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贯彻“八大”精神 加强经济建设
第一节 贯彻“八大”精神 加强经济建设
一、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
1956年,全国胜利地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之后,开始进入了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从1956年到1957年初,党中央和毛泽东为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提出了一系列方针,特别是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指出了正确方向。会议根据国内主要矛盾的转变明确指出,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全党要集中力量去发展生产力。大会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
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为贯彻执行“八大”的正确路线,促进黑龙江省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解决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的经济建设方针,带领全省人民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
1957年是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这一年黑龙江省经济建设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工业要新建一大批大型企业,一些新建的工厂将开工生产,试制和生产新产品的任务也日益增多;农业方面粮食还不能满足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经营管理、生产组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和加强;其他战线也需要积极改进工作,才能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发展的形势。省委、省人委根据中央提出的“保证质量,适当压缩”的方针,确定了1957年全省的工作方针为“巩固成绩,提高质量,重点发展,全面安排”,规定全省今后主要的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进行以工业、农业、林业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号召全省人民“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并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做好准备而奋斗”。在计划中还根据八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合理调整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适应国家财力、物力可能性的精神和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工业战线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管理工作,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基本战线要合理使用资金,保证重点工程,缩减不必要的项目,反对不顾事实、求多贪大的思想;一切企业部门都要在总结自己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扩大车间、科室的权限,调动各级组织与技职人员的积极性。农业战线要千方百计办好农业合作社,争取丰收,开展以提高耕作技术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财贸战线要搞好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改进市场管理,扩大商品收购,加强物资供应,多为国家积累资金。在党的工作上,特别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提高经济计划工作的水平,加强对全省的经济、文教等各方面的调查研究,搞好各部门的综合平衡;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八大”路线,把“八大”精神作为进行各项工作的依据和思想动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树立实事求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风。
1957年,黑龙江省全年财政收入完成47369万元,为预算的103.77%;财政支出45889万元,为预算的95.27%。收入相抵,略有结余。财政收入增加,保证了各项建设资金的需要。1957年工业建设预算内投资2806万元,新建扩建46个大中型企业,试制成功290种新产品。在农业、林业、水利方面投资14590万元,对扩大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培育林业资源、实现水利化,起到了促进作用。在交通运输方面投资969万元,使全省交通运输有一定改观。在文教卫生方面投资8685万元,增加各类学校招生16万人。社会救济投资963万元,发展了社会救济福利事业。
二、调整供求关系
1957年,由于全省的生产建设大发展,出现了与财力、物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又由于1956年职工调整工资和各种贷款支付过大,社会购买力急剧增长(增长幅度达28%),出现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不足的问题。
