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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代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五、近代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40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海上加紧侵略中国,善于“灵活地利用一切领土扩张的机会”的沙皇俄国,也急急忙忙从黑龙江流域侵入中国。
  1847年9月,沙皇尼古拉一世任命侵华急先锋穆拉维约夫为东西伯利亚总督,并亲自授意他要放手侵占中国黑龙江流域。穆拉维约夫到任后,就把解决黑龙江问题作为他在西伯利亚活动中高于一切的中心问题。在穆拉维约夫的支持下,俄国海军上校涅维尔斯科伊率领“贝加尔”号运输船,从海上绕路侵入中国黑龙江口和库页岛地区“探险”。1850年8月,非法占领了黑龙江口附近的庙街,并以沙皇的名字命名为尼古拉耶夫斯克。到1853年秋,涅维尔斯科伊一伙完全侵占了黑龙江口地区和库页岛,为沙俄鲸吞整个黑龙江流域创造了条件。
  与此同时,1853年11月,穆拉维约夫根据北京的俄国东正教大司祭巴拉第提供的详细情报,制定了旨在侵占中国黑龙江流域北岸的所谓“武装航行”黑龙江计划。从1854年至1857年6月,穆拉维约夫不顾清政府的抗议,先后四次派遣大批满载沙俄侵略军的船队,强行通过黑龙江,并向黑龙江北岸和乌苏里江右岸“移民”,建立军人村屯(哥萨克镇)。18156年底,沙俄非法宣布成立以尼古拉耶夫斯克(庙街)为首府的东西伯利亚“滨海省”,把大片中国领土并入俄罗斯帝国版图。1857年,沙俄进一步侵入黑龙江流域,占据了从黑龙江上游直到小兴安岭峡谷的黑龙江北岸,到处建立哥萨克村镇,并寻找机会逼迫清政府承认既成事实。1858年春,当英法侵略军的炮口指向大沽口时,沙皇政府指示穆拉维约夫,要“不失时机地结束对中国的谈判”,5月20日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口,天津告急,北京震动。穆拉维约夫“利用了这一千载难逢的时机”,于5月22日率兵到瑷珲,同黑龙江将军奕山“会晤”。23日,谈判一开始,穆拉维约夫就拿出事先拟定好的条约草案,悍然宣称黑龙江以北至河口一带是属于俄国的,“以河(黑龙江)为界字样,断不能删改”,并且蛮横地要中国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在沙俄侵略者的武力威胁下,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黑龙江将军奕山未经清政府允准同俄国侵略者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条约的要点是:(一)黑龙江以北的中国领土割归俄国,只有精奇里江以南至豁尔莫勒津屯地区(即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人仍在原地“永远居住”,由中国官员管理,俄国人“不得侵犯”;(二)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中国领土由中俄“共管”;(三)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舶航行。
  6月2日,沙皇政府为庆祝《瑷珲条约》的签订,竟将海兰泡改名为布拉戈维申斯克(意为“报喜城”)。清政府迫于全国人民的压力,免去了奕山的职务,并对《瑷珲条约》不予承认。
  《瑷珲条约》签订后,沙俄又把侵略的魔爪伸向了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1860年(咸丰十年)7月,悍然占领了中国的重要海港海参崴,并改名为符拉迪沃斯托克(意为“控制东方”)。与此同时,还在北起黑龙江口,南到图们江口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包括库页岛在内,建立了几十个军事据点,实际上完成了对中国这片广大领土的武装占领。当中英、中法《北京条约》签订后,沙俄便以“调停有功”为借口,于1860年11月14日,诱逼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又名《续增条约》),根据这个不平等条约,沙俄不仅迫使清政府承认了它一直拒绝批准的《瑷珲条约》,而且还割占了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
  对沙俄的侵略行径,马克思曾愤怒地揭露说:“从这次海盗式的英中战争中取得实利的唯一强国是俄国”,它“获得了鞑靼海峡和贝加尔湖之间最富庶的地域”。恩格斯也指出:“它除了分沾英法所得的一切明显的利益以外,还得到了黑龙江沿岸地区”。“从中国夺取了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
