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收入
第一节 组织收入
黑龙江省的涉外税收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华侨及港、澳、台的公司企业和个人。自地税机构负责涉外税收征收管理以来,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任务来抓,1997年和2000年先后开展了全省涉外税收基本情况调查和涉外税收税源普查工作,对全省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了全省涉外企业的类型、户数、税收等情况,并据此加强了企业征管档案的建档工作,为强化涉外税收征管奠定了基础。1997~2005年,全省累计组织涉外税收23.1亿元,年均增长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