为了缓和财力和物资供应的紧张情况,保证1957年经济建设的进行,解决供求之间的矛盾,黑龙江省各部门在省委、省人委统一领导下,合理地安排了基本建设,缩减了一批不十分紧迫的投资。物资部门积极开展清仓查库和物资回收工作,增加了生产资料供应;商业部门加强了商品采购和市场计划销售工作,并开放了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扩大货源,扭转了销大于进的局面,使商业系统6月末的库存量比年初增加了5.8%。为解决肉类、蔬菜等副食品供应不足,在生猪饲养方面,制定了城市郊区农业生产为城市服务的方针,并对蔬菜生产进行了承包的办法,使全省蔬菜生产增加了35.6%,全省供求关系有所改善。
三、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1957年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1957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指出:为了缓和物资供应和财政支出的紧张局面,在1956年的巨大进军之后,必须转向稳步前进,建设的规模和速度要作必要调整,并在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3月2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作出《关于1957年在全省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方案》,要求广辟财源,增加收入,节约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计划全省增产节约35800万元,其中增产24620万元,节约11180万元。《方案》出台后,增产节约运动在全省广泛、深入的开展起来,工业、交通、基本建设、财贸、农业等各条战线以及党政机关,由于增产节约,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全省通过清库,清出钢材6000多吨,木材5.5万立方米,生铁2.7万吨以及其他许多急需物资。基本建设战线从勘察、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都注意节约,减少了大量国家投资。根据46个建设单位6月末统计,共节约资金9400万元。
省人委在省委《关于1957年在全省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方案》下达的同时,也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省直机关厉行节约几项措施的通知》,规定认真精简机构、紧缩编制、紧缩用房,合理调整职工宿舍,严格控制会议、电报、电话、电文、报表,减少汽车使用,节省招待费,减少机关刊物。省直机构编制精简了原编制的27%,全省逐级下派了1万多名干部,充实到市、县和基层生产单位作为领导骨干。以后,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成为全省一项经常的指导性的方针。
四、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
黑龙江省的高级社大部分是在批判了办社中的“右倾保守”思想以后一哄而起建立起来或勉强过渡到高级社的,致使高级社建社后,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生产不好,经济问题处理不合理,经营管理不善,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衰退,干部强迫命令,加之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减产减收,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大牲畜死亡严重,社员收入减少,意见很大,有些地方曾出现社员拉马退社现象。
全省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如何正确处理国家、合作社、农民三者的关系,把合作社从经济上、组织上、思想上完全巩固起来,以便发挥合作社的优越性,发展生产,夺取农业丰收,增加社员收入,成了当时亟待解决的问题。1957年3月31日,黑龙江省委召开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提出1957年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是:“办好合作社,争取大丰收”,并提出正确解决农村中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优越性,不断提高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使85%的社员普遍增加收入,改善物质文化生活,从经济上、组织上、思想上巩固合作社的具体措施。省委还认真总结了农业合作化以来党在领导农村工作中的经验,对领导农业合作社工作提出了5项任务:(1)领导和监督农业合作社,按照党的政策全面地发展生产,并且通过推广先进经验和组织劳动竞赛,保证完成各个时期的生产任务;(2)领导与监督合作社贯彻执行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的方针,不断提高合作社的领导和经营管理水平;(3)经常对社员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的生活,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4)帮助合作社选拔培养管理干部和技术人才,组织和领导农民学习文化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5)有计划地进行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领导好青年团和妇联等群众团体的工作,发挥群众团体的组织作用,注意培养与使用积极分子。根据省委部署,全省农村普遍开展了整社运动。