  中俄《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严重地破坏了中国领土完整,使黑龙江将军和吉林将军的辖区大为缩小,黑龙江和乌苏里江由中国的内河变成了界河。从此,黑龙江地区明显地开始了半殖民地化的进程。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在对外割地赔款,对内镇压人民革命运动的过程中,财政上出现了严重的困难,据《黑龙江述略》载:“部库支绌,各城俸饷,十不及一”,黑龙江仅1858和1859两年,就亏欠俸银60万两之多。当时一些朝野人士建议清政府“移民实边”以防俄人窥觎,并求助于流民开垦,就地生财,“接济京饷”,“以解急需”。1860年吉林将军景淳奏请开垦吉林乌拉、阿勒楚喀、双城堡等处禁地,容纳流民,“接济京饷”。同年,黑龙江将军特普钦也提出《请垦呼兰、蒙古尔山(木兰)间荒摺》,清政府允准了他们所奏,于1861年对所奏地区实行了放垦。这样,清政府对东北实行的封禁政策到此结束。
  中俄《瑷珲条约》签订后,沙俄又把侵略魔爪伸向松花江流域,并不断蚕食吉林东部边疆。
  面对沙俄继续扩大侵略,蚕食边疆领土,清政府派吴大澂前往吉林,帮助吉林将军铭安筹办边防。吴大澂把吉林上万人的靖边军分驻在宁古塔、三姓、珲春等地,并在珲春、宁古塔要隘处分筑小炮台数处,在三姓之巴彦通松花江右岸下口要隘处,仿照天津大沽口式样,修筑巴彦通炮台,以备江防;他还奏请在南冈、三姓等处荒地试办招垦,实行移民实边政策,并于穆楞河三岔口一带,“相度地势,安设屯兵”;还奏请将居住乌苏里江边的鄂伦春“牲丁”,“编旗分管”,发挥少数民族在保卫边疆斗争中的作用。
  清政府还派吴大澂同俄国交涉,收回了被沙俄侵占的黑顶子地方的领土;确定了“土”字界牌的位置;1886年7月签订了《中俄珲春东界约》;将被沙俄移动的宁古塔界的“倭”、“那”等界牌又复原位。
  清政府还令黑龙江将军文绪派兵驱逐越界盗采金矿的俄国人。1885年10月,文绪将漠河金矿“华俄各民,一律驱逐净尽,将木房窝铺全行焚毁,并留兵看守”。为防止俄人越界盗采黄金,奏准于沿江设卡26处,派兵驻扎。
  清政府在东北筹边设防过程中,从增强边防军的作战能力,筹集军饷及杜绝外人觊伺矿产出发,建立了吉林机器局、漠河金矿等一批近代军火工业和采矿业。
  总之,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维护了松花江航权、漠河金矿开采等主权;收回了部分被沙俄蚕食的领土;创办了一批近代工业;促进了黑龙江东部地区的土地开发,暂时保障了东北边疆的安定。
  1895年,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签订了《马关条约》,它对中国,特别是对东北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深远的影响。日本在割占辽东半岛的问题上与沙皇俄国发生了冲突,因为俄国也正准备侵占这一地区。4月23日,俄国勾结法、德两国向日本提出退出辽东半岛的警告,5月5日,日本正式向三国公使声明“抛弃对辽东半岛之永久占领”。
  三国干涉还辽后,沙俄便以“还辽有功”为借口,通过威胁和贿赂等手段,逼迫清政府于1896年6月3日签订了《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使沙俄取得了在中国东北修筑中东铁路(即东清铁路或东省铁路)和开设华俄道胜银行等特权,并为沙俄的陆海军侵入中国东北打开了方便之门。1898年3月和5月,沙俄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旅大租地条约》和《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强行租借旅大地区,并取得了修筑从哈尔滨到旅大的中东铁路支线的特权。
  中东铁路于1898年6月9日正式开工修筑,以哈尔滨为中心,分东、西、南三条线,从旅顺、后贝加尔、双城子向哈尔滨同时相向施工,1903年7月14日全路通车运营。沙俄通过修筑中东铁路,霸占了铁路沿线的大片土地,攫取了铁路沿线地带的行政、司法、驻军、设警、减免关税、开采森林和矿产、经营工商业、经办文化教育和在东北内河、沿海航行等一系列的侵略特权,使中国东北变成了沙俄的势力范围。
  1900年中国爆发了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当义和团运动高潮时,沙俄一方面伙同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出兵京津镇压义和团运动;同时又以“护路”为名,出动10多万俄军侵入中国东北,占领了东北主要城镇和中东铁路沿线广大地区。俄军所到之处“杀人放火,猖狂至极”,“哈尔滨俄逆所到村屯,悉行焚烧,凡遇华人,不论男女大小,尽行屠戮”。俄军进入齐齐哈尔后,“各官所存储书籍、律例、案卷、舆图、藏经、银两、火药、军械……等项”,都被“搜罗一空”
  沙俄在出兵东北的同时,还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海兰泡大屠杀和江东六十四屯大惨案。据《瑷珲县志》记载:在海兰泡大屠杀中“俄兵各持刀斧,东砍西劈,断尸粉骨……残杀溺毙华侨五千余名”。目睹现状的日本人石光真清说:“这是自从阿穆尔河有史以来从没有过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大悲剧、大罪行。”在江东六十四屯惨案中,俄军将在《瑷珲条约》中规定“永远居住”、“仍着满洲大臣官员管理,俄罗斯人等和好,不得侵犯”的江东六十四屯中国居民,屠杀或驱赶溺江,财产被抢光,房屋全部被烧掉。
