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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从“全面夺权”到“全面内战”

第二节 从“全面夺权”到“全面内战”


  一、“造反派”夺权 成立革命委员会

  1967年1月初,以上海国棉十七厂王洪文等为头头的上海一批“造反派”组织在张春桥、姚文元策划下,夺取了上海市委、市人委的领导权。毛泽东大力支持这一行动,把它看作是贯彻“文化大革命”方针而彻底改组各级领导的有效方式。1月16日,《红旗》杂志发表评论员文章,传达毛泽东的话:“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手里夺权,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在此期间,黑龙江省的“造反派”也掀起了夺权浪潮。1月11日,齐齐哈尔市的“造反派”查封了齐齐哈尔日报社,把《齐齐哈尔日报》改为《新齐齐哈尔日报》。1月12日,哈工大、哈军工、哈师院、黑大、东北农学院等院校的“造反团”接管了《黑龙江日报社》、《哈尔滨晚报社》、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市公安局的领导权。紧接着省委机关、哈军工等7个单位的“造反团”又联合组成“省委机关接管委员会”,夺了省委各部门的领导权。由于学生组织“八八团”、“红旗军”、“战备军”、“荣复军”和工人组织“赤卫队”反对夺权或在已夺权的单位进行反夺权,被定性为“保守组织”“进行反扑”,在中央的干预下,被潘复生和省军区司令员汪家道派出军队,强行取缔或解散。1月16日,哈尔滨的32个单位的“造反团”在潘复生、汪家道的支持下,宣布成立“哈尔滨市红色造反派联合总部”,发表《红色造反者联合接管省、市党政财文大权的公告》。1月31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在哈尔滨市北方大厦广场举行,大会宣布成立“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并发表《第一号通告》,宣称一切权利自今日起归“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次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勤务组”召开会议,决定由哈尔滨师范学院学生“造反派”范正美为“勤务组”组长,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学生“造反派”游兴懋、哈尔滨石油配件厂“造反派”刘雪峰为副组长,潘复生、汪家道为顾问。2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东北的新曙光》的社论,对黑龙江省的夺权行动表示支持。2月10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了《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一个好范例》的社论和《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等文章,向全国推广黑龙江省“造反派”夺权后建立“军、干、群”三结合,党政一元化的“革命委员会”的基本经验。3月17日,根据中央文革小组的建议,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决定革委会设委员51人,常务委员19人,组长改称主任。由潘复生任主任,汪家道任副主任,范正美等为常务委员。3月2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改称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
  省委、省人委被夺权后,全省各市、地、县的“造反派”上行下效,也纷纷进行夺权。2月7日,肇州县召开“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会”,宣告“肇州县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成立,成为黑龙江省“造反派”夺权第一县。全省第一个“造反派”夺权的市地级地区是2月16日夺权的哈尔滨市。此后,其他市、地、县的“造反派”也相继夺权和建立革命委员会。由于3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决定对大庆油田实行军管,所以大庆没有被夺权,革委会也成立较晚。1968年5月31日,经省革委会批准,大庆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至此,全省82个市、地、县、特区全部建立了革命委员会。6月1日,《黑龙江日报》发表了题为《红太阳普照黑龙江——热烈欢呼全省实现革命三结合一片红》的社论。
  “造反派”夺权和革命委员会的建立,并没有导致动乱的结束。在“军、干、群”三结合的革委会里,造反派的比例大多在50%左右。参加革委会的军队干部和少数原来的领导干部,有能力的好干部受特定条件的限制很难发挥作用,一些坏干部则和“造反派”组织的坏头头或互相结合,或互相对立,兴风作浪,成为最大的不安定因素。许多革委会从成立之初,即经常处于纷争和动荡之中,由它们领导和管辖的地区和单位,也难以改变动乱的局面。

