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抓住有利时机 加快经济发展
第三节 抓住有利时机 加快经济发展
一、加强农业强省建设,全面壮大农村经济
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提出,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中共十四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把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由原来的,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调整到8%至9%,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迈上一个新台阶。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的李鹏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后5年国民经济争取再上一个新台阶的任务。
根据上述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上新台阶总体方案》,并经1992年11月召开的省委六届十次全会讨论通过。根据《方案》规定精神,省长邵奇惠代表省政府向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加快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各项具体任务,并获得大会批准。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黑龙江省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实现了上一个新台阶的目标。1993年至1996年的4年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幅分别达到7.6%,8.7%,9.6%和10.5%,年均增幅为9.1%,增速在全国的位次由1992年的第30位上升为1996年的第18位。1993年至1996年的年均增速,比1979年至1992年的年均增速高2.3个百分点,比1952年至1978年的年均增速高6.8个百分点,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
黑龙江是农业大省,经济快速增长的潜力主要在农村。中共十四大以后,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积极推动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进程。1992年至1993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的思路,即实现农业生产“高产、高效、优质”的目标。1994年底,省政府主要领导在认真分析省情、充分借鉴省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就实施农业产业化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提出了全省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对策,明确了黑龙江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坚持大农业的思想,走产业化的路子。1995年初,省政府制定了建设农业强省的规划,系统地提出了建设农业强省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主要是:把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环节;把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作为建设农业强省的根本途径;把发展粮食、畜牧业、乡镇企业作为建设农业强省的三个战略重点;把基础建设、科教兴省和增加投入作为建设农业强省的基本保证;把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作为建设农业强省的根本动力。1995年7月31日至8月2日召开的中共黑龙江省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把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建设成农业强省的决定》,提出了农业强省的指导思想、目标、途径和措施。这一决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了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1996年,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1951.6亿元,比1992年增长2.1倍,年均递增33%。
(一)坚持抓紧粮食生产,不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粮食生产是黑龙江省的优势产业,提高粮食产量也是中央的希望所在。为此,省委、省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始终抓住粮食生产不放松。全省粮食生产连年获得丰收,粮食产量先后登上250亿公斤和300亿公斤两个大台阶,1994年达到257.9亿公斤,1996年达到304.7亿公斤,粮食产量在全国的位次由1992年的第7位上升到1996年的第5位。期间,坚持走“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增加总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的路子,按照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律不断调整种植业结构,逐步扩大水稻、玉米、大豆等高产高值作物面积。1996年,全省水稻播种面积为110.9万公顷,比1992年增加33.1万公顷,增长42.5%;产量为636万吨,增加259.4万吨,增长68.9%。玉米播种面积为266.6万公顷,增加50万公顷;产量为1445万吨,增加40.2万吨。1993年至1996年,大豆平均播种面积为261.2万公顷,比1992年增加45.2万公顷;年均产量为464.4万吨,比1992年增加115.3万吨。而小麦播种面积则由1992年的161.5万公顷调整为1996年的123.6万公顷,产量由424.8万吨减少到329.5万吨。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96年平均每亩耕地农业总产值(按1990年价格不变价)为194元,比1992年增长23.5%;粮食亩产水平由1992年的232.5公斤提高到1996年的260.5公斤,亩产增幅达到12%,年均递增2.9%。
