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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集体企业财务管理

第七节 集体企业财务管理


  1976年1月,黑龙江省财政局下发通知,决定集体企业财务由税务部门负责管理。一直以来,黑龙江省税务系统组建机构、建立和完善制度,始终把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当成重要任务来完成,也作为促进集体企业生产发展的一种手段,取得了明显成效。
  黑龙江省税务系统针对集体企业财务人员不断更选的实际,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使其适应集体企业的财务工作,并结合税收征前辅导等工作,帮助一些集体企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和经济核算制度,使企业能够正确计算经营成果,能够准确计税和缴税。
  据统计,1986~1993年,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共举办各种类型集体企业财务人员培训班2720次,培训财会人员133580人次,帮助各类集体企业建立财会制度442项,建立核算制度352项。
  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在总结以前年度对集体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于1977年、1982年1991年先后三次修订了《城镇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