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沙俄在东北强修中东铁路
第七章 黑龙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加深
第一节 沙俄在东北强修中东铁路
一、中日《马关条约》与三国干涉还辽
19世纪70至90年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的阶段,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迅速变成了一个军事封建的资本主义帝国,极力向外扩张。1879年侵吞了中国琉球,并侵略朝鲜,以作为进一步侵略中国的跳板。
1894年,日本借朝鲜政府请求清政府出兵帮助镇压农民起义,也以保护侨民为借口出兵朝鲜,挑起了中日甲午战争。
中日甲午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最终在陆、海战中均遭惨败。清政府授李鸿章以全权赴日议和,4月17日在马关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丧权辱国条约,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马关条约》规定日本割占辽东半岛,打乱了沙俄企图独霸中国东北的侵略计划。因此,俄国邀请德法两国采取一致行动,4月23日俄、德、法三国驻日公使分别到日本外务省提交备忘录,“劝告”日本放弃对辽东半岛的占领。随后三国的海军还频繁出现在日本海示威。5月5日,日本向俄、德、法三国表示接受劝告,放弃对辽东半岛之割占。11月8日,中日签订《交收辽南条约》,日本答应在11月16日中国交付3000万两赎银之后3个月,从辽东半岛撤兵。
俄、德、法三国干涉还辽后,纷纷以“还辽有功”或其他借口,在中国展开了“租借”港湾、划分“势力范围”,并向中国大量投资的竞争。1898年3月,沙俄在“租借”的名义下夺得了中国旅顺口和大连地区;这正说明了它发动对日干涉还辽的真实目的。
二、《中俄密约》与中东铁路的修筑
19世纪末20世纪初,沙俄积极向远东扩张。为实现它的远东政策,采取的重要决策之一,是修筑一条把莫斯科和海参崴连结起来的大铁路。当西伯利亚铁路修建到外贝加尔地区时,按原计划是沿黑龙江北岸经伯力,再沿乌苏里江以东修到海参崴。俄国财政大臣维特主张经由中国东北一直修到海参崴,这样不仅能缩短距离,节省工程费用,加快工程进度,而且还能通过修筑这条铁路占领中国东北的领土。
《马关条约》规定:清政府对日赔款白银2万万两。清政府当时每年收入还不过8000余万两,无力按期交付这笔巨额赔款。俄国想通过借款进一步控制清政府,便通知清朝驻俄公使许景澄说:关于中国借款问题,俄国“已有良策”希望中国“先商俄国,方见友谊”。7月6日,俄国强迫许景澄在彼得堡签订了《四厘借款合同》。合同规定:中国借俄、法银行洋款4亿法郎(约合白银1万万两)年息4厘,36年还清,中国以海关收入作保,并不得另向他国借款。《四厘借款合同》使俄国政府得以插手中国海关,与英国争夺中国海关的控制权。
7月7日,俄国邀请法国参加筹组“华俄道胜银行”。为给这个经济侵略机构披上一个合法的外衣,9月8日,中俄订立“入股伙开合同”,俄国同意中国出库平银500万两入股。12月,由俄拟定的《华俄道胜银行章程》在巴黎的俄国使馆中签字。章程规定:该银行可在中国发展商务、承包税收、经营国库业务、发行货币,还可在中国修筑铁路,架设电线。1896年2月13日华俄道胜银行在上海建立分行,以后陆续在哈尔滨、大连等地建立了许多分行。华俄道胜银行为沙俄在中国东北修筑中东铁路提供了重要条件。
沙俄为在中国东北修筑铁路,从1895年8月开始,就非法派遣4批人员到齐齐哈尔、宁古塔、大兴安岭,以及辽东半岛的旅顺,大连等地“勘察路线”。继之,维特即正式向许景澄提出了让西伯利亚铁路穿过中国领土的“借地筑路”问题。许景澄以本国自造为由拒绝了维特的要求。1896年4月,沙俄驻华公使喀西尼再次同清政府总理衙门谈判“借地筑路”问题,清政府继续坚持“本国自造”的方针。沙俄政府便决心再施计谋,以便达到修路目的。
沙皇尼古拉二世定于1896年,5月举行加冕典礼,清政府屈于俄国的压力派李鸿章为“钦差头等出使臣”前赴俄国,祝贺尼古拉二世加冕,同时,前往英、法、德、美等国递交国书,“联络邦交”。
1896年3月27日,李鸿章率团从上海乘船出发,到达彼得堡后,与俄方进行秘密谈判。在沙俄的压力和重金贿赂下,李鸿章于1896年6月3日,同维特、罗拔诺夫在莫斯科签订了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该密约使沙俄取得了在中国东北修筑中东铁路和开设华俄道胜银行等特权,并为沙俄的陆海军侵入中国东北打开了方便之门。
俄国诱签的《中俄密约》重点在于修筑中东铁路。因此,在《中俄密约》文本交换之前,俄国就派乌赫托姆斯基同清政府公使许景澄,于9月8日签订了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简称《中东铁路合同》)。同年12月16日,公布实施《合办东省铁路公司章程》,使其进一步控制了中东铁路。
从1895年8月沙俄非法到我国东北勘察路线起,经1896年《中俄密约》的签订,又多次勘察,直到1898年才确定了铁路的走向,即由我国满洲里入境,经海拉尔、齐齐哈尔、哈尔滨、牡丹江,最后从绥芬河出境到海参崴,长达1700多公里。1898年3月和5月,中俄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和《续订旅大租地条约》,沙俄又取得了从哈尔滨到旅顺、大连修筑中东铁路支线的特权,从而使中东铁路成为一条2800多公里长的“丁”字形铁路。
根据中东铁路合同和章程规定的开工日期,中东铁路建设局于1897年8月28日,在绥芬河右岸三岔口附近举行了开工典礼。1898年6月9日,中东铁路建设局机关迁到了哈尔滨,中东铁路全线开工。以哈尔滨为中心分为东、西、南三条线,向旅顺、俄境的后贝加尔、双城子,同时相向施工。先后将中东铁路干线划分成:满洲里、海拉尔、免渡河、兴安、扎兰屯、齐齐哈尔、哈尔滨(含3个工段)、一面坡、横道河子、海林、绥芬河等13个工段;支线划分为:哈尔滨、老少沟、宽城子、铁岭、辽阳、旅顺口(含六、七、八3个工段)8个工段。哈尔滨是干线和支线相交叉的中心,是中东铁路建设的枢纽地。
中东铁路是以军事化速度进行建设的。在铁路建设者队伍中,除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的装配工人是俄国员工外,所有的土、木、石工及其他笨重的体力劳动都由中国工人承担。修筑中东铁路的华工,最多时达20万人。1901年11月中东铁路全线竣工,并进行了首次试验通车。1903年7月14日中东铁路建设局移交给中东铁路管理局,全线通车营运。
中东铁路总公司设于彼得堡,分公司设在北京。在哈尔滨成立中东铁路管理局,由沙俄上校德·列·霍尔瓦特任管理局局长。管理局下设:办公厅、法律、军事、会计、商务和监督、医务和卫生、材料、工务和房产、车务和电报、车辆和机务、民事管理等部门。从上述机构设置可以清楚看出,中东铁路管理局绝不是什么企业单位,而是破坏中国主权,实施殖民统治的机构,是沙俄侵华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