同时,合理调整了农、林、牧、渔各业比例关系以及农业与非农产业的比例关系,尤其是注意大力发展以生猪为重点的畜牧业和乡镇企业,并取得显著成效。1996年全省肉类总产量达到168.5万吨,比1992年增长1.1倍,年均递增20.6%,肉类生产已基本实现自给有余。禽蛋产量达到95.1万吨,比1992年增长1.1倍,年均递增20.6%。1996年末,大牲畜存栏742.2万头,猪存栏1281.2万头,羊存栏567.5万头,分别比1992年增长82.9%,67.8%和83.9%;畜牧业产值达216.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2年增长1倍,年均增长19.4%,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2年的23%上升到1996年的27%,初步确立了畜牧业作为农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期间,林业、渔业也得到迅速发展。1996年水产品产量达29万吨,比1992年增长62.9%,年均递增14.2%;林业产值达16.8亿元,比1992年增长45.9%,年均递增9.9%。经过调整,全省农、林、牧、渔各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由1992年的71.6%,3.6%,22.5%和2.3%,调整到1996年的69.3%,2.1%,26.9%和1.7%。期间,全省非农业总产值以年均54%的速度递增,增速为农业总产值的5.6倍。
黑龙江省乡镇企业起步晚、基础差、产业层次低,是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中共十四大以后,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1993年4月和11月,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两次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对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进行动员和部署,决定从1994年开始在全省大力实施乡镇企业“跨越工程”。1994年8月和1995年9月,省政府先后两次发出《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为保证乡镇企业“跨越工程”目标的实现,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1995年8月省委作出的《关于把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建设成为农业强省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建设农业强省的战略重点,坚持短平快与高精尖、大高外相结合,多轮驱动,多元发展。1996年提出,“九五”期间发展乡镇企业要走“普遍发展、重点提高、骨干崛起、规模推进”的路子。这些举措,使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并已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1996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190亿元,比1992年增长4.1倍,平均每年递增49.9%;乡镇企业营业收入1297亿元,净利润68.6亿元,实缴税金16.2亿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5倍,3.7倍和1.2倍。全省乡镇企业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已有10家,超亿元的县(市、区)已有44个,并出现50个亿元村。
(二)建立农副产品基地,提高农业商品率
1994年2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建立巩固农副产品基地加速精深加工工业发展的报告》。要求突出优势,合理布局,建立稳固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在建设中要坚持谁定点、谁扶持、谁收购产品的原则。经过几年努力,在全省重点培育了粮豆薯、乳肉革、糖麻烟、瓜果菜、林产品、水产品、中药材、山特产、建筑材料、草苇等10类主导产业,使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到1996年,专业化生产基地已达1000多个。例如,呼兰肉鸡、海伦和望奎生猪、安达蔬菜、兰西亚麻、讷河马铃薯、依安白鹅、双城乳品、尚志山野菜、饶河黑蜂、伊春木制品、木兰肥牛等,都已初步形成区域经济优势。农业商品率明显提高,1996年农林牧渔业商品产值达576.1亿元,比1992年增长2.2倍,年均递增34.2%。其中农业和牧业的商品率分别达到70.7%和75.3%,比1992年分别高出10.9和3.4个百分点。期间,加强了农副产品批发网络和农贸市场的建设,1996年全省有农村集市1035个,比1992年增长5.8%;年成交额77.8亿元,增长2倍,年均递增31.8%。在集市交易中,农副产品尤其是粮油、肉禽蛋、蔬菜交易异常活跃。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业综合开发
黑龙江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当脆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为了从根本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稳产高产,省委、省政府重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要坚持“巩固提高、加快发展、挖潜配套、强化管理、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和“除害与兴利、抗旱与灌溉、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方针。在抓好现有水利工程维修改造的同时,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防洪、灌溉、除涝、蓄水、引水、发电的水利工程。1996年,省政府明确提出农田水利建设要突出五个战略重点:一是搞好西部地区以打井为重点的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二是搞好三江平原地区以除涝为重点的农业开发区水利建设;三是搞好松花江、嫩江等主要江河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四是搞好以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五是搞好以黑龙江、牡丹江流域为重点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1992年至1996年,全省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94.9亿元,省政府安排专项抗旱经费5200万元。西部地区新打各类机井23.9万眼,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0万公顷。1996年,全省江河堤防长度和防护面积分别比1992年增长6.3%和6.4%;水库容量增长6.3%;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失面积的比重和治理盐碱地面积占盐碱地面积的比重,分别达到56.7%和33.6%,比1992年分别提高5.7和0.1个百分点;机电排灌面积增长97.2%。
