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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展科教文卫事业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节 展科教文卫事业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一、发展科技、教育事业

  早在1980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到重要位置,并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高度对它作了全面深刻的论述。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共十二大以后,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十分重视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0年期间,全省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形成于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突破“高寒禁区”精神得到发扬光大,反过来又促进了全省物质文明的建设。

  (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采取了加强领导、放宽政策、增加投资、改革体制和改善科技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等措施,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1982年10月,省委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决议》,提出到本世纪末在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任务中,科技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在工农业生产增长中科技进步因素所占的比重,力争在前10年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后10年达到二分之一以上。”为加强对全省科技工作的领导,1983年3月成立了省科技领导小组,并于同年4月成立了由科技、经济等专家组成的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同时,调整充实了省、地、市、县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班子。
  1986年1月,省政府颁布《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同年12月,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奖励大会,奖励和表彰了190项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68项“六五”攻关课题。1988年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组织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工作会议。会上宣布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若干问题的规定》。会后,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放活科技人员政策的规定》和《黑龙江省选派科技人员兼任科技副县长的试行方案》,首批21名科技副县长于当年3月下旬赴任。同年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中心议题是贯彻落实“科技兴省”的战略方针,研究部署在科技战线上放宽政策,放活管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任务,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进程。会议讨论修订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兴省”的战略方针的决定》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同年12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1987年度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获得者表彰奖励大会。50名1984年、1986年、1988年度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75名黑龙江省首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29名1987年科技进步一、二等获奖得者受到表彰。1989年,省委、省政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经过反复论证,制定了《“科技兴省”实施方案》。随后,各地市、各部门也都制定了科技“兴市”、“兴区”、“兴行业”的实施方案。“科技兴省”工作在全省开始启动运行,并逐步取得成效。仅“七五”期间,全省就完成科技成果8472项,其中推广应用6067项,科技成果转化率为71.6%,新增产值163.8亿元,新增利税65.8亿元。在这些科技成果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国际上首创的有429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领先的有2821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35项,获国家发明奖29项;获国家星火奖9项;获省科技进步奖(1986~1989)730项。
  1991年5月,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实施“科技兴省”特别奖暂行规定》。同年6月,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学习讨论,号召全省人民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思想,尽快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同时,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做了有益的尝试。先后开办了哈尔滨、大庆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一些高等院校科技园区,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园区在规模、方式、机制方面都在全国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在这一时期,黑龙江省逐年增加了对科技的投入,1992年全省地方财政支出的科学事业费达1.31亿元,比1985年增加4倍多,而同期全省地方财政总支出仅增加1.3倍。科技事业费在全省地方财政支出中的比例由1985年的0.6%,提高到1992年的1.3%,翻了一番多。1992年,全省有科技机构878个,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8.1万人。大庆油田长期高产稳产的注水开发技术,在1987年5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奖奖励大会上获得国家科技奖特别奖。科技事业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1991年科技在全省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比1990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1992年又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

