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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涉外税收

第三章 涉外税收


  1994年1月1日,工商税收制度全面改革。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农业税、关税及个人所得税等14种税。
  截至2005年底,黑龙江省共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1935户(税务登记数)。其中,合资企业1084户,合作企业103户,独资企业614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7户,外国企业47户。

1994~2005年黑龙江省涉外税收收入统计表 表2-7

年度

涉外税收收入(万元)

1994

22601

1995

31221

1996

67205

1997

73278

1998

100929

1999

106663

2000

123562

2001

164801

2002

186112

2003

200024

2004

231713

2005

306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