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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第三节 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一、全面发展科教文体卫生事业

  早在1980年12月,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搞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提出,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全面高涨的同时,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中共十二大以后,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科学技术。1982年10月,省委召开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决议》,提出到20世纪末在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任务中,科技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在工农业生产增长中科技进步因素所占的比重,力争前10年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后10年达到二分之一以上。”此后,省委、省政府采取了加强领导、放宽政策、增加投入、改革体制和改善科技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等措施,促进全省科技事业的发展。1988年7月,省委、省政府作出“科技兴省”的战略决策,提出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地方经济。同年10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方针的决定》。1989年又制定了《“科教兴省”实施方案》。各地市、各部门也都制定了科技“兴市”、“兴区”、“兴行业”的实施方案。发展科技事业被摆在了头等重要的位置。1992年全省地方财政支出的科学事业费达1.31亿元,比1985年增加4倍多,而同期全省地方财政总支出仅增加1.3倍。全省科技机构和科技人员不断增加,到1992年,全省有科技机构878个,比1985年增加236个;有科技人员83.44万人,比1985年增加46.25万人。据“七五”期间统计,全省共完成科技成果8472项,其中推广应用6067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达71.6%,新增产值163.8亿元,新增利税65.8亿元。在这些科技成果中,达到国际水平或在国际上首创的有429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领先的2821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35项,获国家发明奖29项;获国家星火奖9项。科技在全省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逐年提高,其中1991年比1990年提高3个百分点,1992年又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
  教育。在抓好教育改革的同时,黑龙江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教育事业。一是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七五”期间,全省教育投入以年均13.8%的速度递增。进入“八五”时期,教育投入增幅进一步提高。1992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达13.5亿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总支出的13.2%。此外,全省筹措改善办学条件资金5.31亿元。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发展师范教育和在职培训,使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教师素质不断提高。到1992年,全省有普通高等学校教师1.6万人,比1982年(下同)增加0.4万人;各类中等学校教师15万人,增加1.5万人;小学教师21.6万人,增加1.1万人。三是大力发展基础教育。1990年全省已实现普及初等教育,小学入学率达99%。1992年全省已有15%的人口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四是积极发展成人教育。1990年黑龙江省提前6年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年文盲的目标,1991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授予“乡间扫盲奖”。
  经过多年的发展,黑龙江省已初步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框架,步入了与本省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轨道。到1992年底,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42所,在校生8.5万多人,其中研究生3919人;中等专业学校110所,在校生6.98万人;职业中学477所,在校生14.3万人;普通中学2738所,在校生176.2万人;小学16678所,在校生378万人。1983年至199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共18.5万人,其中研究生10506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共19.7万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量人才。
  文化。省委、省政府通过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促进了全省文化事业的繁荣。从1985年起;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创作演播的广播剧,连续三届获得全国“丹桂杯”大奖。黑龙江省龙江剧实验剧院创作并演出的《皇亲国戚》、《荒唐宝玉》等剧目,在多次晋京演出中受到中央领导和有关方面的好评。著名龙江剧演员白淑贤于1991年获得全国第八届中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从1987年开始举办的黑龙江省天鹅艺术节以及连年举办的“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等,越办越好,影响越来越大。1992年底,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4个,文化部门所属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143个,图书馆96个,博物馆、文物机构81个,广播电台及发射台、转播台111座,电视台及发射台、转播台、插转台840座,全省电视人口覆盖率达84.5%。新闻出版日益活跃,1992年全省有报纸59种,杂志280种,出版各种图书12642万册。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多彩,1992年全省有农村集镇文化中心687个,文化俱乐部8754个,民间职业剧团87个,群众业余演出团(队)548个。
  体育。黑龙江省冰雪运动的竞技水平长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夏季项目整体水平也有较大提高,其中个别项目有所突破。在国内、国际的一些大型体育比赛中,黑龙江省运动员多次获得全国冠军或世界奖牌。1983年3月在哈尔滨举行的第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上,黑龙江省运动员共获得33枚金牌,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首位。在1987年3月举行的第六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上,黑龙江省运动员有4人4队打破5项全国纪录,共夺得20枚金牌,金牌总数列全国第一。在1991年2月举行的第七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上,齐齐哈尔运动员王秀兰超1项世界纪录,创1项全国纪录;黑龙江省运动员还有2人2队6次创3项全国纪录。在1986年9、10月间举行的汉城第十届亚洲运动会上,黑龙江省进入国家队参赛的9名运动员,有3人夺得5枚金牌,2人与队友合作夺得2项冠军,还夺得5枚银牌和2枚铜牌。这是黑龙江省运动员参加历届亚运会人数最多、成绩最好的一次。在1988年2月举行的第15届冬季奥运会上,牡丹江运动员李琰连创女子短道1500米和1000米速滑世界纪录,并获得1枚金牌和1枚铜牌,实现了我国选手在冬奥会上奖牌“零的突破”。
