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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贯彻“左”倾方针的“斗、批、改”

第三节 贯彻“左”倾方针的“斗、批、改”


  一、开展“大批判”

  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批准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并通过决议,宣布“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69年4月1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九大)在北京召开。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合法化,还把林彪“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写入大会通过的新党章。九大之后,为了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按照毛泽东的部署,在全国开展起“斗、批、改”运动。毛泽东对“斗、批、改”内容的解释说:“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放科室人员,工厂里的斗、批、改,大体经历这么几个阶段。”根据这一要求,黑龙江省仿照毛泽东亲自抓的北京六厂二校的所谓“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斗、批、改”运动。
  按照“文化大革命”“先破后立、大破大立”的精神,“斗、批、改”的首要任务是开展“大批判”,称作“大批判”开路。“大批判”攻击的主要对象是刘少奇及其所谓“黑六论”(即“阶级斗争熄灭论”、“驯服工具论”、“群众落后论”、“入党做官论”、“党内和平论”、“公私溶化论”)。批判中要求全省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学校学生人人都得上阵,采用大字报、小字报、大批判专栏和批判会等形式,大批所谓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罪行。各地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也是连篇累牍,干部一腔,都宣传这方面的内容。《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传达以后,黑龙江省各地掀起“大批判”高潮,进一步批判刘少奇所谓在历史上反对毛泽东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罪行”。这些“大批判”往往颠倒是非,歪曲事实,无限上纲,把许多不属于修正主义的东西,甚至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原则的东西,都当作修正主义来批判。例如把要求纠正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1959年反右倾的错误所提出的正确意见,把提出或支持实行包产到户等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合理主张,都说成是刮“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说成是修正主义的纲领。把抓经济、抓生产说成是“唯生产力论”,把加强企业管理说成是“管、卡、压”、“物质刺激”、“利润挂帅”,等等。在干部群众之中,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
  在对刘少奇进行“大批判”的同时,还要求对黑龙江省和本地区、本单位的“走资派”展开批判,这就是所谓的“上挂下联”。1970年8月6日,成立后的中共黑龙江省核心小组会议决定,继续深入开展革命的“大批判”,肃清所谓“刘少奇、欧阳钦、李范五的流毒”,掀起新一轮批斗走资派的高潮。

  二、整党建党

  1967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已经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的单位恢复党的组织生活的批示》,传达了毛泽东被称为“50字建党方针”的批示:“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根据这一精神,1968年2月8日,黑龙江省成立了以潘复生、汪家道为正副组长的中共黑龙江省核心小组(根据中共中央1970年5月26日电报精神,又改称为中共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并上报中共中央审批。从1967年末到1969年初,黑龙江省的整党建党活动主要是开展对刘少奇、欧阳钦、李范五的所谓“全民党”、“好人党”、“生产党”等“修正主义建党路线”的批判。九大以后,1969年5月16日,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党员干部代表会议,传达学习九大文件和新党章,部署整党工作。会议强调必须执行毛泽东“吐故纳新”的指示,把“查明有据”的混进党内的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以及其他阶级异己分子清除出党,吸收“无产阶级的新鲜血液”入党。此后,全省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和省革命委员会的部署,全面展开了整党建党工作。至1970年2月末,全省已有40%的党支部结束了整党建党;有32%的党支部正在进行整党建党。
  3月1日,中共黑龙江省核心小组在批转《黑龙江省整党建党座谈会纪要》中强调,在整党建党中,反对“和平建党”,要把揭露党内矛盾同揭露社会上的阶级矛盾联系起来,把开展党内两条路线斗争同开展社会上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联系起来。同时,要放手发动群众,坚持开门整党,认真贯彻、落实“吐故纳新”的指示。在组织处理时要坚持凡属敌我矛盾的人,不论是否按敌我矛盾处理的都要坚决清除出党;对所谓屡教不改、不可救药的分子,不能留在党内;对犯了错误群众不谅解的以及政策拿不准的暂时“挂”起来。在这一系列错误方针指导下,使合乎条件的党员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或被错误地开除党籍,而不具备党员条件甚至是“造反派”的人却被吸收到党内来,一些“真正造反派”进了领导班子,大批党性强、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被排斥在领导班子之外。这次整党建党,虽然持续时间很长,但由于指导方针错误,“文化大革命”期间严重发展的个人崇拜、争权夺利、破坏党的组织纪律、大闹派性等恶劣的思想作风对党的侵蚀和损害,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党员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关系仍处于一种很不正常的状态。但毕竟全省从上到下建立了党组织,大多数党员的组织生活得到恢复,这对于稳定局势,推进工农业生产,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

