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96年

1996年


  2月29日 中共松岭区委印发《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十不准”的规定》。
  3月6日 松岭区政府、林业局印发《松岭区关于实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方案》。
  3月8日 林管局同意松岭区在大扬气机修厂上雪条棒生产线一套设备。
  3月31日 副省长孙魁文一行专程到松岭区检查春季防火工作。
  4月1日 松岭区人民武装部改为军队建制。
  4月27日 松岭区北方木器厂生产弹性木屐鞋,12个品种共40多种款式,销往北京、上海、深圳、海南、哈尔滨等地。
  4月30日 林管局下达松岭林业局1996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任务。
  5月31日 松岭区科委引进卫星导航仪,应用于森林防火工作。
  7月24日 松岭区大扬气铅锌矿举行建矿剪彩仪式,地区领导杜宇新、张举、周向民等参加。
  7月30日 地区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现场会参加人员到松岭区参观大扬气镇种植、养殖基地,听取松岭区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的经验介绍。
  8月9日 松岭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经省政府检查团验收合格。
  8月12日 松岭制酒厂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股份合作制。厂名更换为大兴安岭苁蓉保健品有限公司,与美国“V”集团合作。
  8月31日 松岭区高级职业技术中学并入松岭林业局技工学校。
  9月6日 行署、林管局授予松岭林业局先进企业称号,授予新天林场李佰清作业组、壮志林场森鑫木制品加工厂、古源林场张立志作业组先进集体称号。
  9月18日 地委、行署授予松岭区公安局和公安局刑警大队“严打”行动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先进个人称号4人。
  9月29日 松岭区委印发《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干部推荐选拔任用责任制》。
  10月17日 松岭林业局印发《加强天然幼林抚育生产管理的决定》。
  10月23日 大兴安岭精神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松岭区小扬气车站广场抗联烈士纪念碑前举行落成揭幕仪式。
  10月24日 中共松岭区委成立松岭区史、志、鉴编纂委员会。
  11月11日 松岭区委印发《松岭区干部岗位轮换暂行意见》。
  11月30日 松岭区召开首届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12月14日 松岭林业局大扬气板厂生产加工的阳春牌胶合板被评为1995~1996年中国名牌产品。
  12月25日 松岭区政府印发《松岭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松岭区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12月31日 大扬气小学被省教委命名为大兴安岭地区规范化学校。
  同年 松岭区(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林产工业、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和地方工业产值比上年有不同比例增长。
  同年 松岭区(局)完成开荒面积、播种面积的计划任务,粮食产量、粮食人均占有量均比上年大幅增长。
  同年 在小扬气镇内建立1座清真寺,自此回族同胞开始在清真寺举行古尔邦节庆祝活动。
  同年 物资科、能源科等8个部门实行剥离经营为独立经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