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科研组织
第一节 统计科研组织
统计科研组织分为两类:一类是全省研究统计科学的群众性学术团体——黑龙江省统计学会,由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调查队、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从事统计和统计教学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相当水平的个人自愿组成,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统计局;另一类是省统计局下属的统计科学研究所,它既是独立的统计科研机构,又是省统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办事机构。
一、统计学会
(一)省统计学会会员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统计学会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地方统计学会。1980年5月召开首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分别于1985、1989、1993、1998、2002年召开了6次会员代表大会;对《黑龙江省统计学会章程》作了5次修改;分别于1985、1988、1996、1998年进行了会员登记,会员发展到524名。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分别于1994、1997、1999、2001、2003年办理了社团年检登记。已有13个地市统计学会、3个专业统计学会。已发展成为一个人才荟萃、队伍稳定、网络齐全、运作规范的具有相当研究能力的群众学术团体。
1.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于1989年7月5日至7日与第四次全省统计科学讨论会同时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代表共140人。副会长朱昌延代表第二届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回顾了第二届理事会四年来的工作;要求学会下一步工作贯彻以地方为主、专题为主、小型为主的原则,密切结合实际,对统计体制改革、强化统计整体功能、向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过渡、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发展统计教育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会议公布了第二次全省优秀统计论文评选结果,表彰了学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会议对《黑龙江省统计学会章程》作了第三次修改:(1)学会的主要任务由9条归并为7条,比过去更加集中和明确;(2)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间隔期由3年改为4年;(3)学会领导成员增设名誉会长、顾问。会议选举产生了由85人组成的第三届理事会。会议期间召开了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7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在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聘请张维华为名誉会长,姜荣萱、李殿钧、邢振海、冯杞靖为顾问;选举朱昌延为会长,韩志刚、杨荫洲、欧阳超、贺全宾、王宇光、刘春声为副会长;选举李志范为秘书长,经李志范提名,聘请葛福恩、曹宗显为副秘书长。
2.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于1993年12月15~16日与第六次全省统计科学讨论会同时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代表共100人。会长朱昌延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他回顾了第三届理事会四年来的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修改了学会章程:(1)对学会的宗旨作了新的表述:“本会以中国共产党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路线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百家争鸣、洋为中用的方针,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提高全省统计科学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增设第九条:“本会设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全省统计科研成果的评选及推荐工作”。学会章程由原来的13条增加到14条。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56人组成的第四届理事会。会议期间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7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聘请张维华、朱昌延为名誉会长,李殿钧、刘春声、杨荫洲、欧阳超为顾问;选举贺全宾为会长,李志范、韩志刚、张玉琼、蒋敏元为副会长;选举王森为秘书长,经王森提名,聘请曲志深为副秘书长;选举产生了由9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主任朱昌延,副主任李志范,委员韩志刚、刘春声、蒋敏元、张玉璟、董秀翰、于果呈、王森。
3.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于1998年5月6~7日与第八次全省统计科学讨论会同时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代表共90人。副会长姚钟凯①代表第四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回顾了第四届理事会五年来的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修改了学会章程:(1)学会的宗旨修改为:“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百家争鸣的方针,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理论和实际问题”。(2)学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增加一款,即“本会根据需要可与地市和专业统计学会联合召开专题学术讨论会,举办学术报告会和开展其他活动”。以上内容从第十零中删除。(3)取消第七条“理事会原则上两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和第八条“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的内容,改为“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第八条改为:“本会理事变动,由推选单位提出申请,经秘书长办公会批准后生效;常务理事变动,由会长办公会审定”。(4)规定了团体会员缴纳会费的具体数额。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57人组成的理事会。会议期间召开了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7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在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选举贺全宾为会长,姚钟凯、李志范、孙贤明、蒋敏元为副会长;选举曲志深为秘书长,经曲志深提名,聘请张景鸣为常务副秘书长,凌莉、刘晓辉、朱建东为副秘书长;选举产生了由10人组成为学术委员会,主任贺全宾,副主任姚钟凯、李志范,委员朱昌延、刘春声、蒋敏元、蒋知俭、王森、杨彦彬、曲志深。本届常务理事会决定不再聘任名誉会长、顾问。
4.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19日与第九次全省统计科学讨论会同时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代表共70余人。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林贤郁、省社科联副主席赵清爽到会并讲了话;副会长李志范代表第五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回顾了第五届理事会四年来的工作。新当选会辱唐修亭对学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朱镕基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加人WTO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创新统计制度方法,多出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统计学会的作用,不断提高学会工作水平。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学会章程作了较大修改。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后,学会秘书处依照民政部制定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对1998年5月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黑龙江省统计学会章程》进行了全面修改,修改稿于1999年5月通过信函形式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新的学会章程。