  二、“造反派”武斗

  在“造反派”夺权过程中,夺权者和“保守派”之间,这一派夺权者和那一派夺权者之间,围绕“权力”二字,展开了激烈的斗争,由此引发了“打倒一切”的无政府主义狂潮。在夺权过程中,不同的“造反派”组织各自选择几个领导干部作为“三结合”的对象,力争由自己一派为核心来掌权。许多原来的领导干部被打倒以后,刚刚被这一派“造反派”“结合”,立刻又被那一派“造反派”打倒,成为“造反派”夺权的法码和牺牲品。各派“造反”组织都从维护本派利益出发,对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指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在“权”这个根本问题上寸步不让,争夺激烈。由此引发无数的纠纷和冲突,直至酿成残酷的武斗。
  毛泽东虽然表示支持天下大乱,但对这种严重局面也不能不采取措施。《人民日报》等一些重要报刊连续发表社论、文章,反复传达毛泽东关于夺权的指导方针。除要求实行革命的“三结合”外,还要求“实现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为了稳定局势,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国务院、中央文革小组还发布一系列指示,要求学校师生停止大串联、复课闹革命;要求维护一些重要部门和单位的安全和秩序,等等。毛泽东还决定派人民解放军执行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的“三支两军”任务。根据上述精神,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也相应地作出一些决定和通知。但中央和省里的这些要求,对那些在极左思潮影响下的“造反派”来说,很少收到实效,武斗事件在全省各地仍然不断发生。黑龙江省“造反派”之间的武斗,以“捍联总”和“炮轰派”之间的武斗规模最大、持续的时间最长、伤亡最严重。
  1967年1月31日,发生了被称为“1.31”事件的哈工大“造反团”形势辩论会事件。潘复生采取支一派压一派的做法,调动1万余人,围攻哈工大主楼,造成哈工大造反团分裂。2月,又发生了黑大“造反团”因不同意原省委常委赵去非结合进省革委会,而召开炮轰赵去非点火大会,被打成“复辟资本主义急先锋”的事件。以后哈军工等院校的造反团也陆续分裂成两派,反对赵去非进革委会的一派成立“炮轰联络站”(简称“炮轰派”),与其对立的一派则在潘复生的支持下组成了“捍卫革命三结合总指挥部”(简称“捍联总”)。4月27日,“捍联总”在哈尔滨召开批斗“炮轰派”黑后台大会,拉开了“捍”、“炮”两派武斗的序幕。两派持续不断的武斗经常动用冲锋枪、手榴弹、炸药等武器,甚至出动坦克车、装甲车,伤亡事件不断发生,使国家物资设备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也严重地影响了全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对黑龙江省的武斗形势十分关注。9月初,他把“捍”、“炮”两派代表召集到北京,经反复谈判,双方代表于9月6日达成立即制止武斗的9条协议。但回来后,协议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12月1日,“捍”、“炮”双方代表再赴北京,达成了被称为“十二条协议”的《关于文化大革命若干问题的协议》,但也没有完全制止武斗。
  面对全国严重动乱的局势,毛泽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中共中央连续发布维护社会治安,确保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的命令。除了对一些问题严重的地区、单位实行军事管制外,毛泽东又指示有关部门组织有工人、解放军指战员参加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领导学校。遵照中央的精神,黑龙江省也作了一些工作。1967年3月3日,哈尔滨市中等学校师生五万多人举行复课闹革命誓师大会,提出“打回学校去,复课闹革命”的口号。7月14日,哈尔滨市大专院校“红卫兵”代表大会筹委会,在北方大厦广场也召开了类似的会议。到7月17日,全省已有12所大专院校开始复课。1968年1月27日,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联合召开“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促进革命大联合”誓师大会。3月9日,“捍联总”召开15万人大会,宣布撤销跨行业组织,撤销各市区的捍卫三结合总指挥部。4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文革小组将黑龙江省关于做好大、中、小学学生毕业分配问题的报告批转全国。从此,黑龙江省开始着手大、中、小学生的毕业分配工作。8月27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的通知精神,哈尔滨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召开1万多人誓师大会,进驻学校和其他一切还没搞好“斗、批、改”的单位。次日,工人宣传队进驻14所大专院校。由于采取了以上种种措施,加上大、中、小学生的毕业离校,黑龙江省的武斗形势才逐渐得到控制。

  三、“反右倾”和“挖叛徒”