  (二)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振兴龙江首先要振兴教育,这是黑龙江省上下在发展的实践中形成的共识。中共十二大以后,黑龙江省在不断深入进行教育体制和教育结构改革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发展教育事业。一是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1984年6月,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教育工作的若干规定》,提出:“要逐步增加普通教育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普通教育经费以1982年为基础,今后每年最少递增6%,有条件的地方达到10%以上”,“各市、县要从机动财力中拨出专款,用于修建中小学校舍,争取在1985年基本解决我省二部制授课问题”。1989年初,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讨论全省教育工作,提出拓宽教育经费渠道,改善办学条件。同年4月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宣布,省政府将采取8条措施增加教育投入,以发展全省教育事业。199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继续提倡和鼓励多渠道集资办学的通知》;同年9月,黑龙江省开始启动“希望工程”,动员社会各界救助贫困学生。全省教育经费逐年增加,1992年教育事业费支出达13.5亿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总支出的13.2%,为1985年的4.8倍;全省筹措改善办学条件资金5.31亿元。全省大、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到1991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危房率已降到2%,二部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高等学校实验课的综合开出率大大提高。1992年9月,黑龙江省被评为“全国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先进省”。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了改变中、小学师资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一方面加强了师范教育体系建设,新建和扩建了一批大、中专师范院校。到1987年,全省共有高等师范院校10所,中等师范学校30所,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师范教育体系。采取特殊政策,定向招生,解决边境、农村地区师资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全省建立健全了以省、地(市)、县教师进修学院为主体的在职教师培训网络,通过进修培训,提高了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和胜任教学工作的能方。同时,整顿了民办教师队伍,对不合格的民办教师调离教学岗位。从1986年开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到1988年9月基本结束,共有59938名中小学教师首次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从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开始,坚持每年在全省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工作。同时,采取实际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教师队伍不断充实和加强。199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1.6万人,比1982年增加0.4万多人;中等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教师15万人,比1982年增加1.5万人;小学教师21.6万多人,比1982年增加1.1万人。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84.8%,56%和47.6%;高校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3%。
  三是大力发展基础教育。主要是抓好小学和初中九年制义务教育。1986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着重研究了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问题。同年5月召开的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规定全省各级人民政府都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7年4月,省政府批转省教委《关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报告》,提出分两个阶段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1990年,黑龙江省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全省小学入学率达99%,巩固率达97.9%,毕业率达97.5%,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取得进展,到1992年已在15%的人口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密山、富锦、勃利等市县已经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
  四是积极发展成人教育。为了在职工中培养高级专业人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准设置了一批职工大学和职工业余大学。到1985年,全省各类成人高校即达138所,在校生达12.5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374所,在校生11.8万人,相当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的2倍。自1983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大批成人获得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另有许多人获得单科结业证书。广泛组织了对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和职工等级培训。1982年至1991年的10年间,对190万名职工进行了各种短期职业技术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对青壮年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1985年至1988年,对占全省农村知识青年总数70%的202万名农村知识青年进行了各种类型的实用技术培训及各种形式的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职工和农民的文化和技术水平。大力开展了对青壮年农民文盲的扫盲工作,到1990年,黑龙江省提前6年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据1991年9月统计,10年来全省共有143.6万青壮年农民扫除文盲,全省15周岁至45周岁人口文盲率由1981年的20%下降到2.6%。因此,黑龙江省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授予“乡间扫盲奖”。
  经过建国后40多年特别是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发展,黑龙江省已经形成规模宏大的教育网。截至1992年底,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42所,在校生8.5万多人,其中在校研究生3919人,1985年培养出了第一位博士学位研究生;中等专业学校110所,在校生6.98万人;职业中学477所,在校生14.3万人;普通中学2738所,在校生176.2万人;小学16678所,在校生378万人。1983年至199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共18.5万人,其中研究生10506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共19.7万人;职业中学毕业生共43.2万人,普通中学毕业生共520.8万人;小学毕业生共676.2万人。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均已具规模。据1992年4月统计,自1986年以来,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共派出1984人出国留学,其中有904人已学成归国。全省大中专学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批人才。

