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资源管理
第二节 水资源管理
1989年11月,成立区水利局,编制3人。设河道管理站,定编6人,管理辖区内河道工作,按规定收取砂石管理费,管理费自收自支。
1990~1998年,加强河道、水资源的管理力度,制止滥采滥挖砂石现象,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宣传保护水资源的法规,有效地保护防洪工程、护岸林木,合理使用水资源。1992年和1994年,2次改造多布库尔河流经小扬气镇的河道,改善泄洪条件。
1999年,河道管理站撤销,河道管理工作归区水利局。设局长1人,工作人员2人。
2001年,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通知》,划定劲松镇到小扬气镇的多布库尔河水系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在古源镇、小扬气镇设立保护水源水质标志牌。
2002年,区水利局并入区防火办公室,名为防汛办公室,挂水利局和防汛办公室2块牌子。
2003年,对设在多布库尔河附近1处影响水质的垃圾场进行整治,更改垃圾场位置。加强工业废水的排放和生活污水车废水的排放管理,限定排放渠道和排放地点,设立举报电话,专职人员与协同力量结合管护好资源。
2004年,对2家木制品生产厂家把工业粉尘倾倒在多布库尔河岸边、把生产废水排放到居民区排水沟,污染河水与饮用水的现象进行处罚和限期整改。
2005年,区水利局(防汛办)编制3人,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科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