希望》的调查报告,反映了以下情况和问题:
1.企业集团运作不够规范 在127户企业集团中,尚有53户未按《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造,有27户未建立母子公司体制,以上共占63%。在已改制的企业集团中,有65户未成立股东会,有24户未成立董事会,有53户未成立监事会(以上三种情况有重叠)。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符。
2.企业集团规模偏小 在127户企业集团中,总资产超100亿元的只有龙森集团和哈电站设备集团2户;总资产10亿元以上的只有33户;其余92户总资产均在10亿元以下,占74%,其中有24户(占20%)不足亿元。从销售收入看,除龙森、电站、哈药3户企业集团年销售收入30亿—40亿元以外,超10亿元的只有13户;1亿—10亿元的57户,占44.9%;不足亿元的54户,占42.6%。
3.配套政策落实的不够好 在国家出台的9项相关配套政策中,已落实合并纳税权、境外融资权、外事审批权及建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占集团总数不到1/3。
企业集团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表3-33
国家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 | 落实企业数(个) | 占企业集团总数% | 1.投资自主权 | 114 | 89.0 | 2.对外担保权 | 81 | 63.7 | 3.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权 | 77 | 60.6 | 4.自营产品进出口权 | 68 | 53.5 | 5.已建立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 | 54 | 42.5 | 6.合并纳税权 | 36 | 28.3 | 7.境外融资权 | 32 | 25.1 | 8.已建立财务公司 | 24 | 18.8 | 9.外事审批权 | 10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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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能力弱,企业亏损面扩大。虽有54个企业建立了技术研发中心,但全年研发经费只有1.29亿元,仅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0.2%,产品出口额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2%。1998年有43户企业亏损,亏损面占33%,比上年上升4.7个百分点,亏损额9.6亿元,比上年增亏12%。
5.企业负责人对存在问题的看法。(1)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诸多因素,有90%的企业负责人认为是资金短缺;有62%的人认为是债务沉重;有39%的人认为产品缺乏竞争力;有29%的人认为科研开发能力弱;有25%的人认为富余人员不好安置;有19%的人认为技术设备陈旧;有17%的人认为存在地区间贸易壁垒。(2)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主要障碍,有80%的企业认为无法承担被兼并企业的银行欠账;有63%的企业认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有61%的企业认为无法安置被兼并企业的富余职工;有39%的企业认为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有35%的企业认为地区间、条块间产权关系不好处理;有19%的企业认为缺乏中介机构为其牵线搭桥。(3)在企业内部管理上,有71%的企业认为企业内部产权关系尚未理顺;有70%的企业认为缺乏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62%的企业认为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顺,体制不健全;有45%的企业认为企业产权管理职能薄弱;有38%的企业认为政府部门干预过多。(4)希望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有71%的企业希望赋予企业统一税收权和投资自主权;有66%的企业希望国家完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有64%的企业希望实施“拨改贷”政策,减少企业负债;有40%的企业希望减少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干预;有39%的企业希望集团母公司成为国有资产的授权投资机构;有13%的企业希望扩大集团母公司的劳动用工权。
2002年以来,围绕企业集团的发展又写了十多篇统计分析报告,主要有:2002年4月写的《做大做强迎风浪——黑龙江省企业集团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2002年7月写的《黑龙江省企业集团发展现状系列分析》(共5篇);2003年7月写的《黑龙江省企业集团发展成就、问题及建议》;2004年7月写的《黑龙江省企业集团在东北三省的优势和问题》;2005年6月写的《适应形势,深化改革,企业集团发展又创新高》(系列分析2篇)等。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集团发展概况。1997年全省组建的127家企业集团,几年来经过重组、兼并、改制,到2005年整合为90家,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生产经营强势增长,经济效益显明提高,对全省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全省的经济地位举足轻重。详见下表:
1997~2005年黑龙江省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 表3-34