  二、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一)文化事业日趋繁荣

  黑龙江省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改革文化管理体制,调整和加强各类专业艺术团体,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促进了全省文化事业的繁荣兴旺。1984年9月1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繁荣黑龙江省文艺创作的几项措施》,提出:组织和鼓励创作人员深入生活,与四化建设的伟大斗争相结合;建立黑龙江省文艺创作基金;改善文艺创作人员待遇;培养创作人才,扩大创作队伍等。这些措施的贯彻落实,充分调动了文艺创作人员的积极性,涌现出一批优秀文艺人才和文艺作品。1985年1月,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创作的广播剧《序幕刚刚拉开》,在全国首届“丹桂杯”大奖赛中,获得丹桂杯大奖。此后,黑龙江省连续三届获得“丹桂奖”,并连续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自1985年开始,到1992年已连续8届成功地举行了哈尔滨冰雪节,其间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发展,影响越来越大。1987年8月举行的黑龙江省首届天鹅艺术节以及连年举办的“哈尔滨之夏”音乐会,越办越好。
  1986年1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工作会议,提出4项改革任务:调整艺术表演团体的布局;简政放权,改革领导体制,逐步实行团(院)长负责制;扩大自主权,改革经营管理制度;繁荣创作和演出,加速人才培养。1988年9月,省文化厅受省政府委托,提出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过多年的努力,全省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专业文艺人员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黑龙江地方戏剧龙江剧日臻成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黑龙江省龙江剧实验剧院创作演出的《皇亲国戚》、《荒唐宝玉》等剧目,在多次晋京演出中受到广泛好评,其中《荒唐宝玉》在中南海演出,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称赞。该剧在香港演出也获得成功。著名龙江剧演员白淑贤于1991年获得全国第八届中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黑龙江省歌剧院演出的大型民族舞剧《渤海公主》,在1992年全国舞剧观摩演出中,获集体优秀演出奖等5项奖。1991年上半年,齐齐哈尔马戏团应邀赴德国演出,共演出172天、269场,观众达35万人次,每场演出都受到德国观众的热烈欢迎。在“92′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上,齐齐哈尔马戏团演出的《空中体操》获得金狮奖。
  1982年8月,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文化厅、文管会《关于我省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事业予以充分重视,在政策上加以引导,在资金上给予支持,扎扎实实地加强文化事业建设。黑龙江省文化设施不断加强和完善,到1992年底,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4个,文化部门所属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143个,图书馆96个,博物馆、文物机构81个,电影放映单位4432个,广播电台及发射台、转播台111座,电视台及发射台、转播台、插转台840座,全省电视人口覆盖率达84.5%。1992年全省有报纸59种,杂志280种,出版各种图书12642万册。
  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多彩。1984年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群众文化工作会议,对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作了具体部署,并奖励了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并举兴办的群众文化网络在全省逐步建立起来。同时,通过开展“扫黄”斗争,净化了文化市场,保证了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健康开展。1992年,全省有农村集镇文化中心687个,文化俱乐部8754个,民间职业剧团87个,群众业余演出团(队)548个。
  黑龙江省把组织编修地方志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1982年1月就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陈雷为主任的《黑龙江省志》编审委员会,主持省志编修和统一规划指导全省各地、各系统的史志编写工作。为了使修志工作规范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1987年8月印发了《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工作暂行规定》。这是全国第一个地方志工作规章。到1992年,《黑龙江省志》100部分志已完成大部分分志的编纂任务;大部分市、县已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同时编写出版了一批史志专著。文物考古及保护工作也取得了重要成果。1986年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五常县(今五常市)龙凤乡学田村附近发现的古人类化石,把黑龙江地区古人类的活动时间推延到距今3万年以前。1991年6月,黑龙江省考古工作者在宁安县(今宁安市)三陵乡三星村发掘三陵2号墓时,发现唐渤海国大型石室壁画,引起了海内外学术界极大关注,并被评为1991年全国10大考古发现之一。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了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并制定措施搞好文物保护工作。

