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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监督管护

第二节 监督管护


  1979年,松岭区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几项规定》,举办学习培训班2期。对各单位部门进行检查,严禁乱砍盗伐、毁林挖沙和取土,对违反规定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1982年,落实《大兴安岭地区林政管理办法(暂行)》精神,组织人员入山进行检查,深入调查摸底,打击毁林犯罪行为。
  1985年1月1日,组织全区各界人士学习《森林法》,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张贴标语条幅,主管领导作电视讲话,出动宣传车,设咨询台,让广大职工群众基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加强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5月,公安局森林保护科开展依法护林宣传教育,解决林地、林权纠纷,打击滥砍盗伐、倒卖木材的违法行为,检查处理林政案件,制止乱捕滥猎,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
  1988年,举办培训班、组织人员学习《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管理工作力度,公开张贴木材检查人员职责。木材销售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运输计划分配,凡有合法购买木材凭证的到管理部门开具运输证,凭证运输。在防火期间,检查防火通行证的同时,检查行车路线是否与通行证允许的相一致、人员与通行证记载人数是否相同、是否有限制入山的物品等情况,对违规车辆均不准放行,对违规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1989年,松岭区(局)执行凭证采伐木材制度,严禁无证采伐,坚决按照采伐限额规定进行木材生产。
  1990年,松岭林业局对所辖5个主营林场派驻驻场森林资源监督站,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建立和执行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的监督、审核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木材凭证运输、林业用地管理等情况的监督,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10年间,区(局)内发生处理乱砍盗伐、盗窃、倒卖木材等林政案件78起,按性质拘留、判刑和罚款、党内与行政处罚141人,没收木材1279立方米,罚款28001.9元。
  1991年,林业局施业区内发生面积大、病情重、国内罕见的落叶松毛虫灾害,虫口密度64头/株,最高的达120头/株,防治工作在春、秋两季分别进行。调用“运五型”飞机在5月8日至6月7日采用超低量喷洒75%马拉硫磷原油进行防治,防治效果达96.6%;有部分林地采用烟剂防治,防治效果达90%。
  1993年,执行林业部发布实施的《林地管理暂行办法》,林业局组织人员对采石、挖沙、建筑等方面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实地勘测。依据《林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占用林地要经过申报审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占用林地补偿金,用于林地恢复建设。
  1995年,落实监督责任制和跟踪问效制,分级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上山管严、下山管住,在源头上控制森林资源不合理消耗。
  1997年,在区域内逐步进行农业开发,进行农林复合综合开发和宜农林地的开垦。同时进行承包,林业局与承包户签订合同,将宜农林地承包给个人经营。
  1998年,松岭林业局对施业区内的所有林地占用情况做全面清查,查清占用林地的时间、面积、批准单位、审批手续及占用林地缴费等情况。停止对农林复合经营综合开发宜农林地的审核,发放使用林地许可证;停止一切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对清查出毁林开垦的林地,制定还林规划,限期全部退耕还林。同年,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首先在古源林场进行试点,开展天然林资源管护工作。计划到2000年,年产木材由40万立方米调减到32万立方米,到2003年稳定在29.8万立方米。全年生产木材38万立方米,森林蓄积消耗限额计划86万立方米,实际消耗森林蓄积77.7万立方米。
  1999年,执行《大兴安岭地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方案》,进行管护经营责任区划分。森林资源距离林业局、林场所在地周围10千米以内为近山区,10千米以外为远山区。在近山区和远山区两大类森林资源管护中,根据森林分类、林木分布、地理环境等特点划分一级禁伐区、二级限伐区、三级商品林区3个级别的管护经营责任区。承包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区采用管护人员自愿申请,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审查并签订管护经营承包合同,责任层层分解,层层签订管护责任状。第一轮承包期为5年,第一轮承包期结束后可续签第二轮承包合同。8月5日起,松岭林业局停止办理任何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手续。全年生产木材39.5万立方米,森林蓄积消耗计划68万立方米,实际消耗森林蓄积56.3万立方米。1999年比1998年增加木材产量1.5万立方米,但森林蓄积消耗减少21.4万立方米。
  2000年,管护人员在完成管护任务的同时,实行谁管护谁负责,鼓励管护人员在自己的管护区域内进行林下产品开发、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同年,退耕还林的48.2公顷土地,全部植树造林;清理非法占用林地953.33公顷。全年木材产量32万立方米,比1999年减少7.5万立方米。
  2001年,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和《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全年木材产量30.8万立方米,比2000年减少1.2万立方米。
  2002年,全面清理林业局辖区内占用林地情况,一律不准在公路两侧采石、采沙、取料。无林地带所设用料场地,实地勘测、逐级上报审批。加漠公路改造工程在松岭区内有74千米,需占林地85.09公顷,其中,永久性占用地3.33公顷,临时占地81.76公顷,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提出占地申请后批准使用。6月中旬,大兴安岭南部林区发生从未有过且面积大的黄褐天幕毛虫疫病,阔叶树种树叶90%以上被吃光,平均虫口密度390头/株,最高虫口密度达1200头/株。动用飞机30架次和其他防治办法,用药总量43.85吨,防治效果为92%。全年木材产量30.8万立方米。
  2003年,执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业局与松岭辖区内建筑通县公路的施工单位签订责任状,要求施工完成后必须把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妥善处理,恢复造林生产条件。发挥森林资源管护队伍作用,确保管护到位,责任到位。同时,采取措施强化资源管理工作,先后关停30家木材加工点,保留厂点的加工原料一律实行购买制,并组织公安、森保、资源林政、木材稽查等部门不定期地开展检查、集中打击、公开处理等活动,管住、管好森林资源。同年,木材产量29.8万立方米,比2002年减少1万立方米,比1997年减少10.2万立方米,调减幅度达到25.5%,完成木材调减任务。
  2004年,执行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木片生产、销售、运输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木片加工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同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通信光缆和小灵通基站占用林地的情况进行清查。
  2005年,近山区采取个体或联户承包等形式进行管护,把森林资源管护与天然幼中林抚育、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禁种毒品等有机结合。远山区以管护站或巡护小队为单位,实行集体承包,对划定的管护责任区采取封山设站(卡)或巡护管护的方式进行管护。在施业区内布点、封线、控面相结合,专业队伍管护和协同力量管护相结合,按沟系或公路支线咽喉处建站设卡与巡护相结合,设立永久警示牌等办法,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区(局)全部林业用地都有人员管护,管护人员2307人,管护面积覆盖率达到100%。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参观、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举办不同类型的学习班20余次,培训1500多人,强化管护好森林资源的责任感、使命感教育。