在民主办社方面,普遍检查了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一些农业社还制定了按时向全体社员公布财政收入的制度,重大财政开支由社员参加评议;在分配制度上,制定了将总收入60%~70%分配给社员的原则,并严格控制管理干部的待遇标准,同时注意掌握公共积累的增长与生产发展和福利事业增长的比例关系,合理平衡生产队之间劳动工作量,以解决因自然条件不同所造成的各生产队之间的收益差别;在合作社的组织整顿和建设方面,很多农业社调整了生产队的规模,把一些规模过大的生产队,调整为更有利于生产和领导、有利于社员收益的生产队,有些生产条件较差的大社,也根据生产需要和社员要求缩小了规模。另外,还在生产计划体制、统购统销、副业生产、社员生活等方面进行了整顿,以便正确处理好国家、合作社、社员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调动农民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
经过整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1957年全省各地农作物长势良好。正当全省人民满怀信心去夺取大丰收时,在7月份,全省发生了一场特大洪水,沿江地区普遍遭受水灾。面对这种情况,省委、省人委号召全省人民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大力开展副业生产运动,多方面增加收入,以弥补受灾造成的损失。由于省委、省人委和各级领导及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1957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1.35亿元,比1956增加了5.3%。大灾之年能取得如此成绩,足可以看出整顿农业社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在农业社整顿工作还没完全结束的情况下,按照中央部署,又开始了大办人民公社运动。
五、战胜特大洪水
1957年,全省经济建设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就,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这是和全省人民在省委、省人委领导下取得抗洪斗争的伟大胜利分不开的。
1957年夏秋之交,黑龙江省发生了有水文记载以来的最大洪水。从7月下旬开始到8月初,嫩江右侧支流雅鲁河、罕达罕河、绰尔河等流域从7月24日到8月5日,普遍降雨150~250毫米,雅鲁河、绰尔河连续出现洪峰,致使嫩江下游江桥站于8月9日出现洪峰,流量达6300立方米/秒。第二松花江丰满水库上游8月11日以后阴雨连绵,一次降雨量100毫米,个别地区达到150毫米以上。由于丰满水库水位已达263.15米,来水量又猛增,为保证丰满水库大坝安全,自8月18日开始加大放流量,到8月30日,13天放水量共42亿立方米,8月24日最大放流量6000立方米/秒。丰满水库放流洪峰与嫩江洪峰汇合后,向下推进,又与拉林河注入的1000立方米/秒洪峰汇合,洪水直接威胁着哈尔滨市和沿江两岸的村镇、农田及滨洲铁路的安全。
在洪水期没到来之前,省委、省人委加强了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年初就准备力量修堤筑坝,仅哈尔滨市就出动70万人次,完成了44万土方的筑坝任务。6月上旬,召开了全省防汛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1957年的防汛工作。8月上旬,省委、省人委根据全省连降暴雨的情况,发出了《关于防汛工作的紧急指示》,要求各地必须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指示沿江市县要把修堤防汛列为中心任务之一。沿江人民群众迅即投入抗洪抢险的斗争。8月20日以后,江水迅速上涨,防汛工作进入紧张阶段,黑龙江省委、省人委决定把防洪峰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提出了“坚决斗争,决不退让,全力以赴,战胜洪水,城乡兼顾,确保哈尔滨市”的口号。省委书记、副省长、部长、厅长以及行政干部和水利技术人员分赴三肇、佳木斯、富锦、双城、呼兰等沿江市县,统一领导抗洪斗争。8月27日,松花江水猛涨,突破了警戒水位,紧接着又刮起六七级、有时高达8级的大风。从8月29日开始,大风持续刮了3昼夜,对沿江堤坝威胁十分严重。沿江人民首当其冲,以英勇顽强的精神,同凶猛的洪水展开了搏斗,各兄弟省市也支援了大批防洪物资和粮食。在各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援下,经过抗洪人员日日夜夜的艰苦奋战,一次次战胜险情,保证了全省绝大多数沿江地区的安全。
9月6日,哈尔滨出现特大洪峰,水位高达120.30米,超过1932年最高水位0.58米,比1956年最高水位高0.25米,流量为12200立方米/秒。保卫哈尔滨市的抗洪斗争进入了最紧张、最激烈的阶段。全市的机关、工厂、学校,除少数人坚持工作外,全部投入保卫哈尔滨市的抗洪前线。11个非沿江市县的7万民工和沈阳军区大批指战员前来支援哈尔滨市的抗洪抢险斗争。在省、市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数十万抗洪大军日夜守护在百里长堤上。仅从8月24日到9月15日,23天内就动员了33多万人次,每日上堤的达15万人,最高时日出工达18万人次,终于完成了沿江堤防100公里、农田堤防54.5公里、沿江工厂堤防6.5公里的抢险加固工程,运送了700余万条草袋、50余万条麻袋、26万条木杆和大量防洪物资,使用了3万余节车厢、2000台汽车、75艘轮船、5架飞机等各种运输工具。在洪水持续的20多天里,哈尔滨市150万人口中有40万人登堤抗洪,除了老人和儿童外,几乎每个人都为抗洪斗争作出了贡献。当时驻哈尔滨市的苏联领事馆工作人员、专家及家属以及参加第六届世界青年和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后来我省访问的印度、缅甸、锡兰、尼泊尔等国的青年代表、途经哈尔滨的朝鲜赴蒙人员等,都上堤参加了哈尔滨市的抗洪斗争。
经过广大人民的英勇战斗,松花江洪峰安全通过哈尔滨市和沿江城乡,哈尔滨市区安然无恙,市内生产正常,商业繁荣,学校照常上课,社会秩序安定,一度中断的滨洲铁路也很快修复通车。哈尔滨的抗洪斗争取得了彻底胜利。
这次松花江干流大洪水,水位高、持续时间长,又因受台风影响,连续出现6~8级大风,致使沿江堤防多处发生脱坡、渗水和液化现象等险情,虽经积极抢护,仍有多处溃决。由于堤防决口和山洪、内涝,全省共淹没农田1230万亩(其中江河水泛滥淹农田645万亩),毁坏房屋4万余间,冲毁桥涵876座,死亡75人,经济损失达2.4亿元。