认真搞好以土地资源的治理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自1988年国家批准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到1995年,开发区域已由三江平原发展到松嫩平原,进而向黑河、大兴安岭及其他地区延伸,涉及到69个县(市、区)和102个国营农牧场。截至1996年底,全省共开发项目903个,累计投资34.9亿元,先后改造中低产田145.6万公顷,开荒27.4万公顷,改良草场16.9万公顷,植树造林19.4万公顷。1996年,形成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9.1亿公斤,占黑龙江省同期新增粮食总量的45.4%;同时,油、糖、肉、蛋、鱼等农副产品也都成倍增长。农业开发投入产出比达到1:3.1,农民人均收入比开发前增长1.18倍,开发区比非开发区农民人均收入高14.2%。
“八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嫩江—三江平原低产地农业综合发展研究,5年累计获直接与间接经济效益28.54亿元。到1996年底,三江平原三期开发任务和松嫩平原二期开发任务均已完成。在开发中建立了以农户为主,国家、集体、社会、外资为辅的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开发规模不断扩大。1994年末开始的“五荒”资源转让开发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1996年6月末,全省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联合开发等多种形式转让“五荒”资源达113万公顷,占全省可开发“五荒”面积的37.1%,已投入开发治理资金5亿多元,投工1.9亿个,开发治理面积75.6万公顷,占“五荒”转让面积的66.9%。特别是穆棱县拍卖“五荒”搞好治理开发的经验,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国家有关部门于1994年6月专门在穆棱召开现场会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各地坚持开发与治理并重,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结合。拜泉县在农业开发中坚持抓生态建设,大搞植树种草和小流域治理,在1995年大旱之年仍获得了农业丰收。省政府及时总结推广了拜泉的经验。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资源开发进程,省政府还推广了绥化市组织农民和城镇职工搞异地开发的经验。1996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黑龙江省草原资源承包开发和水面资源承包开发两个实施方案。通过开发,使林地面积增加,水面、草原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既改善和保护了生态环境,又提高了经济和社会效益。1996年全省耕地面积达到917.5万公顷,比1992年增加27.5万公顷。1992年至1996年全省造林面积累计18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92年的39%提高到1996年的41.9%。
(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中共十四大以后,黑龙江省加大了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力度,把农业开发、科技开发和智力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使之成为农村经济不断增长的主要措施。在作物种植方面采用新的耕作技术,选育优良品种,特别是在大豆重迎茬攻关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使大豆单位面积产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高。在农科教结合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1996年4月19日,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科教兴农、农科教结合实施要点》,强调要抓点带面,搞好典型示范,推进全省农科教结合工作。省里重点协助国家抓好齐齐哈尔国家级农科教结合联系地区和24个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县(市),各地、市、县也都建立了自己的科教兴农和农科教结合示范区,动员科技人员进入农村主战场。同时,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1993年3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实施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绿色证书)制度的暂行规定》,使农村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到1996年,全省共有近3万名农民获得了“绿色证书”。1996年4月,黑龙江省首次评定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称,128位农民成为高级技师。科技的进步推动了农业的发展,1996年全省科技进步因素在农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达到42%,比1994年增长4个百分点。
二、搞好工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迅速增长
