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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清对黑龙江地区的部分放垦与人民反清起义

第二节 清对黑龙江地区的部分放垦与人民反清起义


  一、清政府对黑龙江地区部分放垦

  鸦片战争后,以太平天国革命为代表的反清起义遍及全国,清政府在对外割地赔款,对内镇压人民革命运动的过程中财政上出现了严重的困难。据《黑龙江述略》记载:“当时内省军兴,部库支绌,各城俸饷,十不及一,”仅1858年1859年两年,黑龙江就亏欠俸银60万两之多。鉴于这种情况,当时一些朝野人士建议清政府“移民实边”,以防俄国人窥伺,并求助于流民开垦就地生财,“接济京饷”,“以解急需”。1860年吉林将军景淳奏请开垦吉林乌拉、阿勒楚喀、双城堡等处禁地,容纳流民,“接济京饷”。同年,黑龙江将军特普钦请垦呼兰、蒙古尔山间荒地。吉林、黑龙江将军的奏折都得到了咸丰皇帝的允准。清政府开始对吉林、黑龙江实行了部分放垦,对东北实行的封禁政策到此结束。

  二、19世纪60年代黑龙江地区的反清起义

  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和捻军的起义,频繁征调东北清军入关作战。咸丰、同治年间,仅黑龙江一省奉调出兵累计达44次,共36397人。由于征调频繁,始则以精壮兵丁出征,继则只能以“西丹(未成年男丁)闲散余丁拨补”,最后竟造成“无可挑派”的窘境。到1867年(同治六年),黑龙江实际兵额仅存5300余名。1877年吉林将军铭安不胜感慨地奏报说:“溯自咸丰二年,征调频仍,官弁兵丁效命疆场者,十居七八,生还故里者,十仅二三。其户口之凋零,室家之穷苦,有不忍形诸奏牍者。”
  清政府在不断从东北征调兵丁入关的同时,还加紧了对各族人民,特别是汉族人民的封建剥削和搜刮。随着东北逐渐“开禁”,汉族人口大量增加和土地的开垦,清政府为解决日趋严重的财政危机,把“放荒押租”作为“绝大之财源”向招垦领荒的农民索取高额的押租。1860年,仅黑龙江一地即得“押荒之款,积金二十余万两”。随着放荒领荒的扩大,押租和田赋价格不断上涨,加速了自耕农的破产。
  清政府在黑龙江地区频繁的军事征调,不断上涨的押租、田赋,以及地方官吏的贪污受贿,借机勒索,加深了封建主义同人民大众的矛盾。19世纪60年代,黑龙江地区爆发了多起农民、矿工的反清起义。
  1862年初,阿勒楚喀界属荒山嘴子等地农民数百人,在张玉领导下起义,经莫胡屯,渡过松花江,直抵呼兰一带。张玉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车载枪炮”威风凛凛,使追剿的清军胆战心惊,“避道而行”。
  1863年初,爆发了葛成隆领导的三姓黑背金矿矿工起义。1863年1月13日(旧历12月26日)起义军从东、西、南分三路向三姓城进发,沿途群众热烈参加,很快发展到有万余人的起义大军。因清军已经有准备,起义军是几日内聚集而成,缺乏必要的战斗训练和严格的纪律要求,在清军强攻下起义军“势不能支”,只剩下千余人撤回黑背,后辗转作战,退至兴凯湖一带。4月16日,在一次战斗中葛成隆被俘,被押至省城吉林而英勇就义,时年34岁。
  1865年(同治四年),在吉林梨树一带以人称马傻子(马振隆)为首的农民起义军崛起,很快就发展到万余人的起义大军,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在东北到处攻城堡、杀贪官、屡败清军。1866年2月19日,起义军以锐不可挡之势直逼双城堡,双城堡清兵200人在城郊与起义军接战,结果清军惨败,“死伤相继”。起义军被商民迎入城中,“踞十数日,焚署劫狱,案档全炬”,而“城民始未遭扰害”。后又乘胜攻克阿勒楚喀、拉林、五常诸城,并直逼吉林。吉林将军德英、署理吉林副都统富尔荪,因连失城池,被“交部议处”。
  这些农民和矿工的反清起义,沉重打击了清朝的反动统治,配合了太平天国、捻军和东北各地人民的反清斗争,推动了清政府对东北的开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