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管理 一、全面质量管理 1984年以前,松岭区(局)未设企业管理工作协调的职能部门。
1985年,成立区体制改革委员会(含企管办)。
1987年,开始推行局长、场长负责制,企业行政管理权相对集中,责权明确,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起步。区(局)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举办全面质量管理等业务培训班115期,参加学习培训4356人。
1988年,成立区(局)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委员,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形成局、场(厂)、段、组四级质量管理网络。全区配备80名专职工作人员,建立85个QG小组,制定全面质量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20期,参加学习3000人;成立林业局定额管理站,统一制订劳动定额、物资消耗定额、能源消耗定额、森林资源消耗定额等,按定额来组织生产活动。5月,开展以提质降耗、增加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企业计量升级工作,制订《松岭林业局企业升级方案》,提出“强化管理,增加效益,缓解两危,争创省优”的奋斗目标,确定推行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的“两制”和建立提高质量保证体系、降低物耗保证体系、提高效益保证体系、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体系4个保证体系,强化全面质量、财务、设备、基础、物资、现代化6项管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完善以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降低物资消耗、增加效益的经济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权力划分、严格考核、合理奖惩”;对各费用单位采取“费用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分成”的方法;对木材生产单位按“逐级承包,承包到组,风险抵押”办法;对营林战线采取“全战线全行业全员全部项目的五定五包”办法;对基本建设战线采取“平等、合理”造价包干办法。把工作进度、产品产量质量、工作质量、安全防火等同每个职工的收入挂钩,做到严格考核、奖惩有据、逐月抽检、年终兑现。组成试点小组在壮志林场进行试点,以全面质量管理为重点带动其他工作。林业局达到全面质量管理国家三级标准,获得标准证书。
1989年2月,成立林业局企业经营管理科,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编制12人。负责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企业改革的意见,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较大问题,推进企业制度的建立,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等。同年,经黑龙江省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批准,松岭林业局晋升为1989年度省级先进企业、国家大型一类企业。
1990年,企来经营管理科内增设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全质办,负责林业局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996年10月,企业经营管理科编制为7人,设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
1999年,企业经营管理科编制6人,设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工作人员3人。
2001~2005年,企业经营管理科负责起草每年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负责目标责任状的草拟、签订、考核及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经营方式 (一)股份制经营
1994年,大扬气机械修造厂实行“一厂两制”,保留其机加车间,隶属大扬气林场,实行承包经营;主修车间改造成雪条棒厂,与青岛一木集团公司组建股份合作公司。
1995年,对松岭酒厂进行股份制改造。
2001年1月,对工程处、筑路队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有限公司。坚持国有资产不参加股份,所有股份的股东全部由职工组成,在购买、租赁国有资产时给职工以60%的优惠。通过募股,利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处)有90名职工入股,入股资金18万元;先锋筑路有限公司(筑路队)有260名职工入股,入股资金105万元。
2003年,制订《松岭区粮食系统改革方案》,把粮食系统整体进行股份制改造。9月,由职工自愿入股募集50万元的注册资金,成立大兴安岭松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8月,对区水暖公司进行持股期权制改造,即职工集体入股买断水暖公司固定资产的设备部分和流动资产的材料配件部分所需的资金,可在5年内付清。在运营过程中,职工入股资金付清之前,没有付清的股份不能参与分红,但可行使表决权。
2005年,全区适宜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
(二)委托经营
1997~1998年,区(局)对大扬气一木雪条棒厂、北方木器厂、大扬气机械修造厂、大扬气人造板厂、东林木制品厂、区制酒厂逐步实行委托经营,区(局)制定下发《关于作好委托企业党建工作的暂行办法》。对委托经营者,在全区内进行宣传和动员,通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并严格考核、公开答辩当场评分、考核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与承担风险能力,经过无记名投票和区委研究,最后确定企业的委托经营者。委托经营者在实施委托经营时,需缴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
2000年,对效益不稳、资产存量较大、投资者不敢盲目投资的荣华木材加工厂、森鑫木制品厂、大扬气一木雪条棒厂等企业实行固定资产租赁,“换照(国有执照换成私营执照)”经营的渐近式产权改革方式,租期3年,租期结束进行彻底的“二次产权改革”。
2002年11月,经资产评估后,大扬气一木雪条棒厂进行“二次产权改革”。产权整体出售给个人,转为私营企业。
2003年10月17日,荣华木材加工厂和森鑫木制品厂实行“二次产权改革”。在区纪委、公证机关全程监督下,举行竞卖大会,荣华木材加工厂和森鑫木制品厂分别以115万元和100万元价格出售给个人,收回资金215万元,盘活资产201.96万元。
2003~2005年,区(局)企业委托经营方式停用。
1997~2001年松岭区(局)委托经营企业简况表 表4-8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委托时间 | 受托人 | 固定资产 | 实现利润 | 风险抵押金 | 大扬气一木雪条棒厂 | 1997.05~2000.05 | 孙景波 | 226.3 | 96 | 10 | 北方木器厂 | 1997.05~2000.05 | 林清茂 | 126.9 | 60 | 10 | 大扬气人造板厂 | 1997.06~2000.06 | 关丛贵 | 19.22 | 30 | 2 | 大扬气机修厂 | 1997.05~2000.05 | 鞠胜吏 | - | 48 | 8 | 区制酒厂 | 1998.03~2001.03 | 尹明文 | 171.7 | 41.2 | 10 | 东林木制品厂 | 1998.06~2001.06 | 李桂兰 | 314.8 | 150 | 10 |
|
(三)承包经营
1990~1996年,区(局)所属的28个单位实行全员承包、分层次承包、全员风险抵押3种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对承包经营单位,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或减亏分成、欠收或超亏自补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限原则上一年一定。区(局)在各年度制定下发年度的承包经营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包含承包的形式、范围期限、指标、考核办法、分成办法、奖励与惩罚、组织措施等。
2000年,开展“彻底转变产权,全面放开经营”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003年,区(局)所属21家小企业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其中,出售10家,股份制9家,撤销2家。同年,改制企业安置职工1200余人;实现产值8530万元,比2000年增加41%。
2004~2005年,承包经营改革为目标责任制管理。
三、目标责任制管理 1990~1996年,实行以承包经营为主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区(局)所属的新天、壮志、大扬气、古源、绿水5个林场和黄金公司、煤炭公司、林产工业3家公司实行利润上缴,成本包干,超缴(结余)与承包单位2∶8分成。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对直属生产单位预算实行包成本、包售价、包工作任务完成经营承包责任制;对费用单位和事业单位实行削减经费、定死基数、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目标管理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7~2000年,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每年印发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有实施期限、实施形式范围、指标的制定与考核办法、分成与奖惩等。实施形式范围是把区(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划为生产效益型、生产经营型和费用型3类。
2001~2005年,实行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状经营管理,把政治工作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中,经济、政治工作一起抓、一起上。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责任期限、指标体系的必保指标(经济工作指标、管理工作指标、重点工作指标、政治工作指标)、指标体系的否定指标、实施范围与形式、实施期限、考核办法、奖惩等。实施范围形式在原有的3个类型上,加入转制型,变成4个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