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强地方人民政权建设
第二节 加强地方人民政权建设
一、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政治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民主,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
新中国成立后,松江、黑龙江两省党组织重点加强了完善各级人民政权工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在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三万人口以上城市及各县一律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为了开好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于同年12月又制定了省、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组织通则》。
松江、黑龙江两省遵照中央指示精神,分别向各县发出相应通知,要求城乡在各地在建国前进行的民主建政工作基础上,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地方人民政府。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应由党、政、军、工人、农民、革命知识分子及妇女、工商业者组成,采取聘请、指定和逐级选举的办法产生。
在松江、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协助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黑龙江省到1950年2月,基本上完成了召开首次县、区、村三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任务。有16个市、县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松江省到1950年3月底,各县、区、村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均召开了首次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松江、黑龙江两省人民政府正副主席是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任命的。1950年3月下旬,松江、黑龙江两省分别于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召开首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松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3月25日~29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三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和《1950年工作任务》、《加强合作社》等决议。会议选举了省人民政府委员会37人,由委员选举冯仲云为松江省人民政府主席,饶斌、李延禄为副主席。会上成立了省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作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闭会后的常设机构。同年4月17日,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冯仲云为省协商委员会主席,李延禄、杜光预为副主席。黑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3月25日~31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全省1949年工作总结与1950年计划,批准了财政预算。会议选举产生了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31人,由委员会选举于毅夫为省人民政府主席,杨英杰、王梓木为副主席;会上成立了省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选举省协商委员会委员27人,由委员会选举于毅夫为省协商委员会主席,张瑞麟、王清正为副主席。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后,各界人民代表在会议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决定,由代表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提出议案,选举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成员,这些都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国家主人翁觉悟和关心政治的责任感,密切了人民政权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加了相互信任和团结。对人民充分地发扬民主,才能建立起强有力的政权,更好地对敌人实行专政。人民政权的加强,社会治安的稳定,又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人民生活安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实践证明,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是当时人民参政的最好形式。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