2005年松岭区(局)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分布情况表 表3-1

单位:公顷、人

林场

总面积

林业用地

近山区

远山区

面积

人数

面积

人数

面积

人数

总 计

907028

801265

2307

80126.53

401

721138.53

1906

大扬气

69295

66407

192

6640.67

34

59766.4

158

古 源

84297

74941

216

7494.07

38

67446.93

178

砍都河

117481

109334

315

10933.4

55

98400.6

260

绿 水

76768

70746

203

7074.6

35

63671.4

168

南瓮河

56061

41548

120

4154.8

21

37393.2

99

南阳河

99298

76786

221

7678.6

38

69107.4

183

那 源

113133

102457

295

10245.73

51

92211.27

244

石头山

115642

90606

260

9060.6

45

81545.4

215

新 天

43650

40671

117

4067.13

20

36603.87

97

壮 志

131403

127769

368

12776.93

64

114992.07

304



1997~2005年松岭林业局各林场木材产量调减表 表3-2

单位:立方米

单位

1997年产量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产量

比1997年

产量

比1998年

产量

比1999年

产量

比2000年

产量

比2001年

产量

比1997年

比2002年

产量

比2003年

产量

比2004年

合 计

400000

380000

20000

395000

-15000

320000

75000

308000

12000

308000

持平

298000

102000

10000

298000

持平

298000

持平

大扬气

37520

35460

2060

12400

23060

6300

6100

9200

-2900

46170

-36970

56060

-18540

-9890

古 源

45640

41290

4350

14280

27010

9120

5160

9700

-580

40750

-31050

29590

16050

11160

砍都河

52780

51180

1600

32460

18720

86230

-53770

79430

6800

26480

52950

21920

30860

4560

绿 水

34240

22150

12090

8650

13500

4630

4020

3420

1210

25960

-22540

17750

16490

8210

南瓮河

72540

-72540

9600

62940

8600

1000

8600

13200

-13200

-13200

南阳河

87800

-87800

108300

-20500

92810

15490

12220

80590

1270

-1270

10950

那 源

62760

62060

700

43250

18810

53700

-10450

55370

-1670

67330

-11960

72110

-9350

-4780

石头山

50120

60120

-10000

56780

3340

13200

43580

13740

-540

20190

-6450

25160

24960

-4970

新 天

43640

41420

2220

24520

16900

6510

18010

6470

40

16920

-10450

23570

20070

-6650

壮 志

73300

66320

6980

42320

24000

22410

19910

29260

-6850

51980

-22720

37370

35930

14610



2005年松岭区(局)森林资源林业用地分布情况表 表3-3

单位:公顷、%

林场

总面积

合计

生态保护林区

商品林区

面积

比重

禁伐区

限伐区

面积

比重

面积

其中有林地

比重

面积

比重

合计

907028

801265

625522

78.1

299478

267711

37.4

326044

40.7

175743

21.9

大扬气

69295

66407

23153

34.9

3384

3000

5.1

19769

29.8

43254

65.1

古源

84297

74941

52189

69.6

1225

1126

1.6

50964

68

22752

30.4

砍都河

117481

109334

109334

100

80417

72047

23.6

28917

26.4

绿水

76768

70746

42929

60.7

1008

754

1.4

41921

59.3

27817

39.3

南瓮河

56061

41548

41548

100

41548

36997

100

南阳河

99298

76786

76786

100

66738

59575

86.9

10048

13.1

那源

113133

102457

60719

59.3

90

76

0.1

60629

59.2

41738

40.7

石头山

115642

90606

90606

100

51582

44067

56.9

39024

43.1

新天

43650

40671

28479

70

1176

1167

2.9

27303

67.1

12192

30

壮志

131403

127769

99779

78.1

52310

48902

40.9

47469

37.2

27990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