黑龙江省是一个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是长期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作了一些必要的调整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这些调整还只是适应性调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工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工业的整体经济效益仍然不明显。为彻底摆脱困境,必须适应市场需要,对工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为此,省政府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于1995年制定了全省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简称“15116”工程,内容包括:发展电站成套设备、大重型机械设备、子午线轮胎、工量具、轴承、机制纸、建材、亚麻纺织、林木产品、特种钢和铝型材等10大产品基地;培育汽车、电子、石化、医药和食品5大新兴支柱产业;组建和完善10大企业集团;重点改造100户大中型骨干企业;培育60个名牌拳头产品。1996年,这些调整任务被纳入黑龙江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在实施过程中,省政府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加大对老工业基地和老企业的技术改造。同时,还关停了一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亏损严重、扭亏无望及不符合调整方向的企业,并制止了新的重复建设。到1996年底,列入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计划的486个技术改造项目,已启动313项;其中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96项,已启动61项;计划投资额110亿元,已完成36.2亿元。围绕“九五”期间10大产品基地、5大支柱产业的新建项目总投资612亿元,比“八五”期间增长了1倍。这些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年新增产值769亿元,利润116亿元,税金77亿元,创汇11.2亿美元。已开工建设的重大技改项目包括:东北轻合金加工厂与以色列UDI公司合资建设年产12万吨高精度铝板、带材生产线,佳木斯工农玻璃厂日产30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大庆石化总厂35万吨扩大到48万吨乙烯生产装置,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特殊钢50万吨、合金钢材45万吨生产线,佳木斯造纸厂第二期8.5万吨牛皮箱板纸装置等。1992年至1996年,全省技改投资总额达611亿元,新增销售收入784亿元,利润85.4亿元,税金63.7亿元。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1054项。黑龙江省已有龙涤、哈药、黑化等组成的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现代化大型企业群体。
从1993年开始,启动对4个煤矿城市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到1996年底已初见成效。鸡西市原来一直搞“煤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中共十四大以后实施了多元发展经济战略,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全市非煤产业与煤产业产值比例由1986年的4:6调整为1995年的6:4。在煤产业处于困境的情况下,全市经济稳定发展,199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提前4年实现翻两番,地方工业产值已占工业总产值的60%。
随着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涌现出一大批大中型股份制和私营及“三资”企业,并组建了一批大型集业集团。截至1996年底,全省已拥有“三资”工业企业670户,从业人员7.6万人,实现工业总产值80.8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4%;个体私营工业已发展到11.5万户,实现工业总产值225.2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9.5%,其发展速度远高于国有工业和集体工业。
在抓好工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坚持不懈地抓了地方国有工业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省政府针对整个工业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一直把扭亏增盈列为全省的第一号任务,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负责人都要把扭亏抓到手上,做到天天算账,月月总结,季季报告,不能有丝毫松懈。从1993年起,省政府每年都召开全省企业管理和扭亏增盈工作会议,在全省推广了哈尔滨橡胶厂等一批学邯钢、抓管理、促扭亏的典型经验。到1996年末,全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的亏损面和亏损额分别比上年下降了12.9和13.1个百分点。
随着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扭亏增盈工作的推进,黑龙江省工业发展速度加快,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92年至1996年的5年间,前两年工业总产值平均增幅为6.4%,后3年平均增幅达到14.3%。1996年全部工业总产值完成2374.2亿元,比1992年增长59.3%,年均增长12.4%,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发展时期。工业经济规模扩大,经济实力增强。截至1996年末,全省拥有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15.1万个,比1992年增加3.1万个,其中产品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184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143.4亿元,比1992年(下同)增加近1倍;固定资产净值1291.1亿元,增加70%;流动资产1305.7亿元,增加86%。部分主要产品产量在全国占重要地位,其中原油产量居全国第1位,天然气居第2位,食糖居第4位,乙烯、植物油居第5位,原煤、工业锅炉居第6位。
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扶植非公经济
邓小平南巡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以后,黑龙江省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大胆解放思想,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以市场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产业、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并积极扶植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牵动经济全面发展。
