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市场与物价

第七节 市场与物价


  市场和物价是反映经济景气状况最敏感的指标之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调整不合理的价格结构,逐步放开商品价格;另一方面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也会引起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所以一直是受到人们的关注。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同全国一样,经历了1985年、1988年、1994年三次通货膨胀;1997年以来在物价持续走低的过程中也有局部震荡。1986年以来,围绕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和市场物价的变动,写了30多篇统计分析报告。

  一、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

  物价的变化与社会供需结构的变化是相辅相成的。通货膨胀总是同需求过旺和供给不足相伴而行。在经历了1985年、1988年两次通货膨胀之后,围绕社会供需结构的变化,先后写了4篇统计分析报告。包括:
  1986年8月写的《消费品产销纵横谈》,从研究居民消费结构与消费品生产结构的依存关系入手,探讨了在优化生产结构的基础上发展消费品生产,以及正确引导消费,解决供需总量不平衡的途径。
  1987年2月写的《抑制总需求,增加总供给》,以社会最终产品(相当于国民收入加固定资产折旧)作为总供给,以对社会最终产品形成的货币基金作为总需求,对总供需的差额进行了测算。指出“六五”前三年居民消费年均增长6%,超过国民收入5.4%的年均增长速度,这里包含着很大一部分补还欠账的因素,情况基本正常。1984~1986年居民消费连年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情况就不正常了。
  1988年7月写的《巨额结余购买力的“虚”与“实”》,在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连年失衡的大背景下,对商品货源不足所造成的大量结余购买力进行了剖析。指出居民当年结余购买力基本上由三部分组成:被迫结余、周转结余和沉淀结余。在上述三种结余中,真正对市场形成压力,需要有商品与之平衡的只有被迫结余这部分。据测算,结余购买力中约有33%演变成为直接的消费需求,另外的67%被周转结余和沉淀结余给分流了。这样一来,1987年的实际供需差额为14.8亿元,而不是35.7亿元,即使如此,供需缺口仍然很大。
  1989年8月写的《对我省消费品供需逆差的探索》,全面分析了多年来消费品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
  1.供需状况的历史追溯。改革开放前,所有消费品均由国合商业实行统购包销,其中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实行凭证限量供应,商品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银行货币发行量一直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上。这一时期消费品的供需特点是,商品匮乏,花色品种单一,购买力低下,产销严重脱节。从消费品供需总量看,除1956、1960、1965、1968、1972等个别年份略有缺口外,其余20多年都是供略大于求,维持在较低水平的平衡点上。进入80年代以来,有计划的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计划经济,消费品市场逐步放开,市场供求关系发生明显变化,1980~1988年全省零售商品货源年均增长16.2%,比前30年的6.5%提高9.7个百分点,改变了多年来商品匮乏的局面。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1980~1988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3%,比前30年的7.5%提高7.8个百分点。由于社会商品购买力的超常增长,市场供需差距不断扩大。1980~1988年社会商品购买力年均增长17.2%(前30年年均增长7.6%),远高于现价国民收入年均11.5%的增长速度,1988年消费品供需逆差高达38.4亿元,比1980年(4.1亿元)增长8.4倍,逆差率由4%扩大到10%左右。与历史上个别年份出现的供需逆差相比,有以下特点:(1)消费基金的高度膨胀导致消费品短缺和物价上涨。1988年零售物价比1980年上涨71%,大大超过前30年68.9%的增幅。导致居民消费心理恐慌,抢购风持续不断,抢购品种由高档耐用消费品扩大到一般生活用品。(2)来势猛,持续时间长,结余购买力越来越大。1988年城乡居民累计结余购买力高达249.7亿元,为1980年的6.8倍。(3)在旧体制已经松动,新体制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出现的供需逆差,情况复杂,绝非单一的调控措施所能奏效。
  2.巨额逆差的由来。1980年以来出现的消费品供需逆差,是消费品供给短缺或需求增长过快所致,但深层原因是诸多利益主体为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而共同向市场施压的结果,是各种经济矛盾的综合体现。从供给方面看,供给短缺的主要原因,一是省内生产不足。黑龙江省重工业比重大,轻工业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一直不足30%。改革开放后虽然采取“六优先”的政策大力扶植轻工业的发展,轻工业比重上升到33%左右,但还没有改变轻工业发展滞后的局面,消费品自给能力依然很低。二是省外货源减少。受全国性供给短缺的影响,流通渠道放开后,商业部门从省外进货越来越困难。1980年国合商业部门从省外组织的货源占全部货源的24.8%,1988年下降到17.4%,省内消费品自给能力低和省外货源减少,加剧了供需矛盾。从需求方面看,造成消费基金膨胀的主要因素是:(1)政府行为不规范。(2)企业“放权让利”后消费行为失控。(3)城镇个体经营者收入超常增长。
  3.缩小供需逆差的设想。(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业和轻纺工业,把资源优势转化成为经济优势,以增加有效供给,缓解供需矛盾。(2)积极组织省外货源。(3)抑制社会需求。(4)引导购买力合理分流。一是加速住宅商品化步伐,推进住房和医疗制度改革,以缓解商品性消费的压力。二是提高储蓄利率,开办股票和债券业务,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发展生产。三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兴办旅游业,使购买力得到合理分流,减轻市场压力。

  二、物价变动情况

  “七五”时期以来,每个时期都围绕本时期物价变动的不同特点,写出物价变动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1988年以前针对价格结构的不合理状况,分析了价格改革问题;1988年以后重点分析了两次通货膨胀的形成原因,以及同宏观经济运行的关系;1996年以后重点分析了物价持续走低的原因和各种价格之间的传导关系,分析了工农产品剪刀差的变化、粮食价格对整个商品物价的影响以及原油价格上涨的波及效应等等。

  (一)价格改革问题

  从1987年到1990年,共写了15篇价格改革方面的统计分析报告。1987年3月写的《生产资料价格偏低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影响》,首次披露了由于初级产品价格偏低而存在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对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产生的不良影响。1988年7、8两月集中写了8篇价格改革问题的系列分析报告,分别反映了工农产品剪刀差出现扩大趋势,企业原材料购进价格高于工业品出厂价格的增长,价格补贴使财政负担越来越重的问题;对深化农产品价格改革、煤木油等采掘工业产品价格改革、钢材价格“双轨制”、零售物价变动对工资水平的影响、建筑材料价格对建筑业发展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省城调队还写了《黑龙江省“六五”以来通货膨胀的实证分析》《十年价格改革的进程与思考》的总结性分析报告。省城调队与省物价局、财政厅、统计局、经济研究中心共同调查,由省城调队执笔写了《黑龙江省在价格改革中应采取的对策》。省委对即将出台的价格改革问题十分关心,曾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价格改革问题。省统计局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了《关于价格改革问题的分析》的汇报稿,于1988年8月8日在省委常委会上作了汇报,反映了以下几个问题:
  1.价格结构不合理给经济生活带来的矛盾。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对大多数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产品价格采取低价政策。尽管1979年以来进行了七八次较大的调整。但没有根本解决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的问题,价格的调节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有的甚至起到相反的作用。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的原材料基地和商品粮基地,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的比例是7:3;采掘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的24.3%,占全国采掘工业的19.8%。煤炭、石油、森工、农业这几个大量提供初级产品、长期执行低价政策的产业部门集中在一个省,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由于价格结构不合理而给经济生活带来的矛盾,在全国也是最突出的。主要表现在:
  (1)初级产品价格偏低。黑龙江省煤、木、油等初级产品出厂(调拨)价格,不仅比国际市场价格低得很多,而且比全国平均出厂价格也低。详见下表:

黑龙江省初级产品价格与全国、国际市场价格对比 表3-50

产品名称

单位

平均出厂价格(元)

国际市场
价格
(折人民币元)