  1982年、1986年和1992年,成功地举办了黑龙江省第五、六、七届运动会,每次运动会上都刷新了大批省纪录,并有多人次超过或打破亚洲纪录和全国纪录。1992年,全省共有等级运动员1663人,等级教练员1089人,等级裁判员2593人。黑龙江省创建体育先进县工作成绩居全国前列,到1992年已有16个县(市)荣获“全国先进体育县(市)”称号。全省城乡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有1500多万人,其中在冬季参加冰雪运动的青少年有150万人左右。1990年至1992年的3年期间,全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984.5万人次。
  医疗卫生。从1984年起,黑龙江省对医疗卫生管理体制逐步进行了改革,其中包括推行各种承包制、实行分工分级医疗、发展集体卫生事业等。同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全省城市和乡镇先后新建和扩建了一批医院或专科医院,在哈尔滨等中心城市的省、市级医院设立了医疗专科中心、康复中心和急救中心。从国外引进了一批先进医疗仪器和医疗技术。加强了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逐步建立起一支学科比较齐全的医疗卫生队伍。到1992年,全省共有县及县以上医院757个,比1982年(下同)增加118个;有医疗卫生床位12.7万张,增加2.1万张;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达32.8张,增加4.9张;有医疗卫生人员23.8万人,增加4.7万人,其中医生7.5万人,增加1.9万人。在全省农村普遍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预防医疗卫生网,农民就医难的问题有所缓解。
  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妇女儿童疾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1984年4月,黑龙江省因“基本控制地方甲状腺肿病成绩显著”而受到中央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表彰。急性克山病的发病率由历史最高年份的0.03‰下降到1985年的0.001‰;19种法定传染病的总发病率由1980年的880.7/10万下降到1992年的169.87/10万。全省居民平均期望寿命已由1980年的68岁上升到1992年的72岁。
  计划生育。1983年1月,省委、省政府颁布《黑龙江计划生育若干规定》。1987年11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这些条例、规定的颁布实施,使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1989年8月,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之后,省政府又颁布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从1989年开始,省政府每年都与各地区行署和各市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992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13‰,比1983年下降1.92个千分点。1992年全省总人口为3608万人,实现了预期的人口控制目标。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从1982年起,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黑龙江省连年开展了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即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为内容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促进了全省社会风气、村容街貌和服务质量向好的方面转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准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其中有1984年被沈阳军区党委授予“学雷锋的标兵”称号的人民解放军驻黑龙江省某部战士丁红军和198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青年智力拥军模范”称号的富锦县(今富锦市)幼儿教师黄景秋等。
  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和要求。同年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五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制定了《黑龙江省“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要点》。此后,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经验,对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阶段性的部署和要求。大庆市“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核心,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经验和1990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一的哈尔滨电信局长途话务员勾艳玲热爱本职、苦练本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迹,都在全省产生了广泛影响。
  从1991年6月开始,在全省广泛开展了向苏宁烈士学习的活动,进一步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解放军驻哈某部团参谋长苏宁,在组织部队进行军事训练中,当手榴弹即将爆炸、严重威胁着5名战友生命安全的关键时刻,毅然用双手捧起手榴弹,而他自己却被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991年4月29日光荣牺牲。同年6月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苏宁烈士学习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学习苏宁高尚精神的热潮。1993年2月,中央军委授予苏宁“献身国防现代化的模范干部”荣誉称号。同年8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题词:“以苏宁同志为榜样,献身国防现代化事业。”从此,学习苏宁的活动从黑龙江省推向了全国、全军。
  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过程中,黑龙江省开展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早在1982年,合江地区就率先开展了以治脏、治乱、治旧、治愚、治穷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村活动。巴彦县则把“五治”进一步发展为“五治五变”,即:抓思想建设,治旧变新;抓生产建设,治穷变富;抓环境建设,治脏变净;抓法制建设,治乱变安;抓文化建设,治愚变智。1984年4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活动的决议》。全省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从农村逐步发展到城市和社会的各行各业;创建活动的内容也由单纯的治理“脏、乱、差”发展到全面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到1985年末,全省农村已有70%的村,城市已有50%左右的基层单位开展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1989年6月,省政府发布《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明确了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这一规定的发布施行,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走上了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到1992年底,全省共有982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有226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有5个系统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建设系统。
