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第三节 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以后,黑龙江省出现了空前的生产建设高潮。但是在当时全国的大气候下,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国情、省情认识不足,特别是一些领导人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片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因而没有对全省人民在生产建设中发挥出来的高度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行正确引导,而是同全国一样开展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此期间,经济和社会的许多方面虽然得到了一定发展,但给全省整个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所造成的巨大损失是相当严重的。后来,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所发生的错误有所觉察并开始进行纠正,但是没有从根本上纠正“左”的指导思想,因而“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带来的后果并未完全消除。

  一、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大跃进”运动

  “一五”计划的胜利完成,激发了黑龙江省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改变家乡面貌的热情。1958年春,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后,全省农村掀起兴修水利和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热潮,城市普遍出现了大办工业和生产竞赛的局面,财贸战线积极开展大购大销,市场活跃。1958年上半年出现的生产建设高潮是十分喜人的。但在这个时期的生产建设中,已经出现了违背客观规律以及形式主义、虚夸冒进的现象。
  1958年3月,中共中央在成都召开扩大会议,毛泽东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同年5月,中共中央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这条总路线。这条总路线反映了全国人民要求尽快摆脱贫困、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愿望,但指导思想存在“左”的倾向,急于求成,在执行中又片面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造成了不良后果。毛泽东讲话中提出,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扬敢想、敢说、敢干的创造精神,要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这些思想本来都是对的,但是强调“敢”字当头,超越了客观可能,陷入了盲目蛮干。毛泽东还提出,要插红旗,不是无产阶级的红旗,就是资产阶级的白旗。这种把工作的是非问题提高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势必伤害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黑龙江省传达了成都会议精神,并认为一个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大跃进新形势已经在全省形成。提出要同保守派、怀疑派、神秘论、唯条件论作斗争,在城乡机关、工厂和生产队中批判和撤掉一些坚持实事求是、反对蛮干的干部;在理论教育界批判和打击了一些有头脑、有建树的知识分子,助长了经济建设中头脑发热和盲目蛮干情绪的发展。为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总路线,黑龙江省提出了“依靠党、依靠群众,有中心、有骨干,全面规划,全面跃进”的方针。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召开北戴河会议,讨论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及当前工农业生产和农村工作问题。不切实际的提出1959年粮食产量4000亿公斤至5000亿公斤;规定1958年钢产量为1070万吨,比1957年翻一番,要求两年超过英国钢产量。这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定》,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
  北戴河会议后,“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在全国普遍兴起。9月,黑龙江省委传达了北戴河会议精神,认为黑龙江省的基本形势是“全面发展,全面跃进,全民奋斗,全民紧张”,省人委提出了1959年高速发展黑龙江省国民经济的具体要求,并确定了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和文教卫生事业的“跃进目标”。全省制定1958年钢铁指标必成数20万吨(期成数30万吨),炼钢指标必成数40万吨(期成数60万吨),仅按必成数计算,炼铁指标比1957年增长104倍;炼钢指标增长32倍。在科学教育方面,提出大搞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发展尖端技术,5年普及中学教育,10年普及高等教育的“跃进目标”。这些目标的确定,无论从时间、生产能力、原材料、资金、电力、运输等方面都不具备实现的条件。