单位:个、亿元、万人 年度 | 户数 | 年未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从业人数 | 1997 | 127 | 1100.4 | 456.4 | 13.7 | 96.0 | 2000 | 106 | 1834.8 | 686.5 | 12.0 | 146.4 | 2005 | 90 | 3265.8 | 1726.8 | 29.0 | 1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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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国企改革和“抓大”过程中,全省加大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组建的力度,国有经济控制的企业集团发展较快。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集团年末资产3266亿元,占企业集团资产总值的71.9%,比1997年提高5.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1727亿元,占企业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的77.0%,比1997年提高8.8个百分点。按企业集团主营业务行业分类,2005年有工业企业集团46户,占总户数的50.0%,其他行业依次为:批发零售贸易业为11户,建筑业8户,房地产业9户,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通信业、住宿餐饮业各3户,金融保险业1户。
1997—2005年黑龙江省企业集团结构的变化 表3-35 (一)年未资产单位:亿元 指标 | 1997年 | 2000年 | 2005年 | 比重(%) | 1997 | 2000 | 2005 | 企业集团合计 | 1100.4 | 1834.8 | 3265.9 | 100.0 | 100.0 | 100.0 | 1.按控股情况分 | | | | | | | 国有及国有控股 | 734.5 | 1550.3 | 2346.9 | 66.8 | 84.5 | 71.9 | 非国有及非国有控股 | 365.9 | 284.5 | 919.0 | 33.2 | 15.5 | 28.1 | 2.按主营行业分 | | | | | | | 第一产业 | 6.8 | 318.2 | 704.8. | 0.6 | 17.3 | 21.6 | 第二产业 | 887.4 | 1276.8 | 1844.9 | 80.7 | 69.6 | 56.5 | #工业 | 874.6 | 1245.1 | 1764.2 | 79.5 | 67.9 | 54.0 | 第三产业 | 206.2 | 239.8 | 716.2 | 18.7 | 13.1 | 21.9 |
(二)营业收入单位:亿元 指标 | 1997年 | 2000年 | 2005年 | 比重(%) | 1997 | 2000 | 2005 | 企业集团合计 | 456.4 | 686.5 | 1726.8 | 100.0 | 100.0 | 100.0 | 1.按控股情况分 | | | | | | | 国有及国有控股 | 311.1 | 595.8 | 1329.7 | 68.2 | 86.8 | 77.0 | 非国有及非国有控股 | 145.3 | 90.7 | 397.1 | 31.8 | 13.2 | 23.0 | 2.按主营行业分 | | | | | | | 第一产业 | 5.9 | 117.4 | 439.6 | 1.3 | 17.1 | 25.5 | 第二产业 | 331.7 | 496.8 | 971.4 | 72.7 | 72.3 | 56.3 | #工业 | 236.8 | 482.9 | 919.3 | 71.6 | 70.3 | 53.2 | 第三产业 | 118.8 | 72.3 | 315.8 | 26.0 | 10.6 | 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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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在改革创新中逐步做大做强,主要表现在:(1)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2005年末在90户企业集团中,有80户已建立了母子公司体制,占全部企业集团的88.9%;在建立了母子公司体制的企业集团中,有75%的集团为两个层次,有21.5%的集团为三个层次。另从母公司出资人情况看,全部集团母公司出资人已明确。子公司出资人全部明确的企业占93.3%。在90户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已改制为公司制的有77户,改制面占85.6%,子公司改制为公司制的有410户,改制面占52.6%。从改制类型看,国有独资公司占13.6%;股份有限公司占11.3%,中外合资及港澳台合资占4.5%,其他类型占70.6%。从改制企业母公司“新三会”建设情况看,成立股东会的占74.0%,成立董事会的占98.7%,成立监事会的占90.9%。(2)资产规模扩大。90户企业集团2005年总资产3265.9亿元,比上年增长8.6%;无形资产达98.8亿元,比上年增长1.1倍;拥有子公司869个;平均每个企业集团拥有资产36.3亿元,比1997年(8.7亿元)扩大了3.2倍。(3)生产经营与盈利情况较好。90户企业集团2005年营业收入17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7.8%,其中营业收入排在前10位的企业集团营业收入1259.8亿元,比上年增长23.9%;90户企业集团全年盈亏相抵后利润总额29.0亿元,比上年增长29.7%,盈利面占65.6%,其中盈利1000万元以上的集团31户,超亿元的7户。
2005年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排在前10位的企业集团 表3-36
经营规模排在前10位的企业集团名称 | 年末资产(亿元) | 盈利水平排在前10位的企业集团名称 | 利润总额(万元) | 1.东方集团 | 441.99 | 1.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5386 | 2.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 | 417.10 | 2.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 58500 | 3.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 381.79 | 3.哈药集团 | 55979 | 4.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2.21 | 4.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 | 49384 | 5.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6.13 | 5.哈尔滨松江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42938 | 6.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 | 186.97 | 6.亿阳集团 | 19032 | 7.