  对于沙俄制造的这一惨案,伟大革命导师列宁愤怒地谴责说:“沙皇政府在中国的政策是一种犯罪的政策。”“它们杀人放火,把村庄烧光,把老百姓驱入黑龙江中活活淹死,枪杀和刺死手无寸铁的居民和他们的妻子儿女。”
  1904年至1905年的日俄战争,是日、俄两个帝国主义为争夺中国东北和远东霸权的战争。因为战争是在中国东北领土、领海上进行的,它给东北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战后,在中国政府完全没有与闻的情况下,1905年5月9日,日俄签订了宰割中国东北的《朴茨茅斯条约》,俄国将在旅大租借地的租借权,暨在该地一切公营造物及财产,均转让与日本;将由长春(宽城子)至旅顺口之铁路及一切支路、在该路内的一切权利、财产转让与日本。《朴茨茅斯条约》严重的损害了中国领土主权,它标志俄国独霸中国东北局面的结束,日俄分踞东北的开始。
  《朴茨茅斯条约》签订后,日本依据该约的有关条款,强迫清政府予以承认。1905年12月22日,于北京签订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三款,附约十二款。迫使清政府不仅承认了《朴茨茅斯条约》中有关中国主权的规定,并将哈尔滨、三姓、齐齐哈尔、宁古塔、瑷珲、海拉尔、满洲里等东北的16处城镇“开埠通商”,它标志着帝国主义对东北的侵略进一步加深了。
  沙俄势力退到东北北部后,更加强了对黑龙江地区的殖民统治和掠夺,在大肆倾销商品、掠夺资源、破坏中国海关税收的同时,加紧攫取中东铁路路区的司法、行政、治安、教育等主权;沙俄在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中东铁路路区设立了一整套警察网,在西起满洲里东到绥芬河的中东铁路沿线的城、站,设立了许多监狱和拘留所,并把原在旅顺的地方法院迁到哈尔滨,改名为边境法院。沙俄为在中国领土上建立一套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以外的统治制度,在1907年4月批准的《中东铁路管理局组织大纲》中规定:中东铁路管理局副局长,民政帮办的权限主管民政、地方……。7月,成立了东省铁路公司民政处。11月,公布了《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章程》,将埠头区(今道里)、新市街(今南岗)合计7平方公里土地划为市区,归自治公议会管辖。沙俄不顾清政府的抗议,于1908年3月,由中东铁路公司操纵进行了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的选举。4月,中东铁路公司以第3913号议案批准《中东铁路界内各城市公议会章程》。由此看出,中东铁路公司实际是沙俄侵华的殖民公司,中东铁路路区实际变成了沙俄在华的殖民地。
  沙俄侵略者在经济方面垄断了黑龙江地区的电气、面粉、酿酒、制糖、卷烟等近代工业;文化教育方面,在中东铁路沿线地区设立了400多所学校,创办了30多种报刊、杂志;成立了一批所谓的“学会”、“研究会”和“中东铁路经济调查处”,搜集我国东北的各方面情报。
  总之,日俄战争后,帝国主义,特别是沙皇俄国对黑龙江地区的殖民侵略更加深了。
  《辛丑条约》签订后,以慈禧为首的清朝统治者,在“内忧”、“外患”的压力下,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腐朽统治,缓和阶级矛盾,抵制革命,开始推行维新“新政”。日俄战争后,这一维新“新政”才开始在黑龙江地区推行。其主要内容是:
  在政治军事方面,改革官制,裁将军,建行省,置巡抚为一省的长官;废除旗民二重制,巡抚总理全省的行政、旗务、督率练兵事宜;裁撤了副都统,设道、府、厅、州、县;在省城设立谘议局,府、州、县设议事会等。
  在经济方面,主要是奖励工商业,奖励垦荒,允许旗民交产,旗地可以自由买卖等。
  在文化教育方面,主要是废科举,兴学堂,派游学(即派留学生)等。
  清政府的维新新政,在客观上对黑龙江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如奖励垦荒:1904年对黑龙江地区实行全部开放(放垦),到1911年黑龙江的实际垦荒面积已达4500余万亩,人口已达300万以上。通肯、柞树岗、巴拜泉;克山、讷河、嫩江、甘南;汤原、呼兰等处荒地,几乎全部放尽。在清末放荒过程中,一些大户、商人与官府勾结乘机兼并土地,促进了汉族地主势力的发展,这时,黑龙江省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占有万亩乃至十几万亩土地的大地主。随着官地向民地的迅速转化,黑龙江地区的封建土地所有形态逐渐同关内趋于一致。