  “大跃进”运动,首先表现在开展大炼钢铁运动。为完成钢铁生产任务,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委召开全省大炼钢铁广播大会,号召全省人民总动员,苦战30天,超额完成钢铁和机械生产任务。紧接着,成立了省、市、县钢铁、机械、交通会战指挥部,提出“停车让路保证钢铁、机械元帅升帐”的口号,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把钢铁生产放在首要地位,很快在全省掀起了大炼钢铁的高潮。各条战线层层书记挂帅,处处男女老少齐上阵,全省共有60万人参加钢铁会战,他们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日夜奋战。为保证钢铁生产有足够的矿源,又开展了全民找矿运动,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和农村搜集“废钢铁”,有的把完好的铁栏杆、铁门等也拆下来当作废铁,农村有些地方甚至把铁锅、铁工具也充当废铁。到1958年全省原定生产生铁20万吨,实际仅完成5.6万吨,钢完成34.5万吨,而且质量差、成本高。但《黑龙江日报》随后宣布已提前完成钢铁生产任务,“结束了黑龙江省手无寸铁的历史”。1958年全省的大炼钢铁运动亏损5000多万元,而且打乱了各条战线的生产秩序,使经济计划平衡受到破坏。
  黑龙江省在工农业生产“大跃进”中还提出“发动群众,全民动手,重点突出,以小型为主,大中小相结合,大力发展地方工业”的方针,使全省城乡到处出现大办“小土群”(小高炉、土法炼钢、群众运动)的热潮,全省共办成“小土群”工业企业73500多个,其中围绕着大炼钢铁有小炼钢厂、小高炉、小铁矿、土法炼焦厂等,还办了一些农机修造厂、小化肥厂、小水泥厂、小砖瓦厂等等。后来根据中央对“小土群”整顿精神,到1962年仅保留了牡丹江钢铁公司2座100立方米高炉,其余“小土群”都下了马,所有小高炉限期拆除。
  黑龙江省的大炼钢铁运动从1958年1961年停止,总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亏损1.4亿元,实践证明,钢铁生产搞“小土群”,一哄而起,是得不偿失的。
  黑龙江省国营大型企业也刮起了“大跃进”风,实行高指标,大计划,拼设备,拼体力,乱采、乱伐、乱掘,致使许多产品产量升而复降,欲速则不达。有些工业企业在“大跃进”中,原有的生产能力完不成高指标的任务,就不顾一切的追加投资,扩大基建规模,扩大生产能力。由于基建规模急剧扩大,基建物资不足,基建战线越拉越长,造成大量工程不能按时竣工,损失浪费严重。
  在农村,“大跃进”是伴随着人民公社化达到高潮的。除粮食产量、农田水利、土地深翻和施肥等项高指标外,省委还要求:到1962年,渔业生产达到每人每年100公斤,畜牧业生产达到每人每年肉食180公斤,牛奶175公斤,鸡蛋1000个,蚕业生产达到每人平均穿绸1.6匹。在农业工具改革方面,提出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轴承化”、“轨道化和牵引化”、“与镰刀扁担绝交”等口号。在这些高指标的鼓动下,各地基层组织制订了更加不现实的生产计划。有的县提出1959年的粮食产量要翻5番;有的提出全乡3天内实现“绳索牵引化”,1个月搞完土地深翻,每垧施肥15万公斤,达到全地全肥;有的公社1958年垧产还不足2000公斤,却盲目提出1959年垧产上万斤。为了实现这些无法实现的高指标,一些地区便谎报成绩,弄虚作假,或强迫群众蛮干。如有的为了达到打井数字,在地头挖了一些干井,有的积肥只是在地头堆起一些土堆,有的少报亩数多报产量,有的单纯追求深翻的深度而不顾土质情况,深翻1米,把地下的黄土都翻了上来。这种弄虚作假,不求实效的作法,不仅劳民伤财,而且在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大跃进”打乱了各条战线的生产秩序,使经济计划平衡受到破坏。在这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三力不足”(运输力、劳力、动力)。在“大跃进”中由于工农业生产无计划的轮番上涨,急需运输大量物资。1958年11月,铁路承担运输量日平均7700多车,超过实际运输能力的12%,有10万多车、400多万吨货物积压;公路运输增长4倍多,有一半物资无力运输。由于运力紧张,钢铁生产用煤只能供应56%,致使全省小高炉绝大部分停产。因木材运输跟不上,全省11个造材厂有6个停产,一些造纸厂也因此停产或半停产。因基建材料不能及时运到,全省11个重点工程有6个停工待料,“等米下锅”。因粮食供应不及时,一些城市的粮食供应也极度紧张。因甜菜运输不到,6个糖厂只有1个半开工。很多火力发电厂因缺煤而无法发电,嫩江地区的电站几乎全部停产。当时全省发电能力只能达到需求量的1/3,许多企业因缺电而停工。随之工农业生产全面“大跃进”,劳动力也极度缺乏。1958年全省工业生产建设所需要的临时工人比1957年增加120%。财贸战线采取了“以女顶男”的办法顶替男职工的生产岗位,以便调拨男职工支持工业建设。齐齐哈尔市组织8万家庭妇女参加生产,以解决劳动力不足。在农村,劳动力紧张表现更为突出,由于大炼钢铁和农田水利,抽走了大部分青壮年男劳力,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二、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向全国发出了大办人民公社的号召,认为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完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规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原则,强调公社目前还是采取集体所有制,但是快则三四年,慢则五六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就可以实现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和将来的事情了”。