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官庄、旗屯,封禁政策与经济、政治的变化
第四节 官庄、旗屯,封禁政策与经济、政治的变化
一、官庄、旗屯和土地开发
旗屯、官庄的设置始于康熙年间。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为抗击沙俄入侵,命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率军至江左瑷珲建城永戍,同时开始屯田,以补军粮的不足。旗屯、官庄始于瑷珲和墨尔根。至雍正年间,瑷珲有官庄20,卜奎20,墨尔根11,卜奎贮粮12万石,墨尔根、瑷珲各3万石。在东部当时吉林的宁古塔一带,自顺治九年(1652年)至雍正年间,官田旗地已开垦43498垧,庄头自开地5557垧,站地24000垧。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三姓垦田12926垧。六十一年(1722年),黑龙江地区的粮食已可自给。雍正元年(1725年)至十三年(1735年),黑龙江站地已开垦7000多垧。同时期,在瑷珲、墨尔根、齐齐哈尔、呼兰等地开垦各种旗地10余万垧。雍正三年(1725年),阿勒楚喀垦田4908垧。乾隆二年(1737年),呼兰设立官庄,由盛京八旗开户人内选能耕种壮丁400名,携带家口往垦。每壮丁拨地60亩,每10丁合编1庄,共设官庄40处,共开地24000亩。六年(1741年)增设官司庄5处。九年(1744年)九月,拨京旗750人移拉林耕种,十年(1745年),又增250人。同年,在呼兰设立屯庄10余处。二十一至二十四年(1756~1759年),又移2000户至拉林,每户给地3顷。四十五年(1780年),宁古塔已开旗地65390垧,阿勒楚喀、拉林36278垧,三姓8116垧,瑷珲官庄增至40处,垦地4000垧。乾隆年间,齐齐哈尔、墨尔根、呼兰、瑷珲四处,共设官庄旗屯136处,额定壮丁1360名,每名赠交仓粮25石。嘉庆十三年(1808年),瑷珲八旗屯庄共有4199户,人19388口,仓贮粮13万石。道光四年(1824年),移京旗53户至双城堡,五年(1825年)又移来76户,每户拨地35垧。这些土地的开发者,有达斡尔、索伦、满族和汉族等,其身分有官兵、站丁和流人、流民等。尤其是迤逦北上的流民,是黑龙江土地开发的主要承担者。随着人口的增加,耕地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宁古塔虽是最早的戍所,过去聚集的流人也很多,不过僻处东部,关隘较多,迁移不便;并且清政府也曾经以“宁古塔界内地方偏小,外来流民不便准其入籍,应将流民驱回。”把他们安插在吉林、伯都讷等地。所以宁古塔虽然开发较早,但农业发展反较吉林、伯都讷等地为慢。在这里,汉人大多是通过各种形式租种地主土地,也有的开附近荒地(官田)为已有,这种土地即民田。由于旗人地主不事生产,当他们欠债还不上时也就把土地押给汉人。也有的因旗人将土地抛荒不得已转给民人,如“嘉庆五年,宁古塔旗人,承种官地27000亩,抛荒至19000余亩,不得已改拨给民人耕种”。因此,“满洲居者多,汉人居者少”变为“民户多于旗户”。乾隆九年(1744年)实行京旗还耕政策将京营八旗散丁2000人迁于拉林和阿勒楚克二地屯田。呼兰地区的“上等地”均作为京旗移垦之用。呼兰县是这一时期北部著名产粮区,并且经常以余粮接济其他城市。这片肥沃土地的开发,都是由直、鲁移民完成的。
至咸丰年间,开发的土地已近388000垧。清朝前期,黑龙江地区的土地开发,正是汉、满、达斡尔、鄂温克、蒙古、回、锡伯、赫哲等各族人民手足胼胝,披荆斩棘取得的。
二、封禁政策与移民的增加
