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坚持改善党的领导
第五节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坚持改善党的领导
一、全面整党,端正党风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关键是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黑龙江省委始终重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为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中共十二大以后,根据中央决定和部署,黑龙江省的党组织开展了为期3年多的全面整党工作,在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省委坚持对全省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相继开展了反对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反对政治动乱、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工作,使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逐步改变了在思想政治上的软弱涣散状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队伍“四化”(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方针,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顺利地进行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新老合作与交替。结合本省实际,开展了端正党风、反对官僚主义和整顿机关风纪的工作,逐级建立了党管党、抓党风责任制,严肃查处并公开处理了一批违纪案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开展全面整党工作
1983年10月11日,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指出,目前党内在思想、作风、组织上仍然存在着许多严重不纯的问题,对党的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有效地加以整顿。这次整党的目的和要求,就是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依靠全党同志的革命自觉性,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执行党的纪律,揭露和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严重不纯的问题,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提高全党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更加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整党的任务就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10月27日至11月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整党决定,全面完成我省整党任务的决议》和《关于全省整党工作方案》。会议确定了这次整党的基本任务、基本步骤和基本方法。全省整党分三期进行,每期一年。每期整党分五步进行:第一步做好准备;第二步学习文件,系统教育;第三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四步组织处理,党员登记;第五步思想、制度和组织建设。会议决定成立省委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由省委书记李力安担任主任。
第一期整党是从1983年12月初正式开始的。参加这期整党的有省级各领导班子和省直机关。12月3日,省委召开省级机关整党动员大会,李力安在报告中强调,搞好省级机关的整党,是搞好全省整党的关键,必须高标准地把整党搞好。会后,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各单位党组织即开展学习整党文件,进行系统教育。省委常委在学习中密切联系实际进行了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带头进行检查,既检查了个人在思想、政治路线和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在党性、党风和党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检查了省委常委集体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省委常委进行了集体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1984年5月19日,省委召开省直机关整党对照检查动员大会,李力安强调要切实保证对照检查的质量。他代表省委检查了在农村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问题上以及其他工作方面存在的缺点和错误。6月6日至10日,省委召开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听取并评议了省委常委整党的集体对照检查和省委书记李力安,省委副书记陈雷、陈俊生、侯捷的个人对照检查。6月18日,省委印发了《省委常委整党集体对照检查》,传达到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广泛征求意见。到1985年2月上旬,全省第一期整党工作结束。
第二期整党工作是分两批进行的。第一批从1984年11月开始,参加整党的有地市级机关,包括部分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农场管理局、林业管理局和省直所属企事业单位等。1985年3月20日至22日,省委召开第二期整党工作会议。要求第二期整党的单位,要在全面完成整党的四项任务的同时,重点突出纠正新的不正之风,主要是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滥发奖金、实物,滥涨物价,倒卖紧缺物资,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等。强调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3月29日,省委发出通知,要求集中一段时间对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共产主义理想、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第二期第一批整党的各单位,都把这一教育列入了学习内容。6月3日,省委召开县级整党工作会议,部署第二期第二批整党工作。参加这批整党的主要是县级机关和县级企事业单位。这批整党,除加强党性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外,还认真开展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清除派性,核查“三种人”(即“文革”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调整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等工作。到当年底,全省县级整党工作结束。
第三期整党从1985年底开始,主要在农村乡镇、基层单位和街道进行。11月24日,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发出通知,提出农村整党工作的具体要求:第一,努力提高党员对党的根本宗旨的认识;第二,进一步正确认识党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经济的各项政策;第三,认真处理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第四,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1986年1月18日至20日,省委召开全省乡级整党工作会议,要求坚持高标准,起好步,迅速打开乡级整党工作的新局面。省委书记孙维本在会上作了《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讲话。到1986年9月,全省乡级整党工作结束。从当年11月开始,进行了村级整党。参加这批整党的有行政村、国营农场生产队党支部16897个,党员32.8万名。1987年3月,村级整党工作圆满结束。至此,历时3年零4个月的全省整党工作全部结束,基本完成了中央规定的整党任务。