这次战胜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水的事实,对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起到了极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1932年,东北沦陷时期,松花江也发生了一场洪水,当时只有900人修堤,结果堤坝决口,沿江农村洪水成灾,哈尔滨市道里、道外区一片汪洋,有2万多人丧生,20多万人无家可归,损失财产折合2亿银元。1957年的洪水水位比1932年高0.58米,而城市和乡村安然无恙。这一年全省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减少19%,但由于各级党组织领导广大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全省城乡人民生活安定,社会秩序井然。这个胜利同1932年洪水造成的凄凉惨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1957年抗洪斗争的伟大胜利,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领导的英明伟大,体现了人民团结的巨大力量。它激发了全省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觉悟和建设美丽、繁荣、富饶的黑龙江的革命热情,保证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完成。这场抗洪斗争,以它惊心动魄的场面、鼓舞人心的业绩,抒写了全省人民战胜洪水的历史。
1957年防汛斗争结束后,黑龙江省委、省人委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投资3000万元修筑永久性江堤,并将哈尔滨市江南及重点堤防在原有高度120.30米的基础上提高到122米,同时修建了美丽壮观的哈尔滨防洪纪念塔,以志全省人民及哈尔滨市人民战胜1957年特大洪水的光辉业绩。
六、超额完成“一五计划”
黑龙江省发展地方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经过全省人民的艰苦努力,基本建设、工业交通、林业生产以及文化、卫生等方面都于1956年底提前一年完成五年计划,为以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基本建设
根据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规定,黑龙江省是国家工业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国家在黑龙江省建设的重工业和国防工业工程很多,其中有现代化技术装备的煤、电等能源工业、冶金工业;有制造冶金、运输等机械的机械工业,以及造纸、铜网、纺织等大型轻工业,特别是要建立一些我国过去没有的制造冶金、发电设备的工业和航空工业等极为重要的现代化企业。国家决定并投资在哈尔滨建成一个制造机械、动力设备的工业区,在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建成一个特殊钢与重型机械的工业区,将鹤岗、鸡西、双鸭山改建成为我国具有先进技术设备的重要产煤区。苏联援助我国建设的156项工程中,有22项建在黑龙江省。
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把人力、物力和资金投放到国家重点工程,并按照国防工程、国家重点工程及国营工业工程在先,地方工业、城市建设以及其他福利事业在后的原则,省人民委员会所属有关部门为重点工程建设调配了大批工程技术人员、物资和资金。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进入后期阶段,机电安装任务需要全省地方国营企业承担生产非标准件的任务,为此,省人民委员会工业办公室多次召开生产平衡会议,优先安排非标准件的生产加工和定货任务,及时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
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到1957年已经胜利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各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有的提前建成投产。5年中,全省共建成2400多个工程项目,其中限额以上的工程122个;属于国家重点工程的22个项目全部动工,其中有10项建成投产。例如,我国第一座制造电站锅炉的哈尔滨锅炉厂第一期工程,经过2年零9个月的建设,于1957年7月建成投产,工程质量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它的建成投产,标志着我国动力工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5年中,全省新建和改建了315个工业企业,平均每个月就有1座新厂矿投入生产,哈尔滨等8个大中城市相继建成为新兴的工业城市,黑龙江省建成为一个新兴的工业区。其中哈尔滨市1957年全市工业生产总值中的新建和扩建部分的产值即达75%。
整个“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35.81亿元,占全国工业投资总额的10.3%,居全国第二位。其中,生产性投资29.17亿元,占81.4%。经过5年建设,全省新增固定资产达31.3亿元,其中重工业为19.4亿元,占全部新增固定资产的61.9%。5年中共试制成功771种新产品,其中大、中型发电机,高中压锅炉,精密量具刃具,滚珠轴承,各种电表仪器,新式切削机床,联合采煤机,机车车辆等,都是国家重点产品。这些工程的建成和产品的试制成功,从根本上改变了黑龙江省过去工业基础薄弱、工业技术水平低下的状况,为实现基本工业化打下了初步基础,使黑龙江省开始成为一个机电工业、森林工业和煤炭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