国内价格为国际价格%

全国

黑龙江

黑龙江为
全国%

全国

黑龙江

原煤

22.8

30.8

135.7*

151

15.1

20.4

焦炭

132.8

98.0

79.8

577

23.0

17.0

原油

107.1

100.0

93.4

432

24.8

23.1

汽油

621.7

580.0

93.3

928

67.0

62.5

木材

立方米

227.0

143.0

62.9

266

85.3

53.7

电力

万度

690.0

650.0

94.2

1600

43.1

40.6


  注:*黑龙江省优质煤比重大,与全国平均价格不完全可比,但从焦炭价格的对比中即可窥见一斑

  按照以上初级产品价格,黑龙江省需要9—13吨原油换一吨钢材,而国外1.6—4吨原油即可换一吨钢材;黑龙江省每吨原煤只能换29.2公斤钢材,而在国外可换200公斤。进口一套联合采煤机组需要90万吨原煤,购买国产的需要30万吨原煤,而在国外仅需要3—9万吨原煤。
  (2)初级产品与加工产品比价不合理,使黑龙江省在同全国的经济联系中长期处于不等价交换地位。一是采掘工业产品绝大部分是指令性计划产品,价格低、收益少。原油、木材、煤炭的国家调拨任务分别占产量的99.7%、72%和62.4%。这些产品的定价一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仅此一项,全省每年就少收入20多亿元,相当于全省工业利税总额(86.7亿元)的23.3%。若按国际市场价格计算,全省每年约少收入260亿元,相当于全省工业利税的3倍。二是煤、木、油资源经过多年开发,生产难度越来越大,生产费用越来越高,盈利水平越来越低,乃至亏损。原油,随着开发难度的增大,吨油成本由1962年的14.5元上升到78元,提高4.4倍,盈利水平1980年以来每年3.7%的速度递减。煤炭,由于矿井的不断开拓延伸,吨煤成本由1958年的10.7元上升到31.5元,提高将近两倍,每生产1吨煤炭亏损6元多。木材,平均集材距离由过去的500米左右延长到2000米左右。单株材积由过去1立方米左右减少到0.26立方米,木材成本比50年代上升1.5倍。由于过量采伐,生产萎缩,已连续4年减收,累计欠缴利税2.7亿元,1990年出现全行业亏损,形成了有资源优势而无经济优势的不正常局面。三是对生产资料采取低价政策,是建立在不合理的成本计算方法的基础上的。采掘工业成本是一个不完全的成本。如原油成本中不计算资源勘探费、储量动用费和折旧费,使1987年成本利税率由40.6%虚增到82.9%。煤炭成本1967年以前不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每吨原煤只提1.46—2.75元的维简费),1977年以前不计算地面塌陷补偿费,1977年以后规定50户以下民房塌陷计入成本,50户以上从更改资金中解决。这些规定,都抵补不了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开支。木材只计算采、运、集、贮的生产成本,对森林资源实行无偿砍伐,尽管现在规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21%(过去提11.6%)的育林费,但仍不足以补偿迹地更新、恢复再生资源所需的费用。这种以低价的原材料换取加工地区一时较高的工业发展速度、以牺牲原材料产区的经济利益来换取加工地区经济繁荣的做法,后患很大。四是由于初级产品与加工产品比价不合理。黑龙江省在原材料产品的低价调出和加工产品的高价调入中,长期处于不等价交换地位。全省每年调出的产品总金额达130亿—150亿元。大部分是生产资料,1953~1987年各种产品的调出量占生产量的比重是:煤占29.4%,木材占59.6%,原油占80.2%;机械产品中,发电设备占92.8%,货车、机床、冶金设备、矿山设备、轴承、工具、仪表的调出量也占90%左右,轻工产品调出的主要是糖、纸、乳制品、亚麻布等。粮食调出量占产量的16.7%。调入的产品总金额达120亿—140亿元,主要有钢材、有色金属、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家用电器及其它生活消费品。全国工业产品成本利税率为35.7%,采掘工业产品(27.7%)低于制造业产品(36.5%),重工业产品(35.5%)低于轻工业产品(36.03%),这基本上反映了初级产品与加工产品比价不合理的一般趋势。由于原材料产品的低价调出和加工产品的高价调入,全省每年,承担的价差损失达10多亿元。五是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后,由于调出产品平价比重大,调入产品议价比重大,加剧了这种不等价交换关系。据最新统计,在重工业产品中,国家定价销售的比重占81.1%,其中石油占99.5%、木材占96.5%、煤炭占90.9%,这些产品的提价幅度为12.5%~23.5%(与上年同期相比)。而从省外调入的钢材、有色金属、化工原料、纺织原料等,分别有40.4%、20.6%、63%和36.5%依靠自行采购,执行市场调节价格,这些产品的提价幅度为69%—1.4倍,远高于平价产品的提价幅度,又造成价差损失12亿元。如果把采掘工业产品定价低少收入的20多亿元,调出调入中的价差损失10多亿元和实行“双轨制”价格以后加大了的价差损失12亿元加在一起,全省每年在价格方面的损失高达42亿元,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80%左右。
  (3)不合理的工农业产品比价,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一是工农产品剪刀差扩大,农副产品提价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基本上被抵消。黑龙江省农村生产门路窄,农民来自种植业的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73.9%(全国占56.9%),共中粮食收入占55.7%(全国占34.8%),都是全国最高的。因此,农产品价格特别是粮食价格的高低,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极大。1979年以来,国家大幅度地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87年比1978年提高107.7%),给农民带来不少实惠。但在1983年以后,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涨幅度大,使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而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基本上被抵消。从1983年到1987年,由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34.3%,平均每人增加收入84.1元,但扣除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28.5%而多支出生产费22.6元和农村消费品价格上涨30.9%而多支出生活费49.7元,就所剩无几了;如果再扣除农民负担加重而多支出的27元,不但得不到农产品提价的实惠,每人还要多付出15.2元。由此,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3年居全国第7位下降到11位,实际生活水平比1983年下降10%。二是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大,种粮成本上升,效益下降。1987年水稻、小麦、谷子、玉米、高粱、大豆六大作物平均每亩成本41.7元。比1983年(27.3元)上升52.9%,其中物质费用由15.2元增加到27.7元,上升82.2%。物质费用增加,固然有投入增加的因素,但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大,1987年与1983年比较,化肥(混)每吨由369元上涨到726元,增长96.8%。二铵每吨由550元上涨到1048元,增长90.5%,种子每公斤由0.55元上涨到1.02元,增长85.5%。由于成本上升,六大作物百元成本创造的利润由1983年的113.6元减少到97.4元,下降14.3%。三是粮食定购任务大,农民负担重。目前国家分配给黑龙江省的粮食定购任务48.15亿公斤,占全国定购任务的1/10。由于不包括损失,省里又加了10%的保险系数,向下落实53亿公斤。地市县为了完成任务又层层加码,落实到基层增加到60.5亿公斤,占粮食商品量的75%以上。平均每一农村人口负担定购任务275公斤,比全国(62.5公斤)高出3.4倍。目前粮食定购价比市价平均每公斤少0.24元,仅此一项,全省农民就少收入11.7亿元(按每人平均比全国多负担212.5公斤计算),平均每人少收入6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2.5%。一方面由于合同定购价格偏低而使农民减少了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幅度大而增加了生产费用开支,使农民靠负债生产粮食。1987年全省农民累计欠贷款37.4亿元,比1978年(7.96亿元)增长3.7倍,平均每一农民欠贷款190元。如果粮食合同定购任务不减少,粮食价格不提高,农民收入就难以增加,债务也难以减少,农业优势将难以发挥,农民收入与兄弟省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四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粮食生产出现萎缩。目前国家制定的鼓励粮食生产的政策,由于实惠太少,已经调动不了农民的积极性。粮食“三挂钩”手续繁杂,农民获益甚少。近来农村一度“憋粮”,主要是因粮食价格统得过死,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受到压抑。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通过“剪刀差”的方式给工业化积累了大量资金。如果继续把农产品价格压得很低,其结果必然是刺激消费而压抑生产,加剧供需矛盾。以中国24个农资市场6月中旬的农产品价格与美国芝加哥农产品市场价格对比(按人民币与美元比价1:7折算),美国小麦价格比中国(每公斤0.65元)高53.1%,比1987年合同定购价格(0.47元)高1.12倍;玉米价格比中国(每公斤0.47元)高1.11倍,比定购价格(0.27元)高2.33倍;大豆价格比中国(每公斤1.18元)高1.15倍,比定购价格(0.69元)高2.67倍。中国的农产品价格有很大的调整空间,应逐步向国际市场价格靠拢。
  (4)零售物价比全国上涨幅度大,职工工资比全国增长速度低。一是黑龙江省零售物价水平高,比全国上涨幅度大。以1978年为基期,到1987年,全省零售物价总指数上涨56.1%,平均每年上涨5.1%,比全国(4.3%)高0.8个百分点;如果以1952年为基期,1987年全省零售物价总指数上涨100.6%,比全国(77.1%)高的更多。由于地理、气候等方面的原因,黑龙江省物价水平一般高于外地,以蔬菜为例,全省鲜菜总平均价格每公斤约比辽宁高0.1元—0.2元,比京、津一带高0.3元—0.4元,比长江以南高一倍左右。二是职工工资比全国增长慢,居民实际生活水平出现下降趋势。1978年黑龙江省全民职工平均工资比全国高18.5%,居全国第六位。1987年比全国低6%,降到第二十五位,详见下表:

1978~1987年黑龙江省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与全国比较 表3-51

单位:元/年

年度

全国

黑龙江省

比全国(+)或(-)

黑龙江省为全国%

居全国位次

1978

644

763

+119

118.5

6

1980

803

880

+76

109.5

8

1985

1213

1190

-23

98.1

18

1986

1414

1387

-27

98.1

20

1987

1546

1454

-92

94.0

25



  按货币工资计算,1987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比1978年增加902元,增长140.1%,年均增长10.2%;黑龙江省仅增加691元,增长80.1%,年均增长7.4%。黑龙江省物价上涨幅度大。同一时期全国职工生活费指数上涨56.2%,黑龙江省上涨61.1%,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后的实际工资,全国人均实际工资增长53.7%,年均增长4.9%。黑龙江省人均实际工资增长11.8%,年均仅增长1.9%,比全国低3个百分点。据抽样调查匡算,全省约有35%的城镇居民由于物价上涨而生活水平下降。如果以1956年工资改革时为基期,到1987年,全国人均实际工资增长26.1%,黑龙江省则下降6.5%。三是不等价交换酿成了不良后果。黑龙江省物价水平高、上涨幅度大和工资增长慢,除地理(运距长、运费高)、气候(房屋造价高、取暖开支大、商品损耗大)方面的原因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同全国的经济联系中,存在不等价交换关系。表现在物价方面,黑龙江省市场需要的轻工产品特别是高档消费品和一些副食品(肉、鱼、菜、水果)对省外的依赖程度大。即使在正常情况下,这些商品的经营费用和价格水平也要高于外省。经济搞活以后,各地普遍控制产品的内销价格,放开外销价格,这就使得从外地进货的价格比当地高出很多,特别是一些紧俏商品,由于周转环节多,附加费用高,就更加难以控制物价的上涨。表现在工资方面,职工工资增长慢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奖金发得少。1987年平均每人奖金170元,折合2.2个月的标准工资,比全国(人均261元,折合3.3个月标准工资)少发91元,低35%。如果奖金达到4个月(国家规定的免税限额)的标准工资水平(310元),平均工资在全国的位次就可前移到第10位。奖金少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留利水平低,1986年,全国全民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人均留利587元,黑龙江省只有302元,比全国低48.6%。企业留利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价格不合理,尤其是指令性产品价格偏低,既不能反映价值,又不能正确地发挥调节功能,使得企业经济效益差,地方财力弱,大大减弱了居民对零售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
  2.对价格放开后社会承受能力的估计。(1)价格放开后,特别是原材料和加工产品比价、工农产品比价逐步理顺后,将对黑龙江省有利。包括采掘工业在内的整个原材料工业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为42%,比全国(23.6%)高18.4个百分点,人均占有粮食549公斤,比全国(377公斤)高45.6%。所以价格一放开,就将大大改变黑龙江省长期以来所处的不等价交换地位。根据国家物价局价格研究所正在酝酿的方案推算,黑龙江省提价总金额大约160亿元,占全国的4%。其中农产品27亿元,占全国的3.4%,轻工业品28亿元,占全国的2.8%。重工业品85亿元,占全国的5.3%。住房11亿元,占全国的3.5%。以五年为期基本理顺,每年大约25亿元,物价总水平控制在10%左右,这是我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2)原材料和加工产品价格同时放开,从宏观上看对黑龙江省有利。黑龙江省钢材消耗量大,而且有70%依靠省外调入。煤炭、木材、原油产量高,调出量大。这几种产品价格的调整,牵动范围广,利益关系影响大。利用投入产出价格变动数学模型初步测算,调出的煤炭、木材、石油、发电设备、亚麻布、粮食等,如按小步调整(提价40%~50%)计算将增加收入32.5亿元。而从省外调入的钢材、生铁、铜、铝、橡胶、化肥、家用电器、棉花等将增加支出42亿元,黑龙江省将不会得到好处;如果价格基本理顺(提价104%~162%),调出的产品将增加收入101亿元,减去调入产品增加的支出,将净增加收入58.4亿元。(3)价格放开后,财政增收因素增多;暗补变明补后将使财政负担减轻。价格放开后,企业亏损补贴(13.9亿元)将会减少。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将会增加。在财政支出方面,由于改暗补为明补,占财政支出1/5的价格补贴(13.97亿元)将由企业、财政分别负担,这就大大地减轻了财政负担。财政的增收减支,将会给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增添活力。(4)在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可以保证工资水平略高于物价水平的增长。工资的增长要建立在企业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全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1987年全民职工年工资总额76亿元,要保证每年不低于15%的增长速度,头三年每年要增加工资12亿—15亿元。其中企业占80%,增加9.6亿—12亿元。事业、机关占20%,增加2.4亿—3亿元。如果采取企业与事业、机关分开,工资分别挂钩的办法,财政方面由于承担的比例小,问题不大,而主要看企业方面的承受能力。在企业增加的工资中,工业企业占80%,即每年增加7.7亿—10亿元。1987年百元现价产值的工资含量为9.6元。但按现价产值计算的工业增长速度每年必须达到20%以上。在今后产品大幅度提价的情况下,现价产值每年达到20%以上的增长速度,是有可能实现的。价格放开后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改善,企业留利水平将会提高。奖金的增长将有较大的回旋余地,这也为理顺工资关系提供了有利条件,价格改革措施出台后,所要注意的问题是,一些产值工资含量较高的行业,如煤炭采选(35.6元)、黑色金属矿开采(38.5元)、木材采运(28.9元)、木材加工(17.1元)、家具制造(36.7元)、建材制品(18.8元)、金属制品(19.4元)、印刷(25.5元)等行业,如何保持相适应的增长速度的问题。
  3.保证价格改革顺利出台的若干对策。(1)给价格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2)把农产品、能源作为价格改革的突破口。(3)尽快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4)工资或补贴与物价指数直接挂钩的办法不足取,它只能对职工生活起保障作用,而对生产起不到刺激作用。(5)注意调整消费结构,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1989年省农调队还写了《农产品价格改革路在何方》;1990年省城调队又写了两篇粮食价格改革方面的统计分析报告:《对粮食价格改革的研究》《粮食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二)通货膨胀的治理