  在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广泛组织了军警民共建共育。1983年7月,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军民共建活动。1992年7月,省委、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军警民共建共育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军警部队连或者相当于连(公安派出所)以上建制单位,都要建立固定的共建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实际出发,搞好群众联建,以及多系统、多单位、多部队参加的区域性联网共建。通过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培养了一大批军地两用人才,促进了黑龙江省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也促进了部队建设和军民团结,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佳木斯市军民共建活动开展得扎实、效果好,1986年8月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等部门将他们的经验批转全国、全军。

  三、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

  1984年3月3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常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法律所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监督“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和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83年4月13日至22日,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批准了省长陈雷所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省长侯捷所作《关于我省第六个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1983年计划安排的说明》等。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赵德尊为主任,鲁光等11人为副主任;选举产生了第六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人员,陈雷为省长,侯捷等5人为副省长。在1985年5月举行的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根据赵德尊、陈雷的请求,决定免去他们分别担任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补选李剑白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侯捷为省人民政府省长。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任职的5年间,共举行31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了省政府和省法院、省检察院104项工作报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改革、加速发展科技、普及义务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整顿社会治安、打击严重经济和刑事犯罪、安全生产、抗灾自救等方面重大问题作出32项决议、决定,并与“一府两院”举行36次联席会议,反映了人民意愿,促进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了“一府两院”的工作及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1988年1月15日至25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批准了省长侯捷作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省长陈云林作的《关于黑龙江省198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孙维本为主任,王军等8人为副主任;选举产生了第七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侯捷为省长,安振东等6人为副省长。1989年1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侯捷辞去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请求,任命邵奇惠为省人民政府代省长。同年3月,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邵奇惠为省人民政府省长。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任职的5年中,先后听取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97项,作出各种决议、决定70项。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和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职的10年期间,共制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69个。
  完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从1986年开始,中共黑龙江省委多次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并于1988年9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各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若干规定》。强调要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改革开放和建设中的积极性,促进领导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定》提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重要部署和重大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财政预决算;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对外交往中的重要问题;重要的地方性法规;重要的人事安排;有关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统一战线内部和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问题。省政协恢复活动以后,每年都召开全委会议,并定期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积极参与了本省重要的政治、经济事务、重要人事安排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协商,较好地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作用。
  1983年4月11日至23日,政协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选举李剑白为省政协主席,包琮等12人为副主席。1988年1月13日至23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选举王钊为省政协主席,张厘等10人为副主席。

  四、全面整党与加强党的建设

  为了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总结省四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讨论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中共黑龙江省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3年7月22日至27日在哈尔滨召开。出席大会代表645人,候补代表61人,代表全省129.9万名党员。省委书记李力安代表第四届省委向大会作了题为《加强党的建设,坚持进行改革,全面开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了今后五年的总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坚持进行改革,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党风根本好转,开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把黑龙江省建设成为政治安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的巩固边疆。会议选举产生了由58名委员、1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由46名委员组成的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的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随后举行的五届省委一次全会上,李力安当选为省委书记,陈雷等3人当选为副书记。1985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决定,孙维本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免去李力安的省委书记职务。