(一)第三产业长足发展
1993年5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划委员会制定的《黑龙江省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提出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到20世纪末,逐步建立起适合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开放的市场体系、比较健全的城乡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和比较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重点,一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主要是交通、邮电通信和教育事业等;二是投资少、收效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与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主要是商贸、物资、金融、旅游、饮服、房地产和文化体育事业等;三是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主要是科学技术、咨询信息等;四是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和为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的行业。主要政策措施,一是打破限制,放手发展第三产业;二是放开第三产业价格;三是以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速推进第三产业由福利型、公益型向经济型转变;四是努力增加对第三产业的投入;五是运用金融、税收、财政等经济手段扶植第三产业发展;六是推进劳动工资和人事制度改革;七是拓宽利用外资的领域;八是加强第三产业的法制建设;九是加强第三产业的规划工作。
经过几年的努力,黑龙江省第三产业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旅游业等发展更为迅速。1992年至1996年的5年间,全省第三产业累计投资638.5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投资124.9亿元,年均增长16.7%;邮电通信业投资98.9亿元,年均增长47%。1996年,全省有铁路营业里程5295公里,其中地方铁路428公里;省内有铁路机车1172台,铁路客车2710辆。公路通车里程48987公里,其中二级以上公路2258.9公里,占4.6%;公路货车15.7万台,公路客车9万台。内河通航里程5057公里,比1992年增加361公里;有机动船317艘、驳船486艘。地方民航通航里程1512.公里,比1992年增长27.4%,新开辟国内外航线52条。1996年11月5日,开通了绥芬河—俄罗斯海参崴—俄罗斯纳霍德卡—中国香港等地的铁海国际联运通道,由此通道出口到日本的运程将比由大连出口运程缩短1600公里。此外,开辟了江海联运通道,开通了日本、韩国的近洋运输航线。邮电通信网的规模容量、技术层次发生了质的飞跃,综合通信能力大幅度增强,已形成了以哈尔滨为中心,辐射全省,联结全国及东北亚地区主要国家的信息网络体系。1994年,黑龙江省实现了县以上通信传输数字化和交换机程控化,标志着全省基础网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1995年,完成了模拟移动通信系统扩容,模拟、数字两大系用户总容量达到26万户,无线寻呼容量达110万户。1996年,中俄国际光缆在乌苏里江抚远段对接,开辟了一条新的全球通信大通道,缩短了黑龙江省与欧美国家通信距离,提高了国际通信质量。1996年,全省有邮电局所2176处,比1992年增加538处;邮路及农村投递路线总长度23.1万公里,比1992年增加2.2万公里;长途电话35077路,比1992年增加24340路。全年邮电业务总量达39.5亿元,比1992年增长4倍;完成业务收入27.2亿元,增长5.3倍。
黑龙江省旅游资源丰富,但由于过去思想观念落后,没有把发展旅游业摆在重要位置上来,致使旅游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1992年,黑龙江省提出把发展旅游业作为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1996年,召开全省旅游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确定了旅游业为新兴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地位,制定了《全省旅游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决定把旅游业作为“黄金产业”来抓。通过加大投入,开发资源,提高服务质量,使旅游业得到空前快速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大力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积极进行景点、景区和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市场容量迅速扩大,接待能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逐年提高。到1996年底,全省已开发旅游景区、景点100多个,独具特色的冰雪旅游、生态旅游、边境旅游等都已达到一定规模,特别是一年一度的哈尔滨冰雪节为国内外旅游者所向往;全省设有旅行社147家,涉外旅游宾馆128家。1996年,共接待海外旅游者25.9万人(不包括黑河、抚远一日游1.3万人),比1992年增加13.6万人,年均增长26.3%;旅游企业营业收入8.3亿元,是1992年的2.7倍,年均增长28.2%。1992年至1996年,5年累计接待海外旅游者79.8万人,其中外国人66.5万人,港澳台同胞及华侨13.3万人;累计旅游外汇收入2.1亿美元,年均增长55.2070。累计接待国内旅游者5520万人;国内旅游收入100.5亿元,年均增长30.5%。
(二)非公有经济成分迅速增长
经济结构单一,非国有经济特别是非公有经济不发达,是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1993年,全国非国有经济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已达52.5%,而黑龙江省仅为20.3%。由于非国有经济的比重太小,全省80%以上的财税上缴任务要由国有企业来承担,给国有企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经过学习贯彻邓小平重要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认真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从“三个有利于”标准出发,积极开辟经济发展的“第二战场”,大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培育新的增长点,不仅乡镇企业、区街集体工业得到较快发展,而且民营科技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都得到快速发展。