  1989年,为全面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省委、省政府把控制物价上涨作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实施了“383”工程(以计算零售物价指数的383种代表规格品而命名)。“383”工程分为增加供给、改善流通、调控物价和保障措施4大系统,目标是把全年物价上涨幅度由上年的17.8%控制在14%以内。省统计局、省城调队负责物价监测,以城调队为主设立了市场物价监测中心,建立了两个报警制度(价格统计分析报警制度、商品库存报警制度)和一个快报制度。通过《“383”工程动态》,按月反映零售物价指数(从二、三季度起增加居民基本生活费价格指数和敏感商品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和38种商品(含134个品种)生产、收购、调入、销售、库存的增减变化;按季对“383”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全年物价变动趋势进行预测;针对物价形势,从物价管理体制、价格体系形成、增加有效供给、抑制社会需求等方面,对各种商品价格的变动原因及相互影响进行专题分析。在“383”工程实施后期,写了两篇带有总结性的统计分析报告:一是1989年11月写的《“383”工程的得与失》;二是1990年6月写的《“383”工程的回顾与前瞻》。主要内容综合如下:
  1.物价涨幅明显回落,居民消费心理稳定。结束了从1988年3月份起连续15个月两位数上涨的局面,从1989年8月份开始变为1位数上涨,全年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14%,比上年回落3.8个百分点,成为同期全国物价上涨幅度最小、回落幅度最大的一个省份。1987年全省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9.6%,涨幅比全国高2.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四位;1988年涨幅为17.8%,比全国低0.7个百分点,居第二十五位;1989年涨幅为14%,比全国低3.8个百分点,居第三十位。据测算,全省零售物价涨幅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全省居民将增加或减少消费支出2.5亿元。1988年零售物价总水平比上年上升8.2个百分点,全省居民多支出20.5亿元,人均60多元;1989年涨幅回落3.8个百分点,全省居民约少支出10亿元,人均受益30多元。尽管居民结余购买力仍然较多,但储蓄存款大量增加,没有发生抢购现象,没有对消费品市场形成冲击,供需状况比较平稳。

1987~1989年黑龙江省各月零售物价总指数变动情况 表3-52

月份

零售物价总指数(以上年同月为100)