(二)工业交通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即1957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号召全省人民“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并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做好准备而奋斗”。对工业战线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包括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管理工作,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扩大车间、科室的权限,调动各级组织与技职人员的积极性。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业战线生产竞赛运动的深入发展,同年2月,省委、省人委召开了全省地方工业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表彰了一大批先进生产者、先进集体和先进家属,同时奖励了一批优良产品和新产品的生产者和单位。
在省委、省人委的领导下,黑龙江省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到1957年,全省有工业企业4256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151个,集体所有制企业2797个,其他企业308个;轻工业企业3614个,重工业企业642个;大型企业29个,中型企业29个,小型企业4198个。1957年全省工业总产值35.03亿元,比1952年增长95.9%,平均每年递增15.8%。其中重工业总产值24.69亿元,年均递增17.8%;轻工业总产值10.34亿元,年均递增13.8%,高于全国平均年增长12.9%的速度。主要工业企业生产发展迅速,特别是重工业生产更为迅猛,其中冶金工业产值年均增长82%,电力、煤炭、机械、建材、化工等工业产值,年均增长都在20%以上。主要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特别是重工业产量更是成倍增长,其中原煤由1952年的615万吨,增加到1957年的1326万吨;钢由1952年的0.36万吨,增加到1957年的12.07万吨;发电量由1952年的4.2亿千瓦小时,增加到1957年的10.7亿千瓦小时;水泥由1952年的18.6万吨,增加到1957年的54.2万吨;木材由1952年的446万立方米,增加到1957年的747万立方米;食糖由1952年的2.3万吨,增加到1957年的10.5万吨。工业产品产量的迅速增长,为黑龙江省其他行业的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
随着工业规模、能力、产量、技术水平的扩大和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益也不断提高。1957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达6.1亿元,比1952年增长1.5倍。其中利润增长1.4倍,税金增长1.7倍。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生产率,1957年平均每人为6362元,比1952年提高44.3%。
在发展地方工业的同时,省人民委员会十分重视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事业的发展。一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注意发动和组织群众大力进行修路、养路、护路,积极建设邮电网;另一方面,积极组织与合理利用现有的各种动力,尤其是重视推广行之有效的协作经验,使铁路、公路、航运紧密配合,发挥各方面的专长,并强调运输企业和生产、供应企业之间的联系协作,千方百计提高运输效率。第三,在交通运输和邮电战线全面贯彻“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方针,持久、深入地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
“一五”期间,黑龙江省铁路运输能力不断提高。1957年铁路通车里程3740公里,比1952年增加715公里;拥有机车497台,比1952年增加25台;客车768台,比1952年增加135台。铁路客运量2916万人,客运周转量24.72亿人公里,分别比1952年增加1326万人和5.87亿人公里。1957年公路通车里程为16892公里,比1952年增加7973公里;拥有载货汽车815台,比1952年增加602台;载客汽车208台,比1952年增加42台;客运量1308万人,货运量1928万吨,分别比1952年增加1151万人和1896万吨。内河通航里程4096公里,比1952年增加224公里;轮驳船267艘,比1952年增加97艘;客运量91万人,货运量131万吨,分别比1952年增加56万人和67万吨。邮电通讯在资金不足、经营微利的情况下,积极进行邮电通讯基础设施建设,使之得到迅速发展。到1957年,全省有邮电局(所)906处,比1952年增加270处;邮路长度83403公里,比1952年增加41122公里,增长近1倍;邮电业务总量为1975万元,比1952年增加870万元,增长78.7%。
(三)农业与林业
“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在优先发展工业的同时,省人民委员会始终重视农业工作。1955年12月,省人委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首先,充分利用现有耕地,努力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一是改进农业技术,推广先进经验。各地加强了对农业技术方面的指导和示范,在农村广泛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站、拖拉机站、示范场、试验场等。二是扩大施肥面积,改进积肥、施肥方法,提高粪肥的质量,增加数量,推广以农家肥料为主混合化学肥料的农家自制颗粒肥料。三是兴修水利,在可能条件下积极推广水田面积,并加强植物保护工作,增强抵抗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的能力。四是加强国营农场及农业事业部门的经营管理,增加生产,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示范农民。
