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税收管理信息化基础建设

第一节 税收管理信息化基础建设


  20世纪80年代中期,黑龙江省税收信息化开始起步,黑龙江省税务局紧跟时代步伐,结合实际税收业务,积极探索税收领域的计算机应用,税务系统信息化基础建设从无到有,从单机应用到网络运行,从个别部门少量配备到全面装备,为进一步加快税务管理信息化工作奠定了物质基础。
  1987年,黑龙江省税务局成立隶属于计会处的微机室。建立了一个80平方米的计算机机房。同年全省税务系统普遍使用微机管理,为逐步实现税收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1988年,黑龙江省税务局开始使用软盘报送报表。
  1989年,全省税务系统各种报表从手工报表改为打印报表,报送方式由电话、电报逐步改为软盘报送,省、市(地)之间形成远程网络通信系统,市、县(区)之间实现数据软盘和打印报表,省、市(地)级间实现微机打印文书。同年11月,黑龙江省税务局试行《税收月电报》和《税收会计统计月季报》报表远程通信传递。
  1990年,黑龙江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立足黑龙江省实际,遵循“提高认识、统一规划、实事求是、稳步实施、积极推进、如期达标”的思路,通过加强领导和完善措施,开展税收信息化建设,为全省税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1991年,微机室从计会处独立出来,成立了计算中心(处级建制)。随着税收领域计算机应用的飞速发展,逐步完成了局域网和全省税务系统广域网络的建设工作。
  1992年3月,黑龙江省税务局贯彻执行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税务部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RGXT)”微机软件的通知》。应用“RGXT”软件,可随时反映人员调配、需求计划、工资预测、干部升降任免、人员结构、干部档案等人事工作信息,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要求各市(地)局按照通知精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部门与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1992年度《全国税务系统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实行报送软盘或远程通信报送。
  1993年4月,黑龙江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制订税务系统机构代码的通知》。开展“税务机构代码”编制经严格审查无误后,统一以远程通信方式传送到省局微机室。同年5月,黑龙江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系统申请加入分组交换网的通知》要求,经与哈尔滨市电信局联系,黑龙江省税务局申请加入分组交换网。
  1993年,黑龙江省税务局要求各地对计算机病毒的影响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常抓不懈。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机房管理计算机病毒防治的有关制度,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计算机病毒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