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巩固人民政权

第一节 巩固人民政权


  一、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但鉴于建国初期全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人口普查和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大部分地区还不具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共同纲领》又规定,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并以此作为人民参政的一种过渡形式。同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集、代表产生办法、任期及其职权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了积极响应中央人民政府的号召,尽快确立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体制,松江、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于1949年11月,分别向所属各级党和政府发出“关于召开县、区、村三级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确定从本年冬至翌年春,普遍召开县、区人民代表会议和村人民代表大会,并由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同级政府成员。
  1950年3月25日至29日,松江省首届人民代表会议在哈尔滨举行,正式选举冯仲云为省人民政府主席,饶斌、李廷禄为副主席;同月25日至31日,黑龙江省首届人民代表会议在齐齐哈尔举行,会议正式选举于毅夫为省人民政府主席,杨英杰、王梓木为副主席。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启龙于1950年3月调任山东省委书记,赵德尊接任黑龙江省委书记,杨英杰任副书记。中共松江省委书记仍由张策担任。
  松江、黑龙江两省的健全人民民主制度工作大致都经过3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普遍召开首次县、区人民代表会议和村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省从1949年9月开始,先在3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召开了首次人民代表会议,到11月,所有的县都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其中,有3个县、市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了县、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2月,所有的区、乡普遍召开首次人民代表会议,大多数区、乡都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了区长和区政府委员;到1950年2月,村级普遍召开了首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村人民政府。松江省从1950年初开始至3月底,依次完成了县召开首次人民代表会议,区、村召开首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有4个县、市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区、村人民代表大会都进行了重新选举区、村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
  第二阶段,健全与坚持经常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50年2月末,在县、区、村普遍召开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松江、黑龙江两省先后召开了首届人民代表会议。会议除选举产生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外,还对县级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工作做了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会议都强调必须把人民代表会议作为经常制度坚持下去,一定要按期召开,并应有充分的准备,选举代表要充分酝酿,会议中心议题要突出、明确,要重视代表提出的提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和认真贯彻会议决议。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从1950年初到同年9月,松江、黑龙江两省绝大多数村坚持了每月召开1次人民代表大会,区、乡每月一般召开2~3次人民代表会议,县级则每月召开4~5次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1950年9月至11月,松江、黑龙江两省的民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先后分别作了一年来本省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总结,肯定了一年来健全人民民主政权制度工作的成绩,也指出了仍然存在的比较严重的形式主义倾向,主要表现为会议制度没能坚持经常,会议缺乏民主,人民代表会议尚未真正成为权力机构。在民政厅总结的基础上,各地也都对人民民主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与总结,进一步认识到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就当前来说,人民代表会议是吸收人民参政的最好过渡形式,进一步克服了把它当作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的错误认识,使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得以巩固坚持下去。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区、村,也相继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由各级自治区域的代表选举了民族民主自治政府。至此,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或大会成为经常性的人民参政机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基本确立。
  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和巩固,使人民内部更加团结,人民与政府的关系更加密切,同时强化了对地主、富农和各种反革命分子的专政,使城市和农村的社会秩序空前安定,从而有力地保卫了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安定的生活,充分显示出人民民主政权的优越性和强大威力。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继续作战,大陆完全解放。但是,国民党反动派败逃台湾前,在大陆潜伏了一大批反革命分子,他们同地主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勾结在一起继续与人民为敌,妄图做最后的挣扎。它们到处造谣惑众,刺探情报,破坏工厂、铁路交通,甚至抢劫物资,杀害干部,进行武装暴动。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后,他们认为时机已到,叫嚷“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了”,蒋介石马上要“反攻大陆了”,破坏活动更加猖撅。
  由于黑龙江地区是老解放区,又经过土改、三查、清剿土匪、反动党团登记和取缔封建会道门等一系列工作,所以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社会政治秩序基本安定。但是,仍然存在少数怙恶不悛的反革命残余分子,他们在朝鲜战争爆发后大肆进行捣乱破坏。黑龙江地区连续发生了海伦、拜泉“圣人道”头子陆宪章阴谋暴动案件、土匪“好友”部重又“啸聚山林”事件、克山火磨被烧、地主分子杀害干部等多起重大案件,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对抗美援朝后方基地造成了威胁。
  为了保卫人民革命的胜利果实,中央人民政府于1951年2月2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从此,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国展开。3月2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松江省委分别发出《关于执行中央镇压反革命决定的指示》,指出镇压的重点,应放在国防工业部门和重要物资保管部门。镇压的对象,首先是有罪的美蒋日特反革命分子,其次是经过宽大处理仍不改悔的蒋匪军、政、党、宪、警头子,三是有罪的封建会道门职业头子,四是有翻把活动的恶霸地主与惯匪头子。镇压步骤是先内后外,先主后次,先城市后农村。镇压反革命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并提出防止逼、供、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指导方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松江、黑龙江两省通过各种渠道展开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松江省召开大、小型群众会议、公审会、文艺演出会达3万多次,宣传镇反的重大意义。通过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激发了广大群众对反革命分子的仇恨,纷纷揭发检举反革命分子的罪行。1951年4月26日和5月14日,黑龙江省逮捕了两批罪恶严重的反革命分子。5月13日,哈尔滨市召开公审大会,处决一批反革命首恶分子,全市有43万人收听了公审广播。14日,《松江日报》发表题为《坚决处决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的社论,号召全省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群众性的检举活动,更彻底地肃清反革命分子。5月25日,黑龙江省也召开了有53万人参加的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的广播大会。27日,黑龙江省在齐齐哈尔市召开有11万人参加的公审大会,对39名反革命分子分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对彻底坦白交待罪行的,有的当场释放,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宽大政策,起到了分化、瓦解敌人的作用。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松江省城乡共建立了3600多个治安保卫组织,涌现了10万余名反奸积极分子。
  1951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提出:自现在起,镇反工作采取谨慎收缩的方针,集中精力处理积案。松江、黑龙江两省省委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连续多次发出指示,集中领导了对大、中城市第一批反革命分子的判处,及时纠正了运动中出现的偏差。为了更加慎重地处理案件,黑龙江省还召开了市民代表大会和省市协商扩大会议,吸收各界人士组成“反革命案卷审查委员会”。由于两省坚持贯彻党委领导,全党动员,发动群众,吸收各民主党派及地方各界代表参加统一行动,严格地审查捕人和杀人名单,注意各个时期的斗争策略,防止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坚决避免草率行事的倾向,因而保证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没有出现大的偏差,从而达到了肃清反革命分子,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目的。