其次,积极开发农业资源,大力开垦可耕荒地,扩大耕地面积。一是大量移民开荒,即组织拖拉机队、国营农场及当地居民(包括省外移民)开好荒地,再把移民安置下来;二是扩大和新建国营机械化农场和劳改农场,进行大片开荒;三是发动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及个体农民在为移民开荒之外,采取组织“远耕队”,成立分社等办法进行小片开荒。
同时,在农业战线广泛开展了以互助合作为基础,技术革新为内容,增产丰收为目的的农业增产竞赛运动。1956年2月,省人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全省农业增产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会上,以著名劳动模范杨显廷为主任的克山县曙光农业生产合作社等12个农业社联名发出《关于开展农业增产社会主义竞赛的倡议》。此后,在全省掀起了农业增产竞赛的热潮。为了推动农业增产运动的持久开展,省人民委员会于同年3月颁布《黑龙江省奖励农业增产模范暂行办法》。1957年3月,省人民委员会召开全省第一届农业劳动模范会议,表彰奖励了一批增产模范。
为了保证农业丰收,省人民委员会号召并组织各行各业支援农业生产,要求工业部门要做好新式农具的生产、推广与修理工作;商业供销部门要做好农副产品的收购和农村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金融部门要发放好农业贷款,并适当降低放款利率。同时,动员全省人民积极支援和参加农田基本建设和抗灾、救灾工作。
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黑龙江省的农业得到较大发展,已经成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全国十大牧区之一。到1957年,全省耕地面积达11254.5万亩,比1952年增加1625.5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达10660.5万亩,比1952年增加348.5万亩。在连续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农业仍获得了较好收成。1954年,全省遇到旱、涝、风、虫、早霜等各种自然灾害,粮食总产量仍达到51.85亿公斤,比上年增加1.45亿公斤。1955年粮食获丰收,总产量达到61.9亿公斤。1956年,黑龙江省遭受有水文记载以来的最大洪水灾害,105万亩农田受灾,但全省粮食总产量仍达到59.6亿公斤。1957年,洪水灾害超过1956年,由于全省党政军民全力以赴,英勇抗洪,终于战胜了空前的特大洪水,全省粮食总产量虽然减少,但由于生产自救搞得好,农业总产值仍比上年增加5.3%。“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共向国家交售商品粮165.24亿公斤,粮食商品率由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40.1%上升到1957年的47.3%。
在以增加粮食为主、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指导下,黑龙江省农林牧副渔各业都有明显增长。1957年,农业总产值23.89亿元,比1952年增长22.5%。其中,种植业产值14.23亿元,林业产值0.18亿元,牧业产值1.7亿元,副业产值7.68亿元,渔业产值0.1亿元,都比1952年有较大增长。各种经济作物发展很快,其中麻类、亚麻、甜菜3个品种比1952年成倍增长。大牲畜有所减少,但其他牲畜与家禽均有增加。
“一五”期间,全省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和国营农场都有很大发展。1957年,全省有水库6座,库容量共9.96亿立方米;水田30万亩,灌溉面积426万亩。全省有大中型拖拉机3136混合台,联合收割机824台,大、中型机引农具1408部,农用载重汽车648辆,胶轮大车41456辆。机耕地面积126.4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1.2%;机收地198万亩,占收获面积的1.9%。全省农业机械80%以上为国营农场所拥有。1957年,全省共有国营农场72个,耕地面积879万亩,比1952年增加730.5万亩;粮食总产量3.56亿公斤,比1952年增加2.96亿公斤。国营农场粮食产量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5.4%。
黑龙江省的林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发展林业生产,省人民委员会一方面发动和组织全省人民大力植树造林,把营造防护林和经济林列入农业生产计划,不断扩大森林资源;另一方面注意搞好森林保护,实行抚育更新,加强防火,严禁一切不正当的采伐,保护现有森林资源。1957年,全省造林面积42万亩,比1952年增加22.5万亩;迹地更新33万亩,比1952年增加22.5万亩;育苗面积3万亩,比1952年增加1.5万亩;幼林抚育作业面积252万亩。
(四)商业财贸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逐步完成,黑龙江省商业也得到迅速发展。为了适应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在合省之后,在省商业厅之下先后设立了二、三级批发站和10余个省级专业公司。同时,对国营商业与供销社之间的分工进行了几次调整,使二者的关系进一步协调。这些措施,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了政府对商业工作的领导,为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使商业工作与整个经济发展相适应,“一五”期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商业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二是认真贯彻统购统销政策。