  1983年10月11日,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指出,目前党内在思想、作风、组织上仍然存在着许多严重不纯的问题,对党的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有效地加以整顿。这次整党的目的和要求,就是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依靠全党同志的革命自觉性,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执行党的纪律、揭露和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严重不纯的问题,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提高全党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更加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整党的任务,就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10月27日至11月7日,省委召开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整党的决定,全面完成我省整党任务的决议》和《关于全省整党工作方案》。会议确定全省整党分三期进行。每期一年,分为五个步骤:第一步做好准备;第二步学习文件,系统教育;第三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四步组织处理,党员登记;第五步思想、制度和组织建设。会议决定成立由省委书记李力安任主任的省委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
  第一期整党,从1983年12月开始到1985年2月结束。参加这期整党的是省级各领导班子和省直机关。期间,省委召开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李力安代表省委常委作了整党集体检查,主要检查了在农村推行联产承包制问题上、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问题上,以及党性、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总结了经验教训。会上,省委书记李力安和各位副书记还分别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之后,省委印发了《省委常委整党集体对照检查》,传达到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期整党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从1984年11月开始到1985年5月结束,参加单位为地市级机关,包括部分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等。第二批从1985年6月开始到当年底结束,参加单位为县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在全面完成整党四项任务的同时,第一批把纠正新的不正之风作为整党重要内容;第二批则着重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期整党也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从1985年底到1986年9月,主要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和其他基层单位进行。第二批从1986年11月至1987年3月,主要在行政村、国营农场生产队党支部进行。这期整党重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教育,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以权谋私等问题。
  这次整党全省共历时3年零4个月,基本上完成了中央规定的整党任务。整党结束之后,根据中央提出的“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继续抓了端正党风的工作,一方面加强了关于党风方面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严肃查处了涉及面广、影响大、危害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遏制了党内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1988年5月31日至6月5日,中共黑龙江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出席大会代表628人,代表全省151万名党员。省委书记孙维本代表第五届省委向大会作了题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振兴黑龙江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四部分:(一)五年工作的回顾;(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构想和战略措施;(三)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四)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大会选举产生了由44名委员、13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黑龙江省第六届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的新的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由29名委员组成的新的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在6月6日举行的六届省委一次全会上,孙维本当选为省委书记,侯捷等3人当选为副书记。

  五、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1982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党雷厉风行地解决一些干部中存在的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把大量国家财产窃为己有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罪犯的决定》。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黑龙江省立即作出部署,在全省迅速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到当年12月底,全省仅检察机关受理的各类经济案件即达3163件,立案2025件,其中贪污受贿案件占76%。1983年下半年,重点清理了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经济犯罪问题,到当年底,仅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立案即达788起,其中大要案77起,涉及107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2人,科级干部189人。1984年加强了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检察工作,集中查处了已揭发出来的案件。到1985年底,全省累计立案21787起,其中结案20401起;惩处经济犯罪分子11900人,追回赃款3308万元。1986年3月6日,省委召开全省电话会议,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作出部署。人民检察机关把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作为工作的重点,尤其把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作。1988年,全省各级检察院普遍设立了经济案件举报中心或举报站,受理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线索。据1988年至1992年5月的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28416件,立案侦查17088件,提起公诉452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亿多元。