(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党内不正之风有所滋长。纠正不正之风就成为党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进行全面整党之前,黑龙江省就开始了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工作,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之后,省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纠正特殊化、走后门、多吃多占以及在分房、建房、招干转干、“农转非”方面以权谋私“卡脖子”等不正之风。在整党工作中,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又着重清理纠正了新出现的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等不正之风。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均按照政策,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分别情况,该退的退,该纠的纠,做到了坚决彻底,不留尾巴。经过整党,黑龙江省的党风得到好转。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党内不正之风仍然不断滋生,有些方面还相当突出。因此,在整党结束之后,中共黑龙江省委根据中央要求继续抓了端正党风的工作。
1986年1月3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省直机关干部大会,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端正党风“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努力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3月10日至14日,省委召开端正党风工作会议,确定了1986年全省党风工作的目标,要求各地都要公开处理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要彻底查办。1987年3月20日至23日,省委再次召开端正党风工作会议,提出本年工作的任务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支持和保证改革;继续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党员素质;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党内监督。9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机关反对官僚主义、整顿机关违纪案件处理大会。会上宣布对省直机关犯有严重官僚主义、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错误的厅、处、科级党政干部,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为了制约和防范党内不正之风的滋生,中共黑龙江省委重视加强制度建设。1986年7月24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用公款请客送礼吃请受礼的规定》。1988年8月2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共有8条:(1)严禁经商、办企业;(2)严禁弄权勒卡、索贿受贿;(3)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4)严禁奢侈浪费;(5)严禁在住房上谋私;(6)严禁违反人事制度;(7)严禁滥发实物和补贴;(8)严禁违反外事纪律。9月3日,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深化改革和加强法制建设,切实加强党内外监督,严格查处不廉洁案件。1989年6月,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党风和政风建设责任制试行规定》,提出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党政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中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纪,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并管好自己的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7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对违法、违纪的7名厅局级干部进行法纪处理,在干部中引起很大反响。
同时,加强对党风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1987年9月,省政府设立监察厅,之后各行署和市、县政府相继设立了监察局,从组织上保证了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廉政情况的有效监察。从1989年7月开始,省监察厅陆续聘请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各界人士作为特约监督员,参与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1990年2月,省委、省政府组织了由19名省级干部带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大学教授、研究生参加的18个工作组,分别下到各市地和省直厅局,对党风政风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惩治腐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为稳定经济、稳定政治、稳定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加强对党风情况的检查监督,省委还成立了由离退休的厅局级干部、省民主党派负责人和省直机关干部共96人组成的省委党风巡视组。对发现的严重违法乱纪案件,省委、省政府都及时进行了公开处理,进一步教育了党员和干部,也在群众中引起了震动。
从1990年下半年开始,根据省委部署,在全省重点抓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1990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座谈会,提出要打一场围剿弄权勒卡歪风的攻坚战。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税务、工商、铁路、交通、邮电、金融、人事、卫生、教育及法院、检察院等行业和部门,经常进行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特别加强了对这些行业和部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1991年11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通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政勤政意识和服务基层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行业风气出现好转势头,涌现出一批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全省严肃查处了一批带有行业特点的违法违纪案件,共立案5231件,涉及6217人;已结案4316件,涉及504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1670人,给予政纪处分的2812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746人。各地对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进行了认真清理,已纠正处理这类问题达8万多件。会议提出,下步转入专项清理纠正阶段,着重解决公款大吃大喝、干部人事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和收礼受贿3个问题。为此,省委、省政府于12月26日召开全省电话会议,公布了3项有关规定,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大吃大喝的暂行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纠正干部、人事工作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和省纪委、省检察院、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党政干部送礼行贿接礼受贿的规定》。1992年7月,省委、省政府又提出抓好6个专项治理,其中包括:整顿汽车维修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行贿受贿、偷税漏税问题;整顿“农转非”中的不正之风;整顿生产、经销商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整顿安装电话难、维修电话难问题;整顿农电供管中的问题,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整顿铁路运输中以车谋私、以票谋私和野蛮待客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全省普遍展开,使这些关系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程度不同的解决。
二、加强县以上领导班子建设