1993年9月8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出台了10条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放宽从业对象,放开经营范围,放活经营方式,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实行平等政策,切实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等。1994年7月10日至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首届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决定》和《黑龙江省民营科技型企业暂行管理办法》。同年8月22日至24日,省委、省政府在大庆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第三产业工作会议,提出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目标,并就落实各项发展政策作出部署。同年11月22日至25日,省委召开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决定》,要求全省必须大力扶植并放手发展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区街经济、民营科技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新的经济生长点。全省非公有经济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逐步增强。
1996年,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已发展到3100家,实现产值达到48亿元,利税5.9亿元,与1992年相比,实现了产值和利税两个倍增。一部分民营科技企业开始向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涌现出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民营科技企业。1995年8月,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建立了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区,当年民营科技企业即达到180家,其中年产值千万元以上的有11户,已形成3亿元的年生产能力。经过实践,探索出了一条充分利用区内大学、大所、大企业优势发展区街经济的路子。通过放宽政策、强化服务、清理“三乱”,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到1996年,全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已达140万户,从业人员达327万人,分别比1992年增长3.5倍和5.1倍;注册资本合计326.8亿元,比1992年增长12.6倍;产值达273.1亿元,营业额达656.3亿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12.2倍和7.5倍。在全省的税收中,非公有经济纳税额已达63.2亿元,占全部税收的24.4%,有的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纳税额已占全县税收的50%左右。截至1995年底,全省已有“三资”企业4388户,其中外资独资企业1433户,合资企业2800户,合作企业155户;投资总额85.53亿美元,注册资本63.48亿美元,其中外方认缴32.84亿美元。1996年,全省非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的增长贡献率已达60.5%,比1993年提高7.9个百分点;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已达60.3%,比1992年提高3.5个百分点。适应生产力状况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初步形成。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在国家适度从紧的宏观政策调控下,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仍然保持了较快增长。1992年至1996年,全省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2031.9亿元,比“七五”时期增长2.2倍,扣除物价因素年均递增10.8%;新增固定资产1626.4亿元,比“七五”时期增长1.7倍,建成投资项目11212个,其中包括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使曾长期供求紧张的电力、能源、运输、邮电的瓶颈制约得到缓解,城市功能提高,环境保护改善,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扎实的物质基础。
(一)交通运输能力逐步提高
1993年至1996年,铁路共完成基础投资36.6亿元,年均增长12.2%。相继完成了哈尔滨—海拉尔铁路复线工程,哈尔滨—牡丹江铁路自动闭塞工程,一面坡—牡丹江段铁路改造工程,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绥芬河、南岔等站段内燃机改造工程等大中型改造扩建项目6个。到1996年,铁路复线里程和自动封闭里程的比重已分别达到38.7%和22.9%,比1992年分别增加8.5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铁路正线延展里程和运输通过能力明显提高。1992年至1996年,全省共筹措公路建设资金53.3亿元,年均增长40.9%。完成了一批公路交通主干工程,新建公路1611公里,改建公路1817公里,先后建成了哈尔滨至大庆、大庆至齐齐哈尔、哈尔滨至牡丹江、牡丹江至镜泊湖、佳木斯至鹤岗等6条高等级公路,一个以哈尔滨外环路为中心,向外呈放射状的5条高速公路组成的“一环五射”高速公路网架已初具规模。内河通航里程延长361公里,水深1米以上比重由1992年的79.5%上升到1996年的81.4%。到1996年底,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032万吨,完成了松花江佳木斯至同江段整治工程,建成三级航道252公里。5年共新、扩建机场2个,民航航班营运机场总数达到5个,其中哈尔滨港已成为联结东北亚的重要航空港。
(二)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得到缓解