黑龙江地区是老解放区,又经过土改、剿匪、反动党团登记和取缔封建会道门等一系列工作,社会秩序基本安定。但少数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特别是在朝鲜战争爆发后,大肆进行破坏活动,黑龙江地区连续发生海伦、拜泉“圣人道”妄图阴谋暴动案件、土匪“好友”部重又“啸聚山林”事件、克山火磨被烧、地主分子杀害干部等多起重大恶性案件,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1950年3月18日,中共中央针对社会上残留的敌对分子危及新生政权的情况,发出《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要求各地对反革命活动“必须给以严厉的、及时的镇压,决不能过分宽容,让其猖獗”。《指示》指出,镇压的重点,应放在国防工业部门和重要物资保管部门。镇压的对象,首先是有罪的美蒋日特反革命分子,其次是经过宽大不改悔的蒋匪军、政、党、宪、警头子,三是有罪的封建会道门职业头子,四是有翻把活动的恶霸地主与惯匪头子。镇压步骤是先内后外,先主后次,先城市后农村。镇压反革命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并提出防止逼、供、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指导方针。黑龙江、松江两省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立即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和政法部门作出镇压反革命的具体部署。在全省展开大张旗鼓的、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采取各种形式的群众集会,展开对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据统计,黑龙江省1950年一年内共捕获美蒋特务分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封建会道门头子等104人。松江省从1950年10月到1951年1月,破获反革命案件41起,逮捕反革命分子215人。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镇压反革命运动在黑龙江地区进一步展开。松江、黑龙江两省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把广大群众发动起来的基础上,将镇反运动推向高潮。1951年3月,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连续破获潜伏蒋匪特务组织“东北区敌后宣抚委员会齐北线小组”,逮捕刺杀黑龙江省政府代理秘书长马识途的主犯。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与铁路公安局配合,破获了美蒋中统特务大案,把潜伏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地区的匪特“中统局王爷庙据点”和“雅鲁点”全部拔掉。5月27日,哈尔滨市召开有43万人参加和收听的公审大会,公审36名罪犯,其中有24名被判处死刑,3名死缓,2名无期徒刑,1名当场教育释放,体现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起到分化、瓦解敌人的作用。10月16日哈尔滨市逮捕了以天主教职业为掩护的间谍分子,解散了“圣母军”。11月25日哈尔滨市召开宣判反革命分子大会,将杀害民族英雄赵一曼的3名凶手判处死刑。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松江、黑龙江两省始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对运动的领导,注意纠正“左”的和右的倾向。两省曾连续发出指示,强调掌握政策的重要性,注意群众发动起来之后容易出现的“左”的现象。为防止偏差,将逮捕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严格审查捕人和杀人名单,防止草率从事、简单化、急于杀人了事。认真贯彻“打得准、打得稳、打得狠”的方针,执行“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与此同时,松、黑两省还集中领导了对大、中城市第一批反革命分子的判刑工作。为防止草率从事,两省强调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取得可靠材料证据,贯彻逐级审判责任制。黑龙江省还成立了有各界人士参加的“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在大批反革命分子定案处理后,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还注意作好反革命分子家属工作,向他们阐明处理反革命分子的政策,申明不株连家属,以消除他们和人民政府的对立情绪,从而起到肃清反革命分子,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作用。
在大规模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同时,在革命队伍内部,还开展了清理“中层”(指清查隐藏在军政机关当中的反革命分子)、内层(指清查隐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的工作。
1951年底,松江、黑龙江两省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
三、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帝国主义出兵朝鲜,把战火烧到中国东北边境。10月8日,中共中央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前线,与朝鲜人民一起,展开抗击美帝侵略的正义战争。随之,抗美援朝运动在全国展开。
黑龙江、松江两省分别组成反对美帝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11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两省分别发出关于加强干部、群众时事教育的通知。两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抗美援朝分会通过报纸、广播、墙报、黑板报、文艺等各种形式在工厂、机关、部队、农村、学校、街道展开宣传针对亲美、崇美、恐美情绪,进行了仇视、鄙视、蔑视美帝国主义的教育,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觉悟,增强了民族自尊心,坚定了打败美帝国主义的信心和决心。
黑龙江、松江两省在对群众进行教育的同时,深入地进行战勤和物资支持的动员。11月1日,黑龙江、松江两省分别发布了《关于扩兵工作的指示》,两省广大青年积极响应,踊跃应征入伍。到年底,黑龙江省完成二线兵团的扩兵任务,扩军总数1.96万人,超额50%完成东北局下达的1.3万人的任务。松江省完成扩兵任务1.7万人,超额30.8%完成东北局下达1.3万人的扩兵任务。1951年3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再次作出扩兵的决定,仅1个月时间即完成任务。在抗美援朝运动中,黑龙江省有近5000新兵、松江省有4000名新兵入朝作战,涌现出李玉安、井玉琢等许多英雄人物。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松江、黑龙江两省作了大量战勤工作。据1950年12月统计,黑龙江省建立12个战勤医院,动员护士930人,勤杂人员244人,安置伤病员6503人,组成兵站和担架站186个,招待站10个。组织担架队2500副,18368人,修机场动员民工11806人,赴朝兵站、战地医院干部1634人,汽车司机300人。松江省建立战勤医院18个,安置伤、病员7959人,动员护士896人,勤杂人员1186人。组织担架队3015副、20490人。修建飞机场5处,动员民工453411个工日。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职学员工3000余人组成白求恩医疗队,志愿参加抗美援朝。