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解决好领导权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要聚精会神地搞好经济建设,关键也是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黑龙江省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全面正确地理解和贯彻党的干部“四化”方针;摆正组织路线与政治路线的关系,坚持领导班子建设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使各级领导班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认真贯彻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不断改进干部工作,把功夫下在选准人用准人上;不断解决重组织调整轻思想作风建设的问题,把思想作风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根本措施来抓,大力培养和提高各级干部;不断深化干部、组织制度改革,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制度保证。通过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黑龙江省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年龄、知识结构趋向合理,多数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从1982年10月开始,根据中央部署,黑龙江省对“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进行了认真清理工作。全省共列核查对象5275人,其中被定为“三种人”的26人,被定为严重错误的360人。对这些人都作了组织处理。1983年,省委明确提出,要认真做好干部考察了解工作,在选拔使用干部时,要把好政治关、年龄关、文化关。对于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的,政治素质差的,不能委以重任;对那种德才平庸的“老好人”也不能提拔重用。并提出,今后凡要选拔进领导班子的干部,在考察过程中都要搞民意测验,这要形成一种制度。
1983年,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精简干部,省委对县以上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进行了调整,选拔了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调整结束后,全省县以上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由57.3岁下降到52.5岁,其中50岁以下干部由原来的5%上升到2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由原来的11%提高到26%。其中,地、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54.8岁降到48.5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由10.9%上升到43.3%。县(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46.9岁下降为43.3岁,其中45岁以下的占一半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49.1%。1984年底到1985年,结合整党先后对宣传、文教、新闻、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及省直部门和地市县以上领导班子又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经过调整,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195个厅局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2.12岁下降到50.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42.99%上升为56.1%;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由调整前的15.38%上升为32.4%。
在调整领导班子的过程中,注意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四化”方针,尤其重视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实践,注意把能够为人民服务,为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干部选拔上来。一方面大胆放手起用年轻干部,另一方面妥善安置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干部。在文化方面,把文凭同实际能力结合起来考虑;在年龄上注意形成老中青梯次结构。同时,突出调整好主要领导干部这一重点,注意首先选好、配好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坚持实行干部能上能下,不搞“终身制”,对不适应、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从1986年至1990年,省委通过对干部进行组织考察、民主评议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考核,调整了820名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其中地厅级干部29名,县处级干部791名。在被调整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中,正职改任副职的79名,副职降级安排的240名,调出领导岗位平级安排其他职务的242名,改作专业技术工作的85名,免职培训或下派基层锻炼的23名,经本人申请批准辞去领导职务的37名。
在1988年5月召开的中共黑龙江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省委书记孙维本在报告中提出,要按照“充实、提高,适当调整,注意稳定”的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强调要把那些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及时选拔到各级班子中来,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要坚持以实绩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以实绩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主要依据。省六次党代会之后,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改革和建设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同时,也存在着对主干线主要领导干部相对稳定注意不够的问题。
1990年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全省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了几年来领导班子建设的经验,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研究了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提出从四个方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第一,坚持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统筹调整配备领导班子;第二,在提高干部素质上下功夫;第三,从严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第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的领导。会后,对各级领导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干部培训工作全面展开,选派了大批中青年干部到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为县市区乡领导班子配备了懂科技的副职,组织县乡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等,使各级班子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
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与平息“六四”政治风波