  在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同时,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以三年为期,组织三个战役,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以实现社会治安“两年见效,三年好转”的目标。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根据上述决定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对全省社会治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次打击的主要对象是流氓团伙分子,流窜作案分子,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犯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和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劳改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其他通缉在案的罪犯等。这场斗争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指挥下,采取全党动员、首长动手、层层负责,广泛发动群众,统一组织行动,一个战役一个战役的方法展开的。
  1983年8月至1984年6月末,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第一战役,共打了三仗。其间共收捕犯罪分子54523人,其中重点打击对象30954人,摧毁犯罪团伙3308个。第一战役全省共破获各种案件38857起,其中重大、特大案件1827起,收缴各种枪支3303支,子弹3万余发,凶器2万多件,车辆233台,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639.5万元。在收捕的犯罪分子中,已消化处理43925人,其中判刑29490人,占67.1%。经过第一战役,全省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社会秩序明显好转。从1984年8月到1985年11月,进行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第二战役,前后共收捕犯罪分子1.8万多人,破获了一批重大、特大案件。1986年初到1987年初,又进行了第三战役。至此,历时三年多的“严打”斗争取得重大胜利。1987年5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广播大会,表彰了在全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斗争中涌现出来的350个先进集体和850名先进个人。
  为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黑龙江省在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从1989年底至1991年8月期间进行的整治社会治安总体战,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全省共排查化解各种纠纷12万余件,其中有近9万件纠纷解决在基层,使社会治安稳定面上升,直接威胁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案件减少,遏制了刑事案件特别是重特大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1990年,全省刑事案件比上年下降14.1%,其中重特大案件下降6.9%。

  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正当全国人民集中主要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候,一些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的人,在国外、境外反动势力的支持和煽动下,通过各种途径散布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企图摆脱共产党的领导和动摇社会主义制度。早在1981年8月,邓小平就提出要对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社会思潮进行严肃的正确的批评和必要的恰当的斗争。在198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邓小平又提出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中共黑龙江省委认真贯彻邓小平讲话精神,提出了“态度要坚决,政策要分明,办法要稳妥”的清除精神污染工作的总要求。同时,加强了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为核心的思想政治工作。
  1986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讲民主不能离开四项基本原则》的评论员文章,强调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1987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元旦献辞。1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社论,指出,几个城市少数学生上街游行,是几年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而我们的一些同志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的结果。1月中旬,中共黑龙江省委连续两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央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方针政策,分析本省政治、经济形势,对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斗争作了具体部署。会议强调,要在全省干部群众中开展一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4月8日至10日,省委召开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正面教育,制止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在一定范围内的蔓延趋势。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使这场斗争未能坚持下去,一度收敛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重新泛滥起来。1989年春夏,极少数反社会主义分子利用党在工作中的失误和人民群众对物价上涨,特别是对一些干部中的腐败现象的不满情绪,进行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他们借群众悼念胡耀邦逝世这件事,大肆散布谣言,掀起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动乱,并在北京地区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占据天安门广场,冲击党政首脑要害部门,直至6月3日发展成为一场骇人听闻的反革命暴乱。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中央政治局在邓小平和其他老一辈革命家的坚决有力的支持下,采取果断措施,于6月4日一举平息反革命暴乱,捍卫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受北京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影响,黑龙江省主要是省城哈尔滨市也曾发生了学生上街游行、到党政机关静坐绝食等严重情况。在这一过程中,中共黑龙江省委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哈尔滨部分高校的学生到省政府门前静坐绝食的时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孙维本、邵奇惠亲自到学生中进行耐心地劝说和疏导工作,使学生停止静坐绝食返回学校。同时,省政府领导还深入到工厂了解工人思想情况,并采取具体措施维护哈尔滨的社会秩序和生产、工作秩序。在北京发生的反革命暴乱刚刚被平息之时,哈尔滨市又出现了大批学生和少数其他人员上街游行,并在主要街道设置路障,造成交通堵塞。有些大专院校学生还在工厂门口发表演讲,阻止工人进厂上班,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对此,省委、省政府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解决。到6月9日,哈尔滨市交通和生产秩序开始恢正常。黑龙江出现的某些混乱到此完全平息下来。
  6月9日,邓小平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6月10日至1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邓小平讲话,表示坚定不移地与中央保持一致,继续稳定黑龙江省局势,夺取当前斗争和各项工作的新胜利。此后,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也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邓小平讲话。大家一致表示,坚决贯彻党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稳定全省的政治局面。同时,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布通告,宣布取缔动乱期间成立的非法组织。从此,黑龙江省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