黑龙江、松江两省各界人民把工作岗位当作抗美援朝的战场,开展了热火朝天的支前运动。工人提出“工厂就是战场,机器就是枪炮”,农民提出“要人出人,要粮出粮”的口号,积极支前。黑龙江省两个月即为志愿军加工棉衣1万套,棉大衣2万件,袜子20万双,加工炒面390万斤。松江省1951年1月,加工军粮1.1万斤,哈尔滨市加工棉大衣12.8万多件,棉衣126235套,棉被110337床,棉袜141700双。其他各界完成了3万余件大衣和棉衣、手套、棉帽、棉鞋等制作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边打、边稳、边建”的指示,黑龙江、松江两省以做好一切支持战争的动员工作为中心,将和平时期经济建设工作转向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时生产,使巩固国防与发展本省经济紧密联系起来。广大工人、农民以及各行各业都把努力发展生产,做好本职工作,支持前线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
1951年6月,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向全国人民发出捐献飞机大炮、订立爱国公约、做好优属抚恤工作的三大号召。松江、黑龙江两省广大群众热烈响应,踊跃捐献。1951年末,黑龙江省人民捐献达789.87亿元,可购买战斗机52架。松江省人民捐献940.34亿元,可买战斗机63架。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有150多万人,2.7万个互助组订立了爱国公约。松江省到年底有5万多个互助组订立了爱国公约。两省在优属抚恤工作中,积极为城市烈、军属解决衣、食、住问题,并对其购买必要物品实行折价优惠。普遍组织群众帮助农村军、烈属进行播种、耕地、收割等劳动。1952年,黑龙江省为军烈属代耕地17.31万垧,为生活贫困的军烈属补助72万斤粮食、4000件棉衣、18亿元医药费。松江省为军烈属代耕地21.68万垧,也为生活贫困的烈军属补助了大量粮食、衣物等生活必需品。黑龙江、松江两省还组织了数批慰问团到前线慰问。
在抗美援朝期间,黑龙江省承担了朝鲜战灾儿童的抚养任务,共建朝鲜学校20多所,抚养7000多名朝鲜儿童。
四、整风和整党
整风运动。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针对全国革命胜利的形势,和政府机关内存在的一些问题,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克服党内存在的居功自傲、命令主义、官僚主义及少数人的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等错误。《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在中央的总领导下,领导全党全军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严格整顿全党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
松江和黑龙江两省先后于6月23日和7月17日分别发出《关于全省进行整党工作的指示》。确定整风运动由各级党委直接领导。整风的目的,在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整风的方法是以经济建设的总任务为中心内容,采取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开展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群众性检查工作;整风的重点是县级以上领导机关负责干部以及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企业单位的负责干部。
1950年7月,松、黑两省分别召开整风动员大会。会后以部门为单位,小组座谈形式查出当前工作中执行基本政策的偏向或错误,以及工作中的主要不良作风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召开县以上负责人干部会议,检查省委、省政府领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省直各机关根据本部门检查及各县意见,明确主要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这样省直机关所有部门的整风,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基本结束。
随后商业、税收、公营企业等经济单位也在学习与初步检查的基础上,召集专门会议,检查总结本系统工作中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到9月结束。
县及县以下单位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的。首先县直各机关整风动员,找出主要问题,而后召开党代表会和人代会,由县委作整风检查报告,请党内外同志帮助整风,发扬民主,检查领导存在的问题。县级整风一般在秋收前告一段落。
两省区村党组织的整风是在秋收后利用整训的形式进行的。
1950年12月,此次整风全部结束。
通过整风运动,使党在组织上更加巩固,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步调一致。然而另一方面,在整风运动中暴露的许多问题都与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严重不纯有直接联系。因此在整风运动结束后,中共中央又决定进行一次全面整党。
整党运动。1951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决定从1951年下半年起,用3年时间进行一次整党。决定整党分学习、审查、登记和处理四步进行。着重对全体党员进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明确党员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顿。
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和指示,松江、黑龙江两省通过认真调查和反复讨论,分别制定出关于三年整党工作计划。然后学习文件,端正思想认识,训练整党骨干,进行整党试点。