1992年以后,由于国家和省对能源投资采取倾斜政策,能源工业建设不断加快,电力、燃料供应紧张的状况得到缓解。1992年至1996年,能源工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34.3亿元,占国有单位投资的比重由1992年的44.8%提高到1996年的47.8%。5年间,煤炭工业投资74.9亿元,新增煤炭开采能力518万吨;石油工业投资420.5亿元,新增原油开采能力1950万吨;电力工业投资164.7亿元,新增发电机组容量166万千瓦。5年累计生产原煤39453万吨,平均每年7890.6万吨;累计生产原油27961万吨,平均每年5592.2万吨;累计生产天然气117.5亿立方米,平均每年23.5亿立方米;累计发电1899.1亿千瓦小时,平均每年379.82亿千瓦小时,其中1996年发电410.3亿千瓦小时,比1992年增加63.5亿千瓦小时,增长18.3%。
(三)综合通信环境大为改观
1996年,邮电通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8亿元,比1992年增长8.5倍。建成数字微波干线4条,总长度1565公里;建成省内通信干线和本地网电缆1.4万公里,光缆线路8000公里。在1994年实现了全省县以上传输数字化和交换程控化的基础上,又建成了以地市为中心的扩大本地电话网,实现城乡电话7位拨号,并先后建成了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省内7个大中城市邮政电信中心。1994年6月,建成了当时全国最大的省级移动通信网,并实现了移动电话全国漫游联网,无线寻呼省内漫游联网。在全省形成了空中有卫星,地面有微波,地下有光缆,有线与无线互补的大容量、高频率、高性能的立体通信网。到1996年,全省电话交换机容量达366.8万门,其中农村46.7万门;全省有市内电话190.2万户,比1992年增长4.7倍;无线寻呼90万户,增长11倍;移动电话29.8万户,增长74倍。综合通信能力大大提高,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四)城市整体功能不断完善
1992年至1996年的5年间,黑龙江省多方筹集资金进行城市改造和城市综合开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整体功能更加完善。哈尔滨先后完成了“红博”广场、“八路五桥”、“九路九桥”等工程建设和改造项目,扩建城市道路25.67万平方米,使城市交通堵塞和行路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新增城市排水管道18.4万米,煤气生产能力160万立方米,自来水供应能力80.5万吨,供水管线375.4万米。1996年,全省城市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84.8%,煤气、液化气普及率达64.8%。建成住宅面积7603.2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4平方米,比1992年增加1.2平方米。城市环境景观发生了巨大变化,1996年全省城市共有园林绿地面积2.89万公顷,比1990年增加67.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6平方米,比1990年增加1.8平方米。村镇建设也有长足发展,涌现出一批房屋建筑新颖、公共设施配套、规模布局合理的新村镇。1996年,全省村镇居民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已达15.9平方米,砖瓦化率达46.1%。
(五)城乡环境保护明显改善
黑龙江省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1996年,全省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达4.3亿元,比1990年增加1.1亿元;其中用于治理污染基本建设的资金1.6亿元,增加0.5亿元。坚持把治理松花江水系的污染作为治污重点,使重点污染源的污染得到初步控制。1996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57.2%,比1992年提高11.3个百分点;工业废气处理率达86.9%,比1992年提高24.6个百分点。加强了对省辖市烟控区、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管理,强化了对居民区环境噪声、汽车尾气污染控制及第三产业的环境管理,采取推广型煤、锅炉改造、集中供热、供煤气等措施,不断改善了城区的环境质量。在整治旧的污染的同时,严格控制产生新的污染。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挖潜改造工程,实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政策。自然生态保护也得到普遍重视和加强,从1994年开始,在全省实施了自然保护目标责任制。到1995年,全省生态农业试验单位已发展到855个,自然保护区发展到76个。经过坚持不懈地治理和保护,黑龙江省城乡环境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五、加大南联北开力度,促进内外贸易发展
中共十四大以后,黑龙江省在大力发展商品生产的同时,坚持“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的方针,积极进行流通体制和外贸体制的改革,不断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活跃国内商品流通,发展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不仅满足了日益提高的人民生活的需要,而且促进了全省经济的不断发展。
(一)国内贸易繁荣活跃
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以流通体制改革为动力,放手发展非公有经济成分,建设多元化网络,开拓各种流通渠道,使国内贸易呈现出购销两旺、繁荣活跃的发展态势。1996年,全省商业网点已达64.1万个,每万人拥有134个,比1992年增长1倍。城乡集市贸易迅速发展,1996年城乡集市达2106个,比1992年增加336个。集市贸易成交额285.9亿元,比1992年增加208.4亿元。集贸市场已成为供应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的主要渠道。商品销售额不断增长,1996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782.2亿元,扣除物价因素比1992年增长16.8%,年均递增4.0%。而且实现了城乡市场同步增长。非公有经济在市场销售额中的比重已由1993年的41.5%,提高到1996年的59.1%,大大超过公有经济所占比重。商品货源充裕,1996年市场库存总额达305.9亿元,比1992年增加116亿元;销售总额与库存比由1992年的2.7:1提高到3:1。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吃的商品比例逐渐下降,穿的商品比例逐渐上升,用的商品中对精美、名牌、优质、多功能、现代化用品的需求与日俱增,消费领域不断扩大。