  三、“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

  1968年5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转发的《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起一场“清理阶级队伍”的活动,并要求把这一活动和正在进行中的深挖“叛徒”的工作结合起来。1969年2月4日,省革委会召开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全面落实毛主席的最新指示,打好“清理阶级队伍”这一仗。会后,各地、各单位普遍设立机构,对本单位、本地区的人员进行分类排队,内查外调,全面清理。由于清查的界限不清,许多在历次运动中对自己的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社会关系和历史问题已作过交待并已作出正确结论的人,清查时又重新被列为审查对象。一些人在逼供、诱供之下违心地承认自己的“罪行”。被清查出来的人,有的遭批斗,有的被隔离审查,有的在“群众专政”面前承受不住巨大的思想压力而自杀。如齐齐哈尔市“90”案件:50年代初,建华厂、卫东厂、车辆厂和第一、第二机床厂等几家大国营工厂“南厂北迁”到齐齐哈尔,因为这些厂的许多老工人曾在国民党“奉天兵工所”“90”兵工厂工作过。清查时硬说这些工人参加了“90”特务组织,就把他们集中看管起来,办“学习班”进行审查。结果被批斗的有2000多人,有40人被打致死致残,其中自杀或被折磨死亡的12人,自杀未遂3人。8月2日,省革委会召开全省电话会议,强调要“狠抓清理阶级队伍搞得不好的单位”,“一定要把清理阶级队伍搞深搞透”,使全省清理阶级队伍活动加快了进度,造成更多的人成为清查对象,搞得人人自危。到11月底,全省清查出所谓“阶级敌人”和嫌疑分子10万多人,整个清查过程中有4100多人非正常死亡。
  黑龙江省在清队过程中,根据中央指示,还开展了“一打三反”运动。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2月5日,又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3月2日,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一打三反”工作。会后,各市、地、县的主要负责人纷纷下基层蹲点,部署和指导运动。各地广泛发动群众,从抓侦破大案、要案、集团案件,追查反革命破坏事故,深挖间谍、特务,追查窃密事件以及从经济问题中发现搞政治破坏的敌人等五个方面入手,进行忆、查、追,深入开展“一打三反”活动。与此同时,商业部门还开展了反对利用私人关系购买紧俏商品的所谓“走后门”活动。5月,据省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部统计,在“一打三反”运动中,被定为反革命分子的5927人,历史反革命分子1043人,叛徒61人,特务172人,地富坏分子1805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72069人。后来证明,这些案件大量是冤假错案。