1987年

1988年

1989年

1月

105.8

108.8

127.6

2月

106.0

109.4

127.3

3月

107.3

110.1

124.5

4月

109.1

111.1

122.0

5月

110.3

113.3

119.6

6月

110.3

116.5

116.2

7月

109.3

118.0

112.8

8月

108.8

123.6

107.7

9月

110.7

124.9

105.3

10月

112.4

123.0

103.8

11月

112.0

124.2

103.6

12月

112.2

125.2

105.5



  2.整顿了流通秩序,活跃了城乡市场。从清理整顿公司入手,取消了同城二次批发,减少了中间环节,消除了层层加价的弊端。对流通环节获利过高的日用工业品、医药用品、水产品、蔬菜、服装等9类商品,上万个品种的进销差率、物价零售率进行了调整,压缩了1%~4%。对集贸市场实行最高限价。对严重不合理的商品比价、地区差价进行了适度调整,理顺了一些商品价格。同时普遍开展了降价让利销售活动。这些措施,对于控制物价上涨,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搞活市场,起到很好的作用。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1.7%,高于全国的增幅。
  3.促进了结构调整,缓解了供需矛盾。在抑制需求方面,停缓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28个,压缩投资规模10亿元,少转化消费基金4亿元。社会集团等购买力增幅比上年回落6.5个百分点,压缩消费基金近亿元。在保证供给方面,物资、能源、资金向农业、轻工业方面倾斜,农业获得较好收成,猪牛羊肉产量比上年增长8.2%。保证了一些市场紧缺商品的生产和供应,过去一度紧缺的火柴、肥皂、洗衣粉、搪瓷制品、精铝制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轻工业产值比年增长8.5%,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由上年的33.5%上升到34%。由于供求关系发生了新变化,使多年形成的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矛盾有所缓解,1989年社会总需求增长5.6%,总供给增长10.4%,供需差率由上年的19.6%缩小到8.6%。
  4.为进一步理顺价格、推进价格改革创造了条件。由于年初以来严格控制新的商品价格出台,在全年零售物价涨幅当中新涨价因素只占3.2%,每月的物价指数基本上都在消化上年翘尾因素,下年翘尾因素基本消失,这就为今后的物价调控工作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取得了价格改革的主动权。“383”工程运用系统工程思想,从发展生产,搞活流通,合理分配,指导消费入手进行物价调控,对于探索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物价调控机制,发挥价值规律在国民经济中的调节和杠杆作用,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1989年推行控制物价上涨的“383工程”之后,当年商品零售价格由上年上涨17.8%回落到14%,1990年进一步回落到4.9%。进入“八五”时期,物价开始缓慢回升,1991年、1992年分别上涨6.5%和8.5%,1993年以后连续3年出现两位数增长,1994年达到20.7%,创历史新高,成为举世瞩目的社会热点问题。为此,连续写了5篇有关通货膨胀问题的统计分析报告。
  1992年8月写了《试论深化价格改革与宏观经济决策的关系》,分别探讨了价格“管”与“放”的关系,物价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物价与货币流通的关系、物价与工资增长的关系。在物价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中,报告提出二者表现为正相关关系。但分阶段看,具有以下不同特点:1982~1984年,经济增长持续升温(GDP分别比上年增长6.6%、8.6%、11.1%),但物价上涨幅度较小(零售物价分别上涨2.8%、2.2%、4.4%)。这主要原因为在1984年以前,价格改革以管为主,实行微调的政策。1985年价格局部放开后,零售物价上涨11.7%,经济增长反而减慢,GDP比上年增长3.5%。1987~1988年,经济高增长(GDP分别增长8.6%),通货高膨胀(零售物价分别上涨9.6%、17.8%),主要是实行以放为主的价格改革政策,出现局部失控。1989~1991年,三年治理整顿,放慢了价格改革步伐,物价得到控制(零售物价分别上涨14%、4.9%、6.5%),但经济增长回落(GDP分别增长6.3%、5.8%、6.9%)。13年总的看,GDP年均增长6.6%,零售物价上涨6.8%。两者增幅大体相当。
  1993年5月写了《从物价变动看通货膨胀的现实压力》,首先对1992年物价涨势进行了评估。1992年利用较为宽松的经济环境,适时出台了一系列价格改革措施。在政策性调整因素偏重的情况下,全年零售物价总水平比上年上涨8.5%,高于全国(5.4%)3.1个百分点,表现为以下特征:(1)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涨势较猛。由于粮油调价以及各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逐步放开,居民生活费用价格上涨9.2%,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8.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7%。(2)集市商品价格稳中有降。其中成交量较大的粮食、肉蛋禽、水产品、水果等均低于上年价格水平,使集市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回落1.8%,集市与国营的价差缩小9.6个百分点。(3)燃料类价格一路看涨。由上年已经提价44.3%的基础上又上涨27.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3.1个百分点。(4)服务项目价格涨势坚挺。1992年城镇服务项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8.5%,其中交通费上涨33.2%、文娱费上涨31.9%、学杂费上涨27.3%、房租费上涨18.5%、水电费上涨10.8%、修理及其他服务费上涨9.6%。其中学杂费影响服务项目价格总水平上涨7.8个百分点。(5)工农产品剪刀差有所缩小。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扭转了下滑局面,比上年上涨10%,而且逐季提高。
  其次,提出值得认真思考的几个问题。(1)需求膨胀必然导致物价上涨。从投资需求看,199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7.2%,在建项目总规模806亿元,增长33%,超过了当前投资的增幅,投资缺口占11.6%。从信贷需求看,银行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17%,净投放货币120亿元,比上年增加44.7亿元,增长59.4%。从消费需求看,职工工资总额增长12.3%,平均工资增长10.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9.9%。这一系列原因导致货币超量发行,不仅制约供给结构的改善,也加大了潜在通货膨胀的压力。(2)货币贬值将影响社会总供需差率扩大。长期以来的高物价、多支出的分配与流通格局,对广大居民实际生活水平提高的影响越来越大。仅一年间的货币贬值率就达8.4%,即上年100元的手存现金留在本年,只相当于91.2元。(3)居民储蓄保值心理预期弱化导致金融资产分流。主要表现在居民大量提取定期存款,投转活期储蓄,以便随时提取,转向其他用途。本年一季度居民新增储蓄存款比上年同期下降13.3%,其中定期储蓄下降48%。而更多地转向股票、债券,以及购买黄金首饰。金饰品价格已由年初每克110元升至128元。(4)潜在的通货膨胀开始反弹。在上年调价政策效应和社会供需变化的双重影响下,本年市场物价起步高,来势猛,使居民对涨价的预期进一步加剧。本年一季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已低于物价上涨。除国家将对铁路货运、煤炭、电力、石油、冶金产品以及省内将对主要农用生产资料进行调价外,近年来调价不到位商品的价格回升也将推动物价上涨。服务项目还将继续上升。此外,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自发涨价的势头趋于强劲,尤其是工业产品在上年调价后,对市场的间接影响都将体现在本年的自发涨价中。
  1995年3、6月,分别写了《1994年我省物价形势透析》和《怎样看待当年的物价形势》两篇统计分析报告,对1994年的物价涨势、原因及影响进行了分析判断。
  1.物价涨势及主要特征。1994年,全省零售物价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0.7%。主要特征:一是起点高、涨幅大、持续时间长。年初伊始,全省物价便以18.8%的高起点启动,继而每月以0.3%~5.9%的涨幅持续攀升,是价格改革16年来涨幅最高的一年。二是城乡价格同步上涨。从1993年下半年始,城乡物价格局便悄然易位,农村物价上涨快于城市。1994年各月城乡交替上涨,全年平均农村高于城市0.8个百分点,基本是同步上涨。三是消费品价格与投资品价格逆向变动。由于投资需求的回落和投资结构的改善,投资品价格涨势减慢,由上年的28%降为9%,回落19个百分点。而消费品价格却因食品价格涨势强劲,涨幅比上年高出6.1个百分点。四是成本推动型特征。近两年在提高基础产品价格和放开原材料价格的基础上,1994年又出台了原油、成品油和电力价格,以及粮食收购和销售价格。上游产品价格的调整和生产要素价格的提高,推动了生产成本的钢性上升并不断释放到销售环节。在整个物价上涨中,成本推动作用约占70%左右。
  2.如何看待物价的大幅度上涨。(1)在深化改革中物价上涨带有必然性。工农业产品比价不合理,基础工业产品与加工工业产品比价不合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以来形成的弊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市场机制,解决农产品、采掘产品和原材料长期以来价格偏低的问题,理顺不合理的价格体系。近几年来价格改革的步子比较大,从1990年到1993年,国家对能源、交通和重要原材料价格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1994年又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棉花和原油价格,出台了税制和汇率改革措施,提高了城市公用事业收费,同时相继放开了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上游产品价格的调整必然推动下游产品生产成本的上升和消费品价格的上涨。这些都是加速向市场经济过渡,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使国民经济进入良性循环轨道的重要举措和所必须付出的代价。问题是在放的过程中,由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形成机制缺乏全面认识,管理工作跟不上,以致在相当多的领域内出现了对市场价格放任自流的现象,助长了市场交易的无序状态,加剧了物价上涨。总之,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物价上涨是任何国家都避免不了的。(2)物价上涨与全国的大环境紧密相关。一是政策效应的影响。行政单位的工资改革、事业单位的工资套改以及企业工资的相应增加,无疑是扩大了消费需求,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推行新税制后,必然引发自发涨价和变相涨价。汇率并轨,以及调整基础产品价格,从而推动了零售物价的上涨。二是全国大环境的驱动。在全国粮价暴涨的驱动下,引发了黑龙江省粮油价格的跳跃式上涨,也推动了省内相关产品的价格上扬。黑龙江省工业消费品自给率低,60%左右要从省外进货,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也大量依靠省外货源。由于运输以及中间环节的各类涨价因素的叠加效应,使外进商品价格往往是在原已涨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上涨。因此,省内消费品价格偏高带有一定的必然性。三是市场机制不完善。价格放开了,但市场建设滞后,在价格管理上一度出现真空,价格行为不规范,随意定价,竞相涨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欺诈交易行为屡见不鲜。国有商业退出农副产品的经营主渠道后,市场建设没有及时跟上,缺乏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价格上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四是宏观经济运行失控。199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8%,1994年又比上年增长28.5%。由于需求过旺,导致货币超量发行,1994年全国现金净投放2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9倍,流通中的货币达7288亿元,比上年增长24.3%,从而推动物价大幅度上涨。(3)当前物价并非全面大幅度上涨。在全省零售物价20.7%的涨幅中,吃、穿、用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涨价对零售物价总水平的影响程度约占80%。而一些耐用消费品、家用电器及机电产品的价格基本与上年持平或微涨。从消费价格看,服务项目价格涨势趋缓,由上年的30.2%回落到13.7%,回落16.5个百分点。这主要与邮电费、学杂保育费、修理服务费及医疗保健费等相对平稳有关。(4)物价上涨仍在各方面承受能力的范围内。1994年的物价上涨是在GDP增长8.7%、城乡居民收入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以上,10年来最好的经济环境下形成的。与1988年比较,经济环境形成、居民收入和社会心态都有所不同。所以居民对物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有所增强,消费意识比较理智,盲目购买行为大大减弱。再就是消费领域的扩大和人们投资意识的增强,居民的货币收入通过储蓄、购买股票、债券等融资形式的分流,即期消费得到抑制,恐慌性挤兑、购物保值的现象大为减少。全年城乡居民新增储蓄存款207.1亿元,比上年增长93.5%,超过上两年新增存款之和。这不仅反映出居民消费行为日趋成熟,也标志着消费市场正处在稳定发展阶段。(5)物价上涨带来的负效应不容忽视。一是货币进一步贬值。由于物价的频频上涨,1994年的货币贬值率已达16%以上,比上年上升近4个百分点。即上年手存现金100元留到本年只相当于80元左右。这与长期以来的低工资、高物价、多支出的状况形成强烈反差。二是低收入户难以承受物价持续上涨的压力。全省居民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但占城镇居民20%的低收入户人均收入仅为1105.4元,全年消费支出1299.8元,收支相抵入不敷出194.4元。物价大幅度上涨,更加剧了收支之间的不平衡。在低收入户的消费构成中,购买食品的支出约占60%,而食品价格的涨幅又最高,所以物价上涨受害最重的是低收入户。应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退休金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等,对低收入的困难户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其维持正常生活。三是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加重了农民负担。全省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在1993年上涨27%的基础上,1994年又涨25.9%。其中化肥、农用油价格涨幅高达31.3%和42.7%,远远超过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上涨幅度。农民在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中所得到的“好处”,已被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所冲销。对此农民意见颇多,反映强烈。为加强和稳定农业,应对农业采取相应的补助措施,以减轻农民负担。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经历了三次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尤其是1994年零售物价涨幅超过20%以后,通货膨胀问题成为全国上下关注的焦点。1996~2000年共写了9篇物价方面的统计分析报告,分析了“九五”时期的物价形势,并从几个不同侧面,对物价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1997年12月写了《试论通货膨胀与宏观经济的关系》,通过对1985年、1988年、1994年三次通货膨胀(零售商品价格分别比上年增长11.7%、17.8%、20.7%)的历史回顾,透析了经济发展速度、固定资产投资、货币流通量、职工工资与物价之间的关系。
  1.物价与经济发展速度的关系。从总体上看,二者呈正相关关系,但各个时期又具有不同特点,如1982~1984年GDP年均增长8.7%,但当时价格改革以调为主,物价涨幅较小,3年平均只增长3.1%(仅比1950~1978年平均加快1.5个百分点)。1985年以后,在市场机制发育还比较脆弱的情况下,实行了以放为主、调放结合的价格改革方针,由于长期以来的短缺经济没有改变,投资和信贷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造成抢购风、挤兑风此起彼伏,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1985~1988年,零售物价总水平年均递增11.2%,其中1988年比上年增长17.8%。虽然在高物价、高投资的刺激下,1987、1988年GDP分别比上年增长8.6%,但1985~1988年平均只增长6.7%,远低于物价增长速度。1989年贯彻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决定以后,经过三年的治理整顿,1989~1991年GDP平均增幅回落到6.3%,物价总水平也从1989年开始回落,1991年比上年增长6.5%。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经济改革步伐加快,粮食购销价格全面放开,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改革力度加大。1992~1994年,全省粮食收购价格提高71.9%,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88%,主要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一倍,零售物价总水平出现了新一轮上涨,各年涨幅分别为8.5%、14.6%、20.7%,3年平均上涨14.6%,高于全国(13.4%)1.2个百分点。但黑龙江省由于结构性、体制性原因,GDP增长速度并未明显加快,分别为6.5%、7.4%、8.4%,3年平均增长7.4%,远低于全国13.2%的增长速度。物价虽然“热”了,但经济并未“热”起来。1995年实施旨在控制物价上涨、增加有效供给的“383工程”,物价涨势明显回落,1995年、1996年、1997年分别比上年上涨14.3%、5.1%和2.2%。此时经济增长反而加快,GDP分别比上年增长9.2%、10.2%和10%。纵观“六五”时期以来物价上涨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既有“六五”时期、“九五”前两年物价低于GDP增长的情况,也有“七五”“八五”时期GDP低于物价增长的情况。17年平均,GDP年均增长7.5%,零售物价年均增长8.4%,二者之比(物价为1)为0.9。详见下表:

黑龙江省“六五”至“九五”时期零售物价上涨速度与GDP增长速度对比 表3-53

时期

GDP年均增长%

零售物价年均增长%

以物价增长率为1

1980~1997年平均

7.5

8.4

0.90

“六五”时期平均

8.0

3.4

2.35

“七五”时期平均

6.6

11.7

0.56

“八五”时期平均

7.2

10.9

0.66

“九五”前两年平均

10.1

3.6

2.81



  2.固定资产投资与物价的关系。物价的上涨与投资的增长基本呈正相关关系。1985~199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1%,零售物价年均增长10.2%,投资对物价的弹性系数为0.63,即投资增长1个百分点,物价上涨0.63个百分点。投资增长对通货膨胀产生的压力,是由投资品供给不足引起的。如果投资增长过快,短期内投资品供给增长不可能与投资品需求同步增长,多余的货币只能通过物价上涨来消化,但有一定时滞,往往不是在当年显现出来。如针对1988年的经济过热(物价上涨17.8%),1989年开始了为期3年的治理整顿,许多工程项目停建缓建,1989年投资出现负增长,但当年物价仍保持14%的较高增幅,到了1990年才回落到4.9%。从此引发需求不足,市场疲软,效益下滑。为振兴经济、启动市场,1992年开始扩大投资规模,投资比上年增长28.8%,1993年又增长35.5%,达到历史最高峰,物价到下年也达到20.7%的历史最高水平。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投资规模过大,建设周期过长,或者生产性投资比重过低,都会导致投资品供不应求,引发投资品价格上涨,进而引发消费品价格上涨。所以从总体上控制投资规模,是抑制通货膨胀的重要途径。
  3.货币流通量与物价的关系。改革开放初期,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调为主,在国家相对严格的控制下进行。所以物价与市场货币流通量的正相关关系未能完全显现出来。如1980~1983年市场货币流通量年均增长20.1%,然而过多的货币流通量并未引起物价的大幅度上涨,同期零售物价仅增长3.1%。1984年改革的步伐加快,价格改革的指导方针转为以放为主,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增大,相应地增加了42亿元的货币流通量,比上年增长42.9%,从而导致1985年的通货膨胀,零售物价上涨11.7%。当年开始控制了货币发行,1986年、1987年物价涨幅有所回落。1988年在又一轮经济过热中,货币流通量和零售物价同时大幅度上涨,分别增长48.6%和17.8%。从1988年第四季度开始,国家采取果断措施治理通货膨胀,实行财政、信贷“双紧”的方针控制投资和消费,使紊乱失控的社会经济秩序得到控制,1989年、1990年货币流通量分别比上年增长18.7%和14.2%,零售物价涨幅分别回落到14%和4.9%,达到了治理整顿的预期效果。1991年放松了银根的控制,货币流通量开始增加,1992年又在上年增长20%的基础上增长37.9%,1993年相继增长35.4%,从而把市场物价推向了巅峰,1994年零售物价比上年上涨20.7%,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国家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整顿金融秩序,控制货币发行,使失控的市场货币流通量得到有效的控制,1995年、1996年、1997年分别仅比上年增长7.9%、7.3%、7.9%。从1995年开始,物价涨幅明显回落,这3年零售物价分别上涨14.3%、5.1%、2.2%。纵观17年来的发展演变历程,市场货币流通量与物价之间具有直接的相关关系,1980~1997年货币流通量年均增长22.2%,零售物价年均上涨8.4%,弹性系数为0.378,即货币流通量每增长1个百分点,将影响物价上涨0.378个百分点。而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货币流通量对物价的影响作用越来越明显。再者,市场货币流通量对物价的影响,一般发生在下一年。1985年、1988年和1994年三次物价暴涨,一般都是在上年货币流通量大幅度增长的推动下形成的,但通过若干年(如5年)连续观察,其趋势基本一致。详见下表:

黑龙江省“六五”至“九五”时期零售物价上涨与市场货币流通量的关系 表3-54

时期

年末货币流通量增长%

零售物价平均增长%

弹性系数

1980~1997年平均

22.2

8.4

0.378

“六五”时期平均

23.8

3.4

0.142

“七五”时期平均

24.1

11.7

0.485

“八五”时期平均

23.1

10.9

0.472

“九五”前两年平均

7.6

3.6

0.474



  4.职工工资与物价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改变了长期以来的低物价、低工资的政策,尽管物价涨幅较高,但职工工资有了更快的增长。1997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4889元,比1980年(821元)增长近5倍,年均增长11.1%;这一时期城镇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9.4%,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工资年均增长1.7%,从而扭转了改革开放前实际工资下降的局面(1953~1979年的27年间,职工实际工资年均下降1.2%,其中“一五”时期年均增长5.2%,“二五”时期下降,三年调整时期虽然扭转了下降局面但未恢复到1960年水平,“三五”“四五”时期继续下降,“五五”时期扭转了持续下降局面,但1979年的实际工资只相当于1968年水平,比1957年降低30.5%)。1980~1997年的17年间,虽然出现4年实际工资下降的情况(1982、1983、1987、1989),但各个时期职工货币工资的增长均超过物价上涨的幅度。“六五”时期平均工资年均增长6.1%,城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7%,实际工资增长1.4%。“七五”时期工资与物价的关系比较复杂,1987年物价高于工资的上涨幅度,实际工资下降3.5%,1988年在投资和消费“双膨胀”的情况下,平均工资增长25.6%,尽管城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6%,实际工资仍增长7%,但1989年在货币工资只增长2%的情况下,消费价格上涨了14.6%,使得1988、1989两年实际工资下降7.8%。据调查,城镇居民由于物价上涨而导致实际收入水平下降的,1986年占总户数的8.6%,1987年上升到20.8%,1988年、1989年又分别上升到34.9%和35.8%。由于物价大幅度上涨而给居民带来的预期心理压力,抢购风、挤兑风叠起,有34.7%的职工户参加抢购。1990年有效供给增加,物价涨幅大幅度回落之后,抢购之风才见平息。整个“七五”时期,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0.9%,城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0.8%,实际工资只增长0.1%。“八五”时期工资和物价的增幅都比较大,如1994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6.8%,城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2%。整个“八五”时期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7.5%,城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4.1%,实际工资年均增长3.4%。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实际工资增幅最大的一个时期。1996、1997两年执行适度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平稳,经济秩序良好,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8.6%,城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6%,实际工资增长2.6%。这是治理整顿取得的积极成果。