特别是对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实行了统购和计划供应。从1955年开始,在全省对粮食实行了“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到户的办法。三是积极组织货源,有计划地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扩大商品流通,满足市场需求。四是要求商业部门加强与改进批发业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五是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物价。从1956年10月起,对1.8万种物价偏高的日用工业品价格平均下调了3.08%,同时提高了生猪、大豆、小杂粮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六是重视发挥各种商业的积极作用。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省人民委员会强调,除继续加强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的领导作用外,应注意发挥公私合营商业、合作商业和小商小贩的作用。
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努力,黑龙江省的商业基本上形成了以国营商业为主、集体商业为辅、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商业市场,商业供销全面发展。1957年,全省商业零售额为19.5亿元,比1952年增长77.5%,5年间平均每年递增9.5%。在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占52.1%,合作商业占25.7%,公私合营商业占17.9%。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实现利润9114万元,比1952年增加4000万元。社会商品购销两旺,供略大于销。1957年社会商品购买力为20.7亿元,比1952年增加7.7亿元,供需平衡差额3.1亿元,城乡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兴旺景象。对外贸易亦有很大发展,从1957年开始与苏联远东地区开展了边境贸易。
“一五”期间,黑龙江省的财政状况较好。根据中央在财政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针,黑龙江省财政划分了中央和地方预算收支范围,建立了市县级财政。贯彻“区别对待,繁简不同”的原则,运用税收工具,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利用、限制、改造。在农业税收上贯彻“平衡负担”的政策,促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广辟财源,增加收入,节约一切不必要的开支。1957年全省财政收入8.21亿元,比1952年增加3.48亿元;财政支出4.28亿元,比1952年增加2.66亿元。为了广泛筹集建设资金,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从1952年开始在全省发行了经济建设公债。至1957年的4年间,全省共推销公债10868万元。
(五)教科文卫
为了培养国家建设人才,以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首先大力兴办学校,有计划地发展和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1955年1月,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在教育方面最主要的是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使之认真执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学好本领;同时,加强学生的政治教育、劳动教育和健康教育。同年12月,省人委又提出,到1957年,除个别边远地区外,全省要基本上达到县县有中学,每个行政村有1所小学。在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财力不足情况下,教育经费每年都有较大增加。1954年教育事业费为3769.7万元,1955年为4112.4万元,1956年为4525.6万元,1957年达到5673万元,为1952年的1.76倍。到1957年,全省有高等学校8所,比1952年增加2所;在校学生1.88万人,比1952年增加0.96万人;教职工0.61万人,比1952年增加0.42万人。中等专业学校44所,在校学生3万人,比1952年增加0.35万人。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共213所,比1952年增加20所;在校学生17.44万人,比1952年增加10.14万人。小学1.05万所,比1952年增加600所;在校学生167.81万人,比1952年增加42.71万人。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共为国家培养高级专门建设人才11349人,各种中等专业技术人员22392人。
其次,积极开展扫除文盲和工农业余教育。省人民委员会每年都对扫盲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不断督促落实。为了加强对扫盲工作的指导,1956年5月成立了黑龙江省扫除文盲协会。12月15日,省人民委员会在《关于进一步扫除文盲工作的指示》中,要求各地加强具体领导,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稳步地开展扫盲工作,尤其要注意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要求有关市县对少数民族的扫盲工作予以极大重视,配置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专职干部,以利工作的开展。每年冬闲期间,各地都积极组织开展扫盲工作。据1957年8月统计,全省已有30余万职工参加业余文化学习,有260万农民参加扫盲学习。