中共黑龙江省委根据中央决议精神,对全省建立人民公社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要求以积极的、高兴的、欢迎的态度来对待人民公社化运动。提出要“根据有利生产、便于领导、乡社合一的原则,合理规划社的规模,一般以一至二千户为宜”。在省委和省人委的领导和部署下,黑龙江省很快就掀起了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仅十几天的时间,到9月中旬即在全省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由原来的1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组成了700多个人民公社,每个公社平均2800户。9月16日,省委、省人委在《黑龙江日报》上宣布:“全省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当时公社的规模一般是一乡一社,肇源、海伦、明水、抚远、宝清、孙吴等县在“越大越公越好”的“左”的思想影响下,一度建立了一县一社的大公社。
  由于当时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时间不长,尚处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又急速地变更生产关系,加之采取一哄而起的办法去搞人民公社,结果出现了很多问题。
  人民公社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是国家政权的基层单位,实行公社、管理区、生产队三级管理,以公社为主,公社成立初期把农业生产合作社所有的财产一律归公社所有,连社员入合作社时的股金,也一律转归公社,作为社员在公社的股份资金。公社实行三级管理,在各管理区之间搞无偿支持和“抽肥补瘦”,任意调拨集体的劳力、耕畜、土地、资金和物资。在分配上大搞平均主义,社员干活不记工分,按人平均付酬,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大办公共食堂,吃大锅饭,有的实行“吃饭不要钱”。这就是以集体经济内部平均分配和无偿调拨为特征的“一平二调共产风”。
  人民公社化和“共产风”违背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规律和等价交换、按劳分配的原则,造成了农民的思想混乱和恐慌,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由于公社强调集中统一领导,在组织机构中,出现了机构庞大,兼职过多,分工过细,科股林立的严重机关化和官僚主义化的倾向。

  三、纠正“左”倾错误与反“右倾”

  “大跃进”运动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其他同志经过调查研究,逐渐觉察到农村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失误。为纠正这些错误,从1958年11月到1959年2月,先后召开了郑州会议、武昌会议、两次政协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对人民公社问题和商品生产问题作了理论和政策上的阐述,着重解决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共产风”和经济建设的高指标等问题,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开始有了转变,在初步纠正“左”倾错误上作了努力。
  黑龙江省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从1958年底开始,先后召开了一系列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指示精神,进行纠正“左”倾错误:(1)调整国民经济计划,多次降低生产计划的高指标。1958年粮食产量由原定的225亿斤,降为175亿斤;工业总产值由110亿元下降为85亿元,钢产量由75万吨,下降为15万吨,生铁由50万吨下降为18万吨,煤炭由3500万吨下降为3000万吨,原木由1500立方米下降为1100立方米。基本建设投资由15.6亿元下降为6.9亿元。限额以上项目由85个降为34个。经过多次调整后的生产指标,有些虽然还远远超过当时的生产能力,但比“大跃进”高潮中制定的高指标有很大幅度下降。(2)召开各条战线的六级干部会议,全面检查总结工作。从1959年3月开始,黑龙江省先后召开农业、林业、财贸等各条战线的六级干部会议,检查批判了普遍存在的高指标、浮夸风、瞎指挥等作风。揭露了在计划工作中存在着高指标、多头部署、层层加码、变动多、不落实、计划安排不全面、比例关系不适应等问题。检查了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上存在着党政不分、集中指挥不够、企业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检查了在分配制度上存在着忽视按劳分配原则,单纯强调政治因素,而取消一些合理的工资制度和奖励制度的问题。检查了领导干部在工作方法和领导作风上存在着执行群众路线不够,冷热结合不足以及滥用党的威信,利用大辩论的形式对群众强迫命令的问题。对上述问题,初步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3)整顿农村人民公社和农业生产,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和瞎指挥风。