  (三)物价走低的原因

  为观察物价走势,“九五”时期写了数篇物价形势的分析报告。1996年9月写了《对我省物价形势的综合分析》,分析了1996年1~8月份的物价形势。1997年4月写了《如何认识当前的物价形势》,分析了1996年1月到1997年2月的物价形势。1998年7月写了《对当前物价持续走低的原因分析》,分析了1998年上半年物价持续走低的原因。2000年3月写了《如何看待当前价格总水平持续下跌》,着重分析了1999年以来物价持续跌落的主要原因。
  1994年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之后,国家采取了适度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使得物价水平平稳回落,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并从1998年开始出现负增长。此后,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内需,鼓励出口,从而有效地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经济效益的回升,但社会需求不足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物价持续走低,出现明显的通货紧缩迹象。整个“九五”时期的物价形势如下:
  1.物价走势及特征。(1)物价总水平转升为降。零售商品价格总指数在1995年上涨14.3%的基础上,1996、1997年的涨幅分别回落到5.1%和2.2%,1998、1999、2000年分别下降1.6%、3.9%和2.2%,5年平均下降0.2%。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在1995年上涨16.1%的基础上,1996、1997、1998年的涨幅分别回落到7.1%、4.4%和0.4%,1999、2000年分别下降3.2%和2.7%,5年平均上涨1.3%。这一物价走势,是改革开放以来从所未有的。(2)食品类价格连续3年下降。食品类价格的涨幅1995年(21.4%)高于零售商品价格总水平,1996年以后转高为低,1996、1997年的涨幅分别回落到4.2%和2.3%,1998、1999、2000年分别下降2.2%、5.6%和3.8%,5年平均下降1.1%。食品类消费占居民消费构成的40%左右,对物价总水平的变动有着重要影响。主要食品价格,粮食、食用油、肉禽蛋、水产品分别下降2.7%、5.6%、4.5%和1.7%;鲜菜、水果、干菜、干果和其他食品分别上涨2.7%、0.2%、3.7%、2.1%和0.2%。(3)工业品价格持续走低。5年平均上涨0.3%。在13大类工业消费品中,除书报杂志上涨13.9%(其中1996年上涨41.3%)、燃料上涨4.5%(其中2000年上涨11.5%),以外,有8类商品价格的涨幅在0.2%~2.2%之间。在下降的3类商品中,家用电器下降6%(其中近3年下降7.5%~8.8%)。彩电价格大战愈演愈烈,平均每台(29型)降价千元左右。首饰受国家下调黄金配售价格的影响,下降4.5%(其中近3年下降6.7%~9.3%)。机电产品受国内主要轿车生产厂家削价竞争的影响,下降4.2%。(4)居住和服务价格持续上涨。1995年居住和服务价格上涨14.8%,1996、1997年持续上涨到17.4%和17.9%,1998年涨幅回落到15%,1999、2000年继续回落到5.6%和5.4%,5年平均上涨12.2%。其中居住(含住房及水、电、燃料)上涨7.2%,服务项目上涨13.7%。在服务项目中,学杂保育费上涨22.9%(其中1996、1997、1998年分别上涨34.7%、40.9%、38.4%)5年上涨1.8倍;医疗保健费上涨19.9%(其中1998、1999、2000年分别上涨43%、35%和14.3%)。1998年6月初出台了《黑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挂号费、注射费、手术费、检查费、理疗费、住院费6项收费标准比5月份提高48.5%,以后各年又陆续调价,5年上涨1.5倍;其他服务项目(交通邮电费、文化娱乐费、洗理美容费等)仅上涨2%。学杂保育费、医疗保健费的消费支出分别占服务项目的31.3%和28.8%,其涨价因素分别占服务价格的52.6%和41.6%,两者共占94.2%。由于居住和服务价格的持续上涨,使居民的消费构成发生很大变化。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居住和服务支出比1995年增长1.2倍(其中医疗保健费增长1.9倍,学杂保育费增长1.4倍),由占全部消费支出的23.4%上升到37.9%,由相当于食品类支出的45.2%上升到98.8%。
  2.物价持续走低的原因。1998年以来,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已连续下降35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已连续下降28个月。这是整个经济运行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1)从国内供求关系看,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状况明显改善,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的必然反映。尤其是农业生产连续几年获得好收成,粮食和畜禽产品供应充足,甚至部分品种供过于求,从而导致物价水平持续下降。(2)从居民消费心理看,由于下岗职工增多,农民收入连续两年下降,以及住房、医疗、教育方面的收费大幅度上涨所形成的购买力分流,使居民对未来消费支出结构和预期支出心理产生重大变化,尽管储蓄利率一再下调,人们还是愿意把钱存在银行,以备后用。面对货源充足和竞争激烈的消费品市场,“买涨不买落”的消费心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民的即期消费,这反过来又促使了价格的进一步下滑。需求不旺是物价持续走低的根本原因。(3)从国际市场形势看,从1998年下半年起出现的亚洲金融危机,使得一些国家的货币纷纷贬值,出口产品价格下跌,对我国出口产品的需求减少,从而使得中国对外出口放慢,出现连续3年的外贸逆差。国外需求的减少,既加剧了国内社会需求的矛盾,又影响到国内相关产品价格的下滑。
  3.低物价对经济生活的影响。物价总水平持续下跌,对宏观经济运行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从正面来看,有利于对企业形成市场竞争压力,促进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有利于稳定居民生活,尤其是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和社会安定;有利于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对中国乃至世界经济的稳定都起到重要作用。从负面来看,使得企业赢利水平下降,经济效益下滑,进而影响职工收入和消费信心下降,并影响到整个消费品市场的活跃程度。农产品价格过低,导致农民收入减少,影响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和农村消费品市场的复苏。市场价格持续走低,使生产性投资风险加大,回报率降低,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有利于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缓解社会供需矛盾,刺激价格上涨。但以下两个因素仍制约着价格总水平的回升:一是粮食等主要食品供过于求的形势短期内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二是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使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难度加大;农产品持续低价位运行使农民增收困难,这对增加社会需求和刺激物价上涨将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2001年6月写了《从“九五”期间的价格走势看通货紧缩的成因》。为全面反映“九五”时期以来的价格走势及对经济生活带来的多方面影响,本志补充了截至2005年的数据。
  1.居民消费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九五”时期把抑制通过膨胀作为宏观调控为首要任务。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1996、1997年居民消费价格的涨幅分别下降到7.6%和4.5%;商品零售价格的涨幅分别下降到5.1%和2.2%,顺利地实现了“软着陆”。1998~2000年物价持续走低,出现了长时间、大范围的下跌,居民消费价格连续24个月(从1998年10月到2000年9月)、商品零售价格连续33个月(从1998年2月到2000年10月)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这3年居民消费价格分别增长0.4%、下降3.2%和1.7%;商品零售价格分别下降1.6%、3.9%和2.2%。整个“九五”时期,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3%(全国上涨1.8%)商品零售价格下降0.2%(全国下降0.01%)。“十五”时期以来,居民消费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一直在低价位上运行,2001、2002、2003年前者分别增长0.8%、下降0.7%、增长0.9%;后者分别增长0.4%、下降0.5%和0.3%。2003年年初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转降为升,结束了1998年以来持续低迷的局面,特别是入秋以来由于农业歉收,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从而带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达到1998年以来的最高点。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8%(全国上涨3.9%),其中食品价格上涨8.8%,在食品价格中,粮食上涨25.4%,豆油、豆制品、肉禽、鲜蛋、水产品分别上涨12.1%、22.2%、13.3%、18.3%和14.5%,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运行平稳,有的有所下降。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从此结束了粮食产量连续6年徘徊的历史,2004、2005年全省粮食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14.8%。全国由于粮食丰收而使粮食供求关系发生很大变化。由于粮食供求状况的好转,2005年全省粮食生产价格涨幅回落到1.8%。在粮食价格影响下,2005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仅增长1.2%,商品零售价格仅增长0.4%,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在低价位上运行,整个“十五”时期,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2%(全国上涨1.9%),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35%(全国上涨0.27%)。
  2.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以下简称原材料购进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受石油价格影响较大。1998年全国原油价格放开后,受国际石油价格影响,1999、2000年本省工业品出厂价格持续走高,分别上涨7.4%和22.9%(全国下降2.4%和上涨2.8%),2001、2002年原油价格回落,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下降4%和2.2%(全国下降0.5%和0.7%)。2003~2005年原油价格飙升,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上涨11.9%、13.1%和16.7%,如扣除石油价格影响,工业品出厂价格则分别上涨3.9%、5%和5.3%,与全国涨幅(分别上涨2.3%、6.1%和4.9%)相接近。“十五”时期原材料购进价格也呈现前跌后涨的态势,2001、2002年分别下降0.5%、0.7%(全国下降0.2%、2.3%),2003、2004、2005分别上涨7.6%、15.2%、11.8%(全国分别上涨4%、11.4%和8.3%)。“十五”时期,两种价格变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工业品出厂价格中生活资料价格相对平稳,生产资料价格涨势强劲。权重占工业品出厂价格17.6%的生活资料价格,各年波幅为:下降2.2%,上涨0.6%、2.2%、5%,下降1.4%。生产资料价格波幅为:下降4.3%、2.5%,上涨13%、14.5%、21%。二是生活资料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工业受粮食价格影响较大,各年分别下降1.7%、上涨1%、2.6%、5.7%,下降0.8%;而纺织、服装、鞋帽、皮革、毛皮、羽绒等衣着和床上用品、耐拥消费品、一般日用品的价格一向走低,各年降幅一般在0.1%~5.7%之间(除一般生活用品2005年上涨2%以外)。三是生产资料中采掘工业产品(煤炭采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金属和非金属矿采选)价格涨势迅猛,由前两年下降8.7%和5%,转为后3年上涨22.5%、24%和40.1%;而制造业产品中,后3年除石油加工分别上涨21.8%、21.6%和35.2%,以石油产品为原料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等分别上涨1.2%、4.8%和9.5%,以及冶金工业分别上涨5%、21.4%和3.5%以外,5年来机械、建材、森林工业产品价格波幅一般在-4.5%到2.6%之间(除森林工业2002年上涨7.6%以外)。由于生产资料中采掘工业产品价格涨势猛,权重大(占重工业的43.3%),对生产资料乃至整个工业品出厂价格影响较大,原材料购进价格的9大类原材料中,除农副产品类(权重占6.3%)以外,与工业品出厂价格的行业构成基本上相对应的,其中除原油67.7%调出(含成品油占74.1%)、煤炭20.6%调出(含洗煤占35.8%),本省使用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大部分依靠调入,在本省生产和使用之间存在不可比因素外,其构成基本上一致,所以工业品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的起落,也决定着原材料购进价格的起落,并且走势基本一致。从2001年到2005年,生产资料价格分别下降4.3%、2.5%,上涨13%、14.5%、21%;原材料购进价格分别下降0.5%、0.7%,上涨7.6%、15.2%和11.8%(2005年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原油价格涨势过猛)。其中燃料动力类、黑色金属类、有色金属类、化工原料类价格的走势与工业品出厂价格中相应行业的走势基本一致。四是电力、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的价格,基本上随着煤炭和石油价格的升降而起落。
  3.农产品生产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产品价格(2001年以前为收购价格,即买方价格;2001年以后改为生产者价格,即卖方价格,尽管两者不完全可比但变动趋势基本一致)。自1997年以来连续6年处于低迷状态,特别是1997、1998、1999年连续3年下降0.2%、4.1%和10.2%,2000年仅上涨0.7%,2003年开始止降转升,当年上涨10.2%,2004年上涨17.2%,2005年上涨1%。近3年小麦、小稻、玉米、大豆四大粮食作物平均上涨13.2%、22.1%和9%;蔬菜分别上涨27%,下降2.5%,上涨10.6%;畜产品分别上涨18.4%、19.5%和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上与农产品生产价格同时起落。从1998年起到2002年连续5年分别下降4%、3.5%、1.4%、1.1%、0.3%;2003年在农产品生产价格连续3年上涨的同时,分别上涨1.8%、12%和8.6%,其中饲料、化肥、农药、农机用油涨势强劲,近3年涨幅一般在3.3%~23.4%之间。
  4.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和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尽管两者涵盖的范围不尽相同(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设备、工器具购置及其他费用),但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只是波幅略有差异,如“九五”时期(1996~2000年)各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分别上涨3.4%、2.7%、0.8%,下降0.3%,上涨1.5%,建筑安装价格分别上涨3.3%、3.8%、1.6%,下降0.3%,增长3.1%。“十五”时期(2001~2005年)各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分别上涨0.1%、0.2%、2.3%、4.6%、2.2%;建筑安装价格分别上涨0.6%、1.1%、2.7%、6.1%、2.2%。尽管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与原材料购进价格的变动趋势相接近,但上游价格的传导作用不甚明显。

1991~2005年黑龙江省各种物价总指数 表3-55

上年=100

年度

居民消费
价格指数

商品零售
价格指数

农业生产资
料价格指数

工业品出厂
价格指数

原材料、燃料、
动力购进
价格指数

固定资产投
资价格指数

1991

107.4

106.5

105.4

110.9

111.0

107.5

1992

109.2

108.5

109.6

111.6

112.9

113.5

1993

114.8

114.6

124.6

141.3

139.6

128.0

1994

121.9

120.7

125.9

129.0

119.3

109.0

1995

116.1

114.3

123.1

116.1

112.7

106.5

1996

107.1

105.1

110.3

104.6

103.4

103.4

1997

104.4

102.2

100.6

102.3

104.4

102.7

1998

100.4

98.4

96.0

97.8

97.7

100.8

1999

96.8

96.1

96.5

107.4

98.2

99.7

2000

98.3

97.8

98.6

122.9

108.6

101.5

2001

100.8

100.4

98.9

96.0

99.5

100.1

2002

99.3

98.5

99.7

97.8

99.3

100.2

2003

100.9

99.7

101.8

111.9

107.6

102.3

2004

103.8

102.8

112.0

113.1

115.2

104.6

2005

101.2

100.4

108.6

116.7

111.8

102.2

平均涨幅%

 

 

 

 

 

 