  清政府的奖励工商业政策,在客观上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1911年,国人合办开设的东和油坊、成发祥油坊在哈尔滨开业,使黑龙江的民族资本榨油工业“逐渐踏进了近代工业的第一线”。日俄战争后,黑龙江地区近代机器面粉业,也开始由俄国资本垄断向中国民族资本转移,从1908年起,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宁古塔、阿什河、双城堡等地都出现了民族资本的近代机器面粉厂。1907年8月,在哈尔滨成立了“汽船官营总局”,中国轮船开始在松花江航行。1908年8月,巴彦商办龙江汽船公司的“龙江”号轮船开始在木兰、三姓、哈尔滨间航行。
  在文化教育方面,1906年黑龙江设提学司,从1907年起,黑龙江创设了专门、实业、师范、普通中学等一批新式学校,1908年黑龙江省学校由1907年的30所,增至150所。1907年黑龙江省还先后送出留日、留俄学生20余名。
  但是,20世纪初黑龙江地区早已沦为半殖民地,铁路、矿山、金融等都被帝国主义者控制、操纵,在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下,帝国主义可以任意倾销商品,投资设厂……这严重地阻碍了黑龙江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它的发展既缓慢,又软弱。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腐朽统治,但是,革命果实却落到了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封建军阀手里,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并没有改变。沙皇俄国企图乘辛亥革命之机改变中俄边界,进一步瓜分中国领土。1911年10月,煽动、制造了呼伦贝尔“独立”,1915年11月,北京政府被迫同俄国签订了《呼伦贝尔条约》,承认该地区为“特区”,使沙皇俄国同呼伦贝尔地方当局签订的破坏中国领土主权、掠夺当地资源的各种“合同”,得到了中国北京政府的允准。
  俄国十月革命后,以中东铁路公司总办霍尔瓦特为首的沙俄残余势力,利用中东铁路路区的特殊地位,纠集反革命武装,妄图把中东铁路路区变成颠覆苏维埃政权的基地。路区内的布尔什维克组织革命力量也在发展。远东国际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种形势下,中国政府从1917年12月在哈尔滨成立“吉林省中东铁路一带警备司令部”,派军进驻中东铁路路区起,到1921年2月成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止,经过3年多时间,驱逐了统治中东铁路17年的沙俄中东铁路公司总办霍尔瓦特,收回了路区的护路、设警、司法、市政管理等各项主权。
  “五四”运动前后,东北政局一个较大的变化,是以张作霖为首的奉系军阀统治集团的形成。张作霖从1916年取得奉天省的军政大权起,到1919年7月夺取吉林省统治权止,先后夺取了奉天、黑龙江、吉林三省的统治权,使东北完全处于奉系军阀的统治下,张作霖成为“东北王”。
  奉系军阀对外投靠日本帝国主义,对内和皖系、直系军阀连年混战。特别是黑龙江省在吴俊升的统治下,政治腐败、黑暗,经济发展缓慢,文化教育落后,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黑暗、痛苦的深渊。奉系军阀统治期间,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的侵略,由南而北,步步加紧。日本要求修筑的所谓“满蒙五路”,全部在吉林、黑龙江两省。
  1928年7月张学良主政东北后,为抵制日本帝国主义的进一步侵略,实行了东北易帜;枪毙杨常(杨,即原东三省兵工厂督办杨宇霆;常,即黑龙江省省长常荫槐);修筑铁路、港口;推行反日政策;发展经济、文教事业等一系列措施,使东北的各项事业较前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蒋介石的策动下,1929年挑起了中东路事件;1930年后又调大批东北军入关,给日本武装入侵东北造成了可乘之机。这些历史教训是极其惨痛的。

  ①马克思:《新的对华战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卷第41页
  ②马克思:《中国和英国的条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卷第34页
  ③恩格斯:《俄国在远东的成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卷第39页
  ④恩格斯:《俄国在远东的成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卷第37页
  ⑤《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844页
  ⑥列宁:《中国的战争》,《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5、2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