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队伍

第二章 森林防火

第一节 机构队伍


  一、森林防火机构

  1965年1月,成立松岭区(林业公司)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人,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区(林业公司)森林防火工作。
  1966年1月,松岭区(林业公司)将14个职能科室合并为5个办公室。合并后的第四办公室主管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
  1967年12月,松岭区革命委员会下设“五委一办”,防火办归生产工作委员会领导。
  1970年3月,松岭区(林业公司)迁到小扬气后,区革命委员会设立“四部一办”,防火办归生产部领导。
  1972年5月,防火办与营林科合署办公,并在大子扬山设1处防火站。
  1978年3月,防火办从营林科分出独立。
  1987年7月,成立松岭区(局)防火指挥部,指挥部设总指挥1人,专职副总指挥1人。防火指挥部下设防火办公室,防火办公室内设指挥股、通讯股、预防股、后勤股、材料股、财务室和资料室。有工作人员30名。全区(局)按行政区划,分为9个森林防火战区,各防火战区分别配备专职副指挥,设立防火办公室,配备值班、通讯等专职工作人员。
  1993年,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防火战区重新划分,设5个防火战区,即新天防火战区、壮志防火战区、大扬气防火战区、古源防火战区和绿水防火战区,各防火战区防火指挥由各镇(场)长担任,防火副指挥由1名副场长(专职)担任。
  2005年,南瓮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划归区(局)管辖,森林防火战区增至6个。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南瓮河防火责任区为重点,组建2支专业扑火中队,即南瓮河扑火一中队和扑火二中队(均副科级建制),每中队设队长、副队长各1人,扑火队员100人。4月,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成立3个扑火大队,扑火大队为办公室所属科级事业单位,每队编制150人。

  二、专业扑火队

  1965年,牙克石林管局森林警察14中队划归松岭区(林业公司),有森林警察30人。
  1966年,特区组建大兴安岭森林警察大队,松岭区(林业公司)森林警察中队是其所属第二中队,中队设中队长、指导员各1人,森林警察增至105人,第二中队配备枪支100支,军马85匹,解放牌卡车1台,三轮摩托车2辆,无线电台2部。
  1972年,局址搬迁后,重建松岭林业局森林警察中队,中队设正副队长、正副指导员各1人,中队的主要任务是进入防火期派3~5人小分队进驻各林场,负责协助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派1个排进驻大子扬山,负责大子扬山无人区巡护、火情侦察,为扑火队担任向导和扑打山火等任务。
  1978年,松岭森林警察中队调归地区森林警察大队,并由国企职工制改为义务兵制。9月,区(局)成立专业护林防火中队,隶属林业局,为科级单位。设书记、副书记、队长、副队长各1人,队员150人。
  1979年,护林防火中队设2个巡护外站,建立1支直属专业扑火队。
  1987年,护林防火中队扩编到250人,设11处巡护外站,各外站设立专职负责人。直属专业扑火队增加到2支。
  1987~1990年,新天、壮志、大扬气、古源、翠峰5个林场相继建立专业扑火队伍。
  1991年,大兴安岭林管局将翠峰林场划归加格达奇林业局管辖,防火责任同时移交。
  1994年,绿水林场成立专业扑火队。区(局)防火摩托队及大黑山第一扑火队、第二扑火队解散,人员设备并入各林场扑火队伍。同年,全区(局)有5支专业扑火队280人。
  1999年,区(局)有绿水、古源、大扬气、壮志、新天5支专业扑火队,人员编制260人。
  2003年,区(局)专业扑火队人员扩编到300人。
  2005年,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南瓮河自然保护区增设200人的专业扑火队,南瓮河扑火一中队、扑火二中队。松岭区(局)有7支专业扑火队,人员编制共500人。

1990年和2005年松岭区(局)专业扑火队人员统计对照表 表5-7

单位:人

年度

合计

其中

新天
林场

壮志
林场

古源
林场

大扬气林场

翠峰
林场

区摩
托队

大黑山第一扑火队

大黑山第二扑火队

绿水
林场

南瓮河扑火一中队

南瓮河扑火二中队

1990

220

20

30

30

30

20

30

30

30

2005

500

50

80

60

60

50

100

100



  三、巡护扑火队

  1988年,新天防火战区和翠峰防火战区,成立2支随车同行巡护扑火队,每支巡护扑火队有队员6人。绿水防火战区成立1支3人巡护队,执行小古里公路的巡护任务,检查无证入山的过往车辆、人员。
  1994年,古源防火战区28千米处,狩猎、打鱼等闲散人员较多,为执行防火戒严期杜绝人员入山,古源防火战区成立1支3人巡护队。
  1997年,壮志防火战区成立3人巡护队。
  2000年,大扬气防火战区成立3人巡护队。
  2005年,区(局)有巡护队5支。

  四、群众骨干扑火队

  1989年,区(局)组建260人的群众骨干扑火队(不脱产),分8个小分队,每队指派队长1人。在防火期间,骨干扑火队实行集中生产待命,确保发生灾情、火情时能够立即投入战斗。
  1997年,区(局)群众骨干扑火队扩充到330人。
  2000年,区(局)群众骨干扑火队扩充到350人。
  2003年,区(局)群众骨干扑火队扩充到380人。
  2005年,区(局)群众骨干扑火队扩充到400人。

1989年和2005年松岭区(局)群众骨干扑火队人员统计对照表 表5-8

单位:人

年度

合计

其中

新天林场

劲松镇(壮志林场)

古源镇(场)

大扬气林场

翠峰林场

绿水林场

小扬气镇

区机关

1989

260

20

45

30

30

20

45

50

20

2005

400

40

100

60

60

40

100



  五、群众机动扑火队

  1988年,区(局)落实1400人的群众机动扑火队伍,分5个纵队,每个纵队分4~5个支队,编队原则是集中统一,人员、车辆、扑火工具三落实。第一纵队300人,汽车11台,其中,小扬气镇100人,汽车4台;绿水林场200人,车7台。第二纵队300人,汽车10台,古源镇(场)负责。第三纵队300人,汽车5台,大扬气林场负责。第四纵队300人,汽车10台,劲松镇(壮志林场)负责。第五纵队300人,汽车9台,其中,区机关150人,汽车4台;翠峰林场50人,汽车2台;新天林场100人,汽车3台。
  1994年,群众机动扑火队伍缩编为1000人,其中,新天林场100人,劲松镇(壮志林场)250人,大扬气林场200人,古源镇(场)200人,绿水林场100人,小扬气镇50人,区机关100人。
  2005年,群众机动扑火队伍一直延用1994年建制。