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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

1979年


  1月1日 松岭区(局)开始执行黑龙江省林业总局颁发的《林业生产统一劳动定额》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颁发的《林业生产补充劳动定额》。
  1月2日 中共松岭区委印发《关于技术干部定职升职条件要求的通知》。
  1月16日 松岭区计划生育办公室执行《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实施奖罚并举措施,控制松岭区人口的增长速度。
  1月28日 松岭林业局做出“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伐区质量,把林业生产纳入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轨道”的资源管理决定。
  3月 松岭林业局制定《伐区管理办法》《伐区作业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5月19日 中共松岭区委召开“一批两打”运动总结大会。
  6月1日 大兴安岭森警队后勤副主任孙化民和松岭中队副队长周殿正去大子扬山防火瞭望哨检查工作返回营区的途中,在山西坡半山腰处发现2柄古代的青铜剑。经辽宁省和黑龙江省文物考古专家鉴定,2柄青铜剑属春秋战国时期制品。现收藏在大兴安岭地区文物管理站。
  6月26日 松岭区召开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大会妇女代表180人。
  11月1日 松岭区以工代干转为国家正式干部756人。
  11月22日 开展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病普查普治工作。
  同年 对“统包分配”劳动就业制度进行改革,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
  12月 松岭技工学校成立。
  同年 松岭林业局森林经营处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