  三、“三反”、“五反”运动

  (一)开展“三反”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和东北局的领导下,黑龙江地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在恢复生产、巩固人民政权等艰巨复杂的斗争中取得了巨大成绩,涌现出大批先进人物。但是,在一些单位和干部中却开始出现了贪污腐败、铺张浪费、官僚主义等现象。为此,东北局于1951年9月初,作出了《关于开展反对贪污蜕化倾向,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的决定》。9月15日,松江、黑龙江两省委分别发出指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以整风学习的方法,认真进行一次群众性的反贪污蜕化倾向、反官僚主义作风”的学习运动。运动开始不久,就暴露出许多怵目惊心的贪污浪费、严重官僚主义问题,仅大小贪污事件就有321件。10月份,松江、黑龙江两省直属单位的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运动相继进入坦白检举阶段,不仅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案件,而且还揭发出很多严重的浪费现象。如省水利局的穆棱河工程和呼兰河工程各损失1.1亿元(旧人民币,下同);哈尔滨石油厂建址5次更改,加上生产浪费共损失43亿元。事实表明,浪费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贪污造成的损失。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从此,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
  由于松江、黑龙江两省在前一阶段运动中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在全国“三反”运动开始时,就进入了猛烈的群众性打“虎”(即抓贪污犯,当时把万元以上的贪污犯叫作“老虎”)斗争的高潮。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工厂、企业、学校等单位,从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绝大多数都参加了运动。在群众运动的威力下和党的政策的感召下,犯有贪污行为的人纷纷坦白交待自己的问题,中、小贪污犯纷纷落网,大贪污犯被孤立。至1952年1月末,黑龙江省共清查出贪污千万元(旧人民币,下同)以上的“大虎”3371名;松江省在1月20日至28日9天内就捉获“大虎”46人,捉获千万元以下的“小虎”329人。到1952年3月底,黑龙江地区的“三反”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1952年3月,“三反”斗争进入处理阶段。由于“三反”运动在高潮时采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来势很猛,一些地方领导层层限期,不恰当地分配“打虎”任务,少数干部群众盲目追求多“打虎”、打“大虎”,出现了严重的逼、供、信,错打了一些人。松江、黑龙江两省在运动的处理阶段注意纠正了高潮时期的过火行为。1952年2月9日,黑龙江省委指示各县,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捕人问题要严格掌握,强调要捕的人必须是情节严重、拒不坦白、毫无悔改又证据确凿,否则,一律不准逮捕。4月6日,黑龙江省委又成立审查委员会,审查处理“三反”中揭露的问题。松江省也成立临时人民法庭,依照法律程序,谨慎地处理省直机关单位的贪污案件。在运动结束时,黑龙江省在已处理的贪污分子中,受刑事处分者占贪污分子总数的8.9%;受行政处分者占贪污分子总数的22.9%;其余的68.2%,被免予处分或摘掉了贪污分子的帽子。“三反”运动在查处贪污分子的同时,还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了深刻教育,划清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提高了觉悟,批判了剥削阶级思想与剥削阶级行为,克服了一些人存在的雇佣观念、地位观念、个人主义以及不问政治的倾向。在运动中锻炼培养了干部,为下一步党的组织建设做了准备。
  1952年6月,“三反”运动进入建设阶段。中共中央明确规定建设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结合“三反”进行整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黑龙江地区各级党政机关按照中央指示,进行了以整编为中心的组织建设,确立编制,精简机构,提高效率,进行以民主制度为中心的制度建设。运动中,全体党的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生动的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运动后期,一大批工作积极、联系群众、朝气蓬勃的新生力量得到了提拔和重用。据统计,两省在运动中培养了12409名党外积极分子,提拔了股长以上干部1983人。同时,精简了机构,压缩了编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了官僚主义的滋生。