黑龙江省采取积极调控措施,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特别是对人民生活必需的粮、油、肉、菜、蛋等商品作为调控的重点,取得明显成效。1992年至1994年,居民消费品的价格总指数逐年上涨,到1994年涨幅高达21.9%。对此,省政府及时采取了必要的调控措施,包括建立风险基金与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以及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通过宏观调控与市场调控相结合,使物价涨幅由升转降。1996年,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仅为5.1%,比最高的1994年降低15.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品价格涨幅为7.1%,比1994年降低14.8个百分点。市场物价趋于稳定,对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对外贸易发展迅速
1992年5月发布的《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定》强调,要实行沿边开放战略,贯彻“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的方针,大力推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经过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贯彻实施“集团化、国际化”大经贸战略,推动了黑龙江省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1996年,全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35.2亿美元,比1992年增长22.2%,年均增长5.1%;其中出口18.1亿美元,进口17.1亿美元。1992年至1996年的5年间,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累计完成159.8亿美元,比改革开放以来的前13年(1979~1991)累计进出口总额增长64.2%。进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比重逐年上升,传统初级产品比重逐年下降。1996年,工业制成品出口额达13亿美元,而初级产品出口额仅为5.5亿美元,二者之比由1992年的47:53改变为1996年的30:70。市场多元化战略取得积极进展,对外销售网络不断扩大。在继续巩固传统市场,发展同老客户新交易的同时,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特别是加快了对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澳大利亚等新伙伴的贸易往来,形成了以俄罗斯为主体,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并举的出口格局。到1996年,黑龙江省已与14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往来关系,比1992年增加40个,尤其对欧美市场开拓成效明显,对欧美市场的贸易额已占全省出口额的53%左右;其中俄罗斯是最大的贸易伙伴,1996年黑龙江省对俄罗斯出口额为7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8.5%。接受黑龙江省年出口额达千万美元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由1992年的9个增加到1996年的19个,其中上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由3个增加到6个。
边境贸易日益壮大。中共十四大以后,黑龙江省坚持边境地方贸易战略升级,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方式和贸易方式,以黑河、绥芬河、东宁口岸为龙头,大力推进与俄罗斯及东北亚的区域经济合作,形成水陆空俱全、客货运兼备的口岸群体,出口商品在周边国家市场占有率大为提高。1993年至1996年的4年间,边境贸易进出口总额实现61.8亿美元,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额的47.2%;其中1993年边贸进出口总额高达20.7亿美元,占当年全省进出口总额的67.9%。
哈尔滨洽谈会越办越好。自1990年举办第一届哈尔滨边境地方经济贸易洽谈会起,到1996年已经连续举办了7届,规模越来越大,交易额不断增加,已经发展成为中国七大综合性经贸交易会之一,有力地促进了黑龙江省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7届“哈洽会”,共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万名客商与会,累计成交总额378亿美元。其中,1995年举办的第六届“哈洽会”,共签订对外经济贸易合同额46.4亿美元,协议总额29.8亿美元;签订省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额达18.2亿元人民币。
(三)利用外资持续增长
1992年以来,黑龙江省不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外商投资企业不断增加。1992年至1996年,全省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5342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4.3亿美元;其中1996年实际利用外资7.9亿美元,比1992年增加6.8亿美元,增长5.2倍。到1996年末,全省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00万美元的项目有208个,超过1000万美元的项目有80个;已有30多个外国大公司在黑龙江投资。
(四)南联取得积极成果
黑龙江省不断加大与南方经济发达省市经济技术合作的力度,1992年至1996年,每年都由省领导带队到南方省市进行大规模的招商活动。通过政府间高层互访和举行招商引资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兄弟省市的各界人士介绍黑龙江的资源优势、经济优势、区位优势和对投资者所提供的优惠政策,激发南方省市各级政府和客商来黑龙江投资的热情,促进了南联工作的迅速发展。到1996年,黑龙江省已与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其所属的800多个地、市、州、县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议37103项,已执行协议22261项,实际引进资金111.4亿元,新增产值367.95亿元,利税7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