“八五”时期

15.3

11.8

17.4

21.2

18.6

12.6

“九五”时期

1.3

-0.2

0.3

6.7

2.4

0.2

“十五”时期

1.2

0.4

4.1

6.8

6.5

1.9



  在物价持续走低的过程中,2004年一度出现新一轮通货膨胀的苗头。通货膨胀是价格总水平普遍持续上升的过程,也是货币价格持续下降或货币贬值的过程。2003年年初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转降为升,结束了几年来持续低迷的局面,特别是2003年粮食歉收(全国下降5.8%,黑龙江下降14.6%),入秋以来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带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达到1998年以来的最高点,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8%(全国上涨3.9%),粮食生产价格上涨17.1%(全国上涨15.9%),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5.2%(全国上涨11.4%),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13.1%(全国上涨6.1%),出现了新一轮通货膨胀的苗头。从价格形成机制上看,本次通货膨胀与上个世纪80、90年代两次通货膨胀一样,都是以粮食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为先兆的。但从所处的经济背景来看,上两次通货膨胀是在经济短缺,即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背景下产生的;而本次通货膨胀则是在经济过剩,即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背景下产生的。上两次通货膨胀带有“价格闯关”性质,改革成分居多,价格改革是通货膨胀的主要诱因;而本次通过膨胀是在市场化进程逐渐深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推进和资源瓶颈制约的情况下出现的。上两次通货膨胀GDP增幅都小于CPI增幅,如1985~1989年(GDP年均增长6.7%,CPI年均增长11.9%,两者之比为1:1.78;1993~1995年GDP年均增长8.3%,CPI年均增长17.5%,两者之比为1:2.1;而本次通货膨胀(2004年)GDP增长11.7%,CPI增长3.8%,两者之比为1:0.32,即以较小的通货膨胀换取了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
  与上两次通货膨胀比较,本次通货膨胀的不同特点,一是涨幅低、时间短。发达国家一般将物价上涨3%以内视为可容忍区间,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增长较快,可容忍区间的上限一般界定在5%。本省2004年CPI增长3.8%,应属于温合性通货膨胀。上两次通货膨胀均延续3~5年的时间,而本次通货膨胀从启动到加速上涨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二是具有明显的结构性变动特征。表现为初级产品价格高于中间产品,中间产品价格又高于最终产品。2004年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5.2%,高于工业品出厂价格的13.1%,而工业品出厂价格的涨幅又高于居民消费价格3.8%的涨幅;各环节价格指数内部构成也存在较大差异,如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4.5%,约影响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11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仅上涨5%,约影响工业品价格总水平上涨2.1个百分点,其中衣着、耐用消费品、一般日用品几年来一直是下降趋势。在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中,各类产品的价格涨幅差异也很大,农副产品、钢材、有色金属的涨幅均在20%以上。在居民消费价格中,除食品价格上涨8.8%(其中粮食上涨25.4%),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0.7%以外,其他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都比较平稳。三是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变动特征。从工业品出厂价格来看,2003年年初,由于国际原油价格迅速上涨,致使一季度工业品出厂价格出现加速上涨的态势,随着国际油价逐渐走稳,工业品价格涨幅也趋于平缓。但由于2003年底国际油价波澜再起和投资增长过快,于是呈现了2004年工业品出厂价格逐月递增的格局。由于宏观调控效果的显现和国际油价从12月份起阶段性回落,工业品价格涨势开始趋缓。从居民消费价格来看,从2003年由负变正以后,一直是小幅上扬,10月份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后,一直到2004年新粮上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均呈现逐月加速上涨的态势。以后随着粮食价格冲高回落,居民消费价格的涨势也开始趋缓,尽管水电、燃料价格上涨成为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的重要因素,但由于食品价格趋于平稳,致使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开始回落。本次通货膨胀虽然属于温合的、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对企业而言,原材料价格上涨无疑增加了生产成本,缩小了利润空间,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困难;对农民而言,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冲减了粮价上涨所带来的好处;而对城镇居民而言,消费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支出,尤其是使低收入家庭生活趋于困难。

  (四)价格传导机制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商品短缺即卖方市场的情况下,价格传导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一般大于1,属于扩张性传导;而在产品过剩即买方市场的情况下,价格传导率一般小于1,属于萎缩性传导。黑龙江与全国相悖的是:全国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一般高于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近15年当中有12年高于后者;而黑龙江则相反,近15年当中有9年后者高于前者。这主要是因为黑龙江PPI中采掘业权重较大的缘故(黑龙江采掘业占34.9%,其中石油占30.2%;全国采掘业占5.9%,其中石油占2.8%)。对黑龙江省近3年的PPI如按全国的石油权重加以换算(因为本省原油有70%以上调出,不参与国省内周转),2003年则由111.9%降为105.4%,2004年则由113.1%降为106.1%,2005年则由116.7%降为105.2%,分别与全国的102.3%、106.1%和104.9%相接近,均低于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107.6%、115.2%、111.8%)。按换算后PPI计算的价格传导率分别为0.96、0.98、0.96(换算前为0.89、0.97、0.86),与全国(0.99、0.98、0.97)相接近。说明黑龙江的价格传导机制与全国基本一致。为什么近几年来价格传导率降低,没有充分显现,除供求状况方面的原因外,主要有以下几点:(1)CPI和PPI两大价格指数内容相交的部分,PPI中生活资料仅占20%,CPI中上游工业企业提供的最终产品占43%,两者都不占主导地位。(2)两大价格指数上涨的动因不同,CPI价格上涨的主要动因是粮价上涨,从而导致食品类乃至CPI价格上涨。PPI价格上涨的原因是国际市场油价攀升,以及投资增长过快从而导致冶金、煤炭、石油产品价格上涨。两大价格指数上涨的动因没有必然联系。(3)尽管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产品都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但价格形成机制不同。消费品市场的主要竞争手段是减少流转环节,降价让利、薄利多销。而在生产资料市场,由于重工业具有投资周期长、产业链条长、中间需求量大的特点,从而大大降低了上游产品价格对下游产品转嫁的压力。(4)隐性传导降低了显性传导发生率。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市场竞争主要通过压缩利润空间,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如砍价、打折、回扣等)来消化转嫁压力;降低产品质量和使用寿命以及大量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也是价格隐形传导的结果。

  (五)粮食价格与“剪刀差”

  1997年11月写了《工农产品剪刀差实证研究》,从1989年开始进行为期3年的治理整顿,价格改革的步伐放慢。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在1989年上涨15.1%以后增幅迅速回落,1991年下降3%。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价格改革步伐加快,1992年、1993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分别比上年增长10%和15.9%。此间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交替上涨,尤其是1992年加大了以交通、能源、基础原材料为重点的价格改革力度,国家放开了500多种工业品价格,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在头几年零星上涨的基础上又上涨了17.4%,两次超过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上涨幅度。5年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增长51.5%,年均增长8.7%;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增长57.6%,年均增长9.5%。由于高于前者的增幅,工农产品剪刀差由66.2%扩大到68.9%,5年扩大2.7个百分点,年均扩大0.54个百分点。1994年,国家先后调整了煤炭、原油、电力等工业品价格和粮食、棉花等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市场为主体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形成。这一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上涨30.5%,创下又一历史新高。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影响,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在上年上涨17.4%的基础上又上涨17.5%。1995年,粮食定购价格没有调整,但扩大了议价收购范围,议价涨幅提高,如议价小麦比定价高81.3%,水稻高73.1%,玉米高77.4%,大豆高18.1%。以致粮食收购价格上涨17.1%。当年又提高了亚麻、甜菜、烤烟等经济作物收购价格和畜禽产品收购价格,调价的品种占70%以上,使得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又比上年上涨19.7%。当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又创历史新高,化肥上涨27.1%,种子上涨97.8%,导致农村工业品价格比上年上涨15.5%。1996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合同定购价格,平均上调41.1%。这一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304.6亿公斤,粮食供应充足,议价收购范围缩小,价格下跌,全省粮食平均收购价格上涨15.6%,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上涨9%,经过3年的治理,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势头也得到控制,1996年仅比上年增长6.7%。1994~1996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上涨70.2%,年均增长19.4%,是建国以来农产品提价速度最快的时期。同期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涨幅也较大,累计上涨44.7%,年均增长13.1%,也是增长最快的时期。工农产品剪刀差由68.9%缩小到58.4%,3年缩小10.5个百分点,年均缩小3.5个百分点,也是缩小幅度最大的时期。
  工农产品剪刀差的缩小使农民得到最直接的实惠,给全省经济生活带来重大影响。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71.7元增加到1996年的2182元,其中44.5%是由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取得的。由于工农产品剪刀差的缩小,使农民以同样数量的农副产品所能换得的工业品数量,1996年比1978年增加67.7%。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大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的积极性,粮食生产打破了多年在150亿公斤左右徘徊的局面,1990年、1994年、1996年分别跨过200亿公斤、250亿公斤和300亿公斤大关。1996年粮食商品率达到64%,比1989年提高30个百分点。三是减轻了财政负担。农副产品提价前,1978年地方财政用于粮油及肉蛋菜的价格补贴5.7亿元,提价后1980年增加到10.6亿元,1985年增加到15.2亿元,最高时1990年达到25.3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3.1%。以后随着粮价逐步放开,市场调节比重扩大,1995年补贴金额减少到11.7亿元,1996年又减少到9.1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1%。
  1996年3月写了《“八五”时期我省食品价格改革成效显著》,对“八五”时期粮食乃至食品价格改革的进程、食品价格变动趋势以及对整个零售物价总水平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并针对食品涨价中的问题,提出了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抑制通货膨胀的对策建议。“八五”时期,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调控体系正在形成。食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粮、油、肉、菜等食品价格的调整始终是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八五”期间,食品价格变动以粮油为主线,以市场为主体,调、放、管交替运作,指导价和市场价并行。由于粮油价格迭宕起伏,带动肉禽蛋、水产品、鲜菜、鲜果价格连年上扬。1995年与1990年比较,粮油年均上涨30.2%,肉禽蛋上涨14.6%,水产品上涨7.9%,鲜菜上涨17.8%,鲜果上涨6.3%。整个食品类价格平均上涨17.1%,居各类商品之首,高出零售商品价格总指数涨幅(12.9%)4.2个百分点。对零售物价总水平的影响程度占60%左右。粮油价格上涨,既有政策调价因素,也有自发涨价因素。在各年零售物价涨幅中,政策调价和自发涨价等新涨价因素占70%以上,上年翅尾因素不到30%。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物价的传导性和趋同性增强,地域性和局限性减弱,致使省内外、产区与非产区的粮油价格大体接近。粮油价格的调整,是以逐步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为宗旨,首先从提高粮豆等大宗农产品收购价格开始的,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各种比价关系已大体走向协调,价格结构日趋合理,但粮食零售价格仍比收购价格高出很多。“八五”时期,粮食收购价格年均增长14.8%,而城乡市场粮食零售价格年均增长30%。主要品种两种价格涨幅对比如下:

1991年和1995年黑龙江省几种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与零售价格涨幅对比 表3-56

收购品种

收购价(元/公斤)

零售品种

零售价(元/公斤)

价格比(以收购价为1)