整党第一步两省都是进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内容是《党员标准八项条件》,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自觉地检查在党执政以后的新形势下,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重克服思想落后于形势、居功自傲、斗志松懈、贪图享受、工作疲沓、闹名誉、争地位等问题。
1952年2月,根据党中央指示,松江、黑龙江两省强调把“三反”和整党运动结合起来。结合“三反”暴露出来的问题,对所有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对有问题的作详细调查,最后慎重作出结论。确认为坏分子的均清除出党。对于觉悟低或毛病较大,不够党员者,告诫其改正,以达到党员标准。整风进入党员登记和组织处理阶段后,对能坚持履行八项标准的自愿登记的党员,一律给以登记;对犯过错误有决心改正的党员,愿登记者也给予登记;对不愿做党员者,则不予登记,但不给任何歧视。到1952年,两省省直机关、市直机关及工矿等单位的整党工作基本结束。
松江、黑龙江两省农村的整党工作在1952年冬进行。经过整党,两省农村党员普遍提高了思想觉悟,划清了新旧两条道路的界限,发挥了政治积极性。一些未参加互助组的党员,经过整党后都加入了互助组,在生产中起到模范作用。整党中严肃处理了混进党内的坏分子。黑龙江、松江两省的农村整党工作到1953年夏全部结束。
经过整党,大大提高了党员的觉悟程度,党的队伍更加纯洁,党的队伍更加壮大。两省人民不但胜利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而且为迎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浪潮的到来,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作了准备。
五、“三反”、“五反”运动
“三反”运动。1951年9月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针对党政干部暴露出来的贪污蜕化、官僚主义等问题,作出《关于开展反对贪污蜕化倾向,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的决定》。松江、黑龙江两省于9月15日和17日分别作出决定,“以整风学习的方法,认真进行一次群众性的反贪污蜕化倾向、反官僚主义作风”的斗争。运动开始不久,不仅揭发出大量贪污案件,而且揭发出很多严重的浪费现象。
1951年12月1日和8日,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要求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三反”斗争。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召开。
由于黑龙江、松江两省有了前段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基础,因此在全国“三反”运动开展时,两省进入了猛烈地群众性“打虎”(即抓贪污犯)斗争的高潮。至1952年1月末,黑龙江省共清查出贪污犯(千万元以上的“大老虎”)3371人;松江省9天内就抓“大老虎”46人,“小虎”329人。
1952年4月,“三反”斗争进入组织处理阶段。松江、黑龙江两省在组织处理阶段注意纠正了高潮时期的过火行为,强调捕人要严格掌握。黑龙江省成立审查委员会,松江省成立临时法庭,依照法律程序,谨慎处理省直机关单位的贪污案件。在运动结束时,松江省共处理贪污分子5455人,其中受到刑事处分的559人,受行政处分的3537人,免予行政处分者1359人。黑龙江省共处理贪污分子6586人,其中刑事处分者355人,受行政处分的1741人,免予处分者4490人。
“三反”运动从1952年6月进入思想建设阶段,中央要求将“三反”运动同整党结合起来,进行以整编为中心的组织建设和以民主制度为中心的制度建设。运动后期,提拔了一大批新生力量。
“五反”运动。在“三反”运动开始不久,中共中央又在1952年1月26日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2月上旬以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内容的“五反”运动在全国大中城市展开。黑龙江地区的“五反”运动是在“三反”运动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基础上展开的。黑龙江省抽调125名干部组成6个工作组,松江省抽调200多名干部组成5个工作组,分别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的私营厂店进行重点检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揭露出一些私人企业大量违法行为。齐齐哈尔市查出12户经营粮食加工的私商,两年中非法所得达100多亿元(东北币,下同),拉干部下水的股金50多亿元,盗窃国家粮食2387万公斤;14家银楼通过行贿将掺有2/3白铜的6万多两假白银及掺有10%假货的3万多两黄金卖给人民银行,诈骗国家10亿多元;全市私人企业偷税68亿元;特别是抗美援朝期间不法资本家为前线生产军需用品也竟然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大发横财。
1952年3月,“五反”斗争转入处理阶段。松、黑两省采取了对私人工商户自报公评,工人、店员集体审定,政府批准的“三审定案”办法,对私人工商户分类处理。分类的结果,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占95%,严重违法的、完全违法的占5%。两省人民政府规定,除守法户外,对基本守法户,一般免退,少数情节较重者酌退一部分;对半守法半违法户只退不罚;对严重违法户除退出非法所得外,还按情节酌情罚款;对完全违法户,予以法办。这些做法,争取改造了多数资本家,打击孤立了少数反动资本家,从而有力地保证了“五反”斗争的最后胜利。至1952年6月,松、黑两省的“五反”运动基本结束。
“三反”、“五反”运动具有重要意义。“三反”运动实质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保持党员和国家干部廉洁的有力手段。通过“三反”,清除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污毒,树立了新社会廉洁朴素的风气,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五反”斗争孤立和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严重违法行为,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斗争的一次胜利。它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