  (二)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发展体育事业,努力改变本省体育工作落后的状况。1980年3月召开的全省体育工作会议,制定了迅速把体育事业搞上去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重点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搞好优秀运动队的调整、整顿工作;建设层层衔接的训练网,加速培养后备力量;积极组织竞赛,推动普及,促进提高等。1981年5月成立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黑龙江省分会。1987年7月底至8月初召开的全省体育工作会议,提出了改变本省体育工作落后面貌的安排,即:一年总体动员,三年明显改观,五年重点突破,七年全面振兴。1989年4月27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决议》,体育工作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体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竞技水平尤其是冰上运动水平不断提高,群众体育活动,日益活跃,公共体育设施逐步完善。
  黑龙江省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1992年统计,全省有等级运动员1663人,等级教练员1089人,等级裁判员2593人。在国内、国际的一些大型体育比赛中,多次获得全国冠军或世界奖牌,为本省和祖国争得了荣誉。在冰雪运动方面,竞技水平长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夏季项目的整体水平也有较大提高,其中个别项目有所突破。1982年7月,黑龙江省第五届体育运动会在哈尔滨举行,共有68人100次打破68项省纪录。同年8月,在牡丹江举行了黑龙江省首届民族体育运动会。1983年3月,第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在哈尔滨举行,黑龙江省运动员共获33枚金牌,居全国各省市区首位,男女速度滑冰总分均列全国第一名。1986年8月,黑龙江省第六届体育运动会在大庆举行,有22项成绩超过亚洲纪录,1项成绩平亚洲纪录,1项成绩超过全国纪录;有18个队107人打破73项省纪录,17人平14项省纪录。在同年9、10月间举行的汉城第十届亚洲运动会上,黑龙江省进入国家队参赛的9名运动员,有3人夺得5枚金牌,2人与队友合作夺得2项冠军,还夺得5枚银牌和2枚铜牌。这是黑龙江省运动员参加历届亚运会人数最多、成绩最好的一次。在1987年3月举行的第六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上,黑龙江省运动员有4人4队打破5项全国纪录,共获20枚金牌,金牌总数名列第一,黑龙江体育代表团还被评为精神文明代表团。在同年8月揭晓的全国首届冰雪“十佳”运动员评选中,黑龙江省有7名运动员入选。同年11月,在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上,黑龙江省体育代表团共获得13枚金牌,金牌总数列第9位;有3人创3项亚洲最好成绩,2人平2项亚洲纪录,3人破5项全国纪录,1人平1项全国纪录。1988年2月,牡丹江市运动员李琰在第15届冬季奥运会上,连续创女子短道1500米和1000米速滑世界纪录,并获得1枚金牌和1枚铜牌。这是我国选手在冬奥会上奖牌“零的突破”。1991年2月,在哈尔滨举行的第七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上,黑龙江省共派出14个代表团,占参加本届冬运会代表团总数的40%;齐齐哈尔市运动员王秀兰超1项世界纪录,创1项全国纪录,并被评为最佳运动员;另有2人2队6次创3项全国纪录。1991年9月,在肇东举办了黑龙江省首届农民运动会。1992年8月28日至9月1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体育运动会在哈尔滨举行,共有2人打破2项全国纪录;15队83人平73项省纪录,2队14人破9项省青年纪录。
  群众体育运动广泛开展。黑龙江省创建体育先进县工作成绩居全国前列,从1984年起,已有20个县(市)被评为“全省先进体育县(市)”,其中16个县(市)被评为“全国先进体育县(市)”。全省城乡已有1500多万人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其中在冬季经常参加冰雪运动的青少年即达150万人左右。仅1990年至1992年的3年间,全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就有984.5万人次。黑龙江省拥有全国规模最大、设备最完善的综合滑雪场——亚布力滑雪场及哈尔滨冰上运动基地,为开展冰雪运动提供了良好物质条件。

  三、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医疗卫生长足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十分重视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和机构队伍建设。在全省城市和乡镇先后新建和扩建了一批医院或专科医院,尤其是199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在牡丹江建立了我国第一所现代化的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在哈尔滨等中心城市的省市级医院相继设立了医疗专科中心、康复中心和急救中心等。从国外引进了一批先进医疗仪器和医疗技术,提高了疾病诊治水平。加强了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逐步建立起一支学科比较齐全的医疗卫生队伍。1992年,全省共有县及县以上医院757个,比1982年(下同)增加118个;有医疗卫生床位12.7万张,增加2.1万张;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达32.8张,增加4.9张;有医疗卫生人员23.8万人,增加4.7万人,其中医生7.5万人,增加1.9万人。农村县、乡、村三级预防医疗卫生网在全省普遍建立起来,为解决农民就医难问题创造了条件。1991年5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从思想、政策上和人力、财力、物力上向农村卫生工作倾斜,要在5~10年里,使黑龙江省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
  黑龙江省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治疾病的活动,使传染病、地方病、妇女儿童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1981年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宣布,危害全省人民健康最严重的三大地方病之一的地方甲状腺肿病,经过大规模的防治,已被基本控制。此后,全省地方病防治的重点转向大骨节病和地方性氟中毒。1984年4月,黑龙江省以“基本控制地方甲状腺肿成绩显著”而受到中央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表彰。到1985年,黑龙江省急性克山病的发病率已由历史最高年份的0.03‰下降到0.001‰;19种法定传染病的总发病率由1980年的880.7/10万下降到390.9/10万。1987年2月在哈尔滨成立了由黑龙江省克山病研究所、大骨节病研究所、地甲病研究所和地方性氟中毒研究室组成的中国地方病研究中心,主要承担全国的克、大、地、氟四大地方病的防治研究和技术指导任务。该中心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黑龙江省地方病的防治工作。1990年,哈尔滨市被评为全国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中“十佳卫生城市”之一;佳木斯市被评为全国地级卫生城市。
  积极推行卫生管理体制改革。1984年6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卫生改革座谈会,提出了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基层医院办院方向;打破部门所有制界线,建立医疗协作片,实行分级分工医疗;在已实行各种形式责任制的基础上,推行各种承包制;允许医院医务人员在业余时间有组织地开展医疗保健服务;积极扶植发展城乡各种集体卫生事业等。首先在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和密山县医院进行了院长负责制试点,然后在全省全面推开。通过改革,提高了医疗单位的科学管理水平,较好地发挥了专业人员和医院床位、设备的潜力,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98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后,省委、省政府立即召开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指示,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切实控制人口增长。同年12月召开的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提出了黑龙江省人口控制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10‰以下,到本世纪末把本省人口控制在3900万以内。1983年1月,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使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1月31日,省委、省政府颁发《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若干规定》,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常工作为主、避孕为主的原则;普遍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确实有实际问题而要求生第二胎的,必须经过审批有计划地安排。并对奖励处罚、技术指导、经费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在全省普遍建立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了对专职干部的培训和科研工作。
  1987年11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1988年4月,省政府召开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农村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并决定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市长、县长、乡长政绩的内容之一。1989年8月,省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人口目标责任制,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此后每年省政府和省计划生育委员会都与各地区行署和市政府及其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使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992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6.25‰,比1987年降低2.7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6.12‰,比1987年上升1.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13‰,比1987年降低3.87个千分点;全省总人口3608万,实现了预期目标。