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9.44 | 7.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I3865 | 8.哈药集团 | 121.45 | 8.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 | 8640 | 9.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 100.82 | 9.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389 | 10.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 | 74.78 | 10.东方集团 | 6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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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外投资和出口增长加快。2005年完成对外投资220.2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当年实现投资收益11.2亿元,比上年增长42.6%。2005年出口销售额55.5亿元,比上年增长37.1%。(5)加大了科技投入力度,研发实力增强。全省90户企业集团2005年投入研究开发费用9.2亿元,比上年增长42.3%;固定资产投资134.7亿元,比上年增长30.2%。促进了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增强了发展后劲。2005年,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205.3亿元,同比增长32.9%。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11.9%,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6)配套政策逐步落实。调查显示,90户企业集团中,有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动合作权的占62.2%;有对外担保权的占61.1%;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占55.6%;建立了技术研发中心的占51.1%;有境外融资权的占28.9%;有合并纳税权的占27.8%;有外事审批权的占10%。调查还显示:七成以上企业集团负责人认为组建集团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九成的企业集团负责人对未来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
2.企业集团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在选择和培植企业集团的过程中,着眼于市场优势和资源优势的结合,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把上游产品的优势转化为最终产品的优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黑龙江省“十五”计划确定的发展重点,紧紧围绕装备制造业、石化工业、食品工业三大支柱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三大新兴产业组建企业集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涌现了北大荒集团、哈啤集团、哈药集团、哈航集团、哈轴集团等成功的范例。主要做法是:(1)依托资源优势打特色牌。一些企业集团利用自然资源优势,经过深度开发,生产出独具特色的产品,提高了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北大荒集团立足于粮食生产基地,一方面对粮食进行深加工,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面粉、油脂、乳粉、豆粉、麦片、大豆卵磷脂等系列产品;一方面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引进多条日加工能力100吨的精米生产线,组建米业公司,打造一批绿色产品,许多产品获得A级、AA级绿色产品的认证,从此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该集团1999年由于粮食滞销亏损5.1亿元,2000年扭亏后实现利润1.7亿元,2005年实现利润4.9亿元。(2)依托名牌优势打效应牌。优势骨干企业大多历史悠久,有着丰富的品牌内涵,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开发新产品等途径,全方位、多层次、高起点地进行市场开拓。哈尔滨啤酒集团公司是国内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型啤酒企业。哈啤集团重视品牌培育,努力打造知名品牌,不断追求产品“零缺陷”,抓好“四品”:一是品质,优良、稳定;二是品级,优质优价;三是品位,赋予一定文化内涵,既体现历史悠久、百年精华,又体现时代特征,即科学、严谨、保健等;四是品德,把哈啤人踏踏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工作、规规矩矩酿酒的良好品德和哈啤人敬业、创新、不断进取、敢于竞争和团队合作这五大精神附着在产品上。经权威部门评估,哈啤品牌无形资产已达20多亿元。2005年产销量达130万千升,实现销售收入21亿元,利税总额5亿元。(3)利用资本优势打运营牌。采取收购、兼并和控股等资本运营方式,实现要素重组,壮大优势企业的实力。哈药集团通过推进中外合资、与同行业大型企业集团相互参股等方式,实现了大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进一步提升和壮大企业生产经营能力。2001年,哈药集团与世界最大的青霉素生产厂家、著名跨国公司——荷兰SM集团正式签订合作发展半合成青霉素项目的协议,与张家口制药总厂合资组建“张家口帝哈制药有限公司”,有力地推进了融入国际市场的进程。哈药集团还通过重组、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低成本扩张,以市场为导向,使有效资源不断从落后企业流向优势企业,实现资源合理配置。2001年接收省生物制品一厂资产,成功登陆动物疫苗、兽药产业领域。同时,积极推进中药三厂收购德生堂制药厂项目的实施,加速了中药的现代化、规模化。