  四、“教育革命”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自“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停止招生和毕业活动,“停课闹革命”长达4年之久。绝大多数院校领导被打倒,教师受批判,校舍、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遭到严重破坏。1969年12月27日,省革委会批转省教育局《关于我省中、小学教育革命中几个问题及今后意见的报告》,要求农村公办小学要下放到大队办;城市中、小学由工厂或街道管理。1970年1月1日,省革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城里的大专院校一律搬到农村去,在农村办学,导致了黑龙江省大专院校的大迁大并。如东北农学院被迁往香兰,东北林学院被迁往带岭,黑龙江工学院、哈尔滨电工学院被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等。同年11月,省革委会制定的《黑龙江省发展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计划设想及1971年计划安排(草案)》提出:一切大、中、小学都要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的《五七指示》,走上海机床厂的道路,实行厂办校、校办厂,厂校挂钩、校社挂钩,有条件的县要积极创办由贫下中农管理的、社来社去的“五七”大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全省大、中、小学校普遍实行了“开门办学”,随意缩短学制,更改课程,强调学生参加阶级斗争和生产劳动,忽视文化课的教学,教学质量普遍下降。197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试点请示报告,根据毛泽东关于“要从有实际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到学校学几年以后,又回到生产实践中去”的指示,决定在部分高等学校进行试点,恢复招生。并明令废除历来实行的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改为“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用这种办法招收的学生称作“工农兵学员”。学制缩短为二至三年。工农兵学员上学期间的任务,是所谓“上大学,管大学,用毛泽东思想改造大学”。此后,省内部分院校,如黑龙江大学、佳木斯医学院等经基层推荐,招收了部分“社来社去”的“教育革命”试点班学员。从1972年起,全省高校开始普遍招收“工农兵学员”。招收对象规定为:“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工农兵”,不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条件规定为:“具有相当于初中以上的实际文化程度。”到1976年,全省共招收五届“工农兵学员”,计32021人。这种“教育改革”使教师被置于受改造的地位,很难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正常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秩序被打乱;学员入学时很大一部分文化程度太低,学习过程中业务、文化课程又过少,教学质量受到严重影响;招生制度使“走后门”上大学成风,学员的质量也得不到保证。虽然在当时的条件下,大多数教师还是恪尽职守,许多工农兵学员也能努力学习,但总的说来,长时期的“停课闹革命”和这种所谓的“教育改革”,贻误了一代青少年的成长,给黑龙江省的人才建设带来严重后果。
  1971年4月15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由张春桥、姚文元修改定稿的会议纪要,提出了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工作的所谓“两个估计”,即:建国后17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大多数教师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11月4日,省革命委员会召开省教育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讨论提出了黑龙江省《关于高等院校教育革命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中小学教育革命若干问题的意见》。1972年1月2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了这两个意见,决定全省无产阶级教育革命要以“两个估计”为指导,坚持走“五七指示”道路,要批判资产阶级,教改的问题主要是教员的问题,工农兵学员是教育革命的主力军,教材要彻底改革,等等。“两个估计”极大地损伤了广大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长时间内成为他们乃至广大知识分子的精神枷锁,影响和阻碍了教育工作的发展。
  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学不招生,工厂不招工,造成全省城市初、高中毕业生既不能升学,也无法就业。到1968年,仅哈尔滨市就积压下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11万人需要安置。1968年12月毛泽东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号召,立即在全国掀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高潮。由于黑龙江省特殊的地理环境,成为全国接收安置知识青年最多的地区。12月28日,省革命委员会召开电话会议,号召全省掀起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高潮。此后,各级革委会均设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等专门机构,拨出大量经费,进行动员和安置工作。到1975年底,全省共有103.3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同时还接收了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地知识青年36.4万人。这些知识青年分别被安置在生产建设兵团、国营农场、农村生产队、“五七”干校和各单位自办的“知青点”参加劳动。这场涉及千家万户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当时被宣传为具有“反修防修”、“缩小三大差别”、“屯垦戍边”等重大政治意义。广大知识青年来到农村和边疆,本人经受了锻炼,也为农村带去了城市文明,为开发黑龙江省的不发达地区做出了贡献。但是,几乎所有的初、高中毕业知识青年在青春年华失去了在学校继续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造成了人才的断层,给国家建设带来长远困难。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为安置知识青年支出巨额经费,知识青年家长和安置点的农民也为此加重了负担,这一切,构成了黑龙江省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干部下放劳动

  由于“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大批干部被打倒或“靠边站”,如何处理和安置这些干部,就成了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要课题。干部下放劳动就是首先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开展起来的。1968年3月13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组织机关干部和城(镇)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要求组织一批干部到农村生产队和国营农场参加生产劳动。4月8日,省革委会决定在庆安县柳河地区的原省委机关农场办一所干部学校,作为大批没被结合进革委会的干部和待分配的干部下放劳动的场所。为了体现毛泽东1966年5月7日给林彪的一封信、也就是后来被称为“五七指示”的精神,省革委会将这所干部学校定名为柳河“五七”干校。5月6日,首批140多名省直党政机关干部作为学员进入柳河“五七”干校。10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鲜经验》的文章。在为文章所加的编者按语中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下放劳动。”从此,参加“五七”干校就成了黑龙江省干部下放劳动的主要形式。干校学员以劳动为主,学习活动主要在农闲和工余时间进行,选学一些毛泽东著作、语录和报刊文章等。从1969年9月至1972年1月,柳河“五七”干校举办了两期时间为一年的在职干部长期班。学员对象为省革委会直属机关和县革命委员会常委以上的省管干部。在轮训干部的同时,柳河“五七”干校还接受了监管改造“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三反分子”、“叛徒”、“特务”、“黑帮”和接收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任务。
  柳河“五七”干校建立不久,省革委会又在通河县办起了清河“五七”干校。从此,全省各地也都陆续开办了“五七”干校。到1970年6月,全省各级“五七”干校已发展到3160所。6月7日,省革委会批转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七”干校的报告》,要求对现有“五七”干校进行整顿。经过几年的整顿,全省“五七”干校减至162所。1972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了省革委会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办好柳河“五七”干校的报告》。此后,各级“五七”干校改为以轮训在职干部为主,并且在劳动与读书的关系上作了调整,规定长期班读书学习的时间不少于整个轮训时间的二分之一。到1976年5月,全省“五七”干校共轮训了23万多名各级干部和6.4万多名理论骨干。
  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下放到农村劳动,虽然经受了劳动锻炼,增加了对农村的了解,但是长期被排除在各项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之外,耽误了在这些方面学习和深造的宝贵时光,给国家各项事业造成的损失也很大。