  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开展“五讲四关三热爱”活动

  1982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批转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规定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2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6个单位发出《动员起来,扎扎实实抓好“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联合通知》。据此,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立即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鉴于黑龙江省地处祖国北疆,回暖较晚,有些治“脏”(清扫卫生)措施要在化冻以后才能进行的情况,省委、省政府确定将本省文明礼貌月延长到每年4月份。在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的第一天,省城哈尔滨党、政、军、民和中小学生100多万人走上街头,刨冰除雪,维持交通秩序,宣传文明礼貌活动,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1982年底,中央根据全国的经验,提出在“五讲四美”的基础上增加“三热爱”的内容,称为“五讲四美三热爱”(即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活动。此后,黑龙江省连续多年开展了“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
  在每年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之前,省委、省政府都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提出当年活动的重点。1983年2月底,省委、省政府召开广播大会,动员全民积极参加第二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要求在继续治理脏、乱、差的基础上,把开展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学雷锋和先进人物的“三优一学”竞赛作为基本内容。为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了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通过持续开展这一活动,促进了全省社会风气、村容街貌和服务质量向好的方面转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准不断提高,在全省各条战线和青少年中涌现出一批爱国家、爱集体、忠于职守、助人为乐的先进模范人物。富锦县(今富锦市)第一小学幼儿教师黄景秋就是这些先进模范人物的代表之一。她在佳木斯市进修期间,以“王敬军”的名义与佳木斯驻军某部一营干部战士通信,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献计献策,并节衣缩食,给战士寄学费、书费,千方百计帮助战士成才。1985年3月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黄景秋“青年智力拥军模范”称号,号召全省人民普遍开展向黄景秋学习的活动。
  1986年9月,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和要求。同年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五届六次全会制定了《黑龙江省“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要点》,保证了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1988年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确定从9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三文明”活动。强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点是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为黑龙江省的经济振兴创造条件。同时,在全省部分窗口行业开展了以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异成绩为内容的“四职三优”竞赛活动,涌现出以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一、哈尔滨电信局长途话务员勾艳玲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1991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大庆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验交流会,推广了大庆市“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核心,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经验。
  从1991年6月开始,在全省广泛开展了向苏宁烈士学习的热潮。人民解放军驻哈某部团参谋长苏宁,在手榴弹即将爆炸的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受到威胁的5名战友的生命安全,毅然用双手捧起手榴弹,而他自己却被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991年4月29日光荣牺牲。同年6月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苏宁烈士学习的决定》,一个学雷锋、学苏宁的热潮很快在全省展开,进一步推动了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1993年2月,中央军委授予苏宁“献身国防现代化的模范干部”荣誉称号。同年8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题词:“以苏宁同志为榜样,献身国防现代化事业。”