“一五”期间,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加强科学研究工作,相继建立了省和部分市、县科技领导小组和科技管理部门。到1957年,全省共建立自然科学研究机构21个,有科研人员885人;全省各类科技人员共有6.26万人,比1954年增加4.88万人。国家重点科研单位,如中国科学院工程力学研究所、机械工业部工具研究所、焊接研究所等,相继在黑龙江省建成;一些国营大工厂、建筑部门和高等院校设置了试验室或技术室;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科研所,各县开始设立技术指导站。全省取得了一批科学技术成果,提高了农业、工业等事业的科学技术水平。
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加强对文化事业的管理,大力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各项文化和体育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到1957年,全省共有群众艺术馆2个,文化馆95个,文化站37个,博物馆、纪念馆2个,影剧院83个,电影队325个,俱乐部215个,艺术表演团体59个,广播电台3座,县广播站74个,乡广播站65个,均比1952年有较大增长。创作演出了一大批优秀剧目,繁荣了全省文艺舞台。1956年1月召开的全省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有22个剧团、800余名演员参加演出,共演出了84个剧目;还召开了全省职工业余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促进了职工文艺活动的广泛开展。
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十分重视卫生事业,一是持续开展了以除“四害”和消灭疾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在人民群众中开始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二是增加卫生事业投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卫生设施;三是大力培养医疗卫生人员,贯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四是加强对危害人民健康的地方病和传染病的研究和防治工作;五是开展了避孕节育工作。克山病是威胁省内人民健康和生命的一种严重地方病,在克山等30个县市均有发生。为了消灭这种疾病,省人民委员会提出了“综合预防,加强治疗,多找原因,迅速根绝”的方针。1956年6月,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在北安县成立了省地方病研究所。同年,又根据卫生部的要求,成立了由16名专家组成的克山病研究委员会。1957年,省人民委员会又作出对急型克山病人实行免费医疗的决定。这些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地方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使全省人民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在“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医疗设施和医疗卫生队伍有了很大发展。1957年全省拥有医疗卫生机构3050个,比1952年增加1567个,其中,医院231个,比1952年增加122个;疗养院(所)34个,比1952年增加25个;门诊部(所)2540个,比1952年增加1240个;其他医疗机构245个,比1952年增加170个。1957年全省有医疗卫生床位2.17万张,比1952年增加1.6万张,平均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12.11张。全省有医疗卫生人员6.58万人,比1952年增加4.05万人。
(六)人民生活
在发展生产、搞好国民经济建设的同时,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千方百计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通过增加城市就业人数,提高职工工资,健全劳保制度,建造住宅,稳定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搞好农业合作社的分配等措施,努力改善城乡人民的物质生活。
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一五”期间,全省消费基金平均年增长9.2%。1957年人均消费水平达到178元,比1952年增加41元,平均每年增加8.2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3%。其中农民消费水平达到150元,比1952年增加24元。1957年全省有职工148.9万人,比1952年增长79.2%;1957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9.58亿元,比1952年增长164%,年人均工资达758元,比1952年增长5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提高36.3%。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使社会购买力大大增加,1957年全省社会购买力为20.7亿元,比1952年增长75.4%。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1957年全省实有住宅面积873.1万平方米,比1952年增加321.4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1952年的3.2平方米,增加到3.74平方米。农民居住条件也得到一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