(一)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正确决策,迅速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集中主要精力领导全省的经济建设,同时坚持以改革开放推动整个社会前进。在思想政治领域,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认真开展真理标准讨论,逐步打破“左”的思想的长期禁锢,使人们的精神获得解放,呈现出空前活跃的景象。从总体上看社会思潮的主流是健康的,但是,在新形势下,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消极作用和国际大环境里某些不利因素的影响,黑龙江省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也出现了一股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其核心就是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企图动摇社会主义制度。在文艺界,有人将加强党的领导和提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视为“横加干涉”,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套在文艺工作者头上的“紧箍咒”,有的人甚至公开批判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有的文艺刊物曾发表了有政治倾向错误的作品。在理论界,有人宣扬“马列主义过时了”,“社会主义制度不如资本主义制度优越”等。在新闻界,有人鼓吹“新闻自由”,“自由办报”,企图削弱或摆脱共产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在出版部门,管理也有放松,致使一些不健康甚至有严重政治错误的书籍出版。在高等学校,由于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和疏于管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在少数师生中蔓延,有的以“民主斗士”自居,有的教师甚至在课堂上公开诋毁马列主义,散布错误言论。黑龙江省的自由化思潮不仅得到国内其他省市某些自由化代表人物的鼓动,而且得到国外、境外反动势力的支持和煽动。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蔓延,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针对这些问题,中共黑龙江省委根据中央部署,采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措施,组织领导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
1981年8月11日,中共中央转发邓小平、胡耀邦等关于思想战线问题的讲话,指出对于那种要脱离社会主义轨道、脱离党的领导、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社会思潮,要进行严肃的正确的批评和必要的恰当的斗争。10月2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政治思想工作会议,对全省思想战线存在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和领导涣散软弱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把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1982年10月21日,省委召开四届六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决议》。1983年8月,省委召开全省职工政治思想工作会议,要求必须提高对思想政治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注意解决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倾向,切实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工作结合起来去做,保证社会主义经济顺利发展。
1983年10月12日,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10月27日,省委召开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了邓小平讲话精神,提出了清除精神污染工作的总要求,即:态度要坚决,政策要分明,办法要稳妥。11月1日,省委宣传部召集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会,就清除和抵制精神污染问题进行座谈。会议确定,各单位要在深入学习文件、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组成有领导干部和群众参加的检查小组,对几年来发表的文章、作品,上演的节目,所作的讲课、表演,普遍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清理。整顿好报纸和刊物,对那些荒诞淫秽和低级下流的音像制品,黄色书刊、小报、图片、扑克和“手抄本”等,坚决予以取缔。会后,清除精神污染工作在全省陆续开展起来,封禁销毁了大批黄色淫秽制品,净化了社会空气。对有严重政治错误倾向的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自觉总结经验教训,尽快地回到党的正确立场上来。
1986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讲民主不能离开四项基本原则》的评论员文章。针对上海部分学生上街游行和一些人在民主问题上的模糊和错误观点,强调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1987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元旦献辞。1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社论,指出,几个城市少数学生上街游行,是几年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而我们的一些同志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的结果。1月中旬,中共黑龙江省委连续两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央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方针政策,分析本省政治、经济形势,对如何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斗争作了具体部署。会议强调,要在全省干部群众中开展一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4月8日至10日,省委召开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省委书记孙维本在讲话中强调,要全面准确地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坚决健康持久地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根据中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正面教育。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使这场斗争未能坚持下去,一度收敛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重新泛滥起来。党风、社会风气趋于恶化的情况以及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极少数领导干部中滋长的相当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降低,也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热衷于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便趁机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攻击。他们借政治体制改革的名义发表他们的政治主张,要求取消四项基本原则,“全盘西化”,实行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这时,国外敌对势力也加紧对中国推行和平演变战略,使国内那些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受到鼓舞。1988年末至1989年初,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活动更加频繁,他们在北京等几个大城市举行要根本改变国家制度的政治集会、政治上书等活动,逐渐形成了一种政治势力。充满希望的改革面临夭折的危险。一场动乱正在酝酿之中。
(二)平息“六四”政治风波
198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因病在北京逝世。广大群众以各种方式开展悼念活动。北京极少数人借机制造谣言,煽动群众冲击中南海新华门,并占领天安门广场和非法游行示威。他们还成立非法组织,提出一系列带纲领性的政治要求,并把动乱推向全国,明显地表现出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的尖锐对立,已经严重地危及了国家的安全。