  (二)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1982年,合江地区结合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率先开展了以治脏、治乱、治旧、治愚、治穷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村活动。巴彦县在“五治”的基础上,总结了“五抓五治五变”的经验,即:抓思想建设,治旧变新;抓生产建设,治穷变富;抓环境建设,治脏变净;抓法制建设,治乱变安;抓文化建设,治愚变智。这一经验得到1983年召开的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的充分肯定。1984年4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活动的决议》。同年8月,省“五讲四美三热爱”委员会在双城县(今双城市)农丰乡召开现场办公会,决定在全省推广农丰乡建设文明乡的经验。要求各地要以抓经济建设一样的决心和劲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范围有了新的拓展。在农村,由建设文明村,发展到建设文明乡;在工厂企业,由建设文明班组、车间,发展到建设文明厂矿、企业;在商店,由建设文明柜台、部(组),发展到建设文明商店;在学校,由建设文明班级,发展到建设文明学校;在街道,由建设“五好家庭”、“文明院”、“文明楼”,发展到建设文明委、街、镇。在各条战线由试点发展到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并由“窗口”单位发展到社会各个领域。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内容也有了新的突破,已由单纯治理“脏、乱、差”发展到全面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由“治标”到“治本”的飞跃。1985年1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首届文明单位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总结交流了经验,表彰奖励了先进,并讨论通过了各类文明单位建设的标准、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镇的方案,以及村镇建设规划等,进一步推动了创建活动的开展。到1985年末,全省农村已有70%的村,城市已有50%左右的基层单位开展了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活动,其中有30%~40%参加创建的单位取得了显著成效。
  1989年6月13日,省政府发布《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明确文明单位是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标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单位。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规定了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从此,全省城乡精神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开始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在全省农村还开展了“讲精神文明、比科技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村”活动,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在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过程中,黑龙江省始终重视军(警)民共建共育工作。1983年7月,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并强调在共建中要牢牢掌握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提高军民共建活动的质量。经过多年的努力,黑龙江省军民共建活动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1986年8月,民政部、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总政治部联合批转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沈阳军区政治部联合报告,向全国全军推广佳木斯市军民共建共育的做法。1987年7月,黑龙江省军(警)民共建共育经验交流会召开。沈阳军区司令员刘精松,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侯捷在会上先后讲话。这次会议,对全省军(警)民共建共育工作起了重要推动作用。1992年7月,省委、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军警民共建共育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军警部队连或相当于连(公安派出所)以上建制单位,都要建立固定的共建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实际出发,搞好群众联建,以及多系统、多单位、多部队参加的区域性联网共建。通过军(警)民共建,促进了黑龙江省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培养了一批军地两用人才,促进了部队建设,也促进了军民团结,涌现出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佳木斯市、大庆市和“学雷锋的标兵”丁红军等一批先进典型。到1992年底,全省共有982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有226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有13个系统被命名为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有5个系统被命名为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标兵。

  (三)弘扬“四大精神”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创业时期形成的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和突破高寒禁区精神,是黑龙江省人民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四大精神”作为龙江风貌的集中体现,内涵十分丰富,概括起来就是:立足本职、为国争光的爱国敬业精神;不怕困难、拼搏实干的艰苦创业精神;解放思想、敢闯敢试的开拓进取精神;胸怀全局、兴国富民的顾全大局精神;不图名利、忘我工作的无私奉献精神。“四大精神”不仅过去是而且永远是建设黑龙江、振兴黑龙江、发展黑龙江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带领全省人民进行“二次创业”的过程中,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一直重视提倡发扬光大“四大精神”。
  1990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视察大庆期间,为大庆题词:“发扬大庆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他说:大庆创造的精神财富,我们应当十分珍惜。在实现四化的过程中,还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需要发扬大庆精神。铁人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精神,不仅石油战线要学习,全国的工人都应该学习,知识分子应该学习,各行各业都要学习大庆精神。江泽民同志的指示,进一步推动了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在黑龙江的发扬和光大。大庆人弘扬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走在了全省前头。为使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弘扬光大,大庆树立了1205钻井队第12任队长申冠等10个典型,在全市形成了学赶先进的浓烈气氛。多年来,大庆坚持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传统教育,培育了一批又一批“四有”新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物质文明建设。大庆油田的原油产量一直保持在年产5000万吨以上,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黑龙江垦区把弘扬北大荒精神,同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起来,积极促进了垦区的二次开发。1991年,857农场在穆棱河水严重威胁上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时刻,在投人数十万元物资顽强与洪水激战6昼夜后,坚决执行上级炸坝泄洪命令,全场13个生产队的2600多人撤离家园,麦豆绝产1.8万公顷。他们用牺牲局部为代价,使6个农场及虎林县6个镇17.3万公顷农田和16.5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免除了水害,以实际行为弘扬了“四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