  在1967年1月19日和2月11日、16日召开的军委碰头会和政治局碰头会上,谭震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怒斥中央文革小组一伙人,围绕要不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问题,同他们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这就是著名的“二月抗争”。在毛泽东的支持下,林彪、江青一伙把老一辈革命家的正义之声打下去,并诬其为“二月逆流”,掀起一场“反击自上而下复辟逆流”的活动。4月1日,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发表《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评反动影片〈清官秘史〉》的文章,等于点名批判了国家主席刘少奇,引发了一场从多方面攻击“中国的赫鲁晓夫”及其“在各地代理人”的“革命大批判”高潮。这场大批判极尽造谣、诬陷之能事,混淆是非,混淆敌我,传播和助长“左”倾思潮,使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大批领导干部遭到批斗和冲击,加剧了社会的动乱。6月16日和7月6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相继作出决定,点名批判“全省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李范五和“全省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欧阳钦(原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东北局第二书记)。并层层抓,“代理人”,批“保守派”,使一大批干部群众受到斗争和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干部和群众中怀疑“文化大革命”的情绪有所增长,不时出现否定“一月夺权”和反“二月逆流”,为被打倒的老干部鸣不平的言论。1967年2月下旬,哈军工有27人写出大字报,揭露林彪、江青等人的极“左”错误,结果被打成“27人反革命大字报案件”,6人被拘留审查,21人受到错误处理。全国各地的这种动向,使林彪、江青等人深感恐慌。从1968年3月起,报刊上连篇累牍发表文章,掀起一股反对“右倾翻案风”的活动。3月30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常委会议,分析全省阶级斗争形势,指出目前的主要危险是右倾思想。潘复生在会上作了报告和总结,提出要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4月,他把哈尔滨市滨江区一队干部违反政策打人事件,定性为“右倾翻案”、“镇压群众”,并召开万人大会,批斗几十人,还以“右倾翻案反革命集团”罪名逮捕23人。事后,潘复生认为和平一队事件有后台,于是以省革命委员会名义组织3200多人的宣传队进驻滨江区,进行“反复辟”斗争。结果把从区到生产队的四级革委会班子全部搞垮。潘复生还把和平一队的“反右倾”“经验”推广到全省,在全省开展了一场“反右倾”、“反复辟”的斗争。抓了1200余起“反革命阶级报复”案件,一大批刚刚被“解放”的干部又以“漏网走资派”的罪名被重新打倒。
  4月11日,省革委会召开常委会议,提出“右倾”是当前的主要危险,要求各级革委会必须提高警惕,加强敌情观念,彻底粉碎“反革命翻案妖风”,坚决批判“右倾保守主义、右倾分裂主义、右倾投降主义”。由于原省委书记处书记杨易辰“文化大革命”中不跟潘复生跑,4月29日,省革委会召开常委办公会议,决定揭发杨易辰的“三反罪行”和“历史罪恶”,打退“右倾翻案风”,追查为其进行翻案活动的集团,揪出所谓“黑手”。8月13日,潘复生在省直机关干部大会上说:“在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不断出现右倾和不断反右倾,是阶级斗争的一条基本规律。”又说:“现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主要是资产阶级复辟和无产阶级反复辟的斗争,具体表现为翻案和反翻案,破坏和反破坏,分裂和反分裂的斗争。”会后,潘复生、汪家道分别去黑河、嫩江和合江地区,检查和督促“反右倾”、“反复辟”斗争,结果把一大批已经被结合进革委会的领导干部反掉。据统计,在这场“反右倾”,“反复辟”斗争中,全省有29000多名生产大队以上的干部被撤职或揪斗,5万多人受到触动。
  早在1967年3月,康生、江青等人就煽动所谓“抓叛徒”活动。1967年6月28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抓叛徒”问题的通知》。随后,黑龙江省各地先后成立了上千个深挖“叛徒”的专案组。各地专案组把许多干部已经作过正确结论的历史问题重新翻出来进行追查,甚至无中生有,夸大事实,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在深挖中,他们把1955年到1962年间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与苏联驻哈领事馆正常的外事活动,说成是“按苏修的旨意,利用窃取的职权,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向苏修领事馆提供了大量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情报”,制造出“欧阳钦、李范五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的假案。原省委、省人委领导人欧阳钦、李范五等12人被打成“欧、李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成员。此案使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的干部受到株连;省内也有100多人被牵连进去,其中有23人被长期隔离或关押。
  在深挖“叛徒”的同时,黑龙江省还挖出许多所谓“特务”、“反革命”。1968年11月24日,欧阳钦之子欧阳湘化名洪新建,从长春写信给汪家道,揭发潘复生的问题。潘复生知道后,立即指令专政机关迅速破案,以“重大反革命匿名信案件”把欧阳湘抓到哈尔滨。11月30日,哈尔滨市召开“坚决镇压反革命,掀起对敌斗争新高潮”大会,批斗欧阳湘。12月19日,欧阳湘被押回长春三〇五所批斗。欧阳湘顶不住巨大压力,含冤而死。在整个深挖“叛徒”、“特务”、“反革命”的过程中,全省制造了上万起冤假错案,后果极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