  从1958年底开始,全省进行了整顿人民公社,在所有制、分配制度、经营方式等方面纠正了一些“左”的作法,批判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和平均主义倾向,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问题的决议》,建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体制,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以保证社员收入。把供给制食堂变为季节性的劳动力就餐食堂。在农业上,明确提出增加耕地面积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相结合的方针。在兴修水利、深翻地等方面注意到首先照顾农业生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进行。在农业机械化上,纠正过去那种在短时间内实现轴承化、轨道化、“与镰刀斧头绝交”的不切实际的作法,提出农业技术改造必须实行国家援助与群众力量相结合,田间作业和非田间作业相结合,“机、车、马”相结合等一系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纠正了农业生产以粮为纲的片面观点,制定了多种经营的方针。
  这些纠“左”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共产风”等“左”倾错误在农村的继续蔓延,但是,由于当时纠正“左”倾错误工作,是在充分肯定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前提下进行的,并没有从指导思想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又强调“气可鼓而不可泄”,“大跃进”的气氛仍然很浓,这样就影响了纠正“左”倾错误的深度和进程。在纠正“左”倾错误时,省委虽然作出了一些正确的规定,然而由于这些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来得及得到全部贯彻执行,致使在“反右倾”之后,“左”倾错误又开始复活和发展。
  1959年7月2日至8月16日,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八中全会。庐山会议原定要继续解决全党工作中存在的“左”的倾向,但由于错误地开展了对彭德怀的批判,会议的中心转向“反右倾”,并向全党发出了《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所谓的“右倾”其实质是许多同志看到“大跃进”违背了客观规律,破坏了生产,引起群众不满,因而要求纠正这个错误。开展“反右倾”斗争实际是对这些正确思想错误地进行了批判。
  庐山会议作出反对“右倾机会主义”斗争的决议后,形势急转直下。1959年8、9月间,黑龙江省为贯彻庐山会议精神,召开了第十二次扩大会议。在会上错误地给讲真话、实话的一些同志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并对他们的所谓“反党错误”进行批判。此后,这种“反右倾”斗争在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起来。纠正“左”倾错误的工作停顿下来,经济上原来“左”的倾向又有回升,经济建设又出现新的“跃进”的情况。
  第一,仍然制定了高指标,大计划。在安排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时,工业总产值为120亿元,比“大跃进”的1958年增长33%。钢产量为74.28万吨,比1958年增长115.3%。生铁产量30万吨,比1958年增长455.56%。原煤产量3600万吨,比1958年增长69.33%。原木产量1500万立方米,比1958年增长39.92%。农业总产值37.1~38.5亿元,比1958年增长57.21~63.15%。为实现这些目标,要求“掀起一个新的更大的增产节约运动的高潮”。实际执行的结果,所订的指标没有一项完成。
  第二,继续大搞“小洋群”和“小土群”。全省上下再次组织人力找矿、挖煤、炼钢、炼铁、炼焦、建厂、建矿、建炉等,其结果是乱采滥掘严重,损失浪费惊人。
  第三,1960年1月,中央和省委号召掀起一个以大搞半机械化和机械化为中心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运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形式,拿出大炼钢铁那样的决心和气魄,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用高速度而不是用一般速度来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并进而向自动化、半自动化发展。这场运动的主观愿望是发展生产力,并且也一度促进了生产的增长,但是由于脱离了当时物力、人力、财力和技术条件,搞出的技术成果,大多是技术条件不具备或者没有使用价值的。

  四、中共黑龙江省第二次代表大会

  1960年3月15日至2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在“反右倾”和“左”的思想影响下,总结了第一届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经验,研究讨论了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形势,确定了新阶段的新任务。3月24日,代表选举产生了中共黑龙江省第二届委员会,委员52人,候补委员19人。3月25日至28日,省委二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和书记处书记、第一书记。省委常委15人,第一书记欧阳钦,书记处书记李范五、强晓初、冯化新、王一伦、王鹤峰、杨易辰,候补书记李剑白、任仲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