东北是清王朝的“龙兴之地”,为了保护和巩固其所谓“祖宗发祥重地”,于乾隆、嘉庆时厉行封禁政策。但从1736年到1840年鸦片战争前的封禁时期,关内许多从土地上被排挤出来和遭遇灾荒的农民成为流民。乾隆十四年(1749年),宁古塔即有“流民”私垦地13898亩。三十六年(1771年),黑龙江地区始编户籍,为33485户,91957人丁。四十六年(1781年),户口增至51678户,人丁增至172235人。黑龙江地区的人口,从乾隆三十六年至嘉庆十三年(1771~1808年),由3万余户增加到13.6万余户。到嘉庆十七年(1812年),已近45万口;流民都是汉人。他们冲破封禁,流入东北和黑龙江地区。人口不断增加、农业基地也不断扩大和增多,促进了商品经济,采矿工业的发展,相应地交通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同时,在行政建制方面也引起了变化。从公元1771~1808年的37年内,黑龙江地区的人口由3.5万余口增加到13.6万余口。
三、经济作物与手工业、商业的发展
随着移民的增加,农业区的扩大,农作物品种增多,手工业作坊也随之发展,经济发展有了新的变化。伴随着商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兴起,出现了一些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城市、镇集,如齐齐哈尔、北团林子、墨尔根、瑷珲、呼兰、三姓、宁古塔等,手工业作坊如油坊、粉坊、烧锅、纺织等也逐渐增多。林木采伐,随着城镇的发展而开发起来。到18世纪中叶,“宁古塔及船厂工商佣人等,不下三、四万”。“拉林、阿勒楚喀地方,所驻满洲日多,居民日密”,在城镇里,“商贾云集,汉人十居八九”。《宁古塔纪略》说:宁古塔城内“有东西大街,人于此开店贸易,从此人烟稠密,货物客商,络绎不绝,居然有华夏风景”。《柳边纪略》记载:宁古塔东关有32家商铺,其中有23家是流寓的汉人经营的,“贾者皆流人中之尊显而儒雅者”。康熙以后,这里已是“商贩大集,南方珍货,十备六七,街肆充溢,车骑照耀,绝非昔日陋劣光景”。
随着城镇经济的发展及商业往来的需要,交通状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如吉林通往宁古塔,并延伸到珲春,从吉林到齐齐哈尔,从蒙古卡伦到三姓城,从齐齐哈尔到喜峰口;从茂兴到法库等,加强了黑龙江地区同辽西、河北的联系。各地民赋也基本明确,以宁古塔、三姓为例,“征银地上则每亩三分,中则二分,下则一分。征米地,上则每亩六升六合,中则四升四合,下则二升二合。统行查出,地不分等,则每亩征银八分,米四合四勺二秒,每米一万石折银一两”。其他地方大致相同。
四、教育和文化的渐进
黑龙江地区教育文化的发展,汉人的先进文化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同时也反映出民族文化的互相交流和影响。不少流人在此教书,移风易俗。《江苏诗征》卷一二记载:“其地读书人少,汉槎至,则官吏子弟,及地人之志在科第者,皆就执经问业。”吴兆骞说:“穷边之弟,负来传经,据鞍弦诵,彬彬乎,冰山雪窖之乡,翻成说礼敦诗之国矣”。康熙初,浙江山阴杨越流放到宁古塔,对当地满族子弟“教以诵书,作字及礼让之节”。一些流寓人士还将流放期间的风闻和所写诗文辑成书籍,传留后代,如杨宾为省其父杨越出关,至宁古塔,记其闻见,为《柳边纪略》一书。吴兆骞谪居宁古塔二十年,著有《秋笳集》;其子吴木辰臣撰《宁古塔纪略》;方拱乾撰《绝域纪略》,张缙彦撰《宁古塔山水记》、《集外集》,方式济撰《龙沙纪略》,徐宗亮撰《黑龙江述略》,萨英额撰《吉林外纪》,西清撰《黑龙江外纪》等,都是有关黑龙江的史地学和文学著作。在此期间,教育和戏剧、歌舞等也有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