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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

1985年


  4月2日 松岭区(局)召开第十一届先进集体、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
  5月4日 召开共青团松岭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5月11日 松岭区翠峰林场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因814次货车机车喷火造成,历时8天将火扑灭。
  5月24日 松岭林业局与24个专业户签订3年山上造林承包合同。
  6月28日 松岭区基层政权机构设置变更:小扬气镇人民政府撤销原下属街道办事处,成立居民委员会办公室。古源、大扬气、新天、壮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的名称撤销,成立松岭区古源、大扬气、新天、劲松街道办事处(股级单位),同林场政企合一,下设居民委员会办公室。翠峰林场建立松岭区翠峰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员会。
  同月 撤销现役公安消防中队,改为松岭区公安消防队。
  7月2日 松岭区592高地24米高的ZLT-A型中升式林火瞭望塔,通过林业部科技司委托26名有关专家教授的鉴定,其式样在全国属首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同月 成立劲松、大扬气工商行政管理所。
  8月26~28日 召开政协松岭区第一届全体委员第二次会议。
  8月27日 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主任陈雷,省政协副主席王明贵,省政协副主席、民委主任李敏等抗日联军老战士到松岭区为抗联烈士纪念碑奠基。
  同月 松岭区预防保健中心成立。
  9月 松岭区第一中学代培的普通师范中师班开学。
  11月19日 松岭区第四小学成立。
  同月 松岭区文化教育分设,成立教育科和文化科。
  同月 松岭林业局开始销售国家计划外的木材(非统配材)。
  同年 松岭区古源派出所被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处评为先进集体。
  同年 松岭区开始征收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开征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
  同年 松岭林业局对公路养护进行管理体制改革。
  同年 松岭区各小学取消二部制,实现全日制授课。
  同年 松岭电大设党政干部中文专科班,学制2年,招生28人。
  同年 区(局)改造小扬气镇主要街道,砂石路面升级为混凝土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