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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审计监督

第二节 审计监督


  1965~1982年,松岭区(局)的财经监督审计工作,由财务科按照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对全区(局)财经活动进行不定期的自检自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区(局)财经监督审计自检自查工作一度停止。1978年,恢复自检自查,并建立相应的财务监督检查制度。
  1983年,成立区审计科,核定编制7人,实有在编3人,设科长1人。
  1986年,审计科编制7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2人,审计员4人。
  1989年,审计科更名为审计局,配置局长1人,审计员6人。
  1990年,对区糖业烟酒公司、土地局、司法局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对区劳动服务公司、新天新峰木制品厂、环保局进行审计调查。
  1991年,成立审计事务所,隶属于审计局。同年,对区公安局罚没款与部分收费情况、区法院诉讼费及罚没款收支、松岭保险办事处、营林处育林基金以及森调大队、小扬气镇、技工学校和工商银行信贷等12个单位进行审计;对全区减免税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1992年,对建设银行松岭支行、区粮食局、环保局、区劳动服务公司、区幼儿园、区征费稽查所、区养老保险和待业基金进行审计。
  1993年,对林业局1992年度育林基金、区保险公司、土地局、区工商局分局和全区退休养老基金进行审计。在区工商银行1992年度信贷资金审计中,查出漏缴奖金税和部分利息漏记,责成单位如数补缴和补记。同年,对区(局)开展清理“小金库”问题进行审计调查。
  1994年,对区科委及天鹿特产实验场、区预防保健中心、区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区运输管理站、民政局、区交通管理稽查所进行审计。
  1995年,对全区营林单位、建设银行松岭支行、区检察院、区保健中心“结核病控制项目”贷款进行审计;对乡镇企业外部负担、粮食局的粮食风险基金和政策性亏损与亏损补贴进行审计调查。
  1996年,对保险公司松岭办事处资产负债与损益情况、公路管理站、养老保险管理、劳动服务公司的待业保险基金、区公证处、区交警大队进行审计;对环保局和环保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1997年,对局内育林基金、大扬气板厂、绿水林场、计划生育事业费、工商市场管理所、公安局、区公路管理方面的交通养路费与部分收费进行审计;对新天林场、机修厂、大扬气一木雪条棒厂、区房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同年,对科委主任、工商局局长离任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998年,对人寿保险公司松岭营业部、财险松岭支公司的资产负债与损益情况和区交通“五费”进行审计;对区粮库进行专项审计。
  1999年,对公安局、民政局救灾款物、检察院、区社会保险管理的职工基本养老基金和林业局所属单位会计年度报表进行审计;对科委主任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00年,对林产工业、兴安木制品厂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和区农业开发办的农业综合开发奖资金、环保局的排污费进行审计;对绿水林场木珠公司、新天振新牙签厂进行审计调查;对公证处主任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01年,对东林木制品厂、通讯公司、保险公司松岭支公司、预防保健中心“结核病控制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基建科工程预(决)算、物价局、计划生育事业费及罚款、土地局、社保局进行审计;对绿水林场场长、区水暖公司经理、区防火办主任、新天林场场长、木材科科长、区医院院长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02年,对林业局签订责任状单位的经济指标、局财务科2001年度资产、天保资金管理及使用、森调大队、商业局、民政局救灾款物、劳动局失业保险基金、区工会收支情况以及区党校、技工学校、广播电视局、小扬气镇政府、公安局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林业局小企业改制、古源中学、大扬气中学撤并的有关经济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壮志林场场长、绿水林场场长、营林处主任、古源林场场长、大扬气林场场长、区黄金公司经理、教委主任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03年,对区邮政局、财务科天保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及育林基金、通信公司、水暖公司、黄金公司撤并、23家签订责任状单位的有关经济指标、粮食局及附属7个单位资产情况、民政局城市最低保障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防治“非典”专项资金与捐赠款物情况、矿产局、区医院、区幼儿园进行审计;对林业局小企业改制进行审计调查;对区防火办主任、政府办主任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04年,对林业局签订责任状单位的有关经济指标、天保资金管理与使用、育林基金提取与使用、南瓮河自然保护区投资执行情况、危房改造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区粮库财务挂账清理、区医疗保险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与使用情况、区技术监督局进行审计;对林业局下岗职工生活补助费及一次性安置费、教育局希望工程基金与捐资助学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民政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区党校校长、森调队队长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05年,对林业局天保专项资金、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育林基金、签订责任状单位的有关经济指标以及物资能源科、区二中扩建工程、区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基金、民政局各项专项资金、区新华书店收支进行审计;对绿水林场场长、古源中心苗圃主任、壮志林场场长、矿产局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