1991

1995

增长%

1991

1995

增长%

1991

1995

增长%

水稻

0.7

1.3

185.7

大米

1.05

2.6

247.6

1.5

2.0

133.3

玉米

0.37

0.96

259.4

玉米面

0.46

1.9

413.0

1.24

1.98

159.9

小麦

0.68

1.25

183.8

面粉

0.9

2.2

244.5

1.32

1.76

133.3



  同改革初期相比,“八五”时期粮油等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幅度最大,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也最大,因而市场流通更活跃,商品更丰富。“八五”时期出现的新一轮通胀是结构性的而不是全面性的,生产资料价格在高价位上基本稳定,工业消费品价格涨幅不大,主要是“农”字号的食品价格水平偏高,而且上了一个台阶。由于食品特别是粮食这种特殊商品的供求对价格的弹性不大,在没有政策调价的情况下,仅靠上年翅尾和当年自发涨价,以及全国市场传导作用的影响,就始终会维持在较高的价位上,不会出现大的波动。所以“九五”时期食品价格的“龙头”作用将会减弱,价格总水平将随之相对稳定。
  2004年8月写的《对粮食价格上涨的思考》,分析了2003年9月份以来粮食价格上涨的原因及对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对稳定粮食价格提出了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2004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8%,其中食品价格、特别是粮食价格的大幅度上扬是推动物价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此轮粮价上涨是多年粮价连续下跌的理性回归,有利于农民增收,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同时也给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随着中央一系列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2005年全国和全省粮食获得丰收,粮食供求状况明显好转,粮价开始回落,并呈稳定的运行态势。
  1.粮价对居民消费价格的影响。2003年9月份以来,国内粮食市场价格突变,从此结束了连续6年的低迷状态。黑龙江省首先是大豆价格一路飙升,从而带动豆油、豆制品等价格大幅度上涨,接着是小麦、玉米涨价,最后是水稻涨价。2003年和2004年,小麦价格分别上涨29.5%和31.6%,水稻价格分别上涨4%和34.1%,玉米价格分别上涨8.3%和14.7%,大豆价格分别上涨32%和12.2%。4大作物生产者价格平均上涨13.2%和22.1%。2003年粮价上涨,当年除引起豆油上涨12.6%,豆制品上涨10.8%,肉禽价格有小幅波动外,粮食价格上涨的传导效应当年没有充分显现,而是在2004年显现出来。2004年在居民消费价格中,食品价格上涨8.8%,其中粮食上涨25.4%,豆油、肉禽、鲜蛋、水产品分别上涨12.1%、22.2%、13.3%和18.3%,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8%,为1998年以来的最高点。2004年中央“一免两补”的政策出台后,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产量结束了连续6年徘徊的历史,2004年、2005年分别达到3135万吨和3600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632万吨和447万吨。全国粮食供求关系发生很大变化,粮食缺口由2003年的5685万吨减少到2004年的2500万吨,2005年又减少到1000万吨左右。加上世界主要产粮国粮食丰收,国际粮价稳中有降。在国际粮价的影响下,2005年,全省粮食生产者价格仅比上年上涨1.8%,除水稻由上升每公斤1.49元升到1.68元,上涨12.8%以外,小麦由1.46元降到1.41元,下降3.6%,玉米由0.84元降到0.82元,下降2.4%,大豆由2.67元降到2.45元,下降8.4%。由于粮食生产者价格涨幅回落,2005年食品价格仅上涨1.1%,各种食品价格均恢复到正常水平,居民消费价格仅上涨1.2%。
  2.粮价上涨的动因。(1)粮食供求关系变化。1998年以来全国粮食播种面积逐年减少,2003年减少到9933万公顷,比1998年(1.14亿公顷)下降12.7%;粮食产量由1998年的51230万吨减少到43065万吨,下降15.9%;在国内粮食供给减少的情况下,粮食净出口由1998年以来每年1200万吨左右增加到2003年的1930万吨(2004年变为净进口496万吨),从而加剧了供求矛盾。黑龙江省粮食播种面积由1998年的808.3万公顷减少到2003年的786.3万公顷,下降2.7%;粮食产量由1998年的3008.5万吨减少到2512.3万吨,下降16.5%,由占全国粮食产量的5.9%下降到5.8%。粮食供给不足,是导致粮价上升的重要原因。(2)国际粮价上升的影响。2003年,北美、欧洲等一些主要产粮国粮食减产,导致国际市场粮价上扬,3月份泰国大米离岸价格每吨244.4美元,同比上涨23.1%;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每吨玉米交易价格120.2元,同比上涨30.8%;每吨大豆360.6美元,同比上涨71.6%,为15年来的最高点,这对国内市场价格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3)居民心理预期相随。粮价上涨后,企业和居民争相购买;加上农民惜售,人为拉大了粮食供需缺口,粮价也被人为抬高。
  3.粮价上涨的积极意义。2003、2004年的粮食价格上涨,是粮价长期低迷的合理回归,有效地促进了粮食供需的基本平衡,发挥了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给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带来了发展动力,作用是积极的,效果是显著的。(1)促进了农民增收。2004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5元,比上年增加496元,其中有334元即67.3%是由于粮价上涨所取得的。(2)刺激了农民种粮积极性。2004年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增加35.3万公顷,2005年又比上年增加167.3万公顷,达到988.9万公顷;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由2003年的82.3%上升到87.3%。农民增加了对土地的投入,2004年种植业生产费用比上年增加16.5%,这是促进粮食增产的好兆头。
  4.粮价上涨对城镇居民生活的影响。粮食消费弹性小。粮食价格上涨并带动相关产品价格的上涨,无疑增加了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对贫困家庭生活影响更大。据2004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收支调查,由于粮食价格上涨,平均每户每月购买粮食增加支出9.8元,购买豆油、肉、禽、蛋、水产品5种副食品增加支出17.3元,共计27.1元,占每月食品消费支出的5.7%。占城镇居民10%的最低收入户,平均每户每月购买粮食增加支出13.5元,购买5种副食品增加支出12.6元,共计26.1元,占每月食品消费支出的9.1%,比上年增长17.1%。10%的最低收入户收入微薄,经常入不敷出,有限的收入和补贴本来难以维持生计,粮食涨价更使其生活负担明显加重。

  (六)油价上涨的波及效应

  2000年7月写了《石油产品提价对我省经济的影响浅析——投入产出应用分析之五》,测算了石油产品提价后对各部门产品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的影响,以及涨价后取得的净收益。
  1.石油产品提价对各类产品价格的影响。为使中国石油价格逐渐与国际油价接轨,1999年全省原油出厂价格达到886.5元/吨,比上年(499.7元/吨)上涨77.4%。原油提价后,成品油价格也进行了大幅度调整,2000年7月,汽油价格(3675元/吨)比年初上涨27.4%;柴油价格(3065元/吨)上涨23.8%。石油产品提价后,增加了各部门的成本支出,使产品价格总水平上涨2.8%。分部门看,影响最大的是旅客运输业,涨幅为5.4%;其次是货物运输业、非金属矿采选和机械工业,分别上涨3.9%、3.6%和3.3%;公用事业、煤气生产和供应、建筑业、基本化学、煤炭采选、金属矿采选分别上涨2.3%~2.7%。由于石油产品提价,居民对石油产品的消费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由提价前的0.66%上升到0.82%,上升幅度不大,但通过价格的连锁反应,将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1.4%,约多支出15亿元左右。
  2.石油提价给本省带来的收益。黑龙江省是产油大省,石油产品调出量大。据测算,2000年上半年通过石油产品提价,将给本省带来40.09亿元的涨价收入。同时由于石油产品提价而导致各部门成本上升,增加支出20.47亿元。收支相抵,涨价净收入19.62亿元,约占GDP的1.5%。详见下表:

2000年上半年石油产品提价后增加的收入和支出 表3-57

单位:亿元

   涨价总收入

40.09

     其中:原 油

19.60

        成品油

20.49

   涨价总支出

20.49

     其中:农 业

1.71

        工 业

11.42

        建筑业

2.38

        运输邮电业

2.66

        商业饮食业

0.19

        其他服务业

2.11

   涨价净收入

19.62



  2005年写的《油价上涨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的统计分析报告,反映了由于原油涨价而给石油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收益的同时,而给耗油企业、单位、个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所带来的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国内原油市场价格自1998年完全放开后,一直随着国际石油价格的上涨而不断攀升(在比OPEC价格低0.3%到高10.5%的范围内浮动)。大庆原油出厂价格在2000年大幅度上涨之后,2001年和2002年曾有小幅回落,近3年来又一路飙升,2003、2004、2005年分别上涨24.2%、25.9%和42.9%,2005年10月最高达到每吨3691元,全年平均3165元,为石油价格放开时1998年(824元)的3.8倍,为2000年涨价后(1762元)的1.8倍。
  1.原油涨价带来的巨大收益。黑龙江是全国第一产油大省,原油涨价使原油生产企业获益巨大。大庆油田在原油涨价前,1998年产品销售收入506.2亿元,利税总额210.4亿元,销售利税率41.6%。原油涨价后,2005年在原油产量(4495万吨)比1998年(5594万吨)下降近20%的情况下,产品销售收入1517.3亿元,利税总额1259.6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3倍和6倍,销售利税率为83%。大庆油田的销售收入和利税总额历年雄居全国百强企业的榜首,2005年利税总额占全国同行业的39.8%,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4.9%。然而,原油涨价的最终受益者是国家而不是地方。如大庆油田2005年1027亿的利润全部上缴中油集团公司,232.3亿元的国税全部上缴中央财政,而大庆市地方税收只有23.5亿元,仅是国税的1/10。2005年由于原油涨价国税增加64亿元,而地方税收不受原油涨价影响,仅增加2.3亿元,仅是国税的3.6%。

1998~2005年大庆油田公司主要经济指标 表3-58

单位:万吨、亿元

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5为1998%

原油产量

5594

5451

5307

5161

5013

4840

4667

4495

80.4

产品销售收入

506.2

612.2

924.0

791.6

730.8

680.5

1057.6

1517.3

299.7

利润总额

128.8

209.3

580.2

485.2

437.1

544.9

701.5

1027.3

797.5

上缴税金

81.6

98.7

145.5

129.2

116.8

134.1

168.3

232.3

284.7

利税总额

210.4

308.0

734.7

614.4

553.9

679.0

869.8

1259.6

598.7

销售利税率%

41.6

50.3

79.5

77.6

75.8

80.2

82.2

83.0



  2.原油涨价产生的负面影响。石油作为重要的基础性资源,已渗透到当今社会的各个领域。因此,石油价格的变动,对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都会产生影响。企业成本上升,利润空缩小,竞争力下降。原油价格上涨,首先引起石油加工成本上升,成品油价格上涨,由于价格传导具有一定时滞和利润空间忽大忽小,几年来石油企业的利税情况非常不好。2005年全省加工原油1537万吨,石油加工企业利润总额负32.8亿元,亏损企业亏投额37亿元,利税总额负3亿元。成品油涨价,首先影响到运输业;石油化工涨价,则要影响到化肥、化纤、塑料以及精细化工产品等诸多行业。在近两年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中,燃料动力类、化工原料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价格持续高位上涨,便是有力的证明。在目前供过于求的国际、国内市场上,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其产品价格不可能与成本同步上涨,也就不可能将上升的成本立刻向下游企业或消费者转嫁,这就必然使行业利润减少,甚至亏损。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而下降。

  ① 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变动程度来反映通货膨胀程度已成为国际通则,为满足短期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和便于国际交流与比较,我国已连续多年按月编制和发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