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2000年
1月5日 松岭区政府印发《关于办理各类公证事项的暂行规定》。
1月17日 大兴安岭地委常委、纪委书记朱洪祥,地区森林防火专职副总指挥葛学林及地区总工会领导到松岭区走访慰问困难职工。
1月28日 松岭区(局)经济工作会议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
同月 松岭区委、区政府组成走访慰问团,慰问生产作业组、退休老干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特困职工。
3月30日 中共松岭区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若干意见》。
同月 建立南瓮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筹备办公室。
4月8日 松岭区委办公室印发《净化环境、美化家园、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实施方案》。
4月10日 中共松岭区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推进非国有经济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4月20日 松岭区政府办印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方案》。
4月24日 松岭林业局做出表彰去冬今春木材生产各项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6月1日 松岭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松岭区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
6月12日 中共松岭区委员会印发《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6月13日 松岭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松岭区开展整顿和设置地名标志工作实施方案》。
6月15日 松岭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松岭区城镇管理规定》。
6月17日 16时35分绿水624高地发生森林火灾,历时5天将火扑灭,经调查火灾由雷击火引起。
6月18日 松岭区古源6支线、加塔公路48千米东846高地、绿水864高地、绿水二根河发生森林火灾。
6月28日 松岭区政府办公室制发《松岭区地名管理办法》。
同月 松岭区职工自营经济办公室成立。
7月4日 松岭区遭受飓风袭击,小扬气镇受灾严重。
7月12日 中共松岭区委员会成立松岭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7月13日 松岭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区开展质量兴区立业活动方案》。
7月17~18日 大兴安岭地委书记杨喜军,地委常委、地委秘书长王树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廷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松岭区就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进行调研。
7月19日 松岭区人民政府做出对抗风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7月27日 松岭区委办公室印发《松岭区教育系统校长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8月17日 中共松岭区委员会做出表彰全区发展职工自营经先进典型的决定。
9月14日 中共松岭区委员会做出关于表彰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大扬气党委等6个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壮志林场等6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授予政治思想工作先进个人22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2人。
9月20日 松岭人民法院成立保护军人家属合法权益合议庭。
11月1日 松岭区开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11月3日 地区“净、美、倡”(净化环境、美化家园、倡导文明新风)活动检查评比小组对松岭区的新天林场、小扬气镇进行检查。
11月15日 松岭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工作会议。
11月28日 中共松岭区委员会印发《全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方案》。
12月8日 松岭林业局批复《松岭林业局建筑工程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报告》。
12月20日 中共松岭区委员会制定《松岭区(局)信访工作领导责任细则》。
12月26日 北方木器厂经林业局竞拍转制为民营企业。
12月28日 松岭林业局做出《关于对<松岭先锋机械筑路队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报告>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