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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实现历史性伟大转折

第二节 实现历史性伟大转折


  一、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立即行动起来,为在本世纪内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而斗争。这次全会,是建国以后党的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伟大转折,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的光辉标志。
  为了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于1978年12月26日至1979年1月8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大家一致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表示要全力以赴实现伟大的战略转移。会议决定,立即在全省掀起一个关于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的大宣传、大学习、大落实的高潮,做到家喻户晓。
  1979年1月20日至23日,中共黑龙江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代表1049人,代表全省118万余名党员。大会的中心议题是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黑龙江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决定把全省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杨易辰代表第三届省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性的战略转移,它是关系到我们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问题。我们一定要坚决转,不转不行;我们一定要快转,转慢了不行;我们一定要转好,转不好不行。为了转得快、转得好,必须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全体党员和全省人民;必须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必须迅速把工农业生产搞上去,全党上下都要把主要注意力转移到生产斗争和技术革命上来;必须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必须关心人民生活;必须健全民主和法制;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搞好党的建设。大会通过了《关于杨易辰同志在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的决议》,选出了由87名委员、4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黑龙江省第四届委员会。在1月24日举行的省委四届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杨易辰为省委第一书记,李力安等8人为书记。
  这次大会之后,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促进了全省工作重点的转移。

  二、实现全省工作重点转移

  为了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尽快把全省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黑龙江省不仅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读书班等,深入学习、领会三中全会精神,用三中全会精神统一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而且省委领导还分别深入到各地调查研究,协助基层传达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各项政策,使全省人民很快摆脱了“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阴影和长期以来“左”的思想的羁绊,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
  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必须加强政府工作,转变政府职能。1979年12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改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此后,各市、县(区)革命委员会相继改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地区行政公署,作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以后,认真履行《地方组织法》所赋予的职权,加强了对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能,从组织上保证了全省工作的重点迅速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实现工作重点转移的重要条件。为了给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1979年4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了省公安局党组《关于我省治安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搞好社会治安,以保卫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针对本省接收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多,而且在农场、农村刮起了返城风,有些地方甚至出现知识青年集体冲击党政机关,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的情况,省委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问题进行了统筹解决,一方面大力表彰扎根农村、安心创业的先进知识青年的事迹,合理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稳定知识青年队伍;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城镇知识青年的安置问题,化解了不安定因素。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黑龙江省顺利地实现了全省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不仅已成为全省人民的共识,而且已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黑龙江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三、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

  开展整党整风。“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建设遭到严重破坏,造成了党内思想、作风和组织上的严重问题。为了充分发挥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1977年3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提出,要在全党开展整党整风。4月16日,省委批转省委组织部《关于我省整党整风运动的试点方案》,指出,这次整党整风要解决由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造成的党内思想、作风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并要把思想整顿放在首位。此后,在省、地(市)两级65个单位和187个基层单位进行了整党整风试点。在试点中普遍对党员进行了以立党为公、党规党法、党的优良传统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通过对正反两方面典型解剖分析,对照检查,使党员受到深刻的教育。在试点的基础上,从10月初开始整党整风在全省全面展开。县以上领导班子的整党整风,采取“三讲一评”的办法进行,即领导班子成员先在班子内部讲,然后到中层干部会议上讲,最后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讲,发动群众评论。通过“三讲一评”,使大多数单位的领导班子解决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对本地区、本单位影响最深、危害最大的问题,增强了团结,转变了作风。1978年8月,全省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整风基本结束。
  基层单位的整党整风是与揭批查运动相结合、与企业和社队的整顿相结合进行的。主要采取正面教育,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危害,肃清流毒,解决思想、作风、组织不纯的问题。到1978年5月末,全省第一批10879个基层单位整党整风工作全部结束。在整党整风中,受到各种处分的党员共有1934人,处分面为1.4%。同时,对一些不齐不力的基层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状况有了明显进步。据对第一批整党整风的基层支部分析,一类支部由原来的35%增加到61%,二类支部由原来的51%下降为37%,三类支部由原来的14%下降为2%。
  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2月23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召开,主要议题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3月13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干部党员普遍开展一次以《准则》和《党章(修改草案)》为基本教材的轮训,着重解决:(1)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2)维护党的团结统一;(3)认真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4)加强组织性等问题,对党员进行“怎样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这次轮训,从1980年4月下旬开始,到当年10月末结束,全省共用了半年时间。一般每期轮训10~15天。之后,学习贯彻《准则》活动转入经常性工作。
  1981年1月23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批转的《中央纪委召开的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把纠正不正之风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合实际,进一步学习贯彻《准则》,提高了政治思想水平和执行党的路线的自觉性,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集中制更加健全,党性和组织纪律性有了增强。认真纠正了利用职权安插子女亲友、用公款大吃大喝以及住房、建房等方面的不正之风,认真检查并严肃处理了一批敲诈勒索、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案件。
  调整各级领导班子。针对全省各级领导班子程度不同的存在“软、懒、散、老、外(外行)”的问题,中共黑龙江省委于1978年、1979年对全省县以上领导班子普遍进行了考察,并在此基础上作了两次较大的调整,重点是调整、配备好一二把手。在这两次调整中,地、市班子的干部调整、交流76人,其中一把手12人;县级班子调整、交流78人,其中一把手38人;省直部、委、办、局调整78人,其中一二把手31人。对“文化大革命”以来结合到领导班子中的群众代表,因不称职或群众不拥护的都作了调整。全省共调出340人,其中地、市级85人,县处级255人。对老弱病残、不能坚持工作的地、市级24名老同志,调出领导班子,做了妥善安排。同时,选拔了一批党性强、作风正、有能力、受群众拥护的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其中地、市级166人,县级230人,省直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298人。
  1980年,中共黑龙江省委重点抓了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个班子的建设。一批中青年干部被选拔进入领导班子,一些不胜任现职工作的领导干部被另作安排。1981年7月,省委召开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专门讨论了大力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的工作,并订出了规划。到1982年底,全省省、地、县各级领导班子中,共有优秀中青年干部6054人,比1980年增加4倍,其中包括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技术干部。

  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被迫停止活动达十年之久。粉碎“四人帮”以后,随着拨乱反正的进行,恢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已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这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保证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迫切需要。
  根据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经中共黑龙江省委提议,1977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按照中共中央有关规定精神,“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的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算作黑龙江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77年12月22日至28日,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杨易辰代表省革命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杨易辰当选为省革命委员会主任,陈雷等10人当选为副主任。从1978年7月起,全省各市、县(区)和人民公社也都陆续召开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面恢复。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按照这两个法的规定,县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1979年12月21日至26日,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这是新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颁布实施后召开的第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首次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赵德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倪伟等10人当选为副主任。会议决定将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改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并选举陈雷为省人民政府省长,选举陈剑飞等10人为副省长。会议还选举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省各市、县(区)也相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将本级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以后,都建立了一套必要的办事机构。黑龙江省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所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