  (二)开展“五反”斗争

  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发展,明显地暴露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贪污盗窃行为,大多是和社会上的不法资本家勾结起来进行的。这些不法资本家肆无忌惮地进行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活动。据统计,齐齐哈尔市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偷税达68亿元(旧人民币)。特别是在抗美援朝期间,不法资本家为前线生产军需用品,也竟然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大发横财,引起了群众的痛恨。为了打击不法资本家的猖狂进攻,中共中央于1952年1月26日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2月上旬,以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为内容的“五反”斗争在全国展开。黑龙江地区的“五反”斗争是在“三反”运动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基础上展开的。斗争主要是在大中城市进行。首先是开展宣传工作,发动群众揭露不法资本家向工人阶级进攻的罪恶事实,随后抽调大批有阶级觉悟、有工作经验、斗争性强的产业工人、店员积极分子和国家干部组成“五反”工作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开进私营厂店,发动群众同不法资本家作斗争。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逮捕和法办了一些罪大恶极的反动资本家,“五反”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1952年3月,“五反”斗争转入处理阶段。松江、黑龙江两省省委根据中央指示和政务院的规定,对私人工商户分类处理,采取了三审定案的方式,即资本家自报公评,工人、店员集体审定,政府批准三道手续。分类的结果,从大城市看,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共占资本家总数的95%左右,严重违法的和完全违法的占资本家总数的5%左右。松江、黑龙江两省人民政府规定,除守法户外,对基本守法户,一般免退,少数情节较重者酌退一部分;对半守法半违法户只补退,不罚款;对严重违法户,除退出违法所得外,还按情节酌情罚款;对完全违法户,予以法办。这些做法,争取和改造了多数资本家,打击和孤立了少数反动资本家,从而有力地保证了“五反”斗争的最后胜利。“五反”斗争定案处理后,各级党委在各大、中私营企业工人和店员中建立了党支部,加强了党的领导。在工会中也逐步清除了资产阶级“狗腿子”,改组与整顿了行业组织,解散了秘密结社,并组织领导工商界学习《共同纲领》,进行接受工人阶级领导和爱国守法的教育,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巩固了“五反”斗争的胜利果实。
  “三反”、“五反”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的条件下保持党员和国家干部廉洁的有力手段,是长期反腐败斗争的初战。通过“三反”运动,清除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污毒,树立了新社会廉洁朴素的风气,起了移风易俗的伟大作用,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五反”斗争孤立和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严重违法行为,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限制和反限制斗争的一次胜利,它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整风整党运动

  (一)整风运动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黑龙江地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在恢复发展生产、巩固人民政权的复杂斗争中,积极率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重大历史任务,取得了巨大成绩。经过学习及抗美援朝、镇反斗争的教育,大多数干部的政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思想作风有了显著改进。但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在繁重的社会改革与生产工作任务面前,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很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缺乏全面的政策观点与群众观点,强迫命令作风尚未解决;二是缺乏整体观念,存在本位主义和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三是组织上松懈涣散,缺乏原则性、战斗性,个别地方或单位滥用职权,搞家长制等等。
  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克服党内存在的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及少数人贪污腐化、堕落颓废、违法乱纪等错误;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在中央的总领导下,领导全党全军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严格地整顿全党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从此,整风运动在全国展开。
  松江、黑龙江省委先后于1950年6月23日和7月17日分别发出《关于全省进行整党工作的指示》,指出整风的目的在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加强群众观点与依靠群众的民主作风,揭发过去的错误思想,克服不讲政策的倾向,改正脱离群众的作风,以达到密切与人民的联系,去掉毛病,改进工作,提高领导水平,更好地团结全省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工作。整风工作以经济建设的总任务为中心内容,采取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开展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群众性检查工作。
  1950年7月,松江、黑龙江两省直属机关分别召开了干部整风动员大会,部署了整风工作。会后,以部门为单位,选读有关文件,以小组座谈的形式查找部门当前工作中执行基本政策方面的偏向或错误,以及工作中的主要不良作风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召开县级主要负责干部会议,检查省委、省政府领导工作中的问题。最后,省级各机关根据本部门检查及各县提出的意见,明确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这样,省级机关所有部门,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整风运动基本结束。
  随后,商业、税收、公营企业等经济单位也都在学习与初步检查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检查总结本系统工作中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到1951年春耕前,两省的整风运动全部结束。通过整风运动,使党在组织上更加巩固,思想上更加统一,政策上更加步调一致。

