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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1994年8月至2005年12月)

第三篇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1994年8月至2005年12月)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组建以来,全省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按照“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坚持“两个文明结合抓、两个成果同时要”的指导思想,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大力实施了以堵漏增收、全面提高征管质量为目标的“管理工程”和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的“素质工程”,相继开展了“征管质量年”和“科技兴税年”活动,使全省各项地税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1997年10月29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规范地方税务机构管理体制,明确省以下地税局实行垂直管理。
  2005年,适时提出了“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突出一条主线,落实三项任务,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加快龙江发展做出新贡献”的新时期治局思想。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把加强管理作为主线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振兴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税收环境。在新时期治局思想指导下,黑龙江省的地方税收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和全省地税系统被省委、省政府分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开展的 “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评议活动中,全省地税系统连续三年荣获“最佳单位”称号。
  1994年8月~2005年,黑龙江省地税系统累计完成地方税收1160.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年均增长达11.7%。地方税收收入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为黑龙江省改革和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一是通过“建立四个体系、引入一个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黑龙江省实际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基本形成,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二是坚持科技兴税的发展战略,坚持统一规划、分步推进的工作方针,税收信息化建设步入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税收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税收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为依法治税提供了有利条件。四是各级地税机关紧紧围绕抓好收入、带好队伍、建好班子、搞好改革等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树立了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六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支持下岗再就业、涉农以及企业改组改制、企业技术改造、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改善地方经济发展环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