新的学会章程设8章、49条。主要修改内容有:(1)第一章第二条对学会的宗旨作了新的表述:“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研究统计科学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提高我国统计科学水平,促进黑龙江统计事业的发展,为黑龙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本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2)第三章会员,增加了入会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和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规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单位会员经会长办公会,个人会员经秘书长办公会半数以上通过,予以除名。(3)第四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罢免,规定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规定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每届任期4年,连选得连任;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l/3,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具体规定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职权;规定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的条件,其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具体规定了会长、秘书长的职权。(4)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和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都是新增加的内容。(5)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规定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57人组成的理事会。六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由29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在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选举唐修亭为会长,姚钟凯、李志范、曲志深、孙贤明、许俊杰为副会长;选举韩鹏为秘书长,经韩鹏提名,聘请张景鸣(常务)、刘彪、刘晓辉、朱建东为副秘书长。
(二)入选中国统计学会理事会
自1979年11月中国统计学会首次会员代表大会宣告成立以来,到2005年11月共召开过7次会员代表大会,组建了7届理事会。黑龙江省统计学会作为中国统计学会的集体会员,历届理事会都有人入选。
1979年11月在杭州召开的中国统计学会首次会员代表大会,省统计局局长张维华当选首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1983年11月在昆明召开的中国统计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张维华再次当选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省统计局副局长邢振海、黑龙江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杨荫洲当选理事。
1988年6月在西安召开的中国统计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张维华(此时已退居二线)又一次当选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省统计局副局长朱昌延、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李志范、黑龙江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杨荫洲、黑龙江大学教授韩志刚当选理事。
1993年10月在泰安召开的中国统计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当选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局长李志范、原副局长朱昌延当选理事。
1997年10月在大连召开的中国统计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当选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哈尔滨市统计局局长杨瑶山当选理事、常务理事,省统计局副局长李志范、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曲志深、东北林业大学教授蒋敏元、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蒋知俭当选理事。
2001年5月在成都召开的中国统计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海峡两岸及香港统计科学讨论会,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再次当选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哈尔滨市统计局局长孙贤明当选理事、常务理事,省统计局副局长曲志深、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韩鹏、东北林业大学教授蒋敏元、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李康当选理事。
2005年11月在东莞召开的中国统计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三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省统计局局长贲起利、助理巡视员王怀生当选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东北林业大教授许俊杰、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李康、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韩鹏当选理事。
二、统计科学研究所
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85年4月,为处级事业单位。科研所的前身是1984年4月从省统计局综合处分立出来的负责统计学会日常工作的秘书处,当时配有资深研究员1人,高级统计师1人,统计师2人,在处理学会日常工作的同时,开展了一些统计科研工作。科研所成立后,配备了所长,充实了一批新生力量,到1985年末《黑龙江统计》杂志复刊,科研所已成为集科研、学会、编辑三项工作为一体的职能机构。数年来,尽管所内人员有的退休,有的升迁,有的调离,但随着人员的不断充实,始终具有相当的研究能力,保持着旺盛的研究热情。历次全国、全省统计科学讨论会和东北三省专题研讨会都有论文提交。研究领域涉及:统计学的性质和研究对象、统计学的发展道路、统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多种调查方法的结合运用、统计改革与发展战略、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分析方法、统计决策理论、统计信息产业化、宏观经济监测预警、隐形经济核算方法、抽样调查无回答问题研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定量分析、农村统计改革、企业统计改革、统计工作如何适应“两个转变”、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方法等。共发表论文(课题报告)65篇,其中1986~2005年6l篇。有冯杞靖10篇(1981~1988年),李志范7篇(1986~1996年),曲志深14篇(1993~2000年),王森10篇(1986~1994年),葛新2篇(1989~1994年),张景鸣9篇(1996~2005年),李大航5篇(1995~2001年),韩鹏4篇(2000~2005年)、赵京源4篇(2000~2005年)、李博4篇(2001~2005年)。获得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5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5项(四等奖1项,佳作奖4项),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24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1项,四等奖、佳作奖、荣誉奖各1项),共计34项(有23篇论文和课题获奖)。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分别于1997、2000年被全国统计科研评审奖励委员会授予“科研先进单位”称号;分别于1996、1998、2000、2002、2003、2005年被中国统计学会授予“先进学会”称号;2002、2004年被授予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有15人次被中国统计学会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授予“先进个人”称号;有22人次被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授予“先进科普工作者”称号。
① 1997年7月,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增选姚钟凯为省统计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