  (二)整党运动

  在整风运动中暴露的许多问题都与党在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的严重不纯有直接联系。因此,在整风运动基本结束后,党中央又决定进行一次全面整党。
  1951年3月28日至4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会议作出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对整党和建党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和指示,松江、黑龙江两省省委通过认真调查和反复讨论,分别制定出关于整党建党的三年工作计划,即1951年内全省要集中力量做好有关整党建党的准备工作,1952年和1953年逐步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整顿工作。
  在准备工作中,松江、黑龙江两省首先集中力量培训整党骨干,然后在全省范围内普遍进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1952年1月11日,《黑龙江日报》发表黑龙江省委书记赵德尊的文章《做好整党教育工作,彻底解决王福思想问题》。王福是一位农村干部,在家庭分得土地、生活得到改善后,他便认为革命成功了,今后就是搞好生产、发家致富,因而不愿再做革命工作,产生消极退坡思想。黑龙江省的各大报纸针对王福思想问题,展开了4个月的大讨论,实际上形成了一次干部自觉参加的政治学习运动。1月22日,《黑龙江日报》发表了题为《一贯坚持艰苦朴素作风的共产党员张子良》的通讯,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学习东北森林工业总局副局长张子良的模范事迹。通过正反两方面的讨论、学习、教育,启发了广大党员的觉悟,在党内普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联系实际地揭露了个别党员的违法乱纪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人丧失立场,侵吞国家资财;还有些人一味追求生活享受,讲究排场,浪费国家的建设资金;一些人脱离群众,脱离实际,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沾染了官僚主义恶习。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认清了这些问题的危害,从而增强了用党员八项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
  1952年2月,当“三反”运动即将转入处理阶段的时候,党中央发出了《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松江、黑龙江两省也及时制定了整党建党的具体计划。计划规定:(1)在省、市机关中,普遍进行思想检查,做好思想总结,对所有党员都要用党员八项标准去衡量,并进行登记、审查处理。同时在机关青年团和其他群众团体的非党积极分子中,吸收优秀分子入党。(2)在工矿企业的管理部门,由于爱国增产节约竞赛任务繁重,所以思想建设与整党工作应在推进中心工作的原则下进行,所有党员以业余教育的方式进行党员标准教育。为了发挥党在工业战线上应起的堡垒作用,加强党的工人阶级成分,还计划在产业工人中发展10%的人入党。(3)在农村,要求在秋收前用一个半月的时间进行“三反”和整党工作。以分期分片集训的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两条道路的思想斗争。对党的力量薄弱的村或没有党组织的村,应积极创造建党条件,在1953年6月前建立党支部。(4)在学校,计划到1952年6月,吸收专科学生10%入党,吸收教职员3%的人入党,师范与中学18岁以上的学生中,吸收3%的人入党。
  1952年6月9日,李常青任中共松江省委书记兼哈尔滨市委书记,原松江省委书记张策调中央另行分配工作;王伯瑾任松江省委副书记。1953年4月2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任命冯纪新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原黑龙江省委书记赵德尊调东北局工作;张士英、李剑白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新的领导集体组建后,继续领导黑龙江地区的整党建党工作。党员个别进行登记以后,在党小组和支部范围内进行审查和鉴定。对每个党员的历史彻底地、全部地、完全确实地审查清楚,并根据党员的标准检查每个党员在工作中的优缺点,做出书面结论。本着“与人为善、治病救人”,“思想检查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到1954年春,整党与“五反”运动全部结束。
  经过整党与建党,大大提高了党员的觉悟程度,党的队伍更加纯洁壮大,质量更加提高,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全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但胜利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繁重任务,而且为迎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到来,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做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