4月26日,《人民日报》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的决定和邓小平的讲话精神,发表题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的社论,明确指出,自4月15日以来各地发生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是一次动乱,其实质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社论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坚决迅速地制止这场动乱。4月29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省直部门负责干部大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理智思考,明辨是非,团结一致,高举安定团结的大旗,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维护宪法,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维护大局,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同日,省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就维护安定团结大局问题举行了座谈。为了疏导学生,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省委副书记、省长邵奇惠和省暨哈尔滨市其他领导人一起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同学生对话,就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与400名学生进行了座谈。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积极疏导下,在一些学生中存在的对立情绪逐渐缓解。
5月13日,北京非法学生组织“高自联”煽动学生到天安门广场绝食,并长期占据天安门广场。由于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头面人物的策划,加之舆论的错误导向,天安门广场的非法活动很快波及到黑龙江省。5月14日晚,哈尔滨部分高校的学生到省政府门前静坐请愿。邵奇惠省长等出面劝说学生撤离返校。15日,黑龙江大学1000名学生和青年教师上街游行,声援北京绝食学生。哈工大、哈建大、哈师大和哈船院等19所院校的部分学生和青年教师陆续加入游行请愿行列。16日,省城上街游行的大学生达万余人。17日晚,邵奇惠等到黑龙江大学看望教师和学生,并同他们座谈对话,希望他们听从党和政府的号令,自觉遵守法制,维护安定团结大局。18日,哈尔滨3万名学生和教职员工以及部分新闻工作者、科技人员上街游行,继续声援北京绝食学生。同日,孙维本、邵奇惠等到省政府门前,对静坐的学生进行耐心地劝说和疏导工作。经过省领导的劝说,在省政府门前静坐绝食的100多名学生于19日全部返回学校。20日,哈尔滨各高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在此期间,省政府领导还深入到工厂了解工人思想情况,同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领导共同研究维护省城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问题,并召开省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本省学潮情况,要求保持省政府机关的稳定。
北京的动乱在继续发展,形势相当严峻。5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首都党政军干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发表讲话,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和衷共济,团结一致,立即行动起来,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制止动乱和稳定局势作出贡献。5月20日,国务院发布命令,为了制止北京发生的严重动乱,决定从即日10时起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同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召开党政领导干部会议,号召全省人民团结起来,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23日,省委、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负责人集体学习李鹏总理重要讲话,表示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所发生的严重动乱所采取的正确决策和果断措施。5月26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坚决禁止学生冲击铁路、强行乘车进京的通知》,要求坚决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劝阻强行乘车进京的学生。
6月3日,北京的动乱发展成为反革命暴乱。4日凌晨,戒严部队进驻天安门广场,平息了反革命暴乱。但由于蓄意制造动乱的人仍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组织煽动,因此从4日开始,哈尔滨市又出现大批学生上街游行,并在主要街道设置路障,造成交通堵塞,有些大专院校学生还在企业门口发表演讲,阻止工人进厂上班,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问题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邵奇惠等立即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研究部署解决的措施。6日,哈尔滨市政府发言人发表谈话,希望并要求社会各界包括广大学生,同政府一道清除路障,并希望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稳定大局,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紧急通知》。到9日,哈尔滨市交通和生产秩序开始恢复正常。
6月9日,邓小平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10日至1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邓小平讲话精神,决心坚定不移地与中央保持一致,继续稳定本省局势,夺取当前斗争和各项工作的新胜利。此后,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也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邓小平讲话精神。6月17日,省委、省政府和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召开省暨哈尔滨市党政干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进一步稳定本省局势,把建设和改革继续推向前进。省委书记孙维本讲话指出,哈尔滨等部分地区社会秩序一度出现过某些混乱。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稳定了全省的政治局面。他代表省委、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向两个月来战斗在反动乱、稳定黑龙江第一线的公安干警、武警指战员表示亲切慰问。
平息动乱之后,黑龙江省立即明令取缔了动乱期间成立的非法组织,清查了参与制造动乱的人员。6月15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缔非法组织的通告》,宣布“哈尔滨高校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即“哈高联”)、“哈尔滨市工人自治联合会”(即“工自联”)、“市民声援团”(即“民声团”)和“敢死队”等组织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对参加动乱、暴乱的人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了相应的处理。
四、中共黑龙江省第五次、第六次代表大会
(一)中共黑龙江省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3年7月22日至27日,中共黑龙江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出席大会代表645人,候补代表61人,代表全省129.9万名党员。会议主要议程是:根据中共十二大精神,总结中共黑龙江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讨论确定今后5年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中共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和新的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委书记李力安代表中共黑龙江省第四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加强党的建设,坚持进行改革,全面开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自省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定了进一步建设以商品粮为重点的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农业基地,以食品、纺织为重点的轻工业基地,以营林为基础、木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林业基地,以煤炭、石油为重点的能源和化工基地,以机械、建材为重点的重工业基地的发展方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果,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人民生活有了改善。平反了冤假错案,落实了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和统战政策。健全了社会主义法制,从重从快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揭露和处理了一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加强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社会风气、党风有了明显好转。报告提出今后5年的总任务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进行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党风根本好转,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把黑龙江省建设成为政治安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的巩固边疆。