  六、战备工作

  战备工作虽然没有被划入“斗、批、改”范围,但却是这一时期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1969年3月2日至17日,苏联边防军三次出动坦克、装甲车等,在飞机的掩护下,入侵中国位于黑龙江省虎林县的神圣领土珍宝岛,打死打伤中国边防战士多人。中国边防军在向苏军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赶走了入侵的敌人。珍宝岛自卫反击战打击了苏军的侵略气焰,捍卫了中国领土主权,也进一步促使中共中央作出世界局势更加严重,世界大战不可避免的估计。在九大上,毛泽东反复强调“要准备打仗”,九大政治报告写上了要准备同苏联、美国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内容。10月,毛泽东又作出国际局势有可能突然恶化的判断。随后,一场全国性的备战热潮在全国展开。黑龙江省地处边疆,又和苏联有3000多公里的边境线,始终处于战备工作的第一线。
  1969年3月22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黑龙江省军区发出《关于加强战备、搞好民兵建设》的指示。4月5日,又发出《关于组建县(市)基于民兵营工作的指示》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兵战备工作的指示》。根据这些指示,全省各市、县相继组建了民兵师、团、营,基干民兵达数百万人。在人民解放军指导下,各地民兵根据实战要求,开展了军事训练、野营拉练、修筑工事和放哨巡逻活动。在此基础上,边境地区还进行了能够“村自为战、人自为战、独立作战、长期作战”的“战斗村”建设,作好打“人民战争”的准备。
  4月11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常委会议在讨论通过的1969年全省国民经济计划中,把加强战备工作放在了三项重点工作的第一位,要求把立足点放在“打”上面,重点解决常规武器配套生产、国防公路修建和边疆地区通讯建设上。10月,全省大、中城市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共黑龙江省核心小组的要求,开始抓城市人口疏散,挖防空洞、防空壕和地道,同时进行文件、档案的清理、鉴定和销毁工作。1970年1月1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做好城市人口疏散工作的通知》,对疏散的对象、去向、方法及有关政策作出具体规定。到3月末,哈尔滨等9个城市共疏散人口33.27万人。在此期间,为了适应战备需要,全省各地还对一些城市工厂进行了搬迁。1969年8月,中共黑龙江省核心小组、省革委会召开全省战备工作会议,提出城市工厂都要搬迁或分迁到山区,以适应战备需要。1970年1月,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战备办公室下达《关于哈、齐、牡、佳4市第一批搬迁、分迁厂址定点的批复》,指定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市第一批搬迁、分迁的261个工厂,分别搬迁、分迁到伊春、大兴安岭、呼伦贝尔、阿城、宾县等地的公社或生产队。至1971年3月,上述4市已完成搬迁、分迁工厂252个,其中建成投产100多个。
  1969年9月25日,省革委会决定抓紧搞好防空袭、防空降的准备工作,要求在封冰以前各单位和公共场所都要挖好防空洞、防空壕和地道,清理修复原有的地下室和防空设施,在全省掀起了大规模构筑人防工事的高潮。广大群众仿照抗日战争时期“地道战”的模式,构筑了一大批既能打仗、又能躲藏的地道和坑道。1972年12月毛泽东发出“深挖洞”的指示后,全省各地人防工程更加扩大,标准不断提高。至“文化大革命”后的1978年底,全省14个重点市县共构筑干道109万平方米,坑道24.8万平方米。其中于1975年2月动工兴建的横贯哈尔滨市的“7381”地下干道工程规模最大,总长度9.5公里,使用面积12.4万平方米。在这些人防工事中有一些没有实用价值,造成了人力、物力上的很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