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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矿产资源管理

第一节 机构


  1986年6月,成立区黄金公司,与区多种经营科合署办公,编制2人。
  1987年3月,成立区矿产资源管理科。12月,更名为矿产资源管理局,编制6人,设局长1人,内业人员1人,外业监察2人,财务人员2人。
  1988年,黄金公司在企业整顿时,因未开展生产而撤销。
  1989年1月,成立区红光煤矿,为区政府所辖科级单位,设党支部书记、矿长1人、副矿长2人,工作人员7人;配置煤井井长2人、技术员1人、安全监督员1人;有生产工作人员113人,其中,青年25人,合同制工人34人,外籍劳动人员54人。
  1990年,成立区黄金局,与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合署办公,筹备黄金开采工作。
  1992年,成立煤炭工业局,与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合署办公。同年,投资3.8万元成立松岭区东山煤矿。
  1993年3月,红光煤矿划归区煤炭工业局管理。
  1994年8月,黄金局、煤炭工业局从矿产资源管理局中分离出,成立松岭区黄金公司,编制10人;设立区公安局黄金治安派出所,受区公安局和黄金公司双重领导;成立松岭区兴达煤炭公司,属地方国有企业。同年,成立白音河煤矿和七十一公里煤矿。
  1995年7月,松岭区成立由区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古利库矿区指挥部。同时,成立区兴华金矿,有职工100人。同年,红光煤矿闭坑停产。
  1996年,矿产资源管理局更名为大兴安岭松岭区地质矿产局,编制14人,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同年,筹备成立大扬气铅锌矿,申请采矿并试采。
  1998年,大扬气铅锌矿正式成立并领取采矿许可证,进行试采生产。
  1999年,东山煤矿、七十一公里煤矿政策性关停。
  2001年,兴达煤炭公司由地方国有企业转为民营企业。
  2002年,地质矿产局、土地管理局和环境保护局合并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同年,大扬气铅锌矿因生产效益和未换领新的采矿许可证等原因停产。
  2003年,区黄金公司解体。同年,大扬气铅锌矿招商引资引进内蒙古赤峰市新梦电脑有限公司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再次投入生产。
  2004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撤销,原地质矿产局、土地管理局合并成松岭区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