大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由58名委员、1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由46名委员组成的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的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7月27日至28日,中共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和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力安、陈雷、陈俊生、侯捷、张向凌、王斐、李根深、靖伯文、王玉生、赵兴元、朱典明、王耀臣为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务委员会委员;李力安为省委书记,陈雷、陈俊生、侯捷为省委副书记;杨易辰为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主任,陈剑飞、王路明、解云清为副主任;章林为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共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省委、省顾委、省纪委领导成员的变动情况如下:1984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陈俊生调全国总工会工作,免去其黑龙江省委副书记职务。1985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李根深、陈云林、刘成果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同年5月5日,中共中央决定,周文华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免去陈雷省委副书记职务;陈雷任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张向凌、章林任省顾委副主任,免去杨易辰省顾委主任,陈剑飞、解云清省顾委副主任职务;王斐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章林省纪委书记职务。同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决定,孙维本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免去李力安省委书记职务。1987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免去刘成果黑龙江省委副书记职务。
(二)中共黑龙江省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8年5月31日至6月5日,中共黑龙江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出席大会代表628人,代表全省151万名党员。会议主要任务是:遵照中共十三大精神,回顾和总结中共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5年来的工作;讨论今后5年的任务;确定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提出进一步加快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方针;制定在改革和开放中如何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的措施;选举新一届省委、省顾委、省纪委组成人员;动员全省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全省人民,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开拓前进,为建设繁荣、民主、文明的黑龙江而奋斗。
省委副书记侯捷致开幕词。省委书记孙维本代表中共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振兴黑龙江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分为4部分:(1)5年工作的回顾;(2)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构想和战略措施;(3)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4)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报告提出,今后5年黑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是:依靠科技教育,深度开发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坚持南联北开,注重经济效益,保证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报告提出了今后5年的10大目标,其中包括全省社会总产值每年增长6.9%,国民收入每年增长6.5%,经济实力有明显增强;城乡人均收入有较大增长等。
大会选举产生了由44名委员、13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黑龙江省第六届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的新的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由29名委员组成的新的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6月6日,中共黑龙江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省委领导机构,马国良、马春娃、王海彦、孙维本、李根深、陈云林、周文华、侯捷、戚贵元、谢勇(以上以姓氏笔画为序)为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孙维本为省委书记,侯捷、周文华、王海彦为省委副书记。全会批准了省顾委、省纪委分别选举产生的新的领导机构,王路明任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张向凌任省顾委副主任;谢勇任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共黑龙江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省委、省顾委、省纪委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如下:1989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调侯捷到水利部工作,免去其黑龙江省委副书记职务;任命邵奇惠为黑龙江省委副书记。1990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免去谢勇的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同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王海彦任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黑龙江省委副书记职务。1991年1月26日,根据中共中央通知要求,省委六届七次全会通过决议,将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改为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小组,张向凌任组长。同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马国良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1992年8月,中共中央批准,田凤山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同年12月,中共中央批准,单荣范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免去周文华黑龙江省委副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