当年哈药集团在全国重点医药工业企业主要指标排序中,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居第1位,利润总额居第3位;2005年在全国制造业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的500强中名列第171位。(4)依托管理优势打成本牌。黑龙江省企业集团在管理方面,存在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粗放,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模式陈旧,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低,缺少科学决策与制约制衡机制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推行企业信息化建设,运用先进的管理思想,改造传统的管理模式,实现面向客户的集约化管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有效的制约和制衡,实现‘三低一高’(生产成本最低,管理费用最低,财务与销售费用最低,销售价格最高)的经营目标。2004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在给国务院的《关于利用信息化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报告》中列举了6个典型(哈飞、哈电机、斯达、鸡西矿业集团物资供应公司、蓝艺地毯集团、一汽集团),其中前5个先进典型是黑龙江的企业。(5)依托人才优势打创新牌。黑龙江省约占七成的企业集团由原有的大型国有工业企业组成。在步入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大多步履维艰,面临困境;但另一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人才优势和技术装备等优势。如哈飞集团在军转民的过程中,选择引进微型汽车作为主产品。初期主要是按图纸照搬日本车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他们决定发挥自身的人才和技术优势,派出百名科技人员,与意大利著名的平尼法瑞那公司合作,设计出符合中国人需要的“中意”微型客车。通过联合设计,学到了国外先进的设计思想和丰富的设计经验,为公司培养了一批初步掌握国际水平的设计、工艺、制造队伍。哈尔滨轴承集团是全国著名的三大轴承企业之一,过去由于产品技术含量低,结构不合理,缺乏竞争力,企业效益一直不好。近年来发挥人才、技术优势,重点围绕航空、铁路、电子等市场需求量大的大型轴承进行技术改造,相继大规模地投产了铁路、精密机床、航天航空等大型配套轴承,从根本上解决了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大型轴承产品已打人国际市场,远销欧美、大洋洲等国家,生产成本低于国际同类产品。
3.企业集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企业集团对振兴老工业基地,保持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着很大推动作用。但企业集团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是:(1)经济实力不强。黑龙江省企业集团,无论从企业规模还是盈利水平、国际化水平,都明显低于吉林和辽宁。2003年东北三省企业集团利润总额超过1亿元的有35户,其中黑龙江7户,吉林9户、辽宁19户。各省资产排名前100位的企业集团,平均每户营业收入黑龙江为11亿元、吉林为17.3亿元、辽宁为23.8亿元;人均劳动生产率黑龙江为7.2万元,也低于吉林(40.2万元)和辽宁(32.4万元)。黑龙江省“百户”企业集团平均实现利润3.6亿元,而吉林、辽宁分别为91.5亿元和64.7亿元。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资产利税率、资金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均低于吉林、辽宁。
东北三省企业集团经济效益比较 表3-37
(%) 指标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资产利税率 | 4.28 | 9.33 | 1.84 | 资金利润率 | 2.04 | 5.49 | 0.16 | 净资产收益率 | 2.67 | 9.40 | -0.42 | 总资产报酬率 | 2.90 | 4.98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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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比较,差距更为明显,主要表现在企业集团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专业化水平低等。(2)研发资金投入少,创新能力差。2003年,黑龙江省企业集团研发费用9.5亿元,而辽宁、吉林分别投入25.3亿元和20.2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0.9%,分别比辽、吉低0.2和0.3个百分点,与世界500强3%的比例相比差距更大。辽宁省已有69户企业集团成立了技术中心,并有37户获得国内专利申请,分别比黑龙江省多20户和16户。全省新产品销售收入为141.2亿元,而吉林为708.3亿元,辽宁为418.6亿元,分别高于本省的5倍多和近3倍。(3)企业外向度不高,参与国际竞争能力不强。2003年,全省企业集团出口销售额31亿元,而辽宁为231.7亿元,吉林为114.0亿元,分别是本省的7.5倍和3.7倍。(4)资金短缺,债务沉重。全省92户企业集团中有75户认为资金短缺是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症结,占被调查企业的81.5%。主要原因是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有92.4%的企业集团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扩大生产规模,只有29.4%的企业集团以股票、债券的形式向市场融资。有48.9%的企业集团感到企业债务沉重。2002年全省企业集团资产负债率达67.5%,2005年升至73%。有8户企业集团已资不抵债。(5)富余人员负担重。黑龙江省大多数企业集团是由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成,富余人员分流困难大。据调查,有37%的企业集团认为富余人员多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有67.4%的企业认为“无法安置被兼并企业